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6日 星期三

罪如何使人心敗壞墮落

 

        世人可分兩類,就是已得重生的和沒得重生的。所有人出生時都是沒有重生的(約三3-8)。

        聖經教導我們三方面的重要真理。聖經教導我們,人心是敗壞與墮落的。這叫做黑暗和盲目,因而導致愚笨無知。   

聖經告訴我們﹐人的意志和內心的欲望是敗壞與墮落的。這就是人的軟弱與無能,由此導致頑梗固執。人的整個靈魂處在靈死的狀況中。

 

 

靈裡的黑暗與盲目

 

        所有的人本處於屬靈的黑暗裡,直至上帝藉聖靈大能的工作光照人心,或在人心中創造真光(太四16;約一5,徒廿六18;弗五8;西一13;彼前二9)。這黑暗就是有些人自稱自己有,和說別人也有的「裡面的光」。

        對這屬靈黑暗的本質,我們一定要清楚理解。沒有亮光不能看見的人,是在黑暗中(出十23)。無論是生來、因疾病或意外而瞎眼的人﹐都活在黑暗中(詩六九23;創十九11;徒十三11)。一個靈裡瞎眼的人活在屬靈的黑暗裡,他對屬靈事物一無所知。

人的黑暗有外在與內在之分。

        外在的黑暗﹐乃是人沒有亮光﹐以致他不能看見。因此,外在的屬靈黑暗是指人沒有得到關於上帝和屬靈事物的光照(太四16;詩一一九105;十九1-4,8;彼後一19;羅十15,18)。聖靈的工作就是以福音的真光除去這黑暗(徒十三2,4;十六6-10;詩一四七19,20)。

        另一方面,內在的黑暗是由於人性的墮落與心意的敗壞,以致不能明白屬靈事物。人心意之墮落與敗壞不僅影響他對自然、民事、政治及道德事物的認識,對屬靈、屬天事物和福音的認識也受到蒙蔽。不過﹐聖靈的「一般恩典」阻止這敗壞充份地發揮它的果效。因此人心落在黑暗當中,無法看見、接受、明白與相信﹐以致無法得救。屬靈的事物﹐福音的奧秘﹐若沒有聖靈先在人的靈裡創造新的亮光,是無法被人看見和接受﹐不能使人得救的。

        無論人的理智是如何超群卓越,無論所傳的道和福音是如何精彩絕倫,若沒有聖靈在他們裡面創造這亮光,他們是無法接受、明白和認同所傳講的真理的,因此也不能領人得救(弗四17,18)。

        因此,沒有重生的人「存虛妄的心行事」(弗四17)。沒有重生的理性終日思想的﹐自然盡是無法滿足人心的事物(創六5),是一個不受約束的理性(箴七11,12)。沒有重生的理性是在黑暗裡﹐對事物不能有正確的判斷(約一5)。沒有重生的心是盲目的。按照聖經﹐心是包括意志的。這亮光由人的理性來接受,悟性加以明白﹐心加以使用。但正如耶穌說,如果「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的呢﹗」

        在信徒當中有三件事是由於人的理性在墮落狀態中的虛妄而引起。第一,使信徒不能持守成聖的本份,因而在默想、禱告及聆聽上帝話語的事上搖擺不定,朝三暮四,心不在焉,被屬世思想所分心。第二,這種心神不定乃是信徒靈命倒退的原因,引致他們效法空虛愚蠢的世俗習慣。第三,這虛妄的理性讓信徒受欺騙,使他們追求肉體的需要和情欲。這樣常令信徒陷入放縱裡。

 

 

補救這敗壞的心的方法

 

        要戰勝這敗壞和虛妄的心,我們必須專心思念﹐追求聖靈指示我們的屬靈事物。當我們專心在屬靈事物的時候,我們必須警醒不懈,不要讓我們的心思回到那空虛、愚蠢和無益的意念上。我們必須養成默想聖潔、屬靈的事的習慣(西三2)。我們必須謙卑下來,承認我們的心的敗壞,要知道若任由它自作自為,是何等的愚蠢和虛妄。

