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9日 星期三

甘為霖的福音與臺灣文化:從文化翻譯到本土教會

 

甘為霖的福音與臺灣文化之關係,不是單純的「西方文化輸入臺灣」,也不是現代意義下的文化多元主義,而是一個「文化翻譯—福音批判—教會本土化」的過程。

甘為霖一方面堅持基督福音的真理性,另一方面又深刻意識到福音若要成為臺灣人的信仰,就必須進入臺灣人的語言、文字、教育、生活與教會制度。他的《廈門音新字典》、白話字工作、教育事業以及對本地信徒與教會的培育,都可以放在這條脈絡中理解。中央研究院的數位典藏也確認,《廈門音新字典》於1913年出版,是甘為霖編纂的重要閩南語辭書。

一、從「文化移植」轉向「文化翻譯」

十九世紀宣教很容易產生一個問題:傳教士究竟是在傳基督,還是在傳西方文化?

這正是研究甘為霖最重要的神學問題之一。

甘為霖的做法顯示,他並沒有認為「福音=英國文化」。相反地,他花大量時間學習臺灣所使用的閩南語,並以羅馬字、漢字整理語言材料。他的《廈門音新字典》後來成為臺灣教會極重要的語言工具;長老教會的歷史資料也指出,甘為霖熟悉本地語言,編纂《甘字典》,對白話字及母語教育產生長期影響。(教育部研發處)

因此,可以把他的宣教方法概括為:不是把福音翻譯成西方文化,而是把福音翻譯進臺灣人的語言世界。

這兩者有非常大的差別。

「文化移植」的邏輯是:西方基督教 → 臺灣

而「文化翻譯」則是:福音 → 臺灣人的語言、思想與生活 → 臺灣教會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語言工作對甘為霖不是附帶工作,而可以視為他的宣教神學實踐。

二、語言不是宣教工具而已,而是本土化的神學空間

這一點尤其值得深入發展。

如果福音是上帝向人說話,那麼宣教就不能停留在「傳教士會說當地語言」的層次。

真正的問題是:臺灣人能不能用自己的語言閱讀聖經、禱告、唱詩、思想信仰、教導下一代?

甘為霖參與的語言與文字工作,正好涉及這個問題。

例如1888年,他整理出版了西拉雅語《馬太福音》,保留荷蘭時代的語言材料,使早期臺灣原住民語言中的基督教文獻重新進入近代研究與教會記憶。(museum02.digitalarchives.tw)

這裡出現一個很有意思的神學轉折:宣教士學習本地語言 → 本地人使用自己的語言理解福音 → 福音逐漸脫離宣教士本身而成為本地教會的資產。

因此,本土化真正的關鍵,不只是「傳教士比較尊重臺灣文化」,而是:福音的承載者逐漸從外來宣教師轉移到本地信徒與本地教會。

三、從「翻譯福音」到「建立本土教會」

所以題目的後半句「從文化翻譯到本土教會」非常重要。

如果只談甘為霖編字典,很容易把他變成一個語言學家;但他的目標並不是保存閩南語本身,而是要使福音能夠在臺灣人的語言中被宣講、閱讀、教導和實踐。

這裡可以建立一條神學邏輯:語言翻譯 → 聖經閱讀 → 信仰教育 → 信徒形成 → 本地領袖 → 本土教會

也就是說:文化翻譯的終點不是「讓宣教師更容易傳教」,而是讓教會有能力不再依賴宣教師。

這一點可以和改革宗的「聖道—教會—教導」結構連起來。

甘為霖的工作並不只是街頭佈道;他也參與教育、神學訓練與教會建立。長老教會資料記載,1875年甘為霖接手宣教士訓練工作,後來這一訓練傳統與1876年巴克禮所整合的訓練課程形成臺南神學教育的前身。(公民協作平台)

因此,他的宣教神學可以概括成:福音不是要永遠依靠外來宣教師傳遞,而是要形成一個能夠自己聽道、讀經、教導、牧養與宣教的教會。

四、文化翻譯並不等於文化接受

但是這裡必須非常小心。

我們不能把甘為霖直接說成二十、二十一世紀意義下的「文化多元主義者」或「本土神學家」。

他的基本立場仍然是十九世紀改革宗/長老教會宣教。

因此,他對臺灣文化有兩個同時存在的態度:

① 必須理解文化

宣教師必須學習:

