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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8日 星期一

基督教的真實牧師

 

作者: 馬丁路德


  我們讀羅馬人書一章一至十七節,就可看出其中所包含的,不是學術上的教訓,而是以身作則,因為保羅開頭在這裡便用自己作榜樣,來講一個牧師應當如何對待教友。一個聰明的牧師宜尊重他的職分,並使聽眾對這職分表示敬重。他既是上帝的僕人,就必須在他的牧職上不越分,也不因驕傲而濫用它,但要運用它來造福教友。

  所以基督的僕人必須又聰明又有信仰。若他不聰明,便表明他是懶漢,任情放縱,不配居此高位。這樣一個人會讓上帝所付托他的神聖職被人輕視,但他原是應當將這職高舉的。若他沒有信仰,便表明他是專制者,以權威來恐嚇人民,又以作莽漢為樂。

 

我們很可以稱這兩種惡事為輕浮與嚴酷。撒迦利亞論第一惡事說︰“無用的牧人丟棄羊群有禍了“(亞11︰17)。

 

以西結論第二惡事說︰“你們用強暴嚴嚴的轄制他們”(結34︰4)。

 

這二者是首惡,從其中產生牧師其他一切的罪過來。它們乃是萬惡的根源。所以在殺死這兩個怪物之前,任何人若來接受這職分,都是很危險的。它們愈猖獗,為害就愈大。

 

2022年8月4日 星期四

馬丁路德十架神學--啟示和隱藏的上帝

 

馬丁路德:「釘十字架的基督是上帝的啟示,也是上帝榮耀的隱藏。」

           馬丁路德像使徒保羅一樣將十字架放在他神學的中心。對他來說,「被釘十架的上帝」不僅是基督信仰的根基,也是認識上帝的關鍵。如果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是上帝自己,那麼祂的顯現是對我們隱藏的。正如先知以賽亞所感嘆的:「你實在是自隱的上帝。」

祂將祂的榮耀隱藏在十字架之中。然而,上帝在十字架上,儘管是隱藏的,卻還是將祂自己啟示給尋求祂的人。這個悖論是理解路德之「十架神學」的關鍵。

           路德的「十架神學」之發展是與當時的神學思潮有關聯的。從十四世紀以來,經院哲學家們一直為知識的性質爭論。唯名論者認為觀念只不過是實在事務的名稱而已,真實則是存在於各個具體物中。因此人必須藉著理性才能求得真理。另一派,即實名論者則認為觀念和一般的概念構成我們實際的存在,然而人的感官卻容易受欺騙,唯獨啟示的真理是可靠的。

在中世紀的後期,唯名論成為主要的思想潮流。在唯名論中又存有兩個學派:「新路派」(via monderna)及「新奧古斯丁學派」(schola Augustiniana moderna)。新路派相信,救恩絕大部份的本源是存在於人性之中,基督的善功只是為人類提供了一個人性以外的來源。因此,新路派人士相信,人可以靠自己的善功得救。十五世紀期間,新路派深深影響北歐許多的大學。

           路德讀書的厄弗他大學以及他所屬的奧古斯丁修道院都受到新路思想的影響;更確切地說,是受到新路思想中俄坎派的影響。俄坎認為信心和理性必須分開。而且,理性的神學是不可能的。因為上帝並不是出現在我們的感官知覺中,只有在啟示中才能認識上帝。路德受俄坎的思想影響,而著重上帝的啟示和聖經的權威。其實,路德神學的發展與他對聖經的研究是分不開的。在1513至1517年間,路德分別在大學教授詩篇、羅馬書、加拉太書等。他的神學思想也在這中間產生了變化。 可以說,路德是基於個人在神學上的新發現,而與經院哲學決裂。

       在反對 經院哲學的背景下,路德在1518年的海德堡辯論中第一次提出「十架神學」的觀念。當時,他已發表了著名的「九十五條」。於1518年4月26日,路德在海德堡參加奧古斯丁修道會 總議會時,獲得機會主持辯論。路德在第四十條的命題中提出了「十架神學」。第十九條到第二十一條中,路德寫道:「凡把上帝不可見之事,認為可以從實際已發生的事物,視為清楚可見者,這樣的人不配成為神學家;然而凡是透過受苦和十字架,可以領悟上帝可見和明顯之事者,才配稱為神學家;榮耀神學稱惡為善,稱善為惡。十架神學認為,事情實際是怎樣的,就是怎樣。」

 

路德在這裡將「十架神學」與「榮耀神學」看為相互對立的兩種神學思想。

「榮耀神學」是從神在創造中的工作以及人對上帝的經驗來認識上帝的屬性。由於拒絕承認人的完全墮落,持這神學立場的人認為,憑藉知覺和經驗所認識的就是真神。因此,「榮耀神學」所強調的是上帝的能力;人透過上帝的啟示,因著人的能力來分辨上帝、了解上帝,並且服事上帝。總而言之,「榮耀神學」相信人有自然的能力來認識上帝,並遵守上帝的命令。它的本質正如路德在海德堡辯論中所指出的,是人內心自以為義的驕傲。

           路德站在「榮耀神學」的對立面,以十字架稱呼自己的神學。他反對以理性來研究神學、以理性為信仰提供依據。他引用羅馬書1章20節來說明,以人的理性來推論上帝在大自然中的永能和神性不是有關上帝的真知識。因此,他提供了一個認識上帝的正確方法:在十字架上受苦的耶穌;並將他的神學定位在這位受苦的基督身上。

    「榮耀神學」重視上帝的工作中那些可見的知識,路德則是要在受難中看到上帝的背面。「榮耀神學」在上帝的事工中認識祂,路德則在祂的受難中認識祂。「榮耀神學」試圖在上帝明顯的能力、榮耀、智慧中直接認識祂,路德則強調在上帝隱藏的地方、祂的受難中、在人認為懦弱的地方認識上帝。路德沒有忽視罪對人類認識上帝的影響:在人未犯罪以前,人可以直接認識上帝;人犯罪後,罪影響了認識上帝的能力,其結果就是啟示的上帝成了隱藏的上帝。總而言之,路德的「十架神學」,強調上帝在十字架隱藏自己,結束理性對上帝的所有思辯。

           我們可以看出,「榮耀神學」和「十架神學」都是在探討認識上帝的方法。路德強調人對上帝的認知是後驗性的,就如當年的摩西一樣:上帝不讓我們直接認識祂,也不讓我們看到祂的臉。這種啟示是間接和隱藏的。這也是「十架神學」最難明白的地方:隱藏的啟示本身就是悖論。出埃及記三十三23是幫助我們理解隱藏的啟示之關鍵:儘管上帝透過在十字架上受苦的耶穌來啟示祂自己,祂並沒有立刻被視為上帝。那些期望透過神的臉來得到直接啟示的人,不能在祂的啟示中分辨祂的身分。在十字架的啟示中所啟示的,是一位後驗性的上帝,只有透過信心才能分辨──隱藏的啟示。

