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自己是無法自我重生的,但這卻不是我們的藉口用來推卸我們屬靈的責任。
我們可以去聽道,聆聽上帝的話(羅十17)。我們也可以立志明白﹐接受上帝給我們清楚的啟示。
許多靈魂永遠失喪﹐因為他們不讓上帝對他們說話﹐不接受祂話語的教導。沒有任何人能自我重生﹐即便他聽了和接受了上帝的話﹔這是事實。但這些聽了和接受了上帝的話的人,就是上帝預備要臨到的人,上帝按照祂告訴他們的方法臨到他們。上帝說在那裡,就在那裡臨到他們。
上帝的話語被傳講時,聖靈藉上帝的話得著人心;有幾件事在聽道的人身上發生。這些事通常是在聽道的人重生之前發生。
第一件會發生的事﹐是聖靈光照聽道者的理性﹐使他對上帝所啟示的屬靈真理﹐有屬靈的理解與認知(林前二9,11)。這與一般僅用理性來理解所傳之道截然不同。
聖靈的光照使人對上帝的話清楚明瞭(彼後二21)﹐叫人曉得福音不但是真實的,而且也是上帝公義之道(羅一17;十3,4)。光照幫助人的思想認同真理(徒八13;約二23;十二42)。光照帶來一陣喜樂(路八13;約五35)。光照也可能使人領受一些屬靈恩賜(太七22)。
光照不是重生;重生也不一定必然隨著光照而發生。當聖靈的光照照亮上帝的救恩時,人的靈就清楚看見上帝所賜予的恩典。因此,光照預備人的靈被重生。
第二件要發生的事﹐是聖靈使人紮心知罪。這也是由聽道而來(林前十四24,25)。當人的靈被領到上帝的律法前,面對義的要求時,他會對自己的罪孽感到不安。人的靈開始為所犯的罪惡感到憂愁與懊悔(林後七10)。但這些罪都已過去,無法補救(羅八15)這事實使人因自己的罪謙卑下來(王上廿一29)。現在,除非他的靈完全落在絕望中,否則他便開始從這苦惱的光景中尋求出路(徒二37,十六30)。往往這人便開始改善他的生命﹐接著他的態度大有改變(太十三20;彼後二20;太十二44)。
有些人忽略這亮光和紮心知罪的必要,或想將之抑制下來。有些人是被他們情慾的力量、對罪的喜好和引誘的勢力所壓服,無法抗拒。有些人以為被光照就夠了,以爲這就是上帝要在他身上所作的一切工作了。
上帝的話語被宣講時﹐聽道人身上發生的這一切,事實上是聖靈與講道的人一同的工作(賽四九4;耶十五20;結三三31,32;約八59;徒十三41,45,46)。那些被「光照」的人被稱為「於聖靈有分」的人(來六4)。
問題﹕假如聖靈的預備工作沒有領人到重生,是聖靈在這人靈裡的工作軟弱和不完備嗎?還是聖靈無法帶領這靈魂重生?
答案﹕有些人的確真正的歸主。聖靈開始的工作不是軟弱或不完備,但可以被故意或頑固所拒絕。在那些被「揀選」的人中,聖靈照祂的主權恩惠把他們頑固的硬心除去。其餘的人聖靈就讓他們承受罪所應得的苦果。聖靈有完全的自由作祂要作的事,按祂所喜悅的時間和方法作祂所喜悅的事。然而,祂的作為一定是美善和聖潔的。祂必定完全達成祂意旨所定的計劃和目標。
光照不保證獲得救恩
有一種「光照」是不領人得救的。這種「光照」沒有改變人的意志,沒有給人喜愛和滿足屬靈事物的心意。人的心意是不喜愛上帝的(羅六17;十二2,林前二13-15;林後三18,四6)。這種「光照」沒有給人有屬靈的洞察使之能領略上帝恩典的榮耀。
這種「光照」也不能洗淨良心,除去死行,使人能事奉那永生的上帝(來九14)。這「光照」只能叫人紮心知罪,使靈蘇醒,責備許多以前認為對的事。這種「光照」也在人的感情層次上工作,引起恐懼、悲哀、歡欣和快樂。但是感情沒有固定思念上面的事(西三1,2)。這種「光照」也沒有把邪惡的欲望除掉,補之以天上的喜樂。它常常使人們生活方式有極大的改進,甚至產生外表的敬虔。但這種「光照」有三大缺點。
第一,這種「光照」會讓無知的罪,厲害而霸道地繼續存在,好像保羅未歸主前一樣。
第二,從這「光照」所激發的生活改進,很少能使這人除去他的一切罪惡過犯﹔也許在一段時間中能夠如此,就是當他拼命追求自以為義的時候。
第三,那些因這「光照」而來的生活改變,雖然開始時非常強烈,慢慢卻消失和衰退,以致這些人成為屬靈的骷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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