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6日 星期日
安瑟倫之簡介
坎特布裡最偉大的大主教之一的安瑟倫(Anselm,1033-1109),今天主要以哲學家與神學家知名。實際上安瑟倫與諾曼人征服英國大有關係。他在1060年任修士,1063年繼郎法蘭克出任諾曼底貝克修道院院長。三十年後他繼朗法蘭克出任坎特布裡大主教。他在大主教任內,以與英王魯弗斯(Rufus)和他的繼任亨利一世沖突著稱。他不只一次被放逐。任大主教時,他以改革派知名,鼓勵教會定期召開大公會議,執行聖職人員獨身的規定,並制止奴隸販賣。
安瑟倫是早期經院哲學派神學家之一。他認為有了信仰一定能正確使用理性:“我相信我才能理解。”
安瑟倫首先提出“本體論証”,証明上帝的存在。他從最完美的存在開始,來証明上帝的存在。上帝是“不能想像出有任何事物可以大過他的那個存在。然則除了存在本身,無物可以想像大過那事物的那事物必然是最大的。因此真正存在的事物顯然低過這最偉大的事物。”
安瑟倫本人曾用幾種不同的形式說明他的論點,就是在今天它也是哲學家之間熱烈討論的題目。但是多數思想家都同意他的論點有點像文字遊戲。因為他的論點處理存在,好像存在是事物或有或無的一種性質。事物或存在或不存在,唯一獲知的方法是取得某種可以觸知的証據。
安瑟倫在神學上最偉大的著作是《上帝何故成為人》(Cur Deus Homo)。安瑟倫的回答是,原罪所欠上帝的債不是人自身能夠償還的。但是基督之死的意義實在重大,使上帝受了傷害的榮耀得到“滿足”,贏到賞賜。因之天父使人類藉基督的功勞得到救恩。安瑟儉的著作幫助我們瞭解贖罪。但是他是用他那個時代的思想方法表達出來的。新約說主耶穌為我們而死﹔安瑟倫試圖用中世紀的功勞與報償的觀念作解釋。
安瑟倫之生平簡述
安瑟倫在公元1033年出生於一個古舊的羅馬城市柯士達(Aosta)。他出生的年代雖然不像宗教改革或工業革命等重要歷史時刻,但卻也是新舊思想交替的中世紀年代。他出生於羅馬,但對於當時盛行的律法、修辭學等不感興趣。
有資料顯示,安氏的家人曾期望他可以成為柯士達的主教,但安氏對家鄉的歸屬感不大,與家人的關係亦不好;年少之時,曾因與父親吵架,而獨自在外飄流三年。在他的後期寫作中,他也很少提及故鄉柯士達,更沒有提及自己的家人。在他二十六歲那年,安氏結束了飄蕩流離的生活,進入修道院生活,成為一名修道士。
在安氏的寫作中,充滿本尼迪克規章的影子,相信這與他於本尼迪克修會中的生活不無關係。此外,安氏在修院中遇見他的恩師朗法蘭克(Lanfranc),雖然後來他們倆人的意見漸趨分歧,但朗氏仍然是安氏的啟蒙師傅;安氏著作中許多寫作和辯證技巧都受著朗氏的影響。安氏安靜地在百克(Bec)的修道院中修道,亦在這段時間,安氏開始著寫不同信件和祈禱文。
安氏的思想強調欲得真理的知識,必須先有信仰,「我不暸解我所信的,但我相信我能了解的,為此我相信除非我信,否則我就不能了解。」
安氏雖然被稱為理性主導的「經院哲學」之始創人,但從他「祈禱與默想」著作中,卻又可以看到他對上帝單純的渴望和追求!