    路德也使用腓力的經歷來刻劃信心與隱藏的啟示之間的關係:腓力要求耶穌將父顯給他看,以為可以從耶穌以外來認識上帝,路德稱之為「榮耀神學家」。耶穌卻對他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十架神學家」卻是憑藉信心,從上帝在基督的啟示中分辨出隱藏的上帝。因此,上帝選擇透過受苦來啟示祂自己,對路德來說,上帝不是被動受苦,乃是親自選擇以受苦來啟示祂自己。最終,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啟示必須是隱藏的啟示。

           因此,啟示的上帝與隱藏的上帝是路德的「十架神學」之核心。首先,上帝在隱藏中啟示祂自己。儘管路德反對從上帝的創造中直接認識上帝,但他並不否認上帝在自然中的存在。只是路德認為「十架神學家」不應從上帝所創造的明顯之事物中,尋找上帝未顯明的事。儘管人類可以透過自然知道上帝的存在,但最終人類卻錯誤 地使用和解釋這些自然的啟示,並沒有榮耀上帝,「自稱為聰明,反成為愚拙;將不能朽壞之上帝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保羅在羅馬書一19-25已指出人錯誤地理解上帝在自然界的啟示,將上帝當成偶像、不認識上帝、不承認上帝是上帝。其實,這樣的知識僅僅是停留在感性的程度上,而從感性到存在層次上的認識就需要信心的幫助。如若以啟示來輔助自然神學,自然神學所帶來的問題仍然得不到解決。啟示加上自然神學只會建立一套系統知識,以便使上帝為自己服務。而這就是當時中世紀末時經院哲學家所走的路線。路德在海德堡辯論中因此憤怒譴責這樣的神學。

           對路德來說,真知識必須從上帝的啟示而來,從上帝特定要啟示祂自己的地方而來。上帝選擇使用完全不同的方式啟示自己,在可見的軟弱、愚拙、十字架上啟示祂自己;上帝的大能在軟弱中得以表現、生命在死亡中彰顯出來。這樣的啟示是違背一切常規的啟示,因為上帝親自降在人間,取了人的肉身,甚至降卑為奴僕的形象。因此,「道成肉身」足以顯明上帝在隱藏中啟示祂自己。另外,上帝不但取了相反的形象,祂啟示的方式也違背常規:當要施行拯救時,祂卻被定罪;要實施醫治時,祂卻慘遭殺害;所有的祝福都是隱藏在苦難之中、榮耀也是在羞辱的背後。因此,理性雖在創造中尚可分辨上帝,卻無法在基督身上看到上帝。換句話說,不認識基督的人,就無法認識上帝。最終所啟示出來的是一位慈愛、要使人不再受罪綑綁的上帝;是與人類認同、道成肉身的上帝。上帝的啟示是完全隱藏在相反的形象中。正如馬丁路德所指出的,人對上帝的直接認識是混亂、不可靠的,這些知識必須由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啟示所取代、必須先被十字架所摧毀。這個過程的基礎就是上帝在祂的啟示中的隱藏。

當路德提及隱藏的上帝時,他提到兩個不同的概念。首先,隱藏的上帝是隱藏在啟示中的上帝。上帝在十字架上的啟示是隱藏的;祂在表面的軟弱中啟示祂的權能、 在表面的愚拙中啟示祂的智慧。隱藏的上帝與啟示的上帝是在十字架上同時存在。正如上帝的公義與慈愛同時在十字架上被啟示出來。只有信心才能幫助人類將表面 現象後面的真實揭示出來。

其次,隱藏的上帝是隱藏在啟示後面的。在這裡,上帝是一個永遠隱藏、不為我們所認識的上帝。在《論意志的綑綁》中,路德為了反駁伊拉斯母的觀點,對隱藏的上帝做了詳細的論述。這篇文章並不是為了解決隱藏的上帝的問題,而是主要討論自由與為奴的意志。路德反對伊拉斯母對以西結十八23的解釋。他提到,儘管上帝用祂的話語啟示我們,但祂的內涵遠遠超過祂的話語;祂沒有以有限的語言來束縛自己。上帝最大的特點就是祂的自由。

從理性的角度來看,十字架所顯明的似乎是一個軟弱、愚拙的人,在上帝的震怒下死在十字架上。上帝自己被釘在十字架上是屬於後驗性的觀念。因此,「榮耀神學家」不能接受上帝在十字架上的自我啟示。但是對路德來說,只有信心才能分辨一切可見的和隱藏在其背後不可見的。路德確信上帝始終在世界中工作,但是這些工作是隱藏的,理性和經驗都不能分辨出它們。因此,只有藉信心才能夠認識這位後驗性的上帝。正因為這樣,基督徒的生活就是在信心與經驗的張力之下。對路德來說,信心總是與經驗相對立。基督徒的信心意味著他必須將目光專注在上帝身上,從而真正看清世界的現實。

對於十字架在神學上的意義,近代神學家也繼續努力地進行研究,試圖嘗試從十字架的角度來更新我們對上帝的認識。巴特也認為基督的神性只有透過祂的受苦、透過十字架才能彰顯出來。儘管十字架上的耶穌是受苦的耶穌,但祂卻是真正的神。路德的神學思想也影響了近代神學家對啟示的思考。路德反對從自然和歷史經驗來認識上帝,因為這樣對上帝的認識只是停留在感性層面,而不能帶領人相信上帝,只有十字架上的耶穌將上帝啟示給出來,人才能認識祂。巴特在近代的神學研究中也積極地高舉啟示的權威,拒絕接受自然神學、拒絕任何人對上帝之普通認識的言論,並認為這些知識只是人努力的結果。

另外,莫特曼的「十架神學」也是近代神學另一個重要的發展。基本上,莫特曼認同路德的神學思想,同時他也指出了路德神學的局限性。然而莫特曼的目的卻是將上帝在十字架上的啟示引申到「上帝觀的革命」。他從三位一體的歷史來認識十字架的苦難:聖父將聖子交在死地,聖父要忍受聖子的死,聖靈又以愛將聖父和聖子聯起來。

路德的十架神學不僅對近代的神學研究產生影響,對於那些以為上帝已將他遺忘,不能看到上帝存在,身處苦難的人來說,上帝隱藏的同在帶來了極大的安慰。

對於後現代的基督徒來說,路德的十架神學提醒我們,上帝行動的統一性存在於過去、現在,和將來;在啟示中、救恩中、基督身上,也在我們身上。它也挑戰我們的信心,激勵我們以信心勝過試探。因此,路德的十架神學是啟示的神學,也是信心的神學。上帝在隱藏中啟示祂自己,又在啟示中隱藏。唯有通過信心才能幫助我們明白啟示與隱藏的悖論,認識上帝。