  • 臺灣人的語言
  • 社會結構
  • 宗教生活
  • 歷史
  • 地方習俗

否則根本無法宣教。

② 文化仍然需要接受福音的批判

他並不認為所有文化元素都具有同等的神學價值。

例如傳統宗教、偶像崇拜等,在他的改革宗信仰框架中仍然受到批判。

因此,甘為霖的模式不是:「臺灣文化很好,所以基督教應完全接受臺灣文化。」

而比較接近:理解文化 → 翻譯福音 → 讓福音進入文化 → 同時讓福音批判文化 → 在福音中重新形成教會生活。

這正是「文化翻譯」與單純「文化適應」的差別。

五、這裡也產生一個重要的後殖民問題

如果我們只看到前面幾點,很容易形成一個非常美麗的故事:甘為霖尊重臺灣文化 → 學習臺語 → 翻譯聖經 → 建立本地教會。但歷史研究不能停在這裡。

因為甘為霖仍然是一位來自十九世紀歐洲的宣教師。他的著作與宣教工作也受到當時「文明/野蠻」、「基督教/異教」等分類方式影響。相關研究指出,甘為霖與馬偕等宣教師的民族誌書寫,一方面具有相當細緻的觀察,另一方面也混合了「文明化」與福音救贖的框架。

所以我們必須提出一個更尖銳的問題:當甘為霖「翻譯」臺灣文化時,究竟是誰在翻譯誰?臺灣文化被翻譯成英文、被介紹給英國讀者;但同時,臺灣人也開始用白話字閱讀聖經、書寫信仰、形成自己的教會。

這就形成一個雙向過程:宣教師翻譯臺灣 → 臺灣人重新翻譯基督教。後者其實更重要。

六、本土教會不是「宣教師的成果」,而是「臺灣信徒的再詮釋」

這是我認為這一章最值得提出的神學論點。

如果我們說:甘為霖建立了臺灣教會。這句話其實不夠準確。

比較好的說法是:甘為霖參與了使臺灣人能夠建立自己的教會之歷史過程。

兩者差很多。

因為教會真正本土化的證據,不是宣教師「為臺灣人做了多少事」,而是:

  • 臺灣人自己讀聖經;
  • 臺灣人自己傳福音;
  • 臺灣人自己擔任牧者;
  • 臺灣人自己建立教會;
  • 臺灣人用自己的語言表達信仰;
  • 臺灣教會開始產生自己的神學記憶。

換句話說:宣教成功的最高形式,不是宣教師越來越重要,而是宣教師逐漸變得不再是教會不可缺少的中心。這一點與改革宗的教會論其實可以形成很有意思的對話。

七、甘為霖的「本土化」其實還包括歷史

這裡就可以自然連到我們前面談的「臺灣教會記憶」。

甘為霖不只是把福音翻譯成臺語,也把臺灣的基督教歷史重新「翻譯」給十九世紀教會。

他整理荷蘭時代的宣教史料,1903年出版 Formosa under the Dutch;他又整理早期西拉雅等語言的基督教資料。長老教會研究指出,他大量翻譯與整理荷蘭時期的宣教史料,也希望修正「荷蘭改革宗宣教在臺灣失敗」的歷史印象,並藉此鼓勵新的宣教工作。(公民協作平台)

因此,他的文化翻譯其實有三個層次:

第一層:語言翻譯

荷蘭文/英文 → 臺灣人的語言

第二層:神學翻譯

基督教信仰 → 臺灣人的生活與教會

第三層:歷史翻譯

荷蘭時期的基督教歷史 → 現代臺灣教會的身份記憶

所以甘為霖不是單純「把基督教帶來臺灣」。

他其實參與了一個更複雜的過程:使基督教在臺灣有語言、有教會、有教育,也有歷史。

八、從甘為霖看「本土教會」究竟是什麼

因此,如果把這一章提升到神學層次,我會提出四個「本土化」指標:

層次

問題

甘為霖的工作

語言本土化

臺灣人能否用自己的語言信仰?

《甘字典》、白話字、聖經

教育本土化

臺灣人能否自己學習信仰?

教育、讀經、教導

領導本土化

臺灣人能否成為教會領袖?

本地傳道與教會培育

記憶本土化

臺灣教會能否知道自己的歷史?

