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1日 星期日

修道運動繼起

 

壹 克呂尼精神的淪喪

 

每次的更新運動一定或多或少的會建立組織、制度、法規、建築等來保存此運動的精神。但精神不能長久靠儀文及硬體來保存,若一運動不能持續更新其精神,則必然趨於衰敗。第十世紀初的克呂尼修道運動雖盛極一時,但不出兩個世紀,其精神就已喪失。

克呂尼精神之淪喪主要是因為其財富。修道士個人雖不能擁有財產,但修道院卻因其名聲而從捐贈獲得龐大財富和土地。克呂尼城曾擁有歐洲最大的教堂,直到文藝復興期才為新的羅馬聖彼得教堂所取代。財富使得修道院的生活不再簡樸,漸趨奢侈。財富更使得院長職位成為買賣的商品,也使修道院成為政治力競奪的肥肉。

 

貳 熙篤修會重振修道精神

 

當克呂尼修院系統不能保持其水準時,修道會精神轉在另一新興修會系統中重振。Robert of Molesme 1098年來到法國熙篤(Citeaux),以嚴格遵守本篤規條為原則建立了熙篤修會(Cistercian order)。

熙篤修會中最著名的院長必屬克勒窩的伯納(Bernard of Clairvaux, 1090-1153)了。他二十三歲時加入了熙篤修院,他還沒有加入修會就已經感召了一些人作修道士,這些人和他一同加入了熙篤。二十五歲時他就奉派到克勒窩成立新的修院。此後他就成了熙篤修院系統的領袖。他的敬虔思想以默念基督的人性為主。他的講道為人所喜愛,被人稱為「甜蜜博士」,意指他的話從他口中流出如蜜。他的講道促成了第二次的十字軍。因他的努力與影響,熙篤修會快速成長。在1153年已有三百多間修院,其中超過九十間是在伯納的督導下而成立的。十二世紀時,熙篤修會的修士已取代了克呂尼修士成為教會的中堅,承擔教會重要的職務。

然而熙篤修會漸漸的又富有起來,步上她所改革的克呂尼修會的後塵。但江山代有人才出,新的修會又繼之而起。

 

參 行乞修會的興起

 

中世中期教牧工作面臨兩項新的挑戰:人群集中到城市以及貨幣經濟造成貧富差距。為了回應這兩種挑戰,興起了一種新型態的修會,就是行乞修會。這種修會不是退隱到山裡的修道院中,而是生活於城市中,以關懷城市中人的需要。修士們過著貧窮的生活,為人們作簡樸生活的榜樣。

一 方濟會

 

方濟(1182-1226)原名喬凡尼(Giovanni),是義大利中部的亞西西(Assis)人。她母親是法國人,而他也愛唱法國歌,因此人們給他起個綽號叫方濟(Francesco),意思就是小法國人。

有一天方濟的朋友發現他很快樂。他們就問他:「你為什麼這麼快樂?」他說:「因為我結婚了。」「你跟誰結婚了?」他說:「跟『貧窮』小姐。」於是他把他所有的都給窮人。如果父母給他什麼,他就立刻都給別人。他衣衫襤褸,整天向願意聽的人稱讚貧窮的美麗,動手修理廢棄的小教堂,要不就是享受自然的美麗與和諧。他的父親把他關在一個小房間裡,並且向教會當局請求協助。最後主教決定,如果方濟不願善用他家的財物,他就必須宣佈放棄這些財物。當他收到這項判決時,他就宣佈放棄他的繼承權,把他穿的衣服還給了父親,然後赤裸著身子走進了森林,在那兒當起隱士來。

後來在1209年,他聽到別人讀馬太福音十章七至十節,說到耶穌差遣他的門徒去傳道,他們不帶金也不帶銀。在這之前,他幾乎只想到要自願貧窮,也享受貧窮的快樂。現在他卻看到了把貧窮與講道結合的可能性。他應該不是只追求安靜獨處,而是要進到繁忙的都市中向人群傳道,也幫助那些貧窮和生病的人。這樣自願貧窮不再是自我操練的方法,而是與那些不得已而貧窮的人認同的方法了。

得到這新的異象之後,方濟就從退隱之處回到了亞西西,在那兒傳道,也面對以前朋友們的冷嘲熱諷。但是漸漸地,他聚集了一小群人在他身旁。於是他和幾個人就去到羅馬,要求教宗授權讓他建立一個新的修會。這位教宗就是英諾生三世──當時歐洲最有權力的人,又是坐這大位之人中的最聰明者之一。他雖不傾向於准許方濟的這項要求,但他試驗了方濟的志向與品格之後,很有智慧的允准了。

當方濟帶著教宗的許可回到亞西西時,很快地人們就開始湧入他的「小弟兄會(order of the lesser brothers, or Friars Minor)」。當他的運動開始成功時,方濟反倒擔心成功埋藏著失敗之因;當人們開始尊敬他的跟隨者時,他反倒擔心他們將要羞愧。據說曾有一個「小弟兄」拿著別人給他的一個金幣,興高彩烈的回來,他卻要求這弟兄用牙齒銜著這金幣,把它塞在糞堆裡,說:「這就是金幣最適合的地方。」他擔心成功會成為對修會的試探,他在遣囑中禁止他的跟隨者擁有財產,也不許他們向教宗請求把修會的規條變得較不嚴格。

1220年在修會的總會中他交出修會的領導職位,並在他的繼任者面前跪下表示順服。1226年十月三日,他在他年輕時所重建的小教堂中過世。據說他最後的話是:「我已經盡完我的責任,現在願基督使你們也知道你們的責任。『死亡』姐妹,歡迎妳。」

 

二 道明會

 

道明(Dominic, c.1170-1221)是西班牙人。1203年他與主教前往法國南部,見到亞比根斯派在那兒相當的成功,他感到很扎心。他相信除了武力應該還有更好的方法來對抗異端派:講道與教導正統教義。他也發現亞比根斯派之所以吸引人,也與他們過刻苦的生活有關,不像正統基督徒生活太世俗化。於是他想結合正統教義的教導和修道生活,而且要實行方濟會的方式,以行乞為生活方式,希望如此可以讓異端心服口服。

道明會與方濟會的精神是不同的。方濟會以貧窮本身為目的,但道明會則以守貧為說服異端派的方法。後來情勢不需要以貧窮為方法時,他們就不再強調守貧。方濟會起初不太重視學問與研究,但道明會一開始就注重研究。因此多位天主教的神學家都是從道明會而出,最著名的是多馬阿奎那。而道明會也佔據了歐洲新興的大學中的主要教職。

 

改教時代的教會

 

    宗教改革(Reformation),配合著當時社會中的文藝復興(The Renaissance)潮流,把歐洲帶進了一個嶄新的紀元。這宗教改革不只結束了一千年來天主教的統治,也再次把基督教(Protestants)豎立起來。

 

1. 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和德國改教的情況

    公元1483年路德生在德國的撒克遜區(Sachsen Saxony))的埃斯勒本市(Eisleben)。他的父親是一名礦工,熱心信仰羅馬天主教,並教導他的兒子追隨這教。路德也順從父親的意願。路德小學的時候,因學費不足,便常在富人的門前唱詩,富人歡喜他的歌聲,就給他零用錢。過不多時,有個富有的婦人幫助他繼續讀書。他的父親原來貧窮,後來,境遇漸佳,才幫助他讀書。