 

 

與上帝的生命隔絕

 

        未被重生的心是邪僻和墮落的,所以人是「與上帝所賜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弗四18)。這與上帝生命的隔絕﹐乃是因為他們心裡的罪惡和墮落。(西一21)。

        我們與上帝所賜的生命隔絕,但上帝要我們有祂賜的生命才可以在今生討祂的喜悅﹐在來生享受與祂同在(羅一17,六,七;加二20)。這是上帝在我們身上作成的生命﹔這不本乎祂的大能的自然作為,而是本乎祂的恩典的屬靈作為。這是為上帝而活的生命(羅六,七)。上帝是這生命的至高無上目的,因為祂是這生命的創造者。

        藉此生命我們追求所有榮耀上帝的工作(羅十四7,8)。靠此生命我們能永遠享受上帝﹐享受祂為我們永恆的福氣與賞賜(創十五1)。

        上帝的生命﹐就是上帝的靈通過耶穌基督住在我們裡面的生命(加二20;西三3);就是結出聖潔、屬靈、福音和順服的果子的生命(羅六22;腓一11);也是永遠不死亡的生命,因為這生命是永恆的(約十七3)。

        但沒有被重生的心與這上帝的生命隔絕了。這隔絕有兩方面的表現。其一是這沒有歸主的心顯示出它不願﹐和不能接受關乎上帝生命的事(路廿四25;來五11,12;耶四22)。其二﹐沒有歸主的心﹐顯示出寧可選擇任何其他生命﹐而不要上帝的生命(提前五6;雅五5;羅七9;九32;十3)。

 

 

屬血氣的人與屬靈人

 

        雖然未歸主的人可有高等教育和卓越的才幹,但他完全無法接受,也無法在靈裡明白那些獲得永生救恩必需的事物。除非聖靈在他的心裡更新、光照和賜下力量,否則他對所聽到的福音是沒有回應的。「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唯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這句經文的主題是屬血氣的人。屬血氣的人與屬靈人是剛剛相反的(林前十五44;猶19)。

        保羅告訴我們﹐首先的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林前十五45)。屬血氣的人來自首先的亞當,屬靈人來自末後的亞當。屬血氣的人承受和擁有首先亞當所有和可有的一切。屬血氣的人有一個理性的靈魂,曉得如何運用這靈魂。

        屬血氣的人信靠自己理性的能力,看不見自己需要屬靈的幫助。他不明白上帝賜給他的靈魂﹐乃是讓他能學習和接受上帝要賜給他的事。上帝創造人﹐從來不要人離上帝獨立生活。眼睛是美麗和有用的,但如果眼睛要在沒有光的黑暗中看東西,它的美麗與功能不但一無所用,而且眼睛會受到損壞。同樣,未歸主重生的心若試圖不靠上帝靈的幫助而領會屬靈的事,結果只會毀滅他自己。

        從林前二14,我們看見屬血氣的人不能領會的事,就是「上帝靈的事」。那麼,這些上帝靈的事究竟是什麼?林前二章提到﹕「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2節)﹔「上帝奧秘的智慧,就是上帝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7節)﹔「上帝開恩賜給我們的事」(12節);「基督的心」(16節)。

        這些是上帝靈的事。無人能接受這些事,除非藉著上帝主權的、超自然的光照。這些乃是「上帝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9節),都來自上帝永恆的意旨。這些是初造之時,人理性不知道存在的事(弗三8-11)。

        關於屬血氣的人與上帝靈的事﹐我們要提出兩點。第一,屬血氣的人不領受這些事。第二,屬血氣的人不能領會這些事。

        從這兩方面的斷論我們首先知道﹐屬血氣的人沒有領受屬靈的事的能力(羅八7)。他不能領受﹐因為屬靈的事要在靈裡領會。其次﹐屬血氣的人有心拒絕它,這就是「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的涵意。他拒絕聖靈的事﹐因為他反倒以為愚拙。