荷蘭時期教會史整理

這四層加起來,才真正構成「從文化翻譯到本土教會」。

九、可以形成的論文核心論點

我會建議你把這一節的中心論點寫成:甘為霖的宣教並非單純將西方基督教文化移植到臺灣,而是透過語言學習、聖經翻譯、文字工作、教育、教會培育與歷史整理,使福音逐漸進入臺灣人的語言與文化世界。然而,這一文化翻譯並非價值中立;它同時受到十九世紀改革宗宣教、文明論述及帝國知識體系的限制。因此,甘為霖的「本土化」具有雙重性:一方面,他努力使福音脫離西方語言與文化的壟斷;另一方面,他仍以西方宣教士的神學與文化分類理解臺灣。真正的本土教會,遂不是宣教師所完成的成品,而是在臺灣信徒接受、重新詮釋並實踐福音的過程中逐漸形成。

這個論點比「甘為霖很尊重臺灣文化」要強得多。

十、若放進整篇研究,可以形成這條主線

我會把整篇甘為霖研究的神學動線整理成:

改革宗福音

↓

文化翻譯

↓

本地語言與白話字

↓

聖經/教理/教育

↓

本地信徒與領袖

↓

本土教會

↓

臺灣教會的歷史記憶

↓

臺灣教會的身份與公共見證

這樣一來,你前面談的幾個主題就不再是分散的:「甘為霖的改革宗神學」→「福音與文化」→「語言翻譯」→「本土教會」→「臺灣教會記憶」其實是一條完整的神學論證。

而且最後還可以提出一個很重要的問題:福音本土化的真正標誌,不是宣教師學會了臺灣話,而是臺灣人開始用自己的語言說出「我們的福音」。

這句可以成為這一章,甚至整篇論文非常有力的神學命題。

如果要進一步做學術論文,我下一步會建議直接進入**「甘為霖的原始文獻」:尤其是他的 An Account of Missionary Success in the Island of Formosa、Formosa under the Dutch、Sketches from Formosa、1913年《廈門音新字典》,以及1872–1897年的書信,逐段找出他自己如何談 gospel、heathenism、language、civilization、native Christians、church。這樣就能把上面的「文化翻譯」從神學推論進一步建立成有一手史料支持的甘為霖宣教神學**。(collections.nmth.gov.tw)

 

甘為霖的神學與宣教背景


William Campbell(甘為霖)1841年生於蘇格蘭格拉斯哥,先在格拉斯哥大學受教育,之後於 Free Church College 接受四年神學訓練,1871年底抵臺,長期在臺灣從事宣教。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的資料也把他定位為英國長老教會差派來臺的重要宣教師。(兒童書籍)

一、他的神學背景:蘇格蘭自由教會與改革宗傳統

甘為霖最基本的神學背景,是蘇格蘭長老教會/自由教會(Free Church)傳統。

他不是一般意義上的福音派自由傳道人,而是從長老宗、改革宗的教會與神學體系中受訓。現有資料確認,他在格拉斯哥大學之後進入 Free Church College 修讀四年神學。(CCHH Museum)

因此理解甘為霖,第一個重要原則是:不能把他的宣教神學單純理解成十九世紀「海外佈道熱情」;它有一個相當清楚的改革宗/長老宗神學底層結構。這個結構至少可以從幾個方面看。

1. 上帝的主權與宣教召命

宣教首先不是人的冒險,而是教會回應上帝的差遣。

因此宣教不是:「西方人幫助臺灣人改善生活」

而是上帝的福音被宣告,教會被建立,人被召入基督的群體。

這是理解他後來長期留在臺灣、甚至進入偏遠地區的重要神學背景。

二、第二個核心:聖道與教導

甘為霖的宣教非常有「教導性」。

這一點與改革宗傳統尤其吻合。

改革宗教會並不把宣教只理解成一次性的決志或個人悔改,而非常重視:

  • 聖經
  • 講道
  • 教理
  • 教會
  • 傳道人訓練
  • 信徒教育

甘為霖1875年以後接手傳道人訓練班,後來這一訓練工作與其他訓練課程整合,成為日後臺南神學院的前身之一。(歷史檔案館)