    路德十八歲進大學,他的父親要他專學法律,路德也依從父親的意思。但是有一天路德在旅行的時候,忽遇雷電交作,害怕得很,心中默禱上帝,應許上帝如果保守他脫離危險,他願意一生奉獻給主做修道士。上帝果然保守他,不久他入了修道院。初到修道院,甘作苦工,常在街市上乞食,並且鞭韃自己,克制情慾;但不多時,覺得這種舉動毫無益處,常說:「我不能藉著善行而得上帝的恩惠。」於是他擾悶得很,幾乎失了盼望。幸而這院中有不少信心堅固、愛心濃厚的人,看這情形,就安慰他說:「克己的工夫不能救我們,救我們的,就是救主耶穌!」但他最大的快樂和安慰,是於1511至1512年之間,他徹底明白了經上所說的「上帝的義」,不是上帝審判人的義,乃是祂賜給信祂之人的義,這是按羅1:16-17所得的信仰。於是路德的心裏漸得平安,他知道人若有像小孩的信心並愛上帝的心,善行就自然顯露出來,且必討上帝的喜悅。

    路德在修道院讀書,學問廣闊,得了博士的學位。他曾做修道院的代表,到羅馬城求教皇判還關乎修道院的事。那時候路德還是羅馬天主教的忠實信徒,所以樂意照平常的規矩,敬謹行事,如用膝跪上聖梯(有人說,這樓梯是耶穌到彼拉多那裏所上的樓梯)那麼多級。不過路德在那裏,也看見羅馬天主教很多錯繆的地方和教導。他回去德國的時候當了威丁堡(Wittenberg)大學的教授,兼任那地方牧師的職務。

    當時,教皇利歐第十(Leo X)想重修羅馬城彼得大禮拜堂,必須花費極多的金錢。於是派人分賣「贖罪票」(認為這些票據可以幫人贖去罪行),以此籌措這項經費的方法。這時有多米尼古派的修道士,在威丁堡城的附近售賣贖罪票。他們張貼廣告說:「凡買贖罪票的,可得完全饒恕,能與上帝和好。」路德聽見這事情,極不喜歡,於是在11517年10月31日張貼九十五條宣言在威丁堡教堂的大門外面。這九十五修宣言專斥羅馬天主教會和教皇的過錯,其中駁斥贖罪票和悔改教導,尤為詳細。簡略一些張貼的宣言如下:

  第一條: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講道的時候,是要忠心信徒一生悔改。

第二十一條:所以贖罪票販賣者若是說:人因教皇的贖罪票可以脫離各樣的審判而得救,是不正確的。

第三十二條:凡信靠因所買的贖罪票可得救的,將來必要和那些賣贖罪票的教士,同受永刑。       

第三十六條:凡作基督徒的,對於他的罪惡,若真有悔改的心,不需要贖罪票,也可完全脫離罪惡和其審判。

第六十二條:教會的寶貝,就是講論上帝榮耀和恩惠的福音,不是聖人的功勞。

第八十二條:人可以問教皇,為甚麼不因著最聖潔的愛心使死的人出煉獄      呢

 

    路德的意思是想要共同解決這些問題。自九十五條宣言公布以後,只有兩個禮拜,風聲傳遍了德國全地,人人聽了,都歡天喜地。公元1519年路德到普西(Leipzig)城裏,和一位羅馬天主教的神學家厄克(Eck)辯論,厄克說:「你所說的和胡司約翰(胡司約翰較早之前曾反對教皇而被燒死)是同一個意思。」路德說:「教皇及大公會議所規定的,也不免有錯誤,不可任意定胡司的罪。」厄克看這話是違背了教皇的意思,便到羅馬城去控告他。從前教皇聽見路德的事,還不以為意,只以為是幾個修道士失和爭論,但這時候,不得不把路德逐出天主教。路德不服,帶領大學的教員和學生,到城外焚燒教皇的諭旨和羅馬天主教幾本書,表明要和他斷絕關係。正當這時,路德著有三本著名的書稿,其中一本是《基督徒的自由》。公元1521年羅馬國皇帝查理斯第五(Karl Charles)在沃木斯(Worms)開一國會,想要定路德的罪,便召他前來赴會,應許他可以安然回家,有人對他說:「你不可去,恐怕會遭遇像胡司約翰的結果。」路德未將懼怕放在心裏,毅然到了國會,當時的議會勉強他承認背道的罪。路德說:「若沒有良心和聖經上的憑據,我絕不能承認,並且說暗昧良心的事,更是不可行。」於是國會定了他的罪。路德由沃木斯退到威丁堡,中途被騎兵所捕,帶他到了瓦特堡的砲台軟禁。路德早已知道,這是當地一諸侯要保護路德的辦法。路德只好暫時穿著軍官制服避居瓦特堡,但沒有擔任軍人的職務,只是天天翻聖經和著作新書。

    路德不在威丁堡的時候,他所提出的改教風聲,已經遠播出去了。當時有一些人,以自己為先知,講道時專靠自己的默想,輕看聖經,並且性情粗暴,往往以言語攻擊教會和修道院。路德聽了,心裡很不安,因為他抱定和平改教的心志。後來他離開瓦特堡回到威丁堡,八天之內,時常講明宗教改革的宗旨和方法。常有話說:「他傳道著書並勸勉人,都是引人歸正的方法,但不可以強逼,也不需要勉強,總要把和平披戴身上。」然而,路德也知道改教不是一朝一夕的工夫,也不是自然能成就的,因此將禮拜規條和建設教會的事重新估價,凡聖經內沒有禁止,就繼續採用。又說牧師和主教不是信徒的主人,乃是教會的公僕,也提出牧師可以娶妻的規條。這是路德所設立的教會,就是現今的信義會。公元1525年他娶了一個女修道士,名叫凱蒂波拉,這事使他的父母非常高興。路德也看這事是為後人作榜樣,凱蒂波拉是個貴族的女兒,十六歲就當女修道士,聽見路德改教的事,便隱身在威丁堡。她長於治家,後來生男育女受福無窮,為家庭教育樹立良好榜樣。

 

2. 墨蘭頓(Melanchton)

  路德的仇敵雖多,但他的同志也不少。其中最有名的是墨蘭頓,他在公元1497年生於信主的人家,十四歲在大學畢業。到二十歲時,著了一本《希臘文文法》,並在這年當威丁堡大學的教授,德國各處的學生都來受他的教導。不久他受了路德的感化,做一個熱心的改教家,同時他也是新教的著名神學家;著了一本《道義學》,這本《道義學》專依靠聖經為根本,中間所講的道理都很正確,與哲學截然不同。他曾說「認識基督,就是知道祂的恩典。」

    墨蘭頓對於教育有很大的貢獻,他因從事著書和教授,得了「德國教師」的榮銜。他常對讀書人說:「少讀而深知,比多讀而少知,還好多了。」

    路德死了以後,墨蘭頓作信義會的領袖。後因神學問題與一些人意見不合,起了衝突。因此他心中怏怏不樂,常羡慕天上的平安,因為在那裏沒有甚麼神學上的爭論。他於公元1561年去世。

 

