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30日 星期二

美國之清教徒

清教徒在美國歷史上有過一段特殊的經歷,先是好評,過幾十年即被厭棄,又過了一百多年的時間,又再從歷史上被偶然發現,且得到更高的肯定與讚賞,故值得我們去瞭解,從歷史汲取經驗或教訓。
 
清教徒始於英國,十六世紀時,各英王在接近或疏遠於羅馬天主教或更正教上面搖擺不定。對聖經有認識、願意按照聖經的真理行事為人的信徒,要求改革,清除羅馬天主教的控制與影響,故有Puritans(清教徒)之稱。
 
清教徒要求除去天主教的影響,按新約聖經的辦法來安排教會神職人員,秩序與敬拜。
 
1603年詹姆士一世(King James I, 1603 -1625)登基,請願者要求教會依新約規定行事,不該由教皇管理;他們本以為新皇詹姆士一世會比伊利莎伯女皇更加寬大,得以稍為改進。沒想到英皇宣佈:所有反對的人都該順從英國的主教,否則,將被清除出境,或接受更重的處罰,即死刑。
 
這些秘密聚集在倫敦北面諾丁漢(Nottingham)的請願信徒,看到難以在英國實現清除教皇的影響,既要保守信仰,又要過敬虔的安全生活,只好於1607年逃亡到荷蘭的雷登(Leiden)。這些人都受過良好教育,如其中有劍橋大學的畢業生,而荷蘭卻沒有甚麼適合的工作,兒童長大了成為荷蘭人,而不是英國人,長遠考慮,荷蘭不是合適的地方,雖然可以安全過更正教的敬拜方式,也不是可久留之處。剛好這時英國殖民者在美洲新大陸登陸成功的消息,給他們新的盼望,於是他們訂下雄心勃勃的計劃,又得到倫敦維珍尼亞公司(Virginia Company of London)的土地許可,以及一些商人的贊助,只需證明不是異端,而且日後會回報投資者就可成行。
 
這一群有102人,團結一致,互相立約,也共同在上帝前立約,終於162096日 從英國的普利茅斯 (Plymouth),乘搭五月花”(Mayflower)號帆船出發,經歷兩個多月海上的顛簸,於同年1111日 到達麻薩諸塞的鱈魚岬(Cape Cod)
 
由於船上的人並非全是清教徒的信仰,所以在16201111日 大家訂下合約,在上帝面前宣誓,團結成為一民間政治團體,不為個人利益,只為這個未來的殖民地的利益。
 
已經是十一月了,天寒地凍,又經過兩個多月海上漂泊,由於維他命C缺 乏引起的壞血病,及其他病症,在冬天的兩個月裏,奪去了近一半人的生命,剩下的人只有六,七個是健康的,他們日夜勞苦工作,搬木柴,做飯,給他們燒火取 暖、餵病人、鋪床、更換衣服、洗衣服,以及其他令人作嘔髒臭的活,卻一點怨言也沒有。後來得到印地安人的幫助,學會種植與釣魚維生,才令這群人生存下去。
 
這群移民有的受過高水準的教育:如劍橋大學出身的教師,牧師約翰羅賓遜(John Robinson, c. 1575 -1625)學問淵博,胸襟寬宏,俠義心腸;長老威廉布魯斯特(William Brewster)也是出身於劍橋;另一位只受過初等教育,但靠自學成功的威廉布瑞德福(William Bradford,1590 - 1657),他自學希臘文、拉丁文、希伯來文及其他語言文字。到達新大陸後,更顯出他為人處事的領導才能,機警,有衝勁,富理想。不久就被選為普利茅斯殖 民地的總督,大都被連選連任至去世為止。他也是位歷史學家,寫下的十七世紀普利茅斯移民的歷史,成為清教徒的古典著作。
 
另一方面,在英國本土的清教徒以麻薩諸塞灣公司”(Massachussetts Bay Company)的名義向政府取得特許狀,可以前往新大陸。不久之後,1629年英皇查理一世(King Charles I, 1625 - 1649) 解散了試圖限制其獨裁權力的議會,更令留在英國的清教徒對英國國教(聖公會)完全失去改革的信心,他們認為時機已經成熟,不宜再等待,由一位律師約翰溫 索洛普(John Winthrop, 1588 - 1676) 帶了七百人,乘帆船遠渡重洋,接著又有三百人前來。在1630年底前,又來了一千人,他們來到麻薩諸塞的撒冷(Salem)。這樣,麻薩諸塞灣的人口突然 增加到九千人之多,各行各業人材濟濟,不再缺乏勞動力,有技術工人,也有農民,這就是歷史上稱為大移民”(the Gteat Migration)的大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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