所以可以說:甘為霖的宣教並不是「把人帶進教會就完成了」,而是「使人成為能聽、讀、理解、教導聖道的基督徒」。

這一點對理解他的語言工作非常重要。

三、第三個核心:福音必須進入人的語言

這可能是甘為霖神學最具臺灣特色的發展。

他不只是「學會臺語以方便傳教」,而是進一步研究、整理、規範臺灣閩南語,最後編纂《廈門音新字典》,即後來所稱的「甘字典」。

因此他的宣教邏輯可以表達為:聖道 → 翻譯 → 本地語言 → 本地教會

這裡有非常強烈的改革宗「聖道中心」色彩。

因為如果福音是上帝向人說的話,那麼宣教士就不能要求臺灣人永遠透過外國人的語言聽福音。

所以甘為霖的語言工作不是附帶工作,而是他的宣教神學的重要實踐。

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的資料也指出,他熟悉本地語言、編纂《廈門音新字典》,對白話字與母語教育產生重要影響。(教育部研發處)

四、第四個核心:福音不是西方文化的同義詞

這是研究甘為霖時非常重要、卻不能過度簡化的地方。

甘為霖身處十九世紀英國宣教與帝國世界,當然不可能完全脫離當時的文明觀。

但他的實際工作卻呈現出一個重要方向:他逐漸把「福音」與「西方文化」區分開來。

因為如果基督教必須透過英文、英國禮儀、英國生活方式才能成為基督教,那麼臺灣人只能「西化」才能成為基督徒。

但甘為霖的語言工作恰恰朝另一方向走:臺灣人可以用自己的語言成為基督徒。

這就是「文化翻譯」的重要性。

因此,他的宣教神學可以概括為:福音具有普世性,但福音必須以本地語言和文化形式被聽見。

五、然而,這不代表他採取現代的文化多元主義

這一點必須特別小心。

我們不能因為甘為霖研究臺灣語言、歷史與文化,就把他描述成現代意義上的「文化尊重論者」。

他的改革宗神學仍然具有非常強的偶像批判與宗教真理判斷。

也就是說,他並不是:「臺灣文化很好,基督教只是其中一種選擇。」

而比較接近:「臺灣文化必須被認真理解,但它同樣需要接受福音的判斷與更新。」

這裡就產生一個很重要的張力:文化翻譯與文化批判同時存在。

這其實正是改革宗宣教神學的一個核心問題。

六、第五個核心:教會必須成為本地教會

甘為霖並不是只關心「外國宣教師的工作」。

他非常重視本地傳道人培育。

1875年以後他參與並接手傳道人訓練工作,後來與巴克禮等人的神學教育逐漸形成南部教會的神學教育傳統。(歷史檔案館)

因此可以把他的教會論理解為:宣教師不是永久取代本地教會,而應該培育一個能夠自己閱讀聖經、傳講福音、治理教會的本地群體。

這非常符合長老宗的教會觀:牧者 → 裝備信徒 → 建立長老制度與教會 → 形成可以自我延續的教會。

所以甘為霖的宣教不只是「個人得救」,而是教會建造。

七、第六個核心:福音具有「整全性」

如果只把甘為霖理解成「語言學家」,會低估他。

他的宣教還包括教育、弱勢者工作與社會服務。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1891年在臺南創辦訓瞽堂,成為臺灣盲人教育的重要先驅。相關歷史資料也把盲人、聾人工作與他的語言、教育及宣教事工並列。(Taitheo)

因此他的福音觀不是:「人的靈魂得救,其他事情不重要。」

反而更接近:福音進入人的整個生命,因此教育、語言、身體、弱勢者、教會與社會都在宣教的範圍之內。

這與改革宗「基督是全人生命之主」的方向具有高度一致性。

八、他的宣教背景還有一個非常特殊的因素:荷蘭改革宗宣教史

這是甘為霖與其他宣教師非常不同的地方。

他不只是十九世紀的宣教師,還成為十七世紀荷蘭改革宗宣教史的研究者。

他大量蒐集、整理荷蘭統治時期的宣教資料,最後出版 Formosa under the Dutch。

臺灣歷史博物館指出,他的《福爾摩沙島宣教成功之紀錄》保存了1872–1889年的宣教經驗;而他的荷蘭時期研究則成為後來研究十七世紀臺灣基督教的重要基礎。(國立臺灣博物館典藏管理系統)

這裡產生一個很有意思的神學連續性:

十七世紀荷蘭改革宗宣教

↓

十九世紀英國長老教會宣教

↓

臺灣本地長老教會

甘為霖某種程度上是在替這三段歷史建立一條神學與教會的連續線。

九、因此,他的宣教背景其實有「四層」

如果要做成論文,我建議用這四層:

第一層:蘇格蘭改革宗

Free Church、長老制、聖經、講道、教理、教會。

↓

第二層:十九世紀海外宣教運動

福音具有普世性,教會有向「未得之民」傳福音的責任。

↓

第三層:英國帝國與文明世界

宣教士不可避免地處在十九世紀帝國、民族誌與「文明/野蠻」論述中。

↓

第四層:臺灣處境

語言、漢人社會、平埔族群、民間宗教、教育、弱勢者、荷蘭時期歷史。

這四層交織起來,才是甘為霖真正的神學背景。

十、最值得注意的是「第四層反過來改變前三層」

這是我認為研究甘為霖最有意思的地方。

他一開始帶著:蘇格蘭改革宗神學來臺灣。

可是進入臺灣之後,他卻必須面對:「什麼叫做用臺灣人的語言宣講上帝的話?」

於是他開始學臺語。

然後又遇到:「臺灣早期是否曾經有基督教?」於是他開始研究荷蘭時期。

接著又遇到:「福音如何進入原住民族語言?」於是他整理西拉雅、華武壟等資料。

最後甚至面對:「福音是否也應該進入盲人的生命?」於是他創辦訓瞽堂。

所以甘為霖的神學不是一套從蘇格蘭完整搬到臺灣的神學。

比較準確的是:他帶著改革宗神學來到臺灣,而臺灣的語言、文化、族群與歷史,又迫使他把改革宗神學重新翻譯。

十一、這也解釋了為什麼他最後成為「臺灣教會記憶的建構者」

這與我們前面談的主題可以完全接起來。

甘為霖不是只問:「我要怎麼讓臺灣人信耶穌?」

他逐漸也在問:「這片土地過去是否已經有上帝工作的痕跡?」於是他研究荷蘭時代。

所以他的宣教神學最後形成一個很漂亮的循環:

福音→ 進入臺灣語言→ 進入臺灣文化→ 進入臺灣歷史→ 發現過去的基督教記憶→ 再用這段歷史鼓勵今日教會宣教。

因此,我會把他的神學定位為:「改革宗聖道中心的文化翻譯型宣教神學」。

而其宣教實踐可以濃縮成:傳福音、建立教會、培育傳道人、翻譯語言、教育弱勢、保存歷史。

十二、但學術上必須保留一個重要的「批判性」

我們不能把上述一切直接等同於「甘為霖已經形成完整的本土神學」。

因為目前我們可以比較有把握地說:

  • 他具有蘇格蘭長老宗/改革宗背景;
  • 他重視聖經、教會、傳道人訓練與教育;
  • 他深入學習臺灣語言;
  • 他從事語言、歷史與文化研究;
  • 他投入盲人教育;
  • 他把荷蘭時期宣教史帶回當代教會的視野。(兒童書籍)

但是若要進一步說:「甘為霖明確提出了一套完整的『本土神學』。」就需要更多一手材料來證明。

幸運的是,臺灣基督長老教會歷史檔案館目前已經把他的1872–1897年書信數位化;這批材料直接反映當時宣教處境。(歷史檔案館)

這些一手書信其實是下一步研究最重要的材料。

因為我們可以從中真正追問:

甘為霖自己如何理解「福音」?

他怎麼描述臺灣人的文化?

他如何理解「異教」?

他怎麼看待本地信徒?

他是否認為臺灣人可以形成自己的教會?

他如何看待西方文化與基督教之間的關係?

他怎麼理解荷蘭改革宗宣教與自己的宣教之間的連續性?

這樣就能把我們現在的「合理神學詮釋」,進一步提升為以甘為霖一手文獻為基礎的宣教神學研究。

如果作為論文的一章,我會把這一章的核心論題定成:「甘為霖帶著蘇格蘭改革宗的聖道中心、教會論與宣教召命來到臺灣;然而,臺灣的語言、文化、族群與歷史又迫使他將這套神學轉化為一種語言翻譯、教會培育、弱勢教育與歷史記憶建構的宣教實踐。」

 

 

 

甘為霖是「臺灣教會記憶」的建構者

  

若把甘為霖放在臺灣教會史的長時段中看,我認為「臺灣教會記憶的建構者」是一個很有解釋力、而且可以發展成論文核心命題的定位。

但需要稍微修正:「建構者」不是說甘為霖憑空創造了一段歷史,而是說他選擇、整理、翻譯、編排並重新詮釋過去的基督教史料,使十七世紀的臺灣教會歷史成為十九、二十世紀臺灣教會可以繼承的記憶。