3. 路德的晚年

    公元1525年德國的農人不堪受賦稅的苛求,和地主的壓制,聽見改教的事,就暴動起來。後來失敗了,所受的害也不少。這事和「改教主義」有很大的關係,因為從此以後,改教家明白,人民太無知識,是不可靠的,所以改教的多數由各國政府主持,因此教會也多受政府的管轄。從公元1526到1530年,路德和墨蘭頓等調查撒克遜教會與教育的情形,知悉人民的程度太低,於是在公元1529年著成《基督徒道》一書,作為啟迪訓練平民的課本。

    撒克遜政府率先設立國家的教會,國王作這教會的大主教,牧師作國家的長官。後來柏林、丹麥、瑞典,也仿照這種辦法。1529年羅馬天主教見信義會勢力膨脹起來,就趁一次開國會的機會,要壓制他們;然而主張改教的人竭力反抗。因這緣故,信義宗的人和改教的人被稱為「抗議派人」(Protestants)。

    第二年即公元1530年在奧斯堡開了一個大公會議。信義宗一面保護教會,一面講明道理,使國會明白,因此先備《協同書》(The Book of Concord)一本,當眾宣讀。後來各處的信義宗大半都承認這《協同書》為公共的「信經」。這也是團結全信義宗的一個工具。

    公元1531年,德國全境內凡奉新教為國教的政府,組織了一個同盟團體。路德心很不悅,勸眾信徒專依靠上帝的保護,不可同室操戈。他常常禱告上帝不要使他看見宗教的戰爭。上帝聽了他的禱告;公元1546年路德看見兩個公爵彼此不和,便竭力為他們排解。排解這紛爭後,決意要回威丁堡。後來在回途中得病,死在故鄉埃斯勒本的地方。臨終時有話說:「父阿,我的靈魂交託在你手裏!誠實的上帝阿,你救贖我!」在旁有一人問他說:「你堅心信靠基督和你所傳的道麼?」路德說:「是。」

 

4. 瑞士改教和慈運理(Zwingli)

    自古以來,瑞士國是個愛好自由的民主國。這國人民因戰勝了奧地利曾著名一時。於是歐洲許多的政府,都來招募他們當兵。無奈瑞士人民稀少,招募兵丁的太多,不免供不應求,以致有些國家,不惜用種種的方法叫有勢力的人,助他招募。究竟這是破壞國民道德的舉動。

    公元1484年慈運理生在瑞士,他的父親是本地有聲勢的人,能夠把孩子送去較好的學校讀書。慈運理在學校裏注重人文主義,喜學古文,早受了著名聖經學者伊拉斯母(Erasmus)的薰陶,以博學名噪一時。1506年他做了牧師,常常研究聖經,兼任軍中的牧師,有時隨營到外國。後來看見在外國當兵的瑞士人,品德壞劣,有害於瑞士,感觸萬分。他看聖經的時候,明知羅馬天主教的弊端很多,只是不明白自己是否該作一個改教家。當時作為一位牧師,他仍然領受教皇的薪俸,聽從他的吩咐。公元1519年慈運理充當蘇黎世(Zurich)總會的牧師,全城的人都來聽道,所收的功效很大。凡遇著有賣贖罪票的,就斥責他們,驅逐他們;他又要本城的官府禁止人民在外國當兵。這時慈運理才知道改教的功夫是應該行的。他改教的目的,雖然大致和路德相同,與路德相異的也有幾方面:

 

1.慈運理改教,不但要改革羅馬天主教根本上的弊病,也很注重改正所遺留的形式:他更改禮拜的規條,不准用詩歌,風琴,聖桌等等。

2.依賴政府的權勢改教。

3.他最注重信徒得聖靈的感化,就可成為聖潔,但路德所注重的,是「因信稱義」的道理,與上帝有父子之交通。

4.他說聖餐是記念耶穌為世人贖罪的禮,但路德主張說,聖餐是一個領受救恩的恩具。

 

    公元1529年慈運理和路德討論道理,意見不合。路德說:「你我不是同受一個聖靈的感化。」

    後來,瑞士國內因改教的緣故分為二派:守舊派和維新派。雙方對敵,相持不下。公元1531年,軍中的牧師慈運理戰死,維新派幾乎一敗塗地,幸得另一位改教家加爾文(John Calvin)極力的維持,改教的風聲因此又高起來了。

 

5. 加爾文約翰 (John Calvin)

    1509年加爾文生在法國一個富有的人家。他和羅馬天主教有密切的往來,得主教的幫助,在巴黎一個官家學堂裏讀書。他的天分很高,讀書的時候也能安分克己,從不違犯校規。有人說:「加爾文讀書一週,用一天溫習一週的功課;讀書一年,用一月溫習一年的功課。」他的求學恆心,由此可以顯明出來。

    加爾文:「我做小孩子的時候,父親決定要我學習神學,後來看見研究法律所得的利益大些,他的計劃因這盼望忽然改變了。因此我也不得不捨棄我的神學來學習法律。我雖服從了我父親的意見,想在法律上用功,只是上帝有不可思議的預備,引導我往別的方向走。最初我是生活在那腐敗的教皇勢力下,好似掉在無底坑裏,不容易被拖出來,雖我年齡輕,性情硬朗,然而上帝使我悔改,屈服我心,便變為溫柔。」

    公元1531年加爾文的父親一死,他就立志,研究神學。他悔改之後,立定志向,凡事要聽從上帝的旨意,又想上帝要他做一個神學家。這時法國也有改教的風聲。加爾文有個朋友預備當巴黎大學的校長,就職之日必須演講,加爾文替他預備演講的草稿,有改教的意味。後來有三年時間他又遊歷各國。到了德國的施塔斯堡(Strasburg),為了要除去羅馬天主教的毒勾,堅固法國受逼迫的人民的信仰,於是便著一本書,把基督教的宗旨說得詳詳細細。書名是《基督教原理》(Christianae religiouis institutio)這書是新教中的代表傑作,凡以改教為懷的人,沒有不喜看這書的。書還沒有印完,加爾文由施塔斯堡經過義大利回到巴黎。後來再要往施塔斯堡,經過瑞士日內瓦(Geneva),本來想在那裏寄宿一夜。無奈這地方的人,有改教的志向卻沒有改教的才能。有個改教家名叫法惹勒(Farel),聽見這鼎鼎有名的加爾文到了,就竭力留住他,請他幫助進行。加爾文道:「我只有二十七歲,除了讀書以外,別無所求。」法惹勒答道:「倘你不幫助我們做主基督的工夫,上帝就要降災到你身上。因你只求自己的益處,不求上帝的益處。」加爾文聽他這話,很有道理,不得不依法惹勒的意思,竭盡力量改良這地方的教會。無奈日內瓦的人說他太過嚴厲,便把他逐出這地。後過三年,日內瓦的人計窮力竭,仍舊沒有辦法,不得已重請他來。加爾文勉從他們的邀請,擔任這職位。從此以後他趕出阻撓他計劃的人,大權在握,全城的人幾無不聽他的命令,因此日內瓦的道德風化,忽由澆薄一變而為純厚,人都以為希奇。這實在是由加爾文的能力而來的。

