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流血,買贖了聖靈在我們身上作潔淨工作的權利,所以聖靈是使我們聖潔的首要工作者。
聖靈藉著兩方面使我們成為聖潔﹕信心和苦難。
聖靈使我們的罪得以潔淨。我們的墮落天性帶來罪和罪的污染,因此我們要使本性更新,回到上帝原本創造我們的形像﹔這就是成聖(弗四23,24;多三5)。聖靈潔淨我們,以祂的恩典堅固我們的靈,使我們承擔該負的責任﹐並且拒絕犯罪。但如果我們犯罪,基督的血可洗淨我們的罪(約壹一7-9)。
聖靈使用基督的血﹐將我們靈裡的罪洗滌乾淨(約壹一7;啟一5;來九14;弗五25,26;多二14),正如撒迦利亞所預言一樣(亞十三1)。
基督的血就是祂獻自己所流的血,祂的血帶著能力、德行和功效。
舊約中的血
祭物的血被認爲是獻給上帝的祭,作贖罪之用,並與上帝和好。祭物的血灑在物品上﹐作潔淨和聖潔的作用(利一11;十六14;來九19;20,22)。因此,基督的血是獻上自己,藉永恆上帝的靈作贖罪﹐作成永遠的救贖。上帝的靈將祂的血灑在信徒的良心上﹐使他們從死行中得以潔淨(來九12-14;十二24;彼前一2)。基督在十字架上獻身時所流的血到現在還是一樣,有同樣的力量和功效。
冷的或凝結的血是不能灑的。以血作為贖罪﹐是因為動物的血裡有生命(利十七11)。但動物的血很快便會冷卻和凝結。但基督的血一直是熱的,是永不凝結的,因爲那位賜生命和成聖的靈仍然在裏面活動。因此,我們有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到上帝那裡(來十20)。這血是常活的,也是常像剛剛被殺而流出來的一樣。
在不同種類的挽回祭中都要灑血。有常獻的燔祭,獻此祭和灑血使會眾得以潔淨,成為聖潔歸上帝。這象徵著潔淨那些隱藏和未知的罪。
在安息日,早上和晚上的獻祭都要雙倍的祭物,象徵特別和豐盛的慈悲以及潔淨恩典的流露。
每年在贖罪節有很大的年度獻祭,獻上贖罪祭和代罪羊﹐使全會眾所承認和極大的罪都得潔淨,並得以進入在律法中的聖潔。
間或也有為個人的獻祭,根據每個人的需要而行。上帝設立經常獻祭的方法,以備個人帶來祭物作個人潔淨的獻祭。
現在﹐這些獻祭在律法上要成就的﹐基督的血一定繼續和在任何景況之下都在靈裡得以成就(來九9-14)。基督的血是有此功能的。
紅母牛
在<<民數記>>中說到上帝的子民在舊約時代有另一方法獲得潔淨(民十九),就是要獻一隻純紅的母牛,將這牛的血灑在會幕,然後將這牛焚燒,並將牛的灰收藏起來。如有人犯了不潔的條例,用一些這母牛的灰調水灑在那不潔的人身上就得潔淨。於是,紅母牛的灰就經常可用來作潔淨用,像基督的寶血對我們現在一樣。任何污穢不藉母牛的灰來潔淨自己的人﹐要被從民中剪除(民十九20)。同樣,任何人不接受基督寶血的潔淨也被剪除。基督的血「開一個泉源洗滌罪惡與污穢」(亞十三1)。
基督的血洗淨的功能
基督的血現在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在上帝的眼中﹐基督的血除去罪人一切罪的厭惡。罪人因而得以洗滌潔淨,配站在至聖的上帝面前(賽一16-18;詩五一7;弗五25-27)。基督的血把良心的羞愧除去,讓我們的靈得以坦然無懼來到上帝的面前(來十19-22)。當這一切完成時,我們的罪得以消除,我們的靈魂得以潔淨。
問題是我們如何能在這有洗罪之大能的血中有分?原來是聖靈指示我們﹐並在靈裡勸服我們面對罪的污穢(約十六8)。唯有看見我們如何受到罪的玷污,我們才會渴望得到基督的血來潔淨我們的罪。
聖靈指出、宣告和提供給我們獲得潔淨的唯一良方。此事若由我們決定,我們會捨正道而弗由(何五13)。聖靈告訴我們有關基督的一切(約十六14)。
信心與潔淨
聖靈同時在我們身上作信心的工作,藉此我們得與基督的血的潔淨功能有分。我們因信接受基督,也因信獲得基督賜給我們的一切(詩五一7;利十四2-7;民十九4-6;徒十三39;來九13,14;十1-3)。
因信而實在得到基督的血的潔淨﹐有賴於四件事。第一,我們必須以信心仰望基督在十架的流血是為我們罪的緣故,正如舊約時以色列人被毒蛇咬,只要仰望那掛在杆子上的銅蛇就得醫治(賽四五22;民廿一8;約三14)。第二,信心是信賴、依靠基督的血來潔淨我們一切的罪孽。第三,信心是懇切祈求基督的血來潔淨我們的罪(來四15,16)。第四,信心是接受上帝的真理和信實﹐藉著基督的血洗淨我們的罪。
