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要義》第一卷是「對創造者上帝的認識」,第二卷是「對救贖者上帝的認識」,這使得我們會期待第三卷是「對聖靈上帝的認識」,但是第三卷的卷名卻是「論領受基督恩典的方式及其益處,和隨恩典而來的效果」。我們會感到奇怪,為何突然間說到拯救的事呢?在說明耶穌基督如何完成拯救之後,卻接著論到人要如何得 到這個拯救,這必須接下去看才能理解。第三卷第一章的章名是「聖靈暗中的運行使有關基督的一切都成為我們的益惠」( The things spoken concerning Christ profit us by the secret working of the Spirit ),可以看到聖靈是拯救事工發生功效的原因。加爾文在第二和第四卷是論到拯救論和教會論,聖靈在個人身上所做的工作就是拯救論,而論聖靈在團體當中所做的工作就是教會論。
論到聖靈就是「聖子的靈」,也就是「基督的靈」。這名詞有兩種了解方式,其一,是基督身上有一特別的靈。其二,是通過基督的啟示而來的靈,後者是比較恰當的瞭解;換句話說,聖靈的感動和基督的啟示應該是一致的,也就是說,除了上帝的話以外,還有第二個標準可以來斷定是否真正出於聖靈的工作,就是耶穌基督的啟示,這兩個觀念其實是一樣的,因為聖經的中心就是耶穌基督,所以基督的啟示和聖靈的工作應該要一致。
說到基督通過聖靈與我們聯結。加爾文認為基督與我們有一種神祕的聯結,這聯結就是通過聖靈而來的。第四節說到「信」是聖靈的工作而不是人的工作,是聖靈的工作使我們能夠進入信。
加爾文用一個比喻說到聖靈對了解上帝的話的重要性:「上帝的道,正如太陽普照聽道的眾生,但盲目的人卻得不到任何利益。但我們對上帝的道都是生而盲目的,所以它無法進入我們的內心,除非有聖靈作內心的教師啟迪我們。站在人的角度來有估,是人在相信;站在上帝的角度而言,是聖靈在作工,這是不同的兩個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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