William Campbell尤其值得從這個角度重新閱讀。

一、他最重要的工作,不只是「寫歷史」,而是「讓教會有過去」

甘為霖1903年出版的 Formosa under the Dutch,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歷史專著而已。它大量選譯、整理十七世紀荷蘭時期的材料,包括:

  • Valentijn 對福爾摩沙的記述
  • Candidius(甘治士)的資料
  • Grothe 所編的早期荷蘭宣教史料
  • 't Verwaerloosde Formosa
  • 荷蘭改革宗教會在臺灣的宣教記錄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也指出,這本書主要就是由這些材料選譯、加上其他資料與註解而成;後來成為研究荷蘭時期臺灣的重要文獻。(國立臺灣博物館典藏管理系統)

所以甘為霖做的不只是:「告訴大家十七世紀發生了什麼。」

而是:「把十七世紀的基督教經驗重新帶回十九世紀末的臺灣教會。」

這就是「記憶建構」的意義。

二、他特別重要的一點:把「荷蘭宣教失敗」重新敘述成「基督教在臺灣已有先例」

這裡有一個非常有意思的神學動機。

根據林昌華的研究,甘為霖之所以大量整理十七世紀臺灣教會史,一個重要原因是他希望反駁當時某些把荷蘭改革宗宣教視為「失敗」的敘述。

他甚至把自己的早期著作命名為:An Account of Missionary Success in the Island of Formosa也就是「福爾摩沙島宣教成功記」。

換句話說,他不是中性地保存歷史。

他是在為一種教會記憶辯護:十七世紀的宣教不是毫無成果;臺灣不是一個從來沒有基督教歷史的地方;今日的宣教也不是完全從零開始。 (教會福音資源)

這一點非常重要。

三、所以甘為霖建立的是一種「連續性記憶」

可以把他的歷史神學畫成:

荷蘭改革宗宣教(1624–1662)
↓
中斷/遺忘
↓
十九世紀英國、加拿大長老教會再度來臺
↓
甘為霖重新發現十七世紀史料
↓
把兩段歷史連接起來

於是:十九世紀的臺灣長老教會,不再只是「外國宣教師來臺建立的新教會」,而可以理解為「重新接續臺灣早期基督教歷史」。

這是一個非常強的教會身份敘事。

四、而且他特別把「語言」也納入這個記憶

這一點讓甘為霖的「記憶建構」比單純寫歷史更加深。

他不只保存荷蘭人的文字,也整理早期臺灣原住民族的基督教語言材料。

例如,他整理十七世紀的西拉雅、華武壟語基督教文獻;相關研究指出,他把荷蘭時期的重要宣教史料翻譯、編纂,使後來研究者能夠重新接觸這些早已散佚或難以使用的資料。(公民協作平台)

所以他保存的不是單純的:「荷蘭人曾經來臺灣。」

而是:「臺灣曾經有人用自己的語言聽見、閱讀、傳講基督教。」

這個差別非常大。因為它使臺灣教會記憶不只是「西方宣教師的歷史」,也包含了臺灣本地語言與族群的基督教經驗。

五、因此,甘為霖其實在回答一個「身份」問題

可以把他的歷史工作理解成一個問題:「臺灣教會是從哪裡來的?」

如果答案只有:1865年馬雅各來臺。

那麼臺灣基督教的歷史就會變成:西方 → 臺灣

但甘為霖把十七世紀荷蘭時期重新放進來之後,敘事就變成:荷蘭改革宗宣教 → 臺灣早期信徒與原住民族 → 歷史中斷 → 十九世紀宣教復興 → 今日教會

這就形成了某種「教會祖譜」。

所以我會說:甘為霖不只是教會史家,他是在替臺灣長老教會建立一個「我們從哪裡來」的歷史記憶。

六、而且這個記憶具有非常強的「宣教神學」功能

這是我認為最值得研究的地方。

甘為霖不是純粹為了歷史興趣而研究荷蘭時期。

林昌華指出,他整理這些史料也與當時的宣教目的有關:希望藉著荷蘭時期的宣教故事鼓舞當代宣教師,甚至鼓勵荷蘭方面重新關注臺灣的宣教工作。(教會福音資源)