聖靈真實地使用基督的血在我們的靈裡和良心作洗滌和潔淨的工作,以致我們不再羞愧,能坦然無懼來到上帝的面前。
藉著信我們的靈得以潔淨(徒十五9)。信是靈魂的手﹐持住基督的血作潔淨的功夫。
真誠的信有兩個確實的證據。內在的是心得以潔淨,外在的是有愛心的行為(彼前一22;多一15)。
我們因信得以潔淨,因為信是首要的恩典,藉此我們的本性得以回復到上帝的形像,從原來的污穢中解脫出來(西三10;約壹三3)。由於我們的信,我們獲得基督的血潔淨的功能與影響(申四4;書廿三8;徒十 一22)。再者,主要是由於信,使玷污我們的情慾與敗壞得以除掉、壓制,並漸漸地從我們心思中除去(來十二15;雅一14;約十五3-5)。
信心抓住提供給我們的動機,激發我們追求聖潔,並使用一切上帝賜給我們的方法避免受到罪的玷污,也使我們的心思意念從死行中得到潔淨。
有兩個絕好的動機激勵我們。第一個絕好的動機﹐是上帝賜給我們那奇妙的應許(林後七1)。第二個動機﹐是想到當我們在祂的永恆榮耀中見基督時,我們必要像祂(約壹三2,3)。
苦難與聖潔
上帝差遣苦難來煉淨我們(賽三一9;四八10;林前三12,13)。
當我們在罪的管轄和審判之下,困苦是咒詛,而且常常引致進一步的犯罪。但當恩典掌管我們的時候,困苦乃是使我們成聖的工具,恩典因此得以增強,使我們成為聖潔。基督的十架使我們在苦難中得益,因此苦難是獲得恩典與成聖的偉大方法。基督子民所經歷的一切痛苦與困難,祂首先同受(賽六三9;徒九5;西一24)。
我們一切的痛苦與艱難﹐無非是上帝的方法作為,要使我們更像祂的兒子(羅八29)。苦難幫助我們對罪的污穢不潔有更深刻的認識,正如上帝對罪的恨惡一樣。上帝使用苦難來管教和矯正祂的兒女。因此,我們不可輕視苦難(來十二3-11)。苦難幫助我們越來越少依靠被造之物以求安慰,而從基督裡的事物獲得更大的喜樂(加六14)。苦難幫助我們除去我們的邪情私慾,讓我們更能從罪的污穢中釋放出來,使我們更為聖潔,因為上帝是聖潔的(林後四16-18)。上帝使用苦難將在我們身上聖靈的各種恩惠引導出來,使這些恩惠不斷地和恆切地發揮作用。
通到潔淨泉源的道路
我們必須認識罪的污穢和它玷污的果效,以及知道不從罪中得以潔淨的危險(啓三16-18)。研讀經文並好好思考聖經的教導,讓我們認識到失去了上帝的形像之後的景況是如何的(詩五三3)。誰接受聖經的見證,認識自己的污穢狀態﹐就會設法找出原因。他會找出他自己的傷痛,並且呼喊,「不潔淨!不潔淨!」
我們要為自己的污穢祈求獲得亮光和指引,並且知道如何對付它。屬血氣的亮光不足以使我們知道我們墮落得有多深(羅二14,15)。
要將罪惡的玷污洗淨,我們必須對罪的污穢感到抱愧蒙羞(拉九6;耶三25)。羞愧有兩種。一是律法上的羞愧,這是由於律法定罪所產生的羞愧。例如亞當犯罪之後而感到羞愧,以至恐懼戰兢。於是他逃避上帝,把自己躲藏起來。另一種是福音帶來的羞愧。這是有感罪的卑污,以及上帝那赦罪並將我們從罪中潔淨的豐盛恩典,因而感到羞愧(結十六60-63;羅六21)。
但非常可惜,許多人根本對自己真正的景況無動於衷。他們對自己在人前的表現如何,比他們的心在上帝眼中是如何更為感到羞愧。有些人自以為自己已經潔淨(箴三十12),例如法利賽人(賽六五4,5)。另外一些人甚至公開誇耀自己的羞愧與罪惡。他們宣揚自己的罪惡像所多瑪(賽三9;耶六15;八12)﹔不但如此,並且還贊同和喜歡別人如同他們一樣去犯罪(羅一32)。
我們的責任是要明白上帝的潔淨方法
上帝親自教導我們這責任的重要性。舊約律法條例讓我們看見這責任的重要,因為每一種獻祭都有某種潔淨的作用。舊約中最大的應許﹐乃集中在使罪惡得以潔淨(結三六25,29)。福音告訴我們,我們最大的需要乃是從罪中得以潔淨。
基督的血的潔淨大能和聖靈使基督的血在我們心中生效,這都在約的應許中賜給我們(彼後一4)。唯一能夠享受這些應許給我們的好處之途徑﹐乃是信心(來四2;十一17;羅四19-21;十6-9)。
有兩件事使這樣的的信心生效。第一是佳美的恩典或責任。信心排除所有其它的潔淨方法。信心將所有榮耀歸於上帝,為祂的大能、信實、良善和恩惠而榮耀祂,儘管面對所有困難和抗拒。信心榮耀上帝的智慧,因祂賜給我們這樣一個潔淨的方法;也榮耀祂那無限恩典,因為當我們在失喪和祂的咒詛當中時,祂賜給我們這能潔淨一切污穢的泉源;藉此讓我們能與基督合而為一,基督是唯一能使我們的罪得以潔淨的。
