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公元1492年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以後,歐洲的移民不斷湧入美洲,基督教各宗派也陸續移到北美洲去了。因此美洲的教會,大多數是從歐洲移去,漸漸變為美式的。
在十六世紀時,羅馬天主教藉著西班牙人向南移殖,藉法人向北移,在美洲立下了根基。最先在北美建立教會的是英國安立甘宗(英國聖公會)。接著有從荷蘭移來的教會。當時移居北美洲最著名的信徒多是英國的清教徒(Puritans),由公元1620年開始移居,至1640年,清教徒遷來美洲者已達二萬。公元1636年建立哈佛大學,公元1701年建立耶魯大學。公元1625年,荷蘭改革宗及信義宗在美國奠定了根基,其他宗派如長老宗、貴格會、門諾會、弟兄會、循道會等也在美國迅速發展。
十八世紀,美國教會之間發生一個極大的運動 --「大覺悟運動」(Great Awakening,由公元1734至1744年)。按性質來看,這復興運動與德國的敬虔派運動和英國的循道復興很相似。公元1734年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在馬薩諸塞的諾坦普吞(Northampton)地方傳道,曾引起驚人的大興奮。大覺悟運動的高潮就在1734年至1741年,當時威德腓特二次來美講道,他那卓越的口才,吸引了無數的人前來聽道,真正悔改的有上千萬人。
美國革命戰爭期間,宗教信仰沒落。到十八世紀的最後十年,卻又有一個奮興運動發生,自新英格蘭州開始,四年之內,中部各州均大受影響。此次宗教奮興並不是由單獨一兩位領袖推動,但影響深遠。
美國教會的增長迅速,信徒數目年年有好大的增加,根據公元1949年的統計,除了好幾百萬參加主日學的兒童以外,共有教友達七千六百萬人之多,約佔全國人口的一半。其中復原教徒四千六百萬人,天主教徒二千五百萬人,猶太教徒五百萬人。全美國共有教堂二十五萬四千所,教會宗派二百五十六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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