    有個義大利的人來到日內瓦,曾寫信告訴他的朋友說:「我參見改革的教會很多,從沒有見過像日內瓦這樣好的。每逢禮拜日,牧師和十二個長老,聚會一起。凡被人控告,在言語、行為,和對於上帝及基督教的信經失敬的那種信徒,一律都召來加以斥責,作執事的本著聖經勸勉或教導他們;在必要時提出那些與牧師道理不合的人,不准他們領聖餐……日內瓦教會的執事部,試用仁愛溫柔的話,勸人歸依真理,引人從無辜的異端裏出來,這等異端是因各人主張不同的緣故而來的。除了神學問題以外,牧師也注重教會的醜惡,和不合規矩的行為,也一一的禁止。當時這城裏有這樣的景況,就是每天下午有人講道。當搖鈴的時候,家家戶戶都關上門,街上的朋友或行人,都停止談論他們的事業,走到鄰近的禮拜堂,由衣袋裏拿出一本小書,裏面寫著大衛的詩篇,和詩篇的唱譜。他們的聖餐每年共有四次。舉行聖餐時,牧師應有的手續,就是在發聖餐的禮拜日前一禮拜,劃分全城為幾部分,並跟執事部的長老從這家到那家,逐一地和信徒論這聖禮的重要,彷彿父親教導兒子一樣。又勸那沒有預備好的人不能領此禮。凡良心有畏懼的,就再三的安慰他,使他明白上帝在耶穌基督裏是何等的慈悲,大小禮拜堂內,將一切的異端和拜偶像的記號除去,也把講台、座椅完全潔淨。昔日的修道士的住宅(修道士去了,有的也信了福音)改作學校。學生所學的,除讀書、習字外,也學拉丁文,希臘和希伯來文;而虔敬的行為,是學生特別學的。」

    以上的話需要解釋,加爾文素性嚴厲,他不惜用苦刑或死刑達到他的目的,這或者是當時的情形使他不得不如此行。

    加爾文的神學和路德稍有不同,他比較注重上帝是無所不能天地的主宰,能預定人的永生和永死。信徒所靠的,就是上帝已經定了要他得救;這樣的預定表示上帝的救恩。一個信徒看聖靈的結果在他心裏和行為上,可以曉得上帝預定了他得救。路德所靠的,就是上帝藉著耶穌的身體所顯的慈愛。另外,加爾文不多分別新約舊約;每約的誡命信徒一律遵行,所以他看禮拜日如猶太人的安息日一樣,必須嚴守。加爾文說打仗或革命也可以。他又派幾個長老糾察教友的行為,若有犯罪的,就處以相當的刑罰。加爾文改教的影響甚大。當他在日內瓦的時候,有好些人親自到他面前,仿學他的規矩,他自己也用信函指導許多地方的教會。因此他的道理越傳越廣。英、荷、法、蘇格蘭諸國,都有人受了他的感化。公元1564年加爾文身故。

 

6. 改教的進步

    德國:路德死的那年,德皇起來攻擊信義會的「同盟團」。最初信義宗的人敗了,路德的妻子逃出威丁堡竟無棲身之所。後來信義宗的人得了全勝,到公元1555年和平的目的竟達到了,從此各國政府有規定國家宗教的權。

    丹麥和瑞典:兩國改教費時不多。後來信義宗的勢力充滿了兩國;但也有些權貴人,心懷惡意,藉著改教的名,想得羅馬天主教的產業。當時挪威(Norway)是丹麥的屬國,遵守丹王的命令改教。芬蘭(Finland)是瑞典的屬國,也遵守瑞王的命令改教。

    法國:法人受加爾文的感化實在不少,但法國政府常逼迫他們,所以都靠兵器保護自己。後來政府無可奈何,只得假意和好,請新教徒到巴黎來訂和約。去的人很多,政府軍便把他們在夜間一起殺了。這是1572年的事。此後新教徒雖暫時得著平安,但到末後被逐出羅馬天主教會的很多。他們逃到英、美等國,安分作那些地方的良民。照這樣看來,法國這種政策,反是利人損己的舉動。

    蘇格蘭:諾克斯(John Knox)是蘇格蘭的改教家,又是長老會的主教。他幼年的事蹟,歷史上記載不詳。當改教的風聲傳到蘇格蘭國的時候,蘇格蘭的人就多傾向新教,只是信新教的人常受羅馬天主教逼迫。這時有個宣傳新教的人,名叫魏沙持(Wishart),在主教長的手下被火燒死。諾克斯想要保護,只是沒有能力。後來有人組織一個小小同盟會,以惡報惡,殺了那主教長,諾克斯在這會充當牧師。那時看見法國的兵援助蘇格蘭的羅馬天主教,攻擊諾氏和盟會,擄了他們,罰作船上的奴僕。被釋之後,諾克斯到了英國,做改教的工夫,但不充當那地方的主教。不久英國有女王登位,她是羅馬天主教的信徒。諾克斯不得已,逃到別處。先到德國,後又到日內瓦,受了加爾文的感化,就做了他一個熱心的門徒。公元1559年諾克斯回到蘇格蘭。那時有許多權貴人聽從他的教訓,所以國會和教會的公會,都贊成他的道理,頒定他所立的規條作蘇格蘭教會公用。當時瑪利女王在位。她信仰羅馬天主教,崇尚虛浮。諾克斯責備她,並且說:「瑪利雖是王,但她一樣不可犯人民所犯的罪。」後來瑪利無法,就逃到英國去了。

    諾克斯所立的規條,多半根據加爾文的意見。他派定長老督責教友,恪守教規,所以叫做長老會(Presbyterian Church)。諾克斯為人非常嚴厲,但他臨終時有話說:「人多控告我太過嚴厲,這事我自己未嘗不曉得。不過我雖嚴厲審判人,卻未曾恨人的靈魂,這是上帝知道的。」這是公元1572年的事。

    英國:英王亨利第八(Henry VIII)在位,娶德皇的妹子為妻。後來亨利休了她;於是教皇成了亨利的仇敵。因此亨利和羅馬天主教斷絕來往,不承認教皇的權柄。但他也不喜悅德國的新教,反加以逼迫;又強逼百姓承認他為教會的首領,並且取消修道院和禮拜堂作為私業。後來亨利的兒子登位,提倡改教,公元1549年著《禱告書》(The Prayer Book)一本,為各處聖公會的公禱文。雖然後來女王瑪利逼迫新教,而新教仍然興旺。以利沙伯(Elizabeth)是亨利第八子女。即位之後,自稱為教會的首領。對於羅馬天主教禮拜的規條,主教的職分,和歷代主教的道理,都不多更改;但她所崇尚的道理,仍和新教相同。以利沙伯時所定的「信經」,稱為三十九條。所立的教會名叫聖公會(或安立甘宗),就是如今在羅馬天主教和新教中中立的教會。

    凡受了蘇格蘭長老會的感化的,多不服從以利沙伯所定的規矩。同時有一部分的人名叫獨立派(Independents),提倡教會應該完全自治,主教不得參加,這教派是公理會(Congregational Church)的根基。從各派中間也傳出浸禮會 (Baptist Church),浸禮會很講究信徒先要得自由,有成人的信心,才可以領洗。領洗的人也應該全身浸在水裡。他們反對政府干涉宗教的事,開創西方宗教自由之風。他們最著名的信徒本仁約翰(John Bunyan),曾著有《天路歷程》一書。後來,浸禮會或浸信會在世界各地有許多傳道工作。