2022年6月30日 星期四

加爾文的性格

    一般的文字著作誤解他,通俗文學亦錯誤地描述他這個人。他出身卑微,幼年時敏感、害羞、畏縮,深感需要信賴上帝。加爾文內心世界最大的特點,就是他深深的體會到需要倚靠上帝;因此,他對上帝的話的態度,就是簡單的順服。

 

我們把他當作是基督教的阿奎那,他是個將神學系統化的人,既嚴謹又強硬。其實這種印象是錯誤的。他對自己的歸主感到非常驚訝,上帝居然會選召他。1520年他曾如此描述自己︰「本性退縮,未經啄磨,總是渴望享受寧靜的生活。」

 

當他開始講道,成為受人歡迎的教師之際,他卻希望能到一隱密處,脫離人群。隱退的心願達不到,想隱退的地方卻成了公共學校。雖然他願過隱居的生活,上帝卻讓他在任 何時間、任何地方都不得安寧,反而把他擺在水銀燈下。

 

他是一個忠心耿耿的人,他記念那些為主犧牲的弟兄,為他們的聲譽提出辯護。他在《基督教要義》 這本書中說︰「我沒有其他的目的,只想讓人知道這些人的信仰為何,讓人看到那些破壞他們聲譽之人的邪惡、諂媚和不信。」

    《基督教要義》這部書是逐漸發展出來的巨著,曾出版過幾個版本,每個版本都比前一個版本有進步,也更加完整。加爾文幾乎一生都在不斷修訂這套書。今天基督教領袖的態度就很不同,他們一本又一本的寫,而加爾文只專心出一套書。

    加爾文亦是一個謙卑的人。他說他的目的不在持掌高位,享受美譽。其實他一點也不想到日內瓦去,他之所以去了,乃因他的朋友法勒爾(Farel)說,如果他不去,上帝的咒詛會臨到他。他自己的心願是隱居。他在日內瓦期間遇見很多困難。聽聽加爾文自己說︰「雖然我承認自己本性懦弱、柔和和膽小,但一開始我就要承擔 這些巨風大浪。」

 

曾有一段時期他被趕出日內瓦。那時他感謝上帝,他終於可以隱藏起來了。但在眾目睽睽之下,他再次被推出來,重返日內瓦,一直到死。他說在大衛一生,上帝似乎帶領他走每一步。這對加爾文是無比的安慰。在他的一生中,詩篇是最大的安慰。我們看到正是由於加爾文的軟弱、膽怯和害羞,他才更加體會上帝的恩典在幾方面的確都是夠用的。

    很少人像他這般毫無保留地信賴上帝,他決心讓上帝進入他的思想、情感、意志和想像中。他所有的人際關系,無論在道德、知識和屬靈方面,無論是個人或社交的,他都讓上帝居首位。如果他不得不接受加爾文派這個事實,他會這樣說︰「這個人是個認識上帝的人,他的情感和思想都被上帝所充滿。」此乃加爾文敬虔的源頭。在這裡我計劃詳細討論他對敬虔的教導,但我可以說,聖潔的觀念對他來說是最重要的。毫無疑問的,他年輕時受了十四世紀多馬肯培的屬靈觀的影響。

    但最重要的是加爾文的神學知識是滿有生命力的,是經歷性的。他的屬靈觀和神學深受他對聖經的認識所左右,上帝的話語提供了客觀的實存,聖靈乃主觀的因素。因此,真正對上帝的認識,乃是上帝的話語與聖靈合作下傳達給人的。宗教改革最突出的一點,就是把聖靈的工作放在中心,這是在中世紀最缺乏的。他們忽視聖靈,又不看重上帝的話。然而,加爾文卻在上帝的話語和聖靈的同在下,產生了正確的屬靈觀。聖靈光照人心,使人能看見聖經中的真理。加爾文說,是聖靈在人心工作,使人體會上帝的神聖,因而導致確信、認罪和明白,遠超過理性的範疇。

 

他又說,信徒被上帝的真理說服,立時就肯定那是聖靈的工作;因聖靈幫助人感受上帝的同在,承認上帝的神聖,經歷上帝的父性,和享受他的同在。但聖靈並不啟示新的真理,所謂新乃指超越聖經啟示的真理。所以,我們試驗此靈是否聖靈,就看他的教導是否和上帝的話語一致。今日正當我們強調聖靈之際,我們也可以用聖經的真理來察驗是否是聖靈的工作。同樣,我們亦不能隨便拚棄聖經,將之外表化,或者有將聖經偶像化的傾向,我們要通過不斷地修正,以取得平衡。因為解釋聖經是聖靈的工作。

    我們發現加爾文還強調內向性,即個人和個別的敬虔,但同時亦要逃避主觀性的危險,因為上帝的話語有其客觀性。另一方面,他認為神學不僅為滿足理性的追求,亦包涵在生活中落實真理。

 

加爾文從來不質問上帝,因為他認為人沒有資格如此對待上帝。反之,他認為我們理當接受上帝的質問,這點再次表明他的謙卑。這就是加爾文的屬靈觀的核心。

 

 

 

 

2022年6月25日 星期六

上帝的話與上帝的靈

 

    加爾文聖靈神學的中心思想是:上帝的話和上帝的靈一同做工。這並不是加爾文自己發明的,而是聖經裡的觀念,聖經中在提到上帝的話的地方,常常同時也提到上帝的靈,當說到上帝的靈的時候,也常常提到上帝的話。

    比如在使徒行傳第十章中記載彼得在哥尼流家中講道,有人認為這是在外那人當中第一次的五旬節,因為有類似第二章的記載,其不同之處是,第二章說到當聖靈感動後,彼得才起來講道,這裡是彼得在講道當中上帝的靈降臨在聽上帝的話的人身上,其實彼得為何會到哥尼 流的家宣講上帝的話呢?正是上帝的靈的帶領。所以在這段記事中可以看見,上帝的話和上帝的靈密切地交互作用,一起做工。

    上帝的話與上帝的靈相互做工的觀點,可以應用在對聖經的權威的主張。加爾文指出,「我們對聖經的信念必須超乎人的理智,判斷或臆度,即聖靈暗中的見 證…所以我們要承認,凡內心受了聖靈之教的人,對聖經必完全同意,並承認聖經既有它自己的證據,乃是自明的,不應該成為理智上爭辯與論證的問題,卻因為聖靈的見證,理當得著我們的信任。」

    從這兩處可以發現加爾文主張,聖經的權威是建立在聖靈的見證,有時稱為聖靈內在的見證,因為是在人心裡的見證,不是外在而可見的。

    加爾文認為聖經的權威是在於聖靈內在的見證,因為相對於教會而言,聖靈是內在的。天主教認為聖經是在教會中形成的,是教會使聖經具有權威,但是加爾文說,聖經有權威是因為讀聖經的人內心會感受到聖靈的感動。

