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4日 星期三

馬丁路德對救恩的看法

 

    馬丁路德在1520年,寫下了影響他一生的幾篇重要信仰宣告,這就是「致德意志基督教貴族公開書」、「教會被擄於巴比倫」、「基督徒的自由」和「論善功」。而當中又以「論善功」(Treatise on good works)一文而定下他對信心和行為的重要剖析,他刻意強調「行為」(Works)並不是獲得救恩的基礎。

他針對當時天主教會把生活和信仰二分化的問題,教會把神職人員歸入執行「屬靈的工作」,而其他人就被列入執行「屬世的工作」這兩極範疇內。對他而言,他是傾向「反律法主義」(antinomianism),他相信無論何人,只要他在上帝裡面有信心,他所做的都必能使上帝喜悅。他的看法和保羅在羅2:15、3:20、加2:16對「律法之功」有十分類似的看法,他們同樣是反對靠行為和積德而獲得救恩,這不是可稱為義的途徑。 有人認為路德所要強調的是「因信稱義」而來的真自由,是一種覺醒的自由體驗。

    路德的思想顯然與當時的宗教氣氛有密切關係,他個人和奧古斯丁一樣有像使徒保羅般屬靈上的獨特經歷,以致他對羅馬書中因信稱義的教導特別重視,他在「論善功」(Treatise on good works)一文中對行為和信心有詳盡的說明。他相信救恩是從上帝而來的恩典,善行並不幫助不信的人,也不能使他稱義。他認為當時的教會把信心和德行放在一起,這樣就容易把信心看為工作果效的其中一種。路德深信當時羅馬天主教會就像保羅對加拉太信徒的教導,「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  」(加3:2)

    對路德而言,基於信心,好行為並沒有大小的分別。他更認為是聖靈來釋放人,同樣,救恩也不是基於有多少好行為,而有份量上的分別,進而獲得救恩的信心;他相信信心是一切好行為的起點。他嘗試說明好行為是因救恩而發的,因為這是一個重生的人,他們樂意為上帝而做,並沒有任何人可以累積「公德」來取悅上帝。他強調若然只做好事而沒有信心的生命,這是虛假的工作,這就與救恩完全無關。他認為藉着信,會給人動力來事奉上帝。最後當他試圖回答為何教會仍然有那麼多的禮儀,他說這是因為不是所有人都有信心的體驗,也從來沒有嚐到信的大能。

    觀察以上觀點而言,可見路德並沒有否定行為的價值,他提出「我們對基督的信並不是教我們脫離行為,只是教我們脫離論行為的謬見,就是脫離稱義必靠行為的謬見。」

    他所強調的是不要因得屬靈的自由而在行為操守上放縱,他重新指出真自由是從信基督而來。 雖然他沒有完全否定禮儀存在的意義,但他更進一步解釋禮儀的目的和有限性,「因此禮儀在基督徒生活中所處的地位,有如模型和圖案在工程師與建築家中間所處 的地位一樣。模型和圖案不就是長久的建築物,但是缺少它們,什麼也不能建築或製造出來。當建築造成了,它們就作廢了。」

    對路德而言,他相信沒有人可以藉「善功」來取悅上帝,但他卻對善功有特別的解釋,「我們應當知道,除了上帝所命令的以外,沒有善功,正如除了上帝所禁止的以外,沒有罪惡一樣。所以凡要知道並行善功的,除認識上帝的誡命外,不需要別的。」

    以上的觀點指出路德認為遵守上帝的命令就是唯一的善功(good works)。而他認為「諸般善功以相信基督為第一,最高,最寶貴。」

    就是以信基督為所有善功的開始。所以,路德所倡導的就是不能用外在的行為(善功)來決定一個人的信心,亦沒有屬教會或不屬教會的善功,有人形容這是中世紀最革命性的見解。

    從馬丁路德對信心和行為的理解而言,好行為不是為了追求自己的好處,它是基督徒真自由的自然流露,這是救恩的果效,而不是因做「功德」而來的後果。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五十七段

 這是對摩西第一塊法版的一種簡切說明,向一般人指出最高的善功是什麼。

    第二塊法版

    「當孝敬父母」

    我們從這條誡曉得,在頭三條誡的卓越行為之後再沒有什麼行為是比順從服事尊長更好的了。因這緣故不順服就比殺人,不貞,偷竊,欺騙,和它們所包括 的壞事罪更大了。因為我們從上帝誡命的秩序中,最能分辨罪惡的大小,雖然在每一條誡中的行為彼此也有分別。因為誰不知道咒詛是比發怒的罪大,打人比咒詛的 罪大,打父母又比打別人的罪大呢?所以這七條誡教訓我們當怎樣對人行為善,尤其對尊長行善。

