加爾文認為需要討論人被造前的情況,使人無法為自己的錯誤辯護找藉口責怪上帝所造的人有瑕疵,若人這樣做的話,他其實是在侮辱上帝。所以,加爾文重申人是上帝所創造的一切創造物中最能彰顯上帝公義、智慧和慈愛的最高貴傑作。
這最高貴的人是由身體和靈魂所組成。其身體(屬地的)彰顯上帝的榮耀,靈魂(屬天的)則彰顯上帝的形象。在創世記1:26上帝說要按照祂們的“形象”和“樣式”造人,加爾文說“樣式”只是進一步解釋“形象”而已。所以上帝所創造的人的“形象”,按加爾文的解釋“形象”是指人靈魂內的正直和良善。而靈魂就有兩種不同的機能,即理解力和意志。理解力就是分辨事物以決定值得去做或不做的能力。它是靈魂的嚮導和管理者。而意志則指選擇跟隨理解力所做分辨的執行能力。換句話說,理解力是分辨的能力,意志則是自由做選擇的能力。意思是理解力分辨了,意志就決定選擇要不要執行。
因此,在正直的景況下,只要人願意,就能藉著上帝所賜的自由意志站立得住,獲得永生。意思是人在當時對善惡的選擇是完全自由的,甚至他的心和意志也是完全正直的,且他全身上下都合作無間地幫助他順服上帝的。所以,亞當被造時,他有堅強的意志和極高的地位,靈魂的各部份也都是正直的,他的心智也公正而堅固,他的意志也擁有擇善的自由。
簡單的說,上帝所造之人是完美的。在人墮落前,人的理解力可分辨正直和良善,也有自由意志擇善。人的意志在這樣的情況下,是完全自由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