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4日 星期日

終末事件的內容和影響:復和合一的盼望

 

根據莫特曼的看法,終末事件所帶來的盼望是合一。這包括身體和靈魂的合一、在時間中位格的合一、人與群體的合一、人類世代契約的合一、及人類文明與自然界的合一。
i. 身體和靈魂的合一:莫特曼指出身體和靈魂是平等的,沒有誰是較優越的。這是因為身體是生命的外在表現,所以生命表現需要身體和靈魂一起配合。當人死後,死亡使身體消失並造成靈魂也不再活動。這表示靈魂不能脫離身體而獨立自主。因此,人死後就進入基督的時間,在死亡狀態中好像與生前有基督的同在一樣。安息主懷就是在基督的時間裡安息。換句話說,靈魂需要等待死人復活的時刻,以至於死亡最終被吞滅,使身體和靈魂再次共同表現生命。具體地說,這樣的復活生命表現不是一種的甦醒(revivification),或是回到今世原本會死的生命,如拉撒路或睚魯的女兒般,也不是靈魂的不朽或靈魂的輪迴,而是本質改變的新生命,是不會死的新生命。這表示這樣的復活是一種的轉變(transition),就是從睡到醒來,從死亡到生命,從羞辱到尊榮,從暴力到榮耀,從會朽壞到不朽壞,從被死亡奴役到新創造自由的轉變。而這一切都藉著賜生命的聖靈成就。因此,基督的復活就不是拯救人的靈魂而已,而是拯救整個體。所賜予的永生也不是靈魂的不死,而是新身體的新生命。
由於有復活的盼望,不單是消除對死的恐懼,也消除對生的恐懼,因為生與死在肉體復活的盼望中和諧地放在一起。所以,肉體復活就無需無奈接受死亡,或對死的恐懼。莫特曼說:我能完全地活,完全地愛和完全地死,因為我確信我將會完全地復活。因有復活的盼望而愛所有的受造物,因萬物無一喪失,因為上帝將使萬物變成新的。
ii. 在時間中位格的合一:莫特曼認為人是全部時間點都是人,而不是只在一個時間點才是人。所以,胚胎也是人,因為每一個暫時成形的人在上帝眼中都是神聖的,都有身為人類的權利。因此,我們不該把胚胎當成是人的物質,而任意對待她。
iii. 人與群體的合一:自我孤立帶來暴力,而暴力帶來痛苦和死亡。因此,每一個合一的身體和靈魂的人都需要依靠群體,並生活在一起。所以,復活不單拯救人,也是群體地生活在一起。這樣的生活要排除比較、競爭、自我,而要以愛彼此分享,以致因資源有限的觀念所產生的傷害可以除去。換句話說,這樣的合一需要群體裡的人的更新。
iv. 人類世代契約的合一:每個世代都有一個責任契約的傳遞,如需要照顧老人或小孩。所以,自我的人類不能因為自己的自私而把下一代的資源用盡,而沒有考慮公平的分配,而毀壞未來世代的生命。因此,復活生命的盼望挑戰和拒絕個體從群體中自我孤立,也拒絕從世代契約中自我孤立起來。
v. 人類文明與自然界的合一:由於人有自然的部份,因此人不是控制自然,而是需要對自然有政治的控制和道德的責任。人類的自我孤立使人與自然為敵。所以,人需要與自然和諧相處,以致人的自我孤立可以被醫治。另外,人類對自然也有責任。雖然如此,人類無法拯救自然,自然也無法拯救人類,只有上帝能拯救兩者。因此,自然不是人類的物質而已,或稱為他們的神明,而是弟兄姐妹的關係。若沒有與這世界團契就是沒有與基督團契。
此外,從基督復活的角度看自然,自然有新創造的期待和盼望。這新創造的盼望結束了死亡,因為所有生物都在受苦中期望活著。而帶來新生命和盼望的復活基督就是在暴力中被釘死的,祂經歷了所有人所受的暴力的痛苦。因此,基督的復活結束了死亡的歷史,也結束了在自然中的死亡,並結束了暴力的架構,帶來了和平。因為基督不單是為罪人死,也帶來整個創造界的和平。若基督復活只侷限在人類的範疇,那這樣的基督論就還沒有和自然世界和好,世界也被人暴力傷害。因此,基督為整個創造物而死,使每一個創造物都有價值和生存的尊嚴。所以,基督的復活不單成為人類新創造的律法,也成為動物、植物、石頭及所有宇宙生命系統的新創造律法。由於復活是超越而完全的愛。因此,在愛裡的生命將起來及被改變。意思是對宇宙萬物都需要以愛相待。
簡單地說,這五項合一都因為人類的自我孤立而產生問題。所以終末的復活事件除去人的自我孤立而產生人與自己、人與人、人與自然、人與世代,以及人與上帝的和好。這樣的和好使人決定去愛生命,儘管生命的經驗裡有受傷、死亡和悲哀,但卻能藉著無悔的愛使人看見復活的過程,也在愛裡體會復活的大能。此外,這樣的和好也使在世上的信心和順服成為可能。因此,信心或信仰不是離世的,而是盼望進入世界,帶給世界好處的。這表示藉著基督十字架的受苦、順服和愛,信心向世界宣告將來的復活、生命和上帝的義。不過,由於這一切事物還沒有盡善盡美,而且盼望和現實的差異依舊存在,信仰也依舊還沒有得到滿足,因此人必須以盼望和受苦的態度擠向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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