 

    上帝的話與上帝的靈一起作工可以從兩方面來了解:

        a)所有對上帝的話的了解,一定要通過聖靈的感動,這句話的意思也是說,我們讀上帝的話就是為了要得到聖靈的引導和感動。

 

        b)所有對聖靈的體驗都必需通過上帝的話的檢驗,來自上帝的靈的感動,必定與上帝的話相符合。

 


2022年5月13日 星期五

聖靈的位格

  加爾文主張聖靈有其位格。

    位格是上帝本體的一種存在,和其它位格互相關聯,對加爾文而言,位格必須是在關係中才有意義。當說到聖靈的位格時,必須由上帝的靈,以及由基督的靈來了解,也就是說必須通過衪和聖父上帝以及和聖子上帝的關係才能了解。

    以關係來了解聖靈的位格,不只是理論性的問題,而是提醒我們若要了解聖靈,不能離開聖父上帝和耶穌基督。

 

2022年5月7日 星期六

加爾文論神蹟

 

  加爾文對神蹟的看法:

1.加爾文對神蹟是站在相信及支持的立場,此點是十分確定的。

2.他完全接受聖經所有的神蹟,只不過在他的《基督教要義》第四卷十四章18節,他提到特別的看法,他認為神蹟是一種記號,聖禮典也是一種記號,在意義上,神蹟就像聖禮典,聖禮典主要在傳達也在表明上帝的恩典,加爾文用記號來形容聖禮典,因為他看見洗禮、聖餐是上帝恩典的記號,他也用這種角度去看神蹟,認為神蹟也是記號,也在表明並傳達上帝的恩典,所以迦爾文談到神蹟時,他將神蹟和記號連在一起,這代表他對神蹟的看法是傾向神蹟要和信息連在一起,不能拆開。


  在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裡,教會論的部份在第四卷,他討論當時天主教所認定的聖禮典,其中五項他不贊成的,討論中他提到當時的教會或現今的教會,對神蹟及醫治的看法,在第四卷十九章6節主要在討論天主教的按手禮,他不贊成把按手禮當成聖禮典,因為他對聖禮典的看法和路德一樣,認為聖禮典只有二次,就是洗禮與聖餐,在討論按手禮的同時,他提到神蹟的恩賜我說恩賜是在指教會時代是否還有神蹟的應用,加爾文在此採取否定的看法,他認為在耶穌和使徒時代有特別的信息要傳達,所以有神蹟相隨,他認為這個恩賜到了教會時代已經停止,類以情形也發生在另一個地方,第四卷十九章18節,他討論天主教在聖禮典中的抹油禮,他認為抹油禮不是聖禮典,同時也提起天主教的抹油禮,不是聖禮典中抹油和醫病的關係,接著講到醫病的恩賜。

他對醫病與神蹟的恩賜觀點相同,神蹟必須和信息有特別的關係,它是一個將上帝的恩典表明出來的記號,所以在耶穌的時代,使徒的時代,有很多神蹟,卻認為在教會時代已經沒有神蹟的恩賜,這是他個人的觀點,在此,加爾文對神蹟的看法是肯定的,強調有神蹟的可能性,但他更強調神蹟不是魔術,神蹟是記號,要傳達信息,在這意義不同,他認為教會時代已經沒有神蹟的恩賜。

在耶穌的時代,許多人想要看神蹟,他們並不一定要神蹟,背後的信息,他們只想看耶穌。如何變餅,如何使人病得醫治,如何從被鬼捆綁得釋放,耶穌的神蹟不是變魔術,不是奇蹟而己,它被稱為神蹟是因為那是一個記號,它包含有信息,它是傳達上帝的恩典。耶穌將石頭變為餅,並不僅止讓人吃飽而已,在變餅的過程,通常都是祂講道與傳福音的一部份。

 

聖靈的工作

 

    《基督教要義》第一卷是「對創造者上帝的認識」,第二卷是「對救贖者上帝的認識」,這使得我們會期待第三卷是「對聖靈上帝的認識」,但是第三卷的卷名卻是「論領受基督恩典的方式及其益處,和隨恩典而來的效果」。我們會感到奇怪,為何突然間說到拯救的事呢?在說明耶穌基督如何完成拯救之後,卻接著論到人要如何得 到這個拯救,這必須接下去看才能理解。第三卷第一章的章名是「聖靈暗中的運行使有關基督的一切都成為我們的益惠」( The things spoken concerning Christ profit us by the secret working of the Spirit ),可以看到聖靈是拯救事工發生功效的原因。加爾文在第二和第四卷是論到拯救論和教會論,聖靈在個人身上所做的工作就是拯救論,而論聖靈在團體當中所做的工作就是教會論。

    論到聖靈就是「聖子的靈」,也就是「基督的靈」。這名詞有兩種了解方式,其一,是基督身上有一特別的靈。其二,是通過基督的啟示而來的靈,後者是比較恰當的瞭解;換句話說,聖靈的感動和基督的啟示應該是一致的,也就是說,除了上帝的話以外,還有第二個標準可以來斷定是否真正出於聖靈的工作,就是耶穌基督的啟示,這兩個觀念其實是一樣的,因為聖經的中心就是耶穌基督,所以基督的啟示和聖靈的工作應該要一致。

    說到基督通過聖靈與我們聯結。加爾文認為基督與我們有一種神祕的聯結,這聯結就是通過聖靈而來的。第四節說到「信」是聖靈的工作而不是人的工作,是聖靈的工作使我們能夠進入信。

    加爾文用一個比喻說到聖靈對了解上帝的話的重要性:「上帝的道,正如太陽普照聽道的眾生,但盲目的人卻得不到任何利益。但我們對上帝的道都是生而盲目的,所以它無法進入我們的內心,除非有聖靈作內心的教師啟迪我們。站在人的角度來有估,是人在相信;站在上帝的角度而言,是聖靈在作工,這是不同的兩個角度。

 

2022年5月4日 星期三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六段

 

我們可以用一個普通的經驗作例。當一對男女彼此相悅相愛,徹底信任對方的愛時,誰教導他們應當怎樣行動,行與不行什麼,說與不說什麼,想與不想什麼呢?惟有信任心才將這一切,和更多的事教導他們。他們不將行為區分;他們作偉大、長久、眾多的事,像作微末和短暫的事一樣高興,反之亦然;並且他們存著快樂、平安、和信任的心,彼此自由為伴侶。但人一有疑心,便要尋求什麼是最好的;要想像出行為的區分來以求寵愛;可是他忐忑不安,百無聊趣;他好似被擄之人,灰心絕望,醜態百出。

