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
論加爾文的人論,不可忽略他明確主張人處在兩種情況下,一種是被創造的原先情況,另一種是墮落之後的情況。加爾文堅持說這兩種情況下的人已經大不相同了,
他接受原罪的觀念,認為人在亞當墮落之後的情況,已通過遺傳而代代相傳,在墮落之後的情況,上帝形像雖未完全毀滅消失,但已腐仇變形。
加爾文認為亞當是人的墮落源頭,因為亞當不只是人類的祖先,而且是人性(human nature)的根源,因此使全人類沾染了亞當所帶來的腐化。以此方式,加爾文巧妙地避開了生理學遺傳與原罪的關連,而給予原罪神學性的解釋,以亞當為人性的根源,因而將人類帶到墮落的情況下。
亞
當墮落的根本原因在於不信,加爾文指出:「所以不信就是亞當背叛的根源。野心、驕傲和忘恩負義都由此而生,因為亞當貪得無厭,玷污了上帝的仁慈」。加爾文
以「不信」為墮落的最基本原因,因為他認為人應當時時刻刻生活在上帝的榮耀之下,人若不信則將徹底地摧毀人與上帝的關係,一個離開了上帝榮耀的人自然是生
活在諸般罪惡裡頭。不信所帶來人與上帝關係的疏遠,正是靈魂死亡的開始。
亞當墮落對人類的影響即「原罪」,加爾文指出:「原罪是我們本性上一種遺傳的邪惡和腐敗,散佈於心靈的各部分,使我們為上帝的憤怒所憎惡」,而且在我們裡面滋生情慾的事與各種罪惡。
為了說明原罪如何改變了人性,如何使人類與亞當一起進入了墮落的狀況,而使人不再停留於原先被創造時的狀況,加爾文指出人活在兩個處境中。
(a)墮落的處境
加爾文認為原罪不斷地滋生情慾的事與各種罪惡,有如火爐持續地迸出火焰與火花,又如泉源不停地湧出泉水。他形容在墮落中的人:「人完全為罪所籠罩,如同洪水淹沒一般,所以凡出自人的都是罪」。人的肉體與靈魂都敗壞了,整個人成為罪惡的源頭。
在墮落中的人,理性被愚昧蒙蔽,意志被慾望束縛。就理性而言,人雖然仍有理性而與獸有別,但是只能作用在諸如法律、文學、手藝等地上事物,而且理性處在常常被欺騙的狀況下,因此雖然仍有良心,卻是未能健全地分辨善惡。
就意志而言,加爾文贊同奧古斯丁以來的傳統,主張人的意志已經被罪所束縛,因此凡意志所出者必然是犯罪。
靈魂的兩大功能(理性與意志)在墮落中人身上均已嚴重損毀,以致使人認識上帝的能力被蒙蔽,而因未能認識上帝又使人在墮落中無法改變自己,如此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
(b)墮落的恢復
《基督教要義》第三卷詳細處理了拯救論,指出人在上帝的話與上帝的靈引導之下,通過信心領受上帝恩典,開始經歷稱義與重生(成聖)。加爾文由重生(成聖)談論起,指出墮落的人如何在信仰中改變自己,最重要的就是經歷到死去(Mortification)與活起來(Vivification),人在罪上死去,通過信心而重生。
加爾文把信仰視為一種對上帝認識的更新,使得原本喪失認識上帝能力的理性得到恢復。通過上帝的恩典,人的意志得到變化與改造,而且是完全出自上帝的改造,由一個惡的變為好的意志。加爾文強調意志改造之後,人並不是自己得到行善的能力,乃是得到所有出自上帝的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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