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為上帝在造好天地萬物和人之後,就不再管人間事了;他們覺得上帝非常遙遠,和人們日常生活似乎毫不相干。從加爾文個人親身的經歷,以及從聖經中所顯示的上帝,卻不是這樣。加爾文指出,上帝不但是萬物的創造者,同時也是世界萬物永遠的主宰和保存者,祂持續地在眷顧萬物。身為上帝的兒女,我們知道萬事萬物都在上帝的旨意與權能之下,祂隨時照顧、保護、教養我們,在與我們幸福有關的事上,祂絕不會叫我們有所欠缺。對於上帝的認識,加爾文認為有三件事是我們所最應當知道的:
- 使我們得救的慈愛,
- 每天懲罰惡人、直到永遠滅亡的審判,
- 保障支持善人的公義。
面對這樣的上帝,加爾文認為我們無論是講到祂或是思想到祂,都應該有虔敬的態度。由認識上帝產生敬虔之心,而後出乎自願的敬愛與順從,這才是純正宗教的信仰。
或許我們都應該在認識上帝的事上有更多的成長與進步。照加爾文所說,我們可以從研讀聖經來加強對上帝的認識,而聖經所顯示的上帝,也正是我們可以在體驗中去親身經歷的。
不論是個人靈修、查經班或成人主日學,都可以幫助我們從聖經中去認識上帝,並且把這樣的認識應用在生活中。最要緊的是實際去做,使我們對上帝的認識與信仰日新又新、不斷地進步。
耶穌受難前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提供了另一個榜樣:「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 26:39)
稍後他又說:「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太26:42)
基督徒是以上帝為主的,所祈求的雖然不一定得到垂聽,但相信上帝的旨意最美好,因此樂意順服。今日的教會應該回歸到以創造主為主,提倡敬愛、順服創造主的原則,並將此福音廣傳,以此為台灣的新文化注入一股清流。
加爾文的敬虔,不是情感性的敬虔,乃是出於深處意識的敬虔,這種敬虔帶有知性的特色,卻涵蓋了熱烈的情感以及堅決的意志。加爾文的敬虔表現在他對上帝深入的認識,認識上帝越深,對上帝的敬畏與愛越深,知性的認識與感性的體驗層層交織,而形成一切只為上帝榮耀的行動決心。
加爾文式敬虔若是應用在教會生活,雖然不一定有熱切情感的直接表現,但是一定有中規中矩的進退有節;雖然不一定顯得嚴肅而重視形式,但是一定有敬畏以及愛上帝的實質流露;雖然不一定有死板的外在行為規範,但是一定有來自內心深處的確信做為舉止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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