信徒的責任
第一個責任是不斷自我卑微。當評估自己的時候,將自己降為最低,正如基督告訴猶太人參加筵席的情形一樣。要記得我們是從一個污穢骯髒的景況中被釋放出來(申廿六1-5;結十六3-5;詩五一5;弗二11-13;林前六9-11;多三5)。
第二個責任是不斷地對基督領我們脫離原來的罪惡玷污而感恩(路十七17;啟一5,6)。我們要看重基督灑血在聖靈成聖的工作上。注意我們所得到的內在喜樂和滿足,那是因為我們從羞愧中被釋放出來,以致我們能夠坦然無懼地來到上帝的面前。因此我們當感謝上帝,為這一切讚美祂。
故此,我們當儆醒提防罪惡,特別是在心裡開始挑動的罪念。不要忘記罪的危險與刑罰。時時想到主對罪惡的憤怒和律法的威嚇。不要落在奴性的恐懼中以致想要離開上帝。要尋求那種使你離開罪惡﹐並使你在靈裡更決意依靠上帝的懼怕。思考罪惡所產生的卑污影響(林前三16,17;六15-19)。
我們應謙卑在主面前。記住我們能夠作出的最好行為﹐也只不過是如污穢的爛衣服(賽六四6)。當我們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我們當看自己還是無用的僕人(路十七10)。
我們要將罪根拔掉(雅一13-15)。不要迎合自己私慾的滿足。
經常來到耶穌基督那裡藉祂的靈得以潔淨,並因著灑在我們良心的血使我們除去死行,就是我們的靈企圖用行為來潔淨自己的罪與污穢,忽略了那為潔淨而設的泉源。
問題﹕基督既是聖潔無暇,與罪人截然不同,祂又怎能與被玷污和在黑暗中的罪人合一和相交?聖經不是說義和不義沒有什麼相交,光明與黑暗沒有什麼相通嗎(林後六14)?
答案﹕那些完全仍在原來罪惡污穢管轄之下的人是不能與基督合一或相交的(約壹一6)。未重生歸主的人是不能與基督合一的。
不管我們的罪污如何,基督是光,祂不會受到玷污。光在糞堆上不會受到污染。腳有傷痛不會損壞頭,雖然頭會與腳一同受苦。
基督與我們合而為一的目的﹐乃是要除去我們一切的罪惡過犯(弗五25-27)。這不是說我們必須完全聖潔後才得以與基督連合。我們與基督連合是要得以完全聖潔(約十五1- 5)。故此,成聖的工作和屬靈的潔淨在任何人身上開始動工的時候,這個人的全人已經被稱為聖潔。我們與基督的連合﹐乃是直接因著我們裡面新造的人。這個在我們裡面與基督連合的新造的人是被聖潔的靈所造,因此他是聖潔的。
信徒被各種罪惡所玷污,但這潔淨的方法可以洗淨一切的罪。如果我們繼續使用這潔淨的方法,沒有任何罪惡的污穢能阻止我們與基督相交。
在舊約時代,有除去污穢的條例。假如一個不潔的人不遵行這潔淨的條例,他便被剪除在群眾之外。上帝為我們預備基督的血,使我們所有的罪污得以潔淨,祂要信徒使用這潔淨的方法。如果我們不使用祂為我們預備的潔淨方法,我們當然不能與基督相交,也不能與其他真正的信徒有交通(約壹一6,7)。
我們應像大衛作一樣的禱告(詩十九12,13)。他的禱告是不斷謙卑地承認自己的罪惡過犯。「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他祈求每天潔淨他最小和最隱密的罪過。「願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他也求上帝攔阻他犯「任意妄為的罪」,或是故意與光作對的罪。總之如果信徒能在大衛禱告所設定的範圍之內,雖然會受罪的玷污,但在他們的生命中沒有與在基督裡合一相衝突之處。我們那蒙福的頭不但是潔淨和聖潔,祂更是滿有恩典與憐憫。祂不會因為身體中一肢體有疾病或傷痛而將這肢體剪除。
結論﹕故此,聖靈在我們身上作成的真正的聖潔﹐與靠自己的努力建立一個道德的生命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再者,聖靈在我們身上作成的聖潔生命﹐需要由聖靈和基督的血來保持潔淨和不受罪的玷污,但靠自力作出來的道德生命,只能拼命用「好決心」來維持它的潔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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