        屬血氣的人現在不會﹐不能,將來也不能領受聖靈的事。他可以知道信仰教義的字面意義。他也可以知道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但他對聽到的教義僅視為一種說法來接受﹐這與認識教義所言的真實性,兩者之間有天淵之別。

        屬血氣的人可以知道義路,視之為一種意見(彼後二21)。他們也可以知道其他屬靈的事,但只視之為理念(多一16;羅二23,24)。這些真理在他們的生命中不起改變的作用。但是﹐屬靈的人真正地認識這些聖靈的事,並在他們的生命中有改變的作用(羅十二2;弗四22-24)。

        在未領受屬靈的事之前,有兩樣必要的事,我們必須明白這些事,同意這些事,接受這些事﹐因為這些事與上帝的智慧、聖潔和公義相符合(林前一23,24)。我們也必須知道這些事如何能合宜地榮耀上帝,使罪人得救,為教會帶來恩典與榮耀。

        屬血氣的人無法做到這些。雖然他們可以在福音中領受勸勉、應許、命令和威脅(約壹五20)。但對他們來說,上帝的智慧反倒是愚拙。保羅說「上帝的愚拙總比人智慧」(林前一25)。但對屬血氣的人而言,上帝的智慧是愚拙的。

        古時的哲人看福音真理為愚拙的(林前一22,23,26-28)。福音中最重要的信息

被看為愚拙,因為他們以為是虛假的。他們譏誚,厭棄上帝的事,認為這對有理性的人是非常低劣的觀念(彼後三3,4)。

        有些人承認他們相信福音,但內心卻認為是愚拙的,不敢公開地說出來。他們大大讚揚道德原則和自然法則,但他們的生活與不真正相信福音的人一樣。裝作喜愛部分福音真理﹐不會保護他們避免拒絕接受福音全部真理的刑罰。他們不理﹐厭棄上帝賜給我們超自然的啟示。他們認為福音是愚拙的﹐因為看不見福音的佳美、榮耀和對他們的益處(賽五三1-3)。

        因此,屬血氣的人不能領受聖靈的事,因為聖靈的事是在靈裡領受的。屬血氣的人藉著理性的自然亮光﹐可以明白屬血氣的事物。屬靈人藉著從耶穌基督來的屬靈亮光﹐明白屬靈的事物。

        屬血氣的人不曉得屬靈的事物﹐因為這種能力乃由聖靈賦予。唯有藉著上帝的大能在我們裡面所造的亮光﹐才能曉得屬靈的事物(林後四6)。

        屬血氣的人不能看透那帶領他靈魂得救的屬靈的事,因為他的理性因墮落而黑暗。這就是我們的悲哀﹔我們的本性有罪。但到審判的日子,我們不能以此為藉口,辯護說自己是因此而沒有領受屬靈的事。

        在那些沒被重生的人的心意中,有一種道德的無能,使他們的心思永遠不能接受屬靈事物,因為他們的心思被各式各樣的情欲、敗壞和偏見所控制和管轄。這些在他們心思裡牢不可破,以致他們認為屬靈的事是愚拙的(約六44;五40;三19)。

 

 

從黑暗中釋放

 

        保羅教導我們說﹐基督「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度裡」(西一13)。

        這節經文宣稱﹐我們已從黑暗的權勢被釋放出來(弗五11;徒廿六18;賽六十2;弗二2;林後四4)。彼得提到「在黑暗中」(彼後二4)的捆綁,那是不能逃脫的。

        那些與上帝和上帝一切事情為敵的人,心中充滿黑暗(西一21;羅八7)。假如上帝是偉大良善和佳美的,為什麼人要恨惡祂?這恨惡乃是由於心中的黑暗昏昧,而黑暗昏昧乃是因我們天性敗壞與墮落所致。