安瑟倫之思想
安瑟倫繼承了柏拉圖和奧古斯丁的思想,認為信仰高於理性,理性應當服從信仰。但他又主張必須從信仰出發,運用形式邏輯,以論證基督教正統教義。他提出“我信是為了理解”和“信仰尋求理解”的口號,但同時又認為,如果僅有信仰而不訴諸理性,則近乎玩忽。
他在《獨白》中運用因果律,從事物有不同程度的完善推出必有一個最完善者(即上帝)的存在。
又在《宣講》中提出哲學史上著名的關於上帝存在的“本體論論證”。聲稱任何人都有一個關於上帝的概念,即上帝是一個“不可構想有更大的最偉大者”;但如果它僅僅存在於人們的思想中,則還可以構想一個更偉大者,這是相矛盾的。因此這個“不可構想有更大的最偉大者”不僅存在於人們的思想中,也必須存在於現實中。這個論證遭到同代人高尼羅的駁斥。
高尼羅著《為愚人辯》,指出存在於心中的未必存在於現實中,認為安瑟倫所證明的最偉大的存在不過是“海上仙島”。安瑟倫的本體論論證後來得到笛卡兒、萊布尼茨、黑格爾等的肯定和修改,但被托馬斯·阿奎那、洛克、康得等所擯棄。
安瑟倫在《上帝何以成人》一書中,認為世人因犯罪而冒犯上帝的尊嚴。上帝為維護其尊嚴與統治,堅持有罪必罰的“公義”,要求對世人施以刑罰,不然必有適當的補償以滿足上帝的要求。基督是上帝之子,以無罪之身代人受死,這就滿足了上帝的“公義”。後世稱這為救贖論的滿足說或補償說。
安瑟倫在其早期著作《論信仰》中,曾以極端的唯實論力斥洛色林的唯名論,認為一般是獨立於個別之外的客觀實在,一般高於個別,越是一般的東西就越有實在性。上帝是最一般的,因而最實在。他根據這一哲學理論,提出上帝和教會高於一切,教皇權力高於世俗君主,積極支持教皇格列高利七世神權至上的綱領。
安瑟倫的這種唯實論,後來被天主教作為論證三一論、原罪論、聖事論、教會論等教義的理論基礎。
經院哲學的派系
經院哲學約可分為兩大派:
一.唯實論(Realism):屬柏拉圖主義/或奧古斯丁派。他們認為不是感官界的事物先有,而是先有觀念,後有事物。比如:不是桌子先有,而是先有桌子的觀念,因為造桌子的工匠先有桌子的圖形在頭腦中,然後才有桌子造出來。
唯實論的主要人物有:J. S. Eriugena (810-877 AD)
Anselm 安瑟倫 (1033 -1109A D)
Bonaventure (1221-1274 AD)
二.唯名論(Nominalism):屬於亞里斯多德主義。他們認為「概念」或知識只是腦中的一個名詞,用來代替我們認識的事物。比如:人腦裡有桌子的形式是因為看見了許多的桌子而歸納出來的概念。
唯名論的主要人物有:Thomas Aquinas (1224-1274 AD)
J. Duns Scotus (1266-1308 AD)
Wilhelm Ockham (1285 -1349A D)
唯名論後來壟斷了後期經院哲學的思想。人們也開始崇拜自然科學。認為用自然科學的方法,或歸納法,才能夠找到真正的知識。
以下我們只討論經院哲學的兩位最具代表性的人物:
[安瑟倫(Anselm AD 1033-1109)]
安瑟倫是英國坎特布里的大主教(Archbishop of Canterbury)。他直接承繼了奧古斯丁的學說。被稱為經院哲學之父。以下只簡列他留給後人的三大學說:
一.信心尋求知識(fides quaerens intellectum):不是先證明後相信,乃是先憑信心,然後才能明白基督教的真理。他著名的口號說:「我欲明,故我信」(Credo ut intelligam)。
二.救贖論的滿足論:在他著名的著作《道成肉身的意義》(Why God Became Man)說明救贖是需要一位“神人”來完成的。人犯罪,得罪了上帝,因此人應該討上帝的和好,但是,人因是罪人而無法向上帝親近,因此,而要有一位“神人”,一位無罪的“人”,來滿足以上的要求。
三.上帝實存論:安瑟倫最著名的學說是他的証明上帝論。在其上帝實存論(Ontological Argument)中,他辯論說:
1. 「完美」(perfection)這性質不可能是忽有忽無的,而是永遠存在的。
