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日 星期三

卜仁納的神學(新正統神學)

卜仁納神學的歷史發展

 
卜仁納(Emil Brunner18891966年),與祁克果及布特曼(Rudolf Bultmann)一樣,都是新正統運動的先導者。卜仁納在瑞士甦黎世附近地方出生,他也在這裡讀書。其後,他曾在柏林和紐約的協和神學院修讀。

1924年起在甦黎世擔 任神學 教授。卜仁納是個多產作家,他寫過三百九十六本書和論文,其中二十三本書已譯成英文。他是一位極著名的神學家;曾在歐洲本土、英國、美國及日本各地教學。

 
卜仁納是摒棄自由主義的先導者,也反對正統主義。作為一個辯證神學家,他像巴特(Barth)一樣,是建基於祁克果的思想方法之上的。
卜仁納神學的教義觀點

  [
聖經學]

卜仁納贊成一般啟示的有效性,這一點已跟巴特分歧。啟示在歷史及經驗中是延續的,卜仁納稱這些延續猶如聖經般,這就是教會的信仰,也是聖靈的內裡見證的延續。於是上帝的啟示能繼續臨到人們。

 
卜仁納同意巴特的說法,上帝沒有在聖經中客觀地啟示他自己,他是藉著人與基督的相遇,主觀地啟示他自己。

卜仁納說,這種主觀和客觀的神人契合,是同樣需要的。

在這裡,卜仁納跟從猶太神學家馬丁布白(Martin Buber 18781965年)的觀點,把「我和你」關係普及化。

卜仁納教導,上帝是不能按基要派及羅馬天主教會所教導的客觀和教義陳述來認識的。認識上帝只能按個人主觀的相遇——就是「我和你」的關係。在這種契合中,上帝不會在真理或命題中啟示自己,而是親身個別去啟示他自己。

  [
人論及罪論]

卜仁納十分重視人及罪的問題,因為罪決定了人與上帝、及與社會的關係。

卜仁納反對人的全然敗壞、罪性的遺傳,以及創世記第三章的歷史性。亞當不是一個歷史人物,換言之,人類應從創世記第三章的記載去看自己。

 
卜仁納描述罪時,也稱人為罪人,因為人選擇犯罪;犯罪不是由於遺傳的罪性。人應該是與上帝和其他人一起交通生活的,但人失敗的原因是人自我中心,這就是卜仁納對罪的定義。惟有與基督相遇,罪才可以克服。

卜仁納的基督論,堅持迦克墩宣言中所提及,耶穌真正的人性及真正的神性。卜仁納的教導,強調基督的道成肉身和復活。卜仁納相信上帝給予人自由,使他能選擇是否回應上帝在基督裡啟示的恩典。

[
卜仁納神學的評價]

 
卜仁納反對自由派對耶穌的錯誤觀念、人的善性的看法,和對建立地上天國的樂觀理想,他把自己與這些觀念分離。卜仁納再次提出新的論調,聲稱人的罪性,提出要回到聖經、需要信心及注重基督徒的操守。他注重歷史基督論中,道成肉身及復活的教義。

 
卜仁納的缺點包括︰否定聖經完全是由上帝所默示的,也否定亞當及創世記第三章的歷史性。雖然卜仁納持定基督論的教義,但他否定童女生子;也否定地獄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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