        黑暗在人的心思意念中﹐使之充滿邪情私欲,拒絕上帝的意旨(弗二3;腓三19;西二18;羅八5)。

        黑暗使人的理性充滿對所有屬靈事物的偏見,並且使人完全不能從這偏見中自我釋放出來。黑暗的理性﹐首先看見的都是那些慾望的事物,然後理性發現﹐原來這些情欲都在自己裡面。但當人被呼喚要尋求上帝,超過一切欲望時,他們便以為這是愚拙的,因為未歸主的理性以為屬靈事物永遠不能帶來滿足和快樂。沒有重生的理性﹐有一種特別的偏見敵對福音。

        福音傳講的事可分兩類。第一類是福音裡那些只屬於福音的事,與律法和自然的亮光毫無關係。這些福音內容是從啟示而得知,也只有在福音裡才有。這些福音的內容使福音成為福音。這些內容都是有關上帝在基督裡的愛和意旨(林前二2;弗三7-11)。

        第二類是在福音中﹐基於律法和自然亮光的事。這些都是道德責任。這些道德責任從某方面看﹐未聽福音也能知道(羅一19;二14,15),因為人按照已領受的亮光﹐已有履行這些道德律的責任。

        在這樣情況之下,福音在人心中加添兩件事。第一﹐福音指示人順服這些道德律的正當途徑,就是必須有一個重生的心,不再與上帝為敵,才能順服這些道德律。同時也說明順服的目的乃是榮耀上帝。除非我們藉著耶穌基督與上帝和好,我們是無法順服的。上述一切乃是把道德責任建立在一個新的架構上,就是在福音的架構裡。

        第二﹐上帝把聖靈賜給我們,因此賜給我們在福音裡有順服的能力。

        福音告訴我們,那些在福音裡面的順服,乃是福音的順服,不是律法的順服(林前十五3;羅六17;加四19;多二11,12;林前十三11;林後三18)。

首先,福音教導我們信仰的奧秘,信心與順服必須建立在這些奧秘的根基上。

        其次,福音把一切道德順服的責任接在對耶穌基督的信心之樹上。這就是保羅書信所談到的。他從教導基督信仰的奧秘開始,進而按著這給我們帶來上帝的恩典與憐憫的福音之奇妙奧秘,教導我們要順服祂以討祂的喜悅,為了感謝祂對我們的大愛。

        但是人們的偏見把這次序顛倒了,把道德責任作為基礎,然後才思想福音的事。他們的偏見令他們不是蔑視福音的奧秘和相信這奧秘的人,就是把福音奧秘作錯誤的解釋,把其中屬靈意義擯棄,把奧秘作乖謬的曲解。這一來,他們把福音遷就他們低級的和屬肉體的理解,並使之迎合自己的想法與見解。福音中任何他們認為不合理的,與他們的哲學系統不一致的,都視之為愚拙﹐拒絕接受。

        因此,當人心未被重生之時,他們的靈魂無法走出黑暗,無法進入基督榮耀福音的光中。

 

 

結論

 

人心是那麼的墮落與敗壞,無法理解、領會、接受屬靈事物。因此,當人的理性未被重生時,他的靈魂不願意接受、也不可能接受基督而得永生。他也不能成為聖潔而有資格進入天堂。人的情感和意志不能離開理性而獨立行動,意志是不能獨自自由運作的。眼睛是身體的自然亮光,靠著眼睛,身體可以安全地避開危險和阻礙,而不致受傷。但假如眼睛瞎了,或者處在完全的黑暗中,什麼都看不見,那麼身體就不知身處何方,也一定會碰到東西或絆倒。

        眼睛對身體就好像理性對靈魂。假如我們的理性能看見基督的佳美和福音裡提供的救恩,我們的情感便會活躍起來﹐追求這真正的好處﹔意志也能接受、擁有福音。

        但假如理性對福音一無所知,或因偏見以致視而不見,那麼情感便不會被激動要追求基督,意志也不願意接受基督。假如理性被蒙騙,意志與情感也都受蒙騙。如理性是墮落的,情感也是墮落的(羅一28-32;提前二14;來三12,13;林後十一3)。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耶穌基督所說的「你必須重生」這話是何等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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