2. 上帝是「想像中最偉大(完美)者」(That Than Which No Greater Can Be Thought)。
3. 所以上帝存在。
有一位諾名的愚者(一位在意大利的人)反駁說:「如果這樣的話,那我們可以想像一個最完美、最大的島嶼,它就應該存在了。但是,我們知道沒有這島嶼。」
後來安瑟倫回答愚者說:「上帝是超物質的,島嶼卻是屬物質的,這兩個那裡可以用來比較呢。」
我們知道,安瑟倫是把「存在」(existence)當著一種性能,就好像柏拉圖的「概念」一樣。後來,笛卡兒不用「最大者」,卻用「最完美者」(supremely perfect being)來推進安瑟倫的証明上帝論,辯論說:
1. 我們想像中有最完美者。
2. 完美這性能是「必須」存在的。
3. 所以最完美者必須存在。
4. 最完美者就是上帝
後來康德反對說:「『最完美者必須存在』本身雖然是一個沒有錯的結論,但是卻不能在事實上絕對的証實出來。還有,『存在』這實在的東西不可能是一種性能」。
現代哲學家的答覆:哲學家把「必須」(necessity)分成兩種,一種是logical necessity,另一種是ontological/factual necessity。而安瑟倫的上帝實存論只是一種logical necessity的辯論,所以不是factual 的
。
不管怎樣,整個上帝實存論的基本方法是從「觀念」(形而上的)証明「存在」(形而下的),這樣可以行得通嗎?
[多馬.阿奎那 (Thomas Aquinas AD 1225-1274)]
多馬.阿奎那生於義大利,可算是中世紀最偉大的哲學家。因其著作題材之廣,冊數之多而被譽為「天使博士」(Angelic
Doctor)。阿奎那主要的著作是有關哲學與神學的兩套總綱領(Summae),厚達六十冊。後來的人稱這巨著說它像一個知識的大湖。他的知識來源並非他有何獨到的見解,而是他將當時已有的思想巧妙地融會貫通來。
他的《神學總綱》(Summa Theologica)已被公認為天主教神學的神學基礎。每部份都有很詳細的分類,是用問題解答的方式寫成。書內所用的語言好深奧,他把許多的聖經,神學教義,及哲學(尤其是亞里斯多德的)的思想貫通起來。今日的人談論阿奎那的哲學多只選擇三個學說:
一.哲學與信仰兩層樓說:也就是說,先用哲學來打基礎,然後將基督教教義建於其上。這使人走到基督教哲學之前看見一座兩層樓,先進入樓下時就是以哲學理論來談基督教信仰,在理性不能站立時,才上樓把信心搬出來作辯論。
二.五個方法(The Five Ways):阿氏對上帝存在的証明被稱為「五個方法」。阿氏的出發點是:人不能憑空領悟到上帝的存在,要知道上帝的存在,必須有証明。以下是証明上帝存在的五個方法:
1. 宇宙論(Cosmological
Argument):這証明方法指人所見到會動的物件都是由另一個會動的物件推動。如此一直推算上去,那就有第一個會動的物件。阿奎那說第一個會動的物件是自動的,稱它為「第一個不動的自動者」(The
First Unmoved Mover)。他說這「第一個不動的自動者」人人都知道是上帝。
2. 因果論(Causal Argument):所見的「果」(許多的結果)必有「因」。如此,一直推算下去必有「第一因」,那「第一因」人人都知道是上帝。
3. 從許多「偶然的存在」(Contingent beings)我們可以推算上去必有一個「必須的存在」(necessary being)。人人都知道這「必須的存在」就是上帝。
4. 從「不同的完美程度」(Degrees of perfection)我們可以推算出一個「最完美者」(Most Perfect Being)。他說,人人都知道這「最完美者」就是上帝。
5. 設計論(Teleological Argument):從許多的被造物我們可以推算出一位創造/設計者。而這「設計者」人人都知道是上帝。
總括來說,以上的五個方法,不難發現它們只不過是一個方法罷了。或說是一個証明的五種說法。從理性的角度來看,這些論點似乎是很合情合理並且容易被接受,因為它不必依靠信心與基督的見証,而以客觀事物証明上帝的存在。但是,所証明出來的上帝又是一位怎樣的上帝呢?