  所以信任上帝的基督徒知道萬事,行作萬事,擔任凡所應作的事,並且歡歡喜喜自由自在地去作;他如此行,不是為積許多功德,乃是以討上帝的喜悅為樂,他不為什麼而純粹地事奉上帝,只要蒙上帝喜悅,就心滿意足了。在另一方面,凡不與上帝一致或懷疑的人,就要擔心自己當怎樣才可以作得夠多,才可以用許多行為感動上帝。他跑到聖雅各。康波斯特喇(St. Jacob di Compostella),羅馬,耶路撒冷,這裡那裡,用聖比爾及他(Bridget)的禱文及其他禱文禱告,在這天那天禁食,在這裡那裡懺悔,向這人那人詢問,但總找不著平安。他努力行這一切,惶然不可終日,所以聖經在希伯來為很正確地稱之為Aven amal,意即勞苦愁煩(參詩90︰10)。但它們仍舊都不是善功,都歸於徒然。許多人因此神經失常;他們的恐懼使他們受各種的苦。所羅門智慧書五章論此說︰“我們在邪僻的路上自討苦吃;我們行經荒野,沒有出路;主的道路我們卻不知道,公義的日頭也沒有在我們上面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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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路德在此強調“信”是上帝與人之間最重要的關係,沒有“信”我們將失去上帝的祝福!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四段

 

人人都能自知,他所行的或是善或是惡;因為他的心若確信他所行的討上帝悅納,那行為雖是微如俯拾稻草,也就是善的。若缺乏信心,或心懷疑惑,那麼,雖使一切死人復活,又捨己身叫人焚燒,也是不好的。這就是保羅在羅馬書十四章的教訓︰“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那使我們稱為“基督信徒”的,乃是那在行為中居首要地位的信仰,而不是任何其他行為。因為其他行為,異教徒,猶太人,土耳其人,罪人,也可以有;但堅信自己蒙上帝悅納,惟有被恩典光照加強的基督徒,才能做到。

  這些話其所以近似怪誕,有些人其所以因此稱我為異端分子,乃是由於人們順從了盲目的理智,效法異教徒的樣式,不把信仰置於其他德行之上,而置於其旁,並且以信仰為行為之一,與其他德行的諸般行為分離;其實惟有信仰才使其他一切行為良善,蒙悅納,有價值,因為信仰投靠上帝,不懷疑凡所作的,都是好的。他們甚至不讓信仰仍歸是一種行為,卻把它看為一種心境,其實聖經將神聖善良行為之名惟獨歸於信仰(參約6︰29)。所以他們瞎了眼,作了瞎子的領袖,乃是不足為奇的。這種信仰立即產生仁愛,和平,喜樂,盼望。因為上帝要將的靈立即賜給凡投靠的人,正如聖保羅對加拉太人說︰“你們受了聖靈,不是因你們的善行,而是因你們听信了上帝的話”(參加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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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路德在此強調“信心”的重要性,要出於“信心”的行為,才是善的,才能得上帝的喜悅!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二段

 

諸般善功以相信基督為第一,最高,最寶貴,正如基督在約翰福音六章所說的。當猶太人問說︰“我們當行什麼,才算作上帝的工呢?”回答說︰“信上帝所差來的,這就是作上帝的工。”我們一聽到這道或傳講這道,便忽略過去了,認為這是一件很小易行的事,實則我們真應當在此久留深思。因為諸般善行必須在這一善功中行出來,也從這一善功接受源源而來的良善,正如從一貸款所接受的一樣。這一點,我們必須率直說明,好叫人可以了解。

  我們發現許多人祈禱,禁食,設立基金,行這事那事,在人前有好行為,然而你若問他們是否確知他們所行的蒙上帝悅納,他們就要回答說︰“否”;他們或是不知道,或是懷疑。有些很博學的人把他們引入迷途,說對此並不必須確實知道;但在另一方面,這些人專將善功教訓人。這些善功是在信仰以外行的,所以它們算不得什麼,全是死的,因為他們的良心在上帝面前如何,並且如何相信,那從良心所發出的行為也就如何。他們沒有信仰,對上帝不存無虧的良心,所以他們的行為便沒有頭,他們的一生和善良都算不得什麼。是以,當我高舉信仰,拒絕沒有信仰的行為時,他們就控告我,說我禁止善功,其實我是力圖將信仰所生的真善功教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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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丁路德在此強調︰『諸般善功以相信基督為第一,最高,最寶貴,正如基督在約翰福音六章所說的。當猶太人問說︰我們當行什麼,才算作上帝的工呢?”回答說︰“信上帝所差來的,這就是作上帝的工。”

 

的確,我們常常以教會事工為先,教會也常常要求信徒要殷勤聚會、讀經、禱告、作見證、傳福音、服務社區,可是這最基礎之“相信基督”卻常常被忽略,所以教會要教導信徒回到這個原點,然後再出發,進行教會及社會所需之各樣事工與服務。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二十五段

 

這條誡的第三種行為就是在各種需要中呼求上帝的名。因為我們若在患難和需要中呼求上帝的名,上帝就以此為尊的名為聖,大大榮耀的名。因此將許多艱難,痛苦,患難,甚至死亡差來給我們,並且任憑我們在許多邪惡的嗜好中生活,以便敦促我們並使我們大有理由跑到面前,大聲向呼籲,求告的聖名,因此就成全了第二條誡的這種行為,正如在詩篇五十篇說︰“你們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因我要讚美的祭。”

 

這就是你能得救之路;因為人藉著這種工作知曉上帝的名是什麼,這名是怎樣大有能力幫助凡求告它的;因此信仰和信靠大大增長,完成了第一和最高的誡命。這就是大衛的經驗,他在詩篇五十四篇說︰“你從一切的急難中,把我救出來,所以我要稱讚你的名,承認它為美好。”

 

詩篇九十一篇又說︰“因為他專心仰望我,我就要搭救他;因為他知道我的名,我就要幫助他。”

  試看地上誰不是終生在這行為上有夠多作的麼?因為誰能一刻無試煉呢?我且不提從患難而來的無數試煉。當萬事如意,沒有試煉的時候,那便是最大和最危險的試煉了,因為在這種時候一個人最易忘記上帝,膽大妄為,濫用幸福。是的,他在這種時候比在患難中更宜十倍呼求上帝的名。因為詩篇九十一篇說︰“千人僕倒在左邊,萬人僕倒在右邊。”

  我們在眾人的日常經驗中也明顯看到,在平安繁榮的時候,比在戰爭,瘟疫,疾病,和各種不幸的時候,有更可憎的邪惡發生。摩西也這樣為他的百姓恐懼,惟恐他們恰因太飽足,太安逸,便離棄上帝的命令,他在申命記三十二章說︰“我的民富足,肥胖,便離棄他們的上帝。”

 

