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馬丁路德
我們讀羅馬人書一章一至十七節,就可看出其中所包含的,不是學術上的教訓,而是以身作則,因為保羅開頭在這裡便用自己作榜樣,來講一個牧師應當如何對待教友。一個聰明的牧師宜尊重他的職分,並使聽眾對這職分表示敬重。他既是上帝的僕人,就必須在他的牧職上不越分,也不因驕傲而濫用它,但要運用它來造福教友。
所以基督的僕人必須又聰明又有信仰。若他不聰明,便表明他是懶漢,任情放縱,不配居此高位。這樣一個人會讓上帝所付托他的神聖職被人輕視,但他原是應當將這職高舉的。若他沒有信仰,便表明他是專制者,以權威來恐嚇人民,又以作莽漢為樂。
我們很可以稱這兩種惡事為輕浮與嚴酷。撒迦利亞論第一惡事說︰“無用的牧人丟棄羊群有禍了“(亞11︰17)。
以西結論第二惡事說︰“你們用強暴嚴嚴的轄制他們”(結34︰4)。
這二者是首惡,從其中產生牧師其他一切的罪過來。它們乃是萬惡的根源。所以在殺死這兩個怪物之前,任何人若來接受這職分,都是很危險的。它們愈猖獗,為害就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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