    貴格會(Quakers)也在這時興起。福克斯(Fox)為主教。他說凡事只要靠聖靈的感化,不必要禮拜的儀式和聖禮。如果沒有聖靈的光在心裡,看聖經也沒有益處。作禮拜的時候,他們都安靜聚合在一起,聖靈感動誰,誰就站起來講道、禱告、或作見証。若沒有人受聖靈感動,便無言無語而散。福氏又禁止信徒當兵、起誓、向人脫帽等行為。

    當時在英國,不屬聖公會的信徒都受逼迫,其中有些人逃到美國去。但是在1689年,英國政府承認本國不屬聖公會的信徒也可有宗教信仰自由。

    美國:英國人為了避免受本國政府的逼迫,有逃到荷蘭的,後來看到那處的風氣和他們不合,就決定到美國去。公元1520年有一百二十人到了美國的北部,這批人被稱為「朝聖者」(Pilgrim fathers)。他們是美國的第一批新移民。他們的目的是要在美國設立教會,以便保全本國的道理和文化。起初在美國生活艱苦,死的人有一大半。後來,情況比較好,就有更多人從英國,甚至歐洲一帶的國家,到美國去。美國的宗教信仰很自由,各人可以根據他們的教義和道理來過活。漸漸信教自由的風氣也傳到了別國。過不多時,美國的道德就越來越好。

 

2023年6月10日 星期六

文化大革命的教會時期(1966-1976年)

 

    簡單的說,文革期間教會雖然遭遇許多的逼迫,但是教會藉著這時期形成了復興的暗流。

    文化大革命緣起於1965年十一月十日,由毛澤東授意姚文元在上海的文匯報發表「評新編歷史劇海瑞罷官」,抨擊劉少奇所領導的政治體系,展開了日後全國性鬥爭的序幕。

    到1966年的五月十六日,由毛澤東親自發出「五一六通知」,號召全國展開「文化大革命」運動,於是在最短的時間內,全中國進入大動亂與破壞角色者,則為一群被起名叫「紅衛兵」的學生群眾。經過三年多熾烈的鬥爭,毛澤東已重掌政權。毛澤東在1969年的七月,也透過軍隊把紅衛兵鎮壓,並下放農村。希望漸漸把國家次序恢復起來。

雖然局面漸漸平靜下來,但在此後直到1976年的七個年頭裏,是文化大革命主宰一切的時期,自成一個段落,顯出他獨具的特色。

    在文革的十年內,基督教會受到最熾烈的衝擊與挑戰。當中的歷史可分成幾個段落來說明:

一.      文革的頭三年,教會受到空前的破壞,教牧與教友受到暴虐對待。當時紅衛兵群眾,在意識思想上已被教育成極左的狂熱份子,在意識形態上,對宗教極度仇恨。當毛澤東提出破四舊 - 舊文化、舊習慣、舊思想、舊風俗 - 的口號,並要求紅衛兵以實際行動表現時,他們如猛虎出押,而基督教會又有「四舊」的形象,故首當其衝,遭暴虐破壞。他們搗毀教堂,凌辱信徒(剃光頭、遊街示眾,戴高帽),焚燒聖經。在這種無情而澈底的打擊下,各地的基督教會被迫停止公開活動,基督教徒再經歷一次苦難的煎敷。

二.      到了文化大革命武鬥結束的1969年之後,對基督徒私刑與暴虐,公開凌辱的情形已大為減少。但文革的意識然籠罩在這段時期,為配合當時政治而有的所謂「戰鬥性的生產建設意識」,教會的信仰與活動被認為是會腐蝕痲痺人民的勞動力,會嚴重阻礙生產建設,因此仍然禁止教會有公開的活動。另外,更藉1968年成立的「清理階級隊伍運動」,對基督教界的人士作清理調查的工作,又把不少的教會人仕冠以「反革命」之罪而判處徒刑,並要求教牧人員參加「學習」。這時連三自會也被關閉了。

三.      1971年的時候,中國政府基於宗教政策上的應用,認為宗教應為外交所用,於是應巴基斯坦大使館之請求,在北京重開米市街教堂,但只供外人與外籍遊客使用,中國基督徒仍禁止入內禮拜。當時只有效忠於政府的教會的領袖人物,如吳耀宗、丁光訓才可以代表中國基督教會接待外國來訪問的賓客。

四.      1971年後,雖然教會都關閉了,但這只表示有形的教會的關閉,事實上在全國各地,基督教徒透過家庭聚會的方式,秘密聚會崇拜。這種名叫「家庭教會」的無形教會,雖不是萌芽於這段期間,是成長,茁壯於這段受苦害的時期。許多人的心靈在文革中創傷,信徒卻願意把福音傳開,成為心靈創傷的醫治。另外,信徒在苦難中更加同心。也神興起不少遊行佈道者,而平信徒熱切起來傳福音。

 

    綜結本階段的歷史,基督教會有如浮萍落葉,承受文革大風暴的吹襲,受到史無前例的摧殘和全面的抑制,信徒經歷了中國基督教自有歷史以來最大的苦難與迫害。這時只有「家庭教會」在這段時期中蓬勃成長,雖然仍嫌薄弱,但是在苦難中的團契與安慰更具能力,家庭教會為本段文革迫害教會時期帶來了一線曙光,也帶來了盼望。

 

十九世紀初的中國傳教士

 

1. 開拓期

    主後十九世紀初,從傳教士馬禮遜來華開始計算,基督教傳教士來中國傳教是有其背景的。這和當時歐洲,美洲的政治和宗教情況有關。那是工業革命和教會復興的時期,而當時中國則是滿清閉關自守的時期。當時基督教的傳教士在中國不能自由傳教,只能努力做一些比較隱藏的準備工作。

十九世紀的頭四十年內,到中國去的傳教士分別來自不同的差會,包括英國倫敦會、英國聖公會、荷蘭傳教會、美國的浸禮會、長老會和中華聖公會等。現以幾位較重要的傳教士來作介紹。

   

馬禮遜

    他是更正教在中國的開路先鋒,他在主後1807年來到中國,至1834年去世,共逗留了二十七年。他在艱難的環境中,拚盡了整個人的生命去工作,為基督教在中國的福音工作,奠下了一定的基礎。

    馬禮遜在1782年出生於英國,父母親都是基督徒。他在年少時很放蕩,十六歲時認罪、悔改,得到了新的生命。不久被神感動,願意到最有需要福音的海外去宣教。為了裝備自己,他再進學校念書,研究醫學、天文學和中國語文。終於在1807年二十五歲時受英國倫敦會的差派來到中國傳福音。但來中國傳福音的道路,荊棘滿布,困難重重。曾經有一個人諷刺馬禮遜說︰「你以為你真的能夠改變那古老大帝國拜偶像的惡習嗎?」馬禮遜回答︰「不!我不能夠,可是,我相信神能夠改變中國。」他就是這樣因著信心來到中國。兩年後(1809年),馬禮遜為了能合法的長久在中國居留,他加入“東印度公司”(The East India Company)做編譯員。他雖然不很願意,但也接受了。事實上,即使他從事編譯工作,但他一刻也沒有忘記他從神領受的使命。馬禮遜在中國共二十七年,做編譯員,也從事基督教的文字工作。他嘗盡了孤獨,離鄉背井的滋味。他在主裏的勞苦,是沒有白費的。

 

裨治文(1801-1861年)