所以上帝讓他們的許多仇敵存留,不予驅逐,好叫他們沒有安寧,必須策勵自己遵守上帝的誡命,正如士師記三章所記的。當將各種不幸差來給我們的時候,也是這樣待我們。極其留意待我們,為要教訓並驅使我們尊敬呼求的名,信靠,這樣就成全了頭兩條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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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苦難時讓我們與主更親近;而安逸時要更加儆醒禱告並讚美主,以免迷失偏離主,落入更大邪惡之中。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二十一段

 

 

那麼這條誡的第一種行為就是,要因上帝所賜無數的恩惠讚美,所以這種讚美和感謝應當永無窮盡。因為誰能為生命的恩賜,且不說為其他所有今世和永遠的恩賜完滿地讚美呢,所以人從這誡命的這一部分就有行不盡的善功;他若憑信心去行,他就真不虛度此生。在這件事上誰也不像最顯赫的聖徒一般犯大罪,他們自滿自足,喜歡稱讚自己,或受人的稱讚和尊榮。

  所以這條誡的第二種行為乃是,要警防逃避一切屬世的尊榮和讚美,永不為自己求名,永不使人歌頌稱讚自己。這是極其危險的罪,卻是最普通的罪,可惜,它很少被人注意!不拘一個人是多麼渺小,但他總要作大人物,不甘作最小的;人性這麼深沉於驕傲的邪惡和自信中,大家都違反了這首兩條誡命。

  世人把這可怕的罪惡看為最高的美德,這叫那些對上帝的誡命和聖經的史實不了解,乏經驗之人,念到或聽到異教人的書籍和歷史時,真有極大的危險。因為異教人的書徹頭徹尾充滿了追求讚美和尊榮的毒素。這些書用盲目的理智教訓人說,凡不為讚美和尊榮所激動的人,既不是,也不能作有勢力和有價值的人;凡不顧身體和生命,朋友和財產,以及一切去努力追求讚美和尊榮的人,才算為最優秀的人。諸聖教父都因這罪惡而訴苦,都認為這是尚待克服最後的邪惡。聖奧古斯丁說︰“其他一切邪惡都是行在惡行中,惟獨尊榮和自滿是在善行中並藉著善行而行。”

  所以人若除了這條誡的第二種行為以外,再無別的可做,也必得一生勤勞,以求與這惡奮鬥,將它趕出去。這惡是非常普遍,陰險,防不勝防的。我們都忽略了把這惡加以克服的善事,而汲汲於許多其他次要的善事,甚至因其他善事而傾覆遺忘了這件善事。因此那惟一當尊敬的上帝的聖名,因我們自己可咒詛的名字,自許,和自榮而被妄稱,受了羞辱。這罪惡在上帝面前比殺人和奸淫還要難堪;但其邪僻不像殺人一樣昭彰,因它是隱微的。它不是在肉體中,而是在心靈中行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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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善行並不能使我們討上帝的喜歡,因為善行若讓我們驕傲,自以為義,反倒叫我們在上帝面前成為可憎。這也正如牧師不能在講台或心裡說︰「我立志做一流的牧師,要成為牧師中的牧師!」之原因。

 

因為一切之善行是要榮耀上帝,不是拿來榮耀自己,人不可竊取上帝的榮耀,也不可將歸於上帝之榮耀,歸給人或其他受造之物。歸上帝之榮耀於人或其他受造之物就是崇拜偶像,要慎於此,免得自己與別人虧損!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十九段

 

第一條誡禁止我們有別的上帝,因此命令我們要用堅定不移的信,望,愛信靠真神,如此方能得著,尊敬,保守。因為除了信與不信,靠托與於疑以外,沒有其他什麼行為能使人尋著或失掉上帝。其他行為都不像信靠一樣能夠使他達到上帝面前。所以第二條誡也禁止我們妄稱上帝的名。但這還不足,我們受了吩咐要尊敬,呼求,榮耀,傳講,並讚美上帝的名。誠然,上帝的名若不被尊敬,就不免受羞辱。因為人雖用嘴唇,屈膝,親吻,和其他姿勢尊敬上帝的名,但若不是從心裡用信心行出來,全心信靠上帝的恩典,這就不過是假冒為善的明證罷了。

  試看一個人若要行善,他是怎樣可以在這條誡下時時行許多的善,而永不缺少行善的機會;因此他實在毋須遠行朝聖,或找尋聖地。請告訴我,有那一刻我們不是不斷地接受上帝的賜福,或遭遇患難呢?上帝的賜福和患難除了是不斷地敦促激發人讚美尊榮上帝,並求告的名以外,另是什麼呢?假如你沒有什麼別的可行,只有這條誡叫你不斷地讚美尊榮上帝的名,這豈不是足夠你行的嗎?舌頭,聲音,語言,和嘴唇之受造,愛有什麼別的目的呢?正如詩篇五十一篇說︰“主阿,求你使我嘴唇張開,我的口便傳揚讚美你的話。”又說︰“我的舌頭高聲歌唱你的慈愛。”

  在天上除第二條誡的行為以外,還有什麼行為呢?因為詩篇八十四篇記著說︰“住在你殿中的,便為有福;他們要永遠贊美你。”大衛在詩篇三十四篇也說︰“讚美上帝的話必常在我口中。”聖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章也說︰“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奉主耶穌的名,感謝父上帝。”

 

我們若如此行,我們便在地上有天堂,並常常足夠行的,正如天上的聖徒足夠行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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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之差別除了信仰的上帝不同之外,就是基督徒看重信心,非基督徒看重行為。

 

    這也是回教徒、佛教徒有朝聖勝地和儀式,基督徒沒有的原因。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十八段

我們已經討論第一種行為和第一條誡,但只是很簡短的,未能暢所欲言。現在我們要討論其他誡命的行為。

  次於信心的第二種行為即是第二條誡的行為,即我們當尊敬上帝的名,不可妄稱這名。這是像其他行為一樣,若沒有信心,就不能行;它若是沒有信心行的,就不過是虛偽做作而已。次於信心我們所能行的莫大於頌讚,傳揚,高舉,尊大上帝的榮耀和美名。

  雖然我在前說過,而且有事實證明,那有信心臨在和由信心而來的行為彼此間並無區別,然而這只是指它們與信心及其工作相比而言。但它們各自相比,就有區別,互有高低。正如身上的肢體與健康相比,彼此間都無區別,健康寓於各肢體中;然而各肢體的工作彼此間是有別的,這個比那個更高貴,更有用;在此亦在,讚美上帝的榮耀和美好,強於以下其他誡命的行為;但是這行為也必須和其他行為一樣依靠信心。

