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日 星期三

尼布爾的神學

尼布爾神學的歷史發展


 
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18921971年)生於密蘇里州,父親是從德國移民來到此地的路德會牧師。尼布爾曾在路德會的神學院攻讀,又在耶魯神學院研究。他厭棄學術的繁瑣,轉而追求生命的真實。這種渴求,奠定了他在神學上的新路向。

  1915
1928年尼布爾在底特律牧會,這經歷初步塑造了他的神學觀念。牧會期間,尼布爾看到勞工階級,在社會中所受到的不平等對待,於是捲進了勞工和管理階層的鬥爭。尼布爾看到工人的貧困及惡劣的工作環境,就公開抨擊福特(Henry Ford)的政策,他以福特為資本主義制度中壓迫者的代表。

 
尼布爾與巴特在瑞士的經驗相似。他就反對自由主義神學。自由派教導說,人是天生善良的,最後有烏托邦的世界,這些與尼布爾觀察的並不一致。雖然人在科技上有很大的進步,但人也亦受到科技的摧殘。尼布爾的解決方法,是採取「社會主義、和平主義,及一種新的神學上的基督教現實主義。第二次大戰爆發後,尼布爾放棄了和平主義及社會性主義,儘管他仍在社會問題上表現活躍。

  1928
1960年,尼布爾在紐約協和神學院教授基督徒倫理學,著重政治及社會上的問題。
尼布爾神學的教義觀點

 
尼布爾的神學觀,是他在底特律牧會時所塑造的。他主要關心的是社會公義和人的問題,其他教義需要在與人的需要,和社會公義的問題上有關係才被重視。那就是說︰「尼布爾認為,罪是社會性多於靈性的問題,所以傳福音的方法應是致力改革社會,而不是改變個人;登山寶訓是今天商業社會的憲法和經典。」

 
尼布爾稱創造的記載,及人類的墮落為「神話」。儘管他重視罪惡,及將聖經應用在社會及不平等問題上,尼布爾看創造的記載是一幅人性的圖畫。罪是真實的,罪是始於人的恐懼改變、腐敗及死亡;為了消除恐懼,人就企圖從科學及科技中尋求安全。罪就是人錯誤地使用了破壞他人的力量。

  尼布爾反對歷史性的罪觀。他認為原罪是每一項人類行為中的偏歪傾向。
尼布爾神學的評價


 
雖然尼布爾各對自由派的樂觀主義,但沒有如巴特,或卜仁納那麼保守和聖經化。而且聲稱,社會的不公平是植根於罪,但他也為罪重下定義。他沒有從聖經中尋找罪的概念,他反對原罪,反對亞當的墮落及其歷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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