    主後1830年,美國公理會差派裨治文(Elijah Coleman Bridgman)來中國。他在廣州學習中文,不久,他又辦了一間學校,並出版一份刊物和從事印刷工作,這刊物名“中國叢報”。他雖然沒有公開傳福音,但願意默默地只問耕耘,不問收獲。在三十年內,裨治文在中國創辦和參與了五個傳教組織:廣州基督徒聯合會、創辦《中國叢報》、“益智會”(即在華實用知識傳播)、“馬禮遜教育協會”、中華醫藥傳教會。

    他也強烈批評清朝政府的閉關政策,他說:「如果讓沈默政策持續下去,那就使所有商業關係得不到改善,慈善事業就會告終,當地球上每個角落正在繼續前進,藝術科學正在發展,而在中華土地上就會得不到發展,知識和上帝之道可以在其他地方宣揚,但不能在這個帝國傳播。」

         

伯駕

    伯駕(Peter Parker)是一位基督徒醫生,由美國公理會差派到中國。他在醫學方面受過專業的訓練,在神學方面也有研究。他來中國的目的是全時間為中國人服務,做個傳教士醫生,藉著行醫,為主作美好的見證。為了使中國人民早日得著福音的好處,他甘心樂意將自己的一生,奉獻給中國。

    雖然當時來中國的傳教士很多,但有的“不得其門而入”,有一些雖然來了,卻沒有被人記念。有關十九世紀初到中國的傳教士,我只能略略介紹以上這三位。

    有許多傳教士來中國後,遇上中外關係變壞,於是被牽涉到糾紛的漩渦中,以致有不少同胞對傳教士存成見,把他們的努力都解釋為帝國主義的侵略,這是非常可惜的。雖然傳教士由於不瞭解我們,犯了一些錯誤,但我們也因文化不同對他們亦有誤解。然而他們的出發點是值得敬佩的,他們為了遵行神的旨意,願意把自己個人的禍福都拋在腦後,這是很值得我們敬佩的。

 

2. 傳教士在十九世紀初所採用的傳教策略和結果

十九世初來中國的傳教士,正逢中國滿清政府採取閉關主義的國策。當時來中國的外國人和傳教士,很多都只能居住在澳門,只有部份與中國通商的,才被准許在中國廣州逗留。當時傳教士要在中國傳福音實在是不可能的事。

 

當時(1807-1841年)傳教士採用的傳教策略

    一. 文字工作。這些文字工作,對日後基督教在中國的發展,有著很大的幫助。例如︰馬禮遜抵達中國後,因為形勢所迫,只好加入東印度公司當翻譯員。這時他也翻譯聖經和寫佈道性的文字。在1810年時,馬禮遜已經將使徒行傳翻譯成中文,隨著第二年又完成了路加福音的翻譯。至1814年更完成整部新約聖經的翻譯工作。1819年,馬禮遜在另一位英國倫敦會的傳教士–米憐(William Milne)的幫助下,終完成了整部聖經的翻譯工作,總括來說,馬禮遜共用了十二年的時間把全本聖經翻譯為中文。他在翻譯的過程中十分認真和謹慎,務求譯文清晰明白,簡易通俗,是中國教會歷史上第一本完整的中文聖經。當時英國聖書公會十分欣賞馬禮遜的譯本,在金錢和人力等各方面,都給予鼓勵和支援。以後在1838年又有一些宣教士,將該譯本重新修正,出版了“四人小組譯本”。由此可見,馬氏譯本並非十全十美,但馬氏譯本卻始終有劃時代的價值。

馬禮遜尚有其他的文字工作。例如︰“英華字典”,全本英華字典共六冊,注釋十分詳細,記載 有關風俗人物的名詞。是很有價值的一套書。此外,還有“英華文法入門”,這對日後來中國學習中文的傳教士,提供了很大的幫助。另還寫了許多佈道小冊子,包括︰“真道問答”、“神道論”、“耶穌救法”和“救贖救世總說真本”等等。馬禮遜並鼓勵米憐,創辦了第一份中文月刊,名“察世俗每月統記傳”。創辦雖在馬來亞,但和中國一般報刊沒有太大區別。這月刊和基督教的傳播沒有直接關係,但基督教在中國的地位卻因此越來越重要了。

        另外尚有一份“中國叢報”,是一份月刊,由美國宣教士裨治文在1832年所創辦,是一份英文刊物,共發行了二十年。這份刊物的對像是西方人士。這月刊對在中國宣教士工作的發展,有很大的幫助。因為它報導了中國宣教士的消息、中國的法律、習俗、歷史與文學和講述中國近況。這刊物使歐美國家的人,能更多認識及瞭解中國,使西方教會人士對中國有更大的負擔。

這些文字工作,實在為日後基督教在中國的發展,奠下了一個很好的基礎。

    二. 發展華僑的福音工作。有些傳教士沒有機會進入中國傳福音,便分散到中國附近的地方,在那裏設立宣教中心,發展華僑的福音工作。例如︰泰國、馬來亞、緬甸、新加坡、印尼等。這些傳教士向華僑傳福音的目的有兩個︰一方面是接觸華僑,對中國有更多認識,另一方面希望華僑信主後,可回到祖國,向中國同胞還福音的債。因此傳教士向華僑傳福音,專心栽培華僑信徒,禮拜堂也一個一個地建立起來。

    三. 發展教育工作。主要的教育工作是開辦學校,最著名的是“英華書院”(Anglo-Chinese School)。這間書院是傳教士米憐,在中國廣州及澳門不能居留時,退到馬來亞創辦的。目的首先是幫助西方人士瞭解中國,其次是將西方的科學教導中國人。書院由馬禮遜及英國倫敦會和其他信徒捐獻金錢,於1820年成立。可惜辦了十五年,只有四十四位畢業生。但可喜的是其中有十五位信主受洗,其中有第一位中國牧師梁發。在鴉片戰爭後,書院才搬到香港來。

    四. 個人佈道工作。由於中國政府不允許公開佈道,因此傳教士只能在認識的中國人中間做個人佈道工作。例如︰梁發就是替馬禮遜印刷書籍而信主的,他日後更為中國教會的發展做了很多工作。醫療事業。美國傳教士“伯駕”,在廣州設立了“博濟醫院”,是中國第一所基督教醫院。

 

 清朝政府在1812年頒佈命令,說:「如有洋人秘密印刷書籍,傳教惑眾,並滿漢人等受洋人委派傳教,及改稱名字(受洗基督徒名字),擾亂治安,為首者斬;信從洋教而不願反教者,充軍遠方(至黑龍江)。」

 

 

2023年6月8日 星期四

荷蘭的改革宗教會

 

      西元1618年至1619年舉行的多特會議,將亞米紐斯主義定罪,並訂立了改革宗信仰規程,稱為多特法規(Canons of Dort)。這個法規加上海得堡信仰問答及比利時信條,合成荷蘭改革宗教會的信仰准則。然而多特會議無法將亞米紐斯主義完全自荷蘭鏟除,也無法阻止脫離傳統復原教主義的行動。十九世紀一開始,改革宗教會便陷在極度的低潮中,改革宗教義被譏為過時的論調。

      幾年以後,一些新的生機出現,將低潮的光景扭轉過來,有不少因素影響當時的教會:

      首先是馬蘭和微內的影響傳到了荷蘭,引起高階層社會人士靈性的大復興。

      然後是數千位中、下層熱心的信徒,在幾位牧師領導下,使國家教會再度根據信經與教會法規複興起來。但他們遇到政府和教會當局的反對,便於西元1834年造成一次大分裂;許多信徒不顧當局及暴民的逼迫,毅然脫離國家教會,成立基督徒改革宗教會(Christian  Reformed Church)。又於西元1854年,在甘本(Kampen)設立神學院,訓練他們的傳道人。其中兩位最出名的領袖人物是舒德(Scholte)和範饒特(Van  Raalte),他們在西元1847到1848年間,帶領會眾前往美國愛阿華州及密西根州。這樣,便使西元1834年大分裂的影響,由荷蘭帶到了美國。

      然而,荷蘭加爾文主義歷史中更大的復興,是藉著一位上帝重用的偉人該伯爾(Abraham Kuyper)所帶出來的。

      該伯爾生於西元1837年十月廿九日;在萊登大學讀書期間,他就以一本拉丁文寫的書,贏得全國競賽的首獎;在大學時代,他也吸收了現代主義思想。

      畢業後,他成為比士得(Beesd) 鄉村教會的牧師,教會中許多信徒持守傳統的改革宗信仰;他們大膽地向這位年輕、學問淵博、受過訓練的牧師表示反對他的主日講道:尤其是一位老太太,她的談話經常給該伯爾深刻的印象。於是他開始轉向加爾文,嚴肅地研讀他的拉丁文原著,這樣的學習研究,終於把該伯爾完全改變過來,使他從現代主義轉到加爾文主義。從那時起,一直到一生的結束,他都成為加爾文主義偉大的戰士。

      帶著強烈的宗教熱誠及一心要恢復荷蘭改革宗教會的情懷,該伯爾開始了一項活動,這活動延續半世紀之久,使他的朋友和敵人都極其訝異。奧古斯丁的名著「上帝之城」,不但啟發了查理曼、教皇貴格利七世及加爾文,也啟發了該伯爾。他所進行的這項偉大事工,不但要恢復教會,而且要將基督教原則應用在生活的每一個層面,包括政治、社會、工業、文化及教會聖職等。

      他從鄉下的比士得教會,進入大城烏特列赫(Utrecht)的教會,再繼續進入阿姆斯特丹更大的教會;他組織了基督徒政黨,進入荷蘭國會 西元1880年,他在阿姆斯特丹根據改革宗原則,創立「自由大學」(Free University),因為該大學不受政府和教會的控制而定名為「自由大學」;該伯爾成為大學中最出名的教授。

      西元1886年,他帶領許多信徒脫離國家教會,這是第二大規模的一次。而他又於西元1892年,在阿姆斯特丹會議中,促成基督徒改革派教會與新脫離團體的聯合,而組成「荷蘭改革宗教會」(Reformed  Churches  in  the  Netherlands),這個新宗派擁有七百間教會及三十萬信徒。

      西元1901到1905年間,該伯爾成為荷蘭總理;他在講道、演講、教學之外,還要在國會中參與辯論及寫作。他是一位偉大的演說家,更是一位偉大的著作家;他寫的小冊,一本接一本地出版;他還擔任週刊及日報的編輯,同時,還寫了許多書。

      成千上萬的人聽過他的演講;他於西元1898年做了一次全美國旅行演講;荷蘭、德國、法國、瑞士、英國、蘇格蘭及美國,都有千千萬萬人讀過他的書;他的許多書被譯成英文;也有許多美國人為了讀他的原著,特地去學荷蘭文。

      該伯爾有驚人的恩賜,他能將深邃的思想以清楚、簡單、有趣的方式表達出來。他不愧為一位博學的學者、精深的思想家、高水準的文學家。

      自從改教運動以來,許多團體脫離了原初的復原教教義;這些離開的團體在三方面是一樣的:

  第一方面是,他們都對當時冷淡沒有生命的復原教會不滿。例如浸禮派、 貴格派、敬虔派、莫拉維弟兄會及循道派運動。

  第二方面是,他們都堅持基督教的基本教義。

  第三方面是,他們都想醫好復原教會裏的弊端。

      該伯爾的工作也是針對當時腐敗的情形而興起的,但為了工作有效起見,他採用完全不同的改革方法。

      第一,他回到原先的復原教主義;他不但攻擊舊的異端,更向新異端挑戰,當時其他團體都未採取行動制止現代主義的發展,他卻勇敢地出面反對。

      第二,他堅毅地面對教會本身的敗壞情況,藉著進入教會裏面工作來改革教會本身。他不輕視教會,也不越過教會,乃是在教會裏面做工;當教會不能容忍時,他就被排擠出去。

      第三,他不眠不休地投入複興教會的事工;他鼓勵信徒參與活動,遠超過循道派的熱誠。他不但激勵他們去做本地和外地的宣傳工作,也鼓勵他們將十字架的旗幟帶進 教育界、政治界、勞工界,及社會改造之中。他不像有些團體看輕教義,相反的,他極重視教義,因為他知道,教會的生命與成長端賴健全而有系統的聖經教導,而且應當是不折不扣地將真理的長度、寬度和深度都教導信徒。

      為了將十架旗幟帶進生活的各層面,他盡量避免其他人所犯的錯誤,而採用一套全新的方法。他接受浸禮派把政府和教會分開的看法,但他不認為應當將政治和信仰分開。他組織了一個基督徒政黨,讓這個政黨在政治上帶出基督徒的原則,而不是讓教會干涉或控制政治。

      該伯爾有好些同工,如若革士(Rutgers)和貝文克(Bavinck)都是非常能幹的人。但該伯爾是唯一鶴立雞群的天才創業者。全世界任何地方都找不到一處像荷蘭一樣,帶出了原初復原教主義的大復興。

      在這個穩健的、活躍的基督教大復興中,該伯爾的影響遠遠超越了他祖國的疆界。直到今天仍然可以在南非、東印度、南美一部份、加拿大、美國等地,感受到他強大的影響力。

復興運動

 

      正如前面提到,教會在十八世紀面對內外的壓力;在教會內部,新派神學嚴重地損害信徒的屬靈生命;而在外面的世界,政治的紛亂以及工業革命帶來的種種社會問題,使人有一種迷惘無助的感覺。就在這時候上帝藉著一些忠心的僕人將教會的局勢扭轉過來。

      上帝興起了約翰·衛斯理及懷特菲德(George Whitefield, 1714-1770 A.D.)為教會展開新的一頁。約翰·衛斯理生於主後一七O三年,而懷特菲德則生於一七一四年。他們先後在牛津進修,也就是在牛津,上帝將兩個完全不同性格、傾向的人結合起來,一同服事祂。

      約翰·衛斯理在主後一七二O年進入牛津,六年後被選為牛津林肯學院的院士。他的弟弟查理·衛斯理(Charles Wesley, 1707-1788 A.D.)此時也進入牛津。不久他們兄弟二人與一些主內的弟兄聚在一起,組成"聖潔會"(The Holy Club)按時查考聖經及禱告。不久他們更從內省的屬靈追求推進到福音工作上去。他們開始監獄的佈道工作。由於他們嚴謹的屬靈操練,牛津的同學們便譏諷地為他們起了"循道派"(Methodists)的綽號。