  但我熟知這行為是不被人重視的,並且湮沒無聞了。所以我們必須進一步查考它,而不再提到人若要遵守它就必須有相信它蒙上帝悅納的心。沒有什麼行為比尊榮上帝的名,更能使人有信心和信靠的經驗;它也大大促進加強信心,——雖然一切行為也如此——正如聖彼得在彼得後書一章說︰“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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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有信心的人自然會經歷上帝之恩典,自然會敬畏上帝,所以信心是行為之源。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十六段

但你要說︰我不由自主,時常跌倒,過度饒舌,吃喝,或犯罪,我怎能確信我所行的,都蒙上帝喜悅呢?我回答說︰這問題表示你還是把信心看為行為之一,而不是把信心置於行為之上。正因這緣故,信心才是最高的行為,因為信心常存,不懷疑上帝要恩待你,掩面不看你每日的過犯和軟弱,塗抹你每日的這些罪。是的,就令有致死的罪發生(這是對在信心中生活,信靠上帝的人決不會或很少發生的),信心還是再要興起,不懷疑罪惡已經得以消除了;正如約翰一書二章記著說︰“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個中保,就是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

 

智慧書十五章也說︰“因為我們若犯罪,我們是屬你的,知道你的權能。”

 

箴言二十四章也說︰“因為義人雖七次跌倒,仍必興起。”

 

是的,這種信靠和信心必須是如此高超而強大的,好叫人知道他的一生和行為在上帝的審判下,都是可憎的罪惡,正如詩篇一四三篇所說的︰“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好叫他必須完全對自己的行為絕望,相信它們除因這信以外不可能是善的,這種信不看見審判,只看見純粹的恩典,慈愛,憐憫,像大衛在詩篇二十六篇說︰“你的慈愛常在我眼前,我也信靠你的真理”,又詩篇四篇說︰“你的面光照著我們(那就是,藉著信心對你恩典的認識),因此你使我心裡快樂”;因為信心所靠賴的,信仰就領受。

  這樣行為得以蒙赦免,沒有罪債,並且是善良的,並不是由於它們的本性,而是由於上帝的憐憫和恩典,這憐憫和恩典是因信靠上帝的慈愛而有的,所以我們必須因行為而懼怕,但因上帝的恩典而自慰,正如詩篇一四七篇記著說︰“主喜愛敬畏他和盼望他慈愛的人。”

 

所以我們存完全的信心禱告說︰“我們的父,”同時卻祈求說︰“免我們的債”;我們是兒女,同時又是罪人;是蒙悅納的,同時又是有虧欠的;這一切都是信心的工作,堅固地建立在上帝的恩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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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是的,我們要靠信心堅固地建立在上帝的恩典上。而信心本身也是上帝所賜的!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十三段

  那問什麼行為是善良,當行什麼,當怎樣才算虔誠的人如今在那裡呢?是的,那說我們傳信仰的時候,既不將行為教訓人,而自己也沒有行為的人,又在那裡呢?這第一條誡所給我們行的,豈不是多於任何人所能行的嗎?假如一個人當得一千人,或所有的人,或所有的活物,這條誡還是夠他行的,有過而無不及,因為他受了命令,要在生活動作上時時信靠上帝,不信靠別的,只要有獨一真神,別無其他。

  人的生存和本性既然不能一刻無所事事,無所應付(因為我們看到,生命永不休息),凡要虔誠並滿有善功的人,便要以這信仰開始,並一生在一切行為上運用這信仰;他要不斷學習在凡事上以信仰而定行止;如是他便要發現,他所當行的事是怎樣多,各事是怎樣完全包括在信仰中;他是怎樣決不敢懈怠,因為就連他的懈怠也必須是信仰的運行和工作。我們若相信(我們也應當相信)凡事蒙上帝悅納,那麼在我們裡面的,或關於我們的,以及我們所遭遇的,就都必是善良和有功德的。所以聖保羅說︰“親愛的弟兄,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奉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名而行”(林前10︰31)。於是除非是在這信仰中行的事,便不能奉基督的名而行。羅馬書八章也說︰“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

  所以,當我們只傳講信仰,若有人說我們禁止善功,這就等於我若對一個病人說︰“你若有健康,你便可運用你的四肢,但你若沒有健康,你就不能運用四肢,”由是他便推斷說,我禁止他運用四肢;其實,我的意思與此恰恰相反,我是指他必須先有健康,才能運用四肢。所以信仰在一切行為中必須作首領,否則行為就算不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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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

 

    是的,馬丁路德告訴我們因信稱義,不是說不要行為的義,而是因信稱義以後,行為才跟著是義。如果沒有以信為先,所有的行為都是惡的。

 

    同樣道理,教會鼓勵弟兄姐妹要熱心參與服事,奉獻十分之一,若不是出於信心和願意歸榮耀於上帝,只是要讓人覺得他很敬虔,或是希望更多人來教會作禮拜,而不是注重信徒與上帝交通促成生命之更新。

 

    行為的義,常常使人驕傲,不將榮耀歸給上帝。上帝要賜福給謙卑人,阻擋驕傲的人。這也是我們為何要強調“信心”過於“行為”之原因。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四十六段

    有些人非但不理會全基督教的這種不幸,不為它禱告,而且譏笑它,以它為樂,詆毀並播揚鄰舍的罪惡,同時卻不畏懼不知恥,膽敢進教堂,聽彌撒,做禱告,自視為虔誠的基督徒,也被人如此看待。這些人是怎樣呢?我們若應為那些被這些人定罪譏笑的人禱告一次,就應為這些人禱告兩次。在基督受苦時那釘在左邊褻瀆的強盜,以及那些最應幫助卻反辱罵的人,就預示了必有這些人。

  上帝啊,我們這些基督徒是多麼瞎眼,甚至癲狂了呀!天父啊,忿怒何時才得止息呢?我們聚集在教堂作彌撒,本是為全基督教的不幸禱告,我們竟嘲弄這些不幸,褻瀆上帝,定人的罪,這是我們癲狂唯理態度的結果。若土耳其人毀滅城市,鄉村,人民,破壞教堂,我們便以為基督教受了大損失。於是我們便訴苦,敦促君王諸侯作戰。但當信仰消滅,愛心冷淡,上帝的道被忽視,各種罪惡猖獗的時候,卻並沒有人想到要作戰,甚至在反對這些比土耳其人壞許多倍的屬靈敵人的戰爭上應當作將軍,隊長,和執旗人的教皇,主教,神甫,和教士,他們自己竟做了這種土耳其人和魔鬼軍旅的君主和領袖,正如猶太人捉拿基督的時候,猶大是他們的領袖一樣。開始殺戮基督的,必然是一個使徒,主教,神甫,或名列在最優秀者中的一個。因此全基督教也必然恰恰被那些本應保護它的人所毀壞,然而他們竟癲狂到要吞吃土耳其人,但是他們在家裡卻將房屋和羊棚燃起來,讓它們和羊及其中所有一同燒盡,卻依然顧慮著林中的狼。我們的時代就是這樣,而這就是我們對基督無窮的恩典忘恩負義所得的報應,這恩典是由基督用的寶血,辛苦,和疼痛的死,白白為我們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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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馬丁路德是因為看到基督教(大範圍之基督宗教:包括天主教與東正教與散佈於回教世界中之小宗派)的危機,所以進行宗教改革。

 

    反觀今日的基督宗教也是充滿著異端邪說,更甚的是︰“因信稱義”的真理,仍然是被許多自稱為基督徒或傳道人所忽視,認為“行為”重於“信心”;或是不明白“信心”自然會產生“行為”,還發表:光有“信心”不能得救之論調。可見今日之狀況與馬丁路德時代比起來,並無前進多少!