也就是說:歷史記憶 → 鼓舞當代宣教 → 建構宣教身份。

因此,甘為霖的歷史書寫具有「牧養性」。

他不是只告訴人「過去發生什麼」,而是在說:「我們現在做的事,是一段更長的上帝工作的一部分。」這已經非常接近「神學性記憶」。

七、這也可以用「聖徒相通」的概念理解

如果從改革宗/長老宗神學來看,這件事更有意思。

教會不是只由「現在活著的人」構成。

教會具有跨世代的記憶:前人的信仰 → 今日教會 → 下一代教會。

甘為霖重新挖掘荷蘭時期的 Candidius、Hambroek、Gravius 等人,某種意義上就是把十七世紀的宣教師與信徒「帶回」二十世紀初的教會。

因此,這些人物不再只是歷史人物,而成為:臺灣教會的信仰先輩。

這就是「記憶」的神學功能。

八、但這裡也要非常小心:「建構記憶」不等於「客觀還原過去」

這是學術研究最重要的限制。

甘為霖雖然保存了大量珍貴史料,但他的歷史書寫不是沒有神學目的的中性史學。

例如,他的 Formosa under the Dutch 本身就是在當代宣教重新進行的背景下編寫的。Routledge的書籍介紹也明確指出,甘為霖研究荷蘭統治時期的歷史,是因為當時宣教師再次在臺灣工作,希望理解此前殖民/宣教的經驗。(Routledge)

因此,我們讀他的歷史必須問:他保存了什麼?

也要問:他沒有保存什麼?他選擇了哪些人物?哪些故事被突出?哪些故事被忽略?他為什麼把某些事件稱為「成功」?這就是從「歷史資料」進一步進入「記憶研究」。

九、這也產生一個非常重要的張力:誰的記憶?

甘為霖建構的「臺灣教會記憶」,主要仍然是由宣教師整理、翻譯、出版出來的。

所以我們不能直接把它等同於:「臺灣信徒自己的記憶。」

這兩者不同。

例如十七世紀西拉雅族信徒究竟如何理解基督教?我們今天很大程度上還是透過荷蘭宣教師留下的文字知道。

因此:甘為霖保存了本土信徒的記憶,但保存的媒介仍然是宣教師的檔案。

這正是後殖民史學最需要警惕的地方。

我們需要進一步問:被保存的是「臺灣人的聲音」,還是「宣教師描述臺灣人的聲音」?

這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十、因此,我會把「甘為霖是臺灣教會記憶的建構者」拆成四個動詞

① 搜集

他大量尋找荷蘭時期的原始材料。

② 翻譯

把荷蘭文、拉丁文等資料轉化為英文,使更多人可以閱讀。

③ 編排

把分散的書信、報告、教會記錄組合成一個具有連續性的歷史敘事。

④ 詮釋

他不是只保存資料,而是告訴讀者:這段歷史對今日宣教為什麼重要。這四個動作合起來,才叫「記憶建構」。

十一、所以甘為霖的歷史工作,其實有三重身份

我會這樣定位:

第一:史料保存者

他把很多原本難以取得的荷蘭時期材料整理出來。

第二:歷史敘事者

他把零散資料組織成「臺灣基督教歷史」。

第三:教會記憶的神學詮釋者

他讓這段過去成為今日教會理解自己身份、使命與宣教工作的資源。

因此可以形成一個很好的研究命題:甘為霖不是單純「發現臺灣教會的過去」,而是透過史料選擇、翻譯與敘事,把過去轉化成臺灣教會可以認領的記憶。

十二、這個命題甚至可以成為你的論文核心章節

我會建議把它寫成:「甘為霖與臺灣教會記憶的建構」

下面分成四節:

一、發現被遺忘的教會:荷蘭時期宣教史的重新發現

二、從史料到記憶:《Formosa under the Dutch》的歷史敘事

三、從荷蘭宣教到長老教會:跨世代的宣教連續性

四、誰的記憶?宣教師敘事與臺灣本地主體性的張力

最後一節尤其重要。因為這樣你的研究就不會停留在「甘為霖很偉大、保存了很多史料」,而會進入真正的歷史神學問題:一個外國宣教師如何替一個正在形成中的本地教會回答「我們從哪裡來?」

這就是「甘為霖是臺灣教會記憶建構者」最深的意義。

而且有一個非常漂亮的神學轉折:**他原本是來臺灣宣教的人,最後卻也成為幫助臺灣教會「記得自己曾經有過信仰歷史」的人。**這使他的角色從「宣教師」擴大為「教會記憶的中介者」。 (公民協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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