      懷特菲德於主後一七三三年進入牛津求學,不久便加入了以衛斯理為首的"聖潔會"。

      主後一七三五年,衛斯理兄弟二人感到上帝的呼召,毅然離開牛津安逸穩定的生活,遠赴美洲作宣教士。他們在喬治亞州努力工作,不見什麼果效。查理在灰心之余,於 主後一七三六年返回英國,留下約翰繼續工作。到了主後一七三八年,連約翰也心灰意冷,不能不懷著挫敗的心情回到英國。但上帝卻借著這些挫折叫他認識到自己的 軟弱和無能,這便成為他自己復興的起點。回到英國後,他認識了一些莫拉維亞弟兄會(Moravian Brethren)的人。在一次弟兄會的聚會中,約翰·衛斯理聽到有人誦讀路德《羅馬書注釋》的序言。他深受震撼,上帝的靈在他心中工作,叫他真實地體會基督救贖的恩典。

      這次經歷之後不久,他便前往德國,與弟兄會的人生活一段時候,體驗操練敬虔的生活。從這時起,他整個人生命的方向都改變過來。

       與此同時,上帝也呼召懷特菲德到美國喬治亞州宣教。懷特菲德的遭遇卻很不同。他所到之處都引起很大的復興。在新英格蘭,他的講道與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 1703-1758 A.D.)的講道產生的影響匯成一起,成為一股巨大的復興力量。美國的人復蘇(the Great Awakening)便在此時開始。自主後一七三八年開始,懷特菲德多次在美國巡迴講道。我們可以說,他主要的工廠在美國而不在英國,因此由他帶動的復興主要在美國。英國的復興卻主要由約翰·衛斯理帶動。

      衛斯理兄弟二人得到了復興之後,便奮不顧身地為主工作。他們四處宣講上帝的的道,但很多的教會卻將他們拒之門外,對他們充滿感情的講道,不太歡迎。於是他們只 好到一些教會以外的小組那裡講道。主後一七三九年,懷特菲德從美國回英國工作,這便是衛斯理兄弟二人事奉方向的轉捩點。原來懷特菲德將他在美國慣用的露天 佈道在英國如法炮製,結果非常成功。他更邀請衛斯理兄弟二人與他同工。於是,約翰·衛斯理的巡迴露天佈道生涯便告開始。而他所到之處,信徒便大得復興,很多人深切認罪,並且重新向上帝委身。

      約翰·衛斯理不但有佈道的恩賜,更有組織的恩賜。他不像懷特菲德,講道復興信徒後便往別處去,不太注重跟進工作。約翰·衛斯理卻很著重跟進工作。他的講道復 興了信徒,但復興之後又如何?假若不給他們適當的栽培,恐怕復興的熱潮過後,便什麼也沒有留下。約翰·衛斯理把復興的信徒組織起來,將每一區的信徒分成若干班,每班十二人,其中一人作班長。每一班的人互相扶持激勵,班長更有責任督促班員操練敬虔。對於那些因一時感情激動而加入團契,而並不渴求真正屬靈操練 的人,約翰·衛斯理非常嚴厲地對待他們,甚至將他們逐出團契。因此,團契中的人都非常認真,所以能保持團契的屬靈素質。

      因約翰·衛斯理的復興工作,本來冷漠的知識份子及那些迷惘失意、對上帝也失去信心的勞工階級突然間掌握到生命的方向,有清晰的委身對象,他們乾涸的生命便又活 潑起來。他們開始關心社會中一些因工業革命受傷害的人,一些在社會的變動中失落的人。傳福音的托負也越來越重,因而成為另一個運動的基礎。這一個運動便是 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展開的宣教運動。假若沒有大復興,宣教運動也不可能會展開。

      在普遍關注傳福音的氣氛下,不少人自然關心到歐洲以外那些未曾聽聞福音的人的命運。克理威廉(William Carey, 1761-1834 A.D.) 宣教的心志便在這種氣候中孕育出來的。克理威廉十八歲開始在浸信會作傳道人,因為事奉的教會弱小,不能供養傳道人,克理威廉得作鞋匠糊口。但他在事奉與謀 生中卻不斷為宣教工作禱告,為失喪的靈魂禱告。在不斷的等候中,主後一七九二年五月三十一日,他將心中的負擔,透過講解以賽亞書五十四章二至三節宣告出 來。他的講道有力地震撼一些傳道人。不久,他們組成了英國浸禮會差會,而克理威廉便是他們第一個宣教士,遠赴印度將福音傳給那些信奉異教的印度人。

      由於克理威廉的熱切負擔,感染了其他的人。主後一七九五年,著名的倫敦會成立。不久,其他的差會,如聖公會的教會宣教會,也相繼成立。

      這種對宣教的熱忱從英國蔓延到美國。首先在康州威廉市的威廉大學,在米爾斯(Samuel John Mills, 1783-1818 A.D.)的領導下,一小群大學生聚一起為宣教異象禱告。不久,著名的"草堆禱告運動"(haystack meeting)便告展開,而美國的宣教運動也便這樣開始了。

      這些宣教的運動將福音帶到亞洲。馬禮遜(Rokert Morrison, 1782-1834 A.D.)便是這運動中的一份子。因此中國基督教的發展其實與這時期的宣教運動很有關係。

      然而,除了福音擴展及在世界各地建立教會之外,這宣教運動對西方教會本身有非常重要的影響。因著宣教的熱忱,人對上帝的委身便越真實。於是在十九世紀初,特別在美國,另一次的大復興再出現在不同的地方。這大復興加強了教會內部的生命力,也間接地加強了宣教的實力。

      我們可以說,十八世紀末開始到十九世紀末,這一百年是教會有史以來擴展最快的時期。從社會學家的分析來看,這真是令人費解。因為當時的社會、政治環境根本對教會極其不利。然而,當上帝要興起祂的工作時,任何環境的因素,也不能阻礙。

2023年6月7日 星期三

以巴弗提

 

  以巴弗提Epaphroditus--意思是可愛的,悅人的,保羅首次被囚於羅馬時,此人為腓立比教會的使者,受差遣攜帶金錢物質送到羅馬,供給保羅的需用,並且事奉保羅,作保羅的陪伴(腓二25;四18)。

  保羅稱以巴弗提為我的兄弟,一同作工,一同當兵,你們所差遣的使者。顯示以巴弗提與保羅之間,在屬靈的生命上是同胞兄弟,在福音聖工上是勞苦同工,在屬靈的爭戰上是同道戰士,他們如此同心同工,患難與共,其相親相愛的關係是十分密切的。

  然因以巴弗提可 能是服事保羅,又作傳道的工夫,以致過於疲憊,積勞成疾,幾乎瀕臨死境(腓二27-30),加以病癒後又患思鄉之念。為了腓立比教會對他的掛心,並為要免去保羅的憂愁等緣故,於是保羅就打發他回腓立比去(26-18),同時也隨身攜帶這封信回去,並向腓利比信徒報告保羅在獄中生活的情景,安慰他們的心靈。

  以巴弗提如此忠心服事,得保羅勸勉腓立比信徒在主裏歡樂的接待他。他受到會眾的尊重(腓二29),那是當之無愧的。

章伯斯簡介

      奧斯瓦德·章伯斯 1874 年出生於蘇格蘭,在倫敦的皇家藝術學院和愛丁堡大學接受教育。在他 22 歲那年,他感到上帝在呼召他成為一位傳道人,雖然他很有文藝天賦。在都倫的一所很小的神學院學習和教書之後,他搬到了一個宣教機構,這個機構的宣教範圍覆蓋英國、美國和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