 

    這也是為甚麼基督宗教在歐洲漸漸勢微,以及台灣教會不興旺之原因之一,因為我們不重視“因信稱義”的真理,還在靠行為的義,強調人的熱心,藐視基督的救恩所致。

 

    我們要悔改,回到“因信稱義”的真理,不要再像法利賽人般自義,我們要憑信心,領受上帝的義!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三十六段

誰的心腸硬得如同石頭一樣,以致這大有能力的話也不能感動他,使他歡喜快樂地用信心禱告呢?但是我們若要照這些話禱告得當,許多禱告就必須經過改革!一切教堂和修道院裡面固然充滿了祈禱唱詩,但是為何很少有進步和恩惠,事情反愈來愈壞呢?惟一的原因已由聖雅各指明了,他說︰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雅43)。

 

因為祈禱沒有信仰和信靠,便是死的,只是一 種難堪的勞苦和工作而已。它若得到什麼,也不過是屬事的利益,對心靈沒有什麼助益;甚至大大傷害並蒙蔽心靈,以至於他們行他們的道,囉囉嗦嗦,不管自己是不是接受,或渴望,或信靠;他們在這種不信中心情極其反對信仰的運用和祈禱的性質。

      從此可知,凡按理祈禱的,就決不疑惑他的 祈禱必蒙悅納垂聽,就令他沒有接受所祈求的。因為我們在禱告中是將我們的需要呈在上帝面前,而不是給耶穌規定一個分量,式樣,時候,或地方;假如耶穌一將超乎我們所想的給我們,我們當由耶穌作主;因為我們時常不曉得當怎樣禱告,正如聖保囉在羅馬書八章所說的;上帝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正如他在以弗所書三章所說的,所以不要懷疑禱告蒙了聽允,但將時候,地方,分量,和範圍交付上帝;耶穌必然行得對。那用心靈和誠實敬拜上帝的,就是真正敬拜上帝的。因為那不相信必蒙聽允的人,是在一方面犯了這條誡,因不信而深入迷途;而那給上帝定範圍的,是在另一方面犯了這條誡,太近於試探上帝。所以耶穌禁止我們離開耶穌的誡命,或偏左或偏右,叫我們既不要疑惑耶穌,也不要試探耶穌,但要用單純的信仰走直路,倚靠耶穌,不給耶穌定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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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禱告是使我們信靠主,而不是命令上帝!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三十五段

 

我們禱告,不應照常規數算頁數或念珠數,而應專注於某種急需,誠心渴望可以獲得,用信仰賴上帝,不懷疑耶穌必然垂聽。

 

聖伯爾拿教訓他的弟兄們說︰親愛的弟兄阿,你們切不要輕看你們的祈禱,以為它是徒然的,我實在告訴你們,在你們還沒有祈禱以前,它就被記錄在天上了;你們要存著信心,從上帝期望你們的祈禱得蒙應允,若不蒙應允,就是因為應允對你們沒有益處。

  所以祈禱是信仰的一種特別訓練,而信仰是使祈禱得蒙悅納,或是必蒙應允,或是所賜 給的比我們所求的更好。

 

聖雅各也說︰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什麼(雅167)。

 

這話是很清楚的,直截了當地說︰凡不信靠的,什麼也不能接受,無論是他所求的,或是那更好的。

  基督為喚起這種信仰,在馬可福音十一章說︰所以我告訴你們,凡 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

 

又在路加福音十一章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 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求雞蛋,反給他蠍子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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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禱告是我們與上帝相交,這是非常重要的!

 

   主耶穌和使徒都鼓勵我們要禱告!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三十三段

 

 

我們參加彌撒時,也必須用心靈參加;我們若心裡運用信仰,就真是參加了。在這裡我們必行將基督的話背誦出來。當耶穌設立彌撒時,耶穌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關於杯耶穌同樣說︰你們大家拿著喝,這杯是用我血所立永遠的新約,是為你們和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參太 2626以下;路2219以下;林前1123以下)。基督用這些話為自己設立了一個紀念或周年記念,由全基督教天天遵守,並加上一個榮耀的,富足的,偉大的約,耶穌所遺贈分發的,不是利益,金錢,或屬世的財產,而是赦罪和引到永生的恩典和慈悲,叫凡來到這個紀念的,都有同樣的約;然後耶穌死了,叫 這約成了永遠和不改變的約。耶穌不以字句和印信,而以耶穌自己的體和血,作為這約的憑信。

  一個人在這裡需要好好實行這條誡的首要工作,不懷疑基督所說的是真的,把約看為可靠的,才不至把基督當作說謊的。因為假如你參加彌撒,卻不想到也不相信基督藉著耶穌的約,赦免了你一切的罪,這豈 不是你好像說︰我不知道或不相信我的罪在此真得了赦免麼?現在世界上有許多彌撒,但用這種信仰加以接受得益的人,是多麼少呀!他們這樣行,最可悲地若動了上帝的忿怒。因此,除非一個心靈憂傷,渴慕上帝的憐憫,盼望脫離罪惡,就不能從彌撒獲益;他若心裡懷著惡念,他在觀彌撒時就必須改變,渴望領受這約。因這緣故時不準明顯的罪人參加彌撒。

  若有這種信仰,心裡就必因這約喜樂,在上帝的愛裡火熱融化起來。隨著便有一顆清潔的心,讚美感謝主,所以彌撒在希臘文稱為祝謝餐,因為我們因這撫慰人的,富足的,有福的約而讚美感謝上帝,正如一個人因一位好友贈與一千多金幣而讚美感謝快樂一樣。然而,正如有些人用他們的遺囑使別人富足,卻不被別人想念或讚美感謝一樣,基督也常受到同樣的待遇。我們如今也只顧舉行彌撒,卻不 知是為什麼,以至於我們既不感謝,也不愛主讚美主,心裡依然冷淡剛硬,作作短禱告就算了。關於這,等別的時候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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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彌撒是天主教儀式,類似基督徒之聖餐”, 是記念耶穌的死,但是儀式並不是讓人得救,只是讓人思念救恩,要在聖靈之更新下,人才能得救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