三.類比論(Doctrine of Analogy):他提出,一切關乎「上帝」的用語都是「類比」或「象徵」式的。換言之,當人稱上帝為父的時候,並不是上帝的性情與世上父親的性情完全相同,或全然不同,而是說,兩者確有相同之處。因此,他說用來形容上帝的字眼或許多宗教用詞既非是「固定」(univocal)的,亦非「不固定」(equivocal)的,而是「類比」(analogy)的。我們並不反對阿奎那的「類比法」。聖經中的確有用許多這類的字眼來形容上帝。我們也知道,人類無法完全用詞彙來表達對上帝的認識,許多時候必須用類比法來認識上帝更多。
天主教把阿奎那的Summa Theologica奉為正統的系統神學,也是永恆的神學教義課本。
[結論]
引用白高倫所說的話:「當時因為教會壟斷了一切學術研究,所以絕大多數的哲學家都是聖品人士,… 他們用希臘哲學來維護基督教觀點… 使基督教信仰因摻雜了無數非基督教思想而被歪曲,然後,後世的批評者把摻雜在基督教內的非基督教思想攻擊得體無完膚,便以為已經把整個基督教難倒。」
安瑟倫的著作--尋求上帝
疲倦的人啊!請你卸下重擔,避開騷擾,拋棄憂慮,丟掉愁苦吧!請你為上帝留下時間,安息在祂懷中,進入心靈的內室,除了懷念上帝和尋求上帝以外,排除一切,關上門來尋求上帝。
我的心哪!當現在向上帝說,讓我尋求祢的面。主啊!祢的面我正要尋求。主啊!求祢指示,叫我知道在甚麼地方、用甚麼辦法可以尋求祢,並尋見祢。
主啊!祢是無所不在的,為甚麼我不能看見祢呢?原來祢住在不能靠近的光裏。然而,這不能靠近的光在甚麼地方?我怎能抵達?誰將帶領我到那光呢?
至高的主啊!祢的僕人愛祢;可是,祢的臉離他很遠,祢的居所是不能接近的。他渴望尋見祢;然而,不知道祢的所在。他尋求祢;然而,不熟識祢的面。
祢是我的上帝,我的主;但是,我還未曾見過祢。祢創造我,又更新我,並把一切幸福賜給我;可是,我認識祢並不足。我受造為要見祢;然而,我沒有做好我受造所當做的事。
人喪失了他受造的目的,何等悲慘!他喪失了受造所應享受的幸福,招來了不應經歷的災禍。失去了唯一能使他幸福的,而留存著的只有悲慘而已。
願我能仰望祢的亮光,縱使從遠處、從深處,求祢指示我尋求祢。當我尋求祢的時候,求祢把自己啟示給我。因為,除了祢的指示,我就不能尋求祢。除了祢把祢自己啟示給我,我也不能尋見祢。
求祢使我以殷切的心來尋求祢,使我在尋求的時候切望祢,使我用愛心尋見祢,並當尋見的時候愛祢。
主啊!我承認祢在我身上造出祢的形像,為要使我思想祢,懷念祢,並愛祢。因此,我感謝祢。然而,那形象已被罪惡毀損,以至於除非祢更新他,他就不能完成受造的目的。
主啊!我不敢妄想洞察祢的尊嚴,但我切盼多少能理解我所信所愛的真理。不是理解後再相信,而是相信後要理解。求祢使我尋求祢、相信祢、渴慕祢、認識祢、事奉祢,完成我受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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