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妮、克羅斯比(Fanny
J. Crosby
1823-1915)美國人,在出生六個月時,因感冒被誤診而失明。她八歲時開始寫詩,十五歲時就讀於紐約盲童學校,在校中,她的詩曾多次獲獎。畢業後任教該校達十一年之久。
1858年她嫁給盲樂師梵阿斯丁(Alexander Van Alstyne),兩人以大半時間服務盲童。
芬妮在四十一歲時寫下第一首聖詩,到四十四歲時決定以此為其終生工作。
她一共寫了八千四百多首聖詩,她的詩歌洋溢著堅定信心和喜樂,許多著名的奮興家及聖樂家都喜愛在大會中唱她的聖詩,或特約她寫聖詩,她真不愧是聖詩作者中的桂冠詩人。
這首「榮耀歸於真神」寫於1875年,1952年葛理翰佈道會中選唱這首詩後,深受信徒喜愛。
本詩稍異與她一貫以見證作詩的風格,全詩以讚美 神為主題。 芬妮所寫的詩歌,有兩大類:一類是說到她和主的交通及對主的倚靠,如「有福確據
」(Blessed Assurance),「 一路引導 」(All the Way My Saviour Leads
Me),「靠恩得救」(Saved by Grace)等。 另一類是述說救贖的大愛和罪人得赦,如「莫把我棄掉」(Pass Me
Not),「今呼召你」(Jesus Is Tenderly Calling),「你的罪雖像硃紅」(Though Your Sins Be As
Scarlet)等等。
芬妮從未埋怨令她失明的庸醫,反而說:「我相信仁慈的主與祂奇妙的旨意,他用這種方法,將我分別為聖,使我有機會作祂指派我的事工。」「我若不瞎眼,就絕不會得到這樣好的教育,也不會訓練成如此強的記憶,更不能使這許多人得到益處。」
在她九十歲的慶生宴上,她說:「在這廣大的世界上,沒有比講主的故事給我更大的快樂,因為這是我的信息……我對 神的愛和聖經的真理,在九十歲時比十九歲更寶貴、更堅定。」
她深覺 神的恩典是足夠她用的,因為在基督裡的信心,是足以戰勝人生旅途中任何不測的變化。
她的詩歌,安慰和激勵了許許多多的人,當人們唱她詩歌,或知道她的身世時,便能從她的身上看到 神的慈愛,信實,大能,奇妙和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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