    第一是要孝敬父母。孝敬父母不僅是在於要有尊敬的態度,也在於要順從他們,重視並遵循他們的言語和榜樣,接受他們所說的,忍受他們的待遇,只要是 不違反首三條誡;再者,他們若有需要,我們就要將衣,食,住奉養他們。祂說:「當孝敬父母」,這並不是無的放矢。雖然我們也應當愛父母,但祂不說:「當愛 父母」。因孝敬高於愛,包含一種畏懼,這畏懼於愛聯合,就使人怕冒犯他們,過於怕刑罰。正如我們在景仰一聖所時,心存畏懼,然而我們並不從它逃避,如逃避 刑罰一樣,反倒更就近它。這種於愛相和的畏懼,乃是真孝敬;沒有愛的畏懼,是我們對我們所藐視避免之物所存的情緒,即如我們畏懼絞刑吏或刑罰。在那種畏懼 中沒有尊敬,因為這是沒有一點愛的畏懼,甚至是有恨惡的畏懼。聖耶柔米論到這有話說:我們所畏懼的,我們也恨惡。上帝不要我們用這種畏懼去畏懼祂,或尊敬 祂,或尊敬我們的父母;祂要我們存第一種畏懼,就是那與愛和信相和合的畏懼。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二十六段

 

在這裡愚人,尤其是要因行為稱義和超過別人的人,便陷入於危險中;他們教人畫十字架作記號;這個人以許可證為護符,那個人求助於卜者;這個人求這,那個人求那,以避凶就吉。這種巫術,念咒,和迷信附帶魔鬼多麼的誘惑,真難言述。這些無非都是要使人不需要上帝的名,不必信靠上帝的名。在這裡人大大羞辱上帝的名和頭兩條誡命,因為人本當用純粹的信仰和信靠,並用對上帝的聖名快樂的默想和呼求,只從上帝那裡尋找和得著的,他們倒從魔鬼,別人,和受造之物那裡去尋求。

  你自己且去仔細查考,看這是不是瘋狂的大悖逆︰他們必要信仰並信靠魔鬼,別人,和受造之物,賴他們得福;他們認為若沒有這種信仰和信靠,什麼也無濟於事。雖然上帝不僅將幫助應許給我們,而且吩咐我們要存著信心盼望得幫助,並給我們各種理由要對加以信仰信靠,但是我們對並不信仰信靠像我們對世人和魔鬼一樣,或不多於對世人和魔鬼,試問善良真實的上帝當怎樣對待我們呢?魔鬼和世人不命令什麼,也不勸勉什麼,卻只給應許,而上帝又應許,又勸勉,又命令,試問魔鬼和世人置於上帝之上,看為更重要的,這豈不是又可哀又可憐的事嗎?我們真應當自覺羞恥,從那些信靠魔鬼或世人的人學習。因為說謊的邪靈魔鬼若是對凡歸附他的人守信,最慈愛真實的上帝對信靠的人豈不是更守信麼?其實,豈不是惟有上帝才真是守信麼?富人信靠他的錢財,它們也幫助他;我們卻不願意信靠那願意並且能夠幫助我們的活上帝嗎?我們說︰金子使人勇敢;這是真的,如巴錄書三章說︰“金子是人所信靠的。”

 

但至高永恆之善所給予的勇敢更多,但對這種善,世人不信靠,惟有上帝的兒女才信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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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行為稱義使人與上帝遠離,是因為人認為靠自己的行為可以成為義的話,只要自己努力即可,就不需要上帝的恩典了,以致人離棄上帝。

 

因信稱義是靠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義才能使上帝滿足,行為無法滿足上帝的要求,所以我們要每時每刻在基督裡,因此我們就不會離開上帝了!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十七段

你若問,在那裡可以找著信心和信靠呢?它們從何而來呢?這真是最必須知道的。

 

首先無疑信心不是從你的行為或功德而來,僅是從耶穌基督而來,是白白應許和賜給的;正如聖保羅在羅馬書五章寫著說︰“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特別甜蜜慈愛地向我們顯明了”;好像他是說︰“基督在我們祈求或關注信心以前,是的,在我們還繼續生活在罪惡中的時候,就為我們的罪死了,這豈不應當使我們有不能勝過的堅固信心呢?”

 

聖保羅作結說︰“若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上帝的忿怒;若我們還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上帝兒子的死,得與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看阿!你必須這樣把基督成形在你裡面,並在裡面看見上帝怎樣把的憐憫擺在你面前,提供給你,一點不是因你自己以前有什麼功德,並且你必須從這樣一種對上帝的恩典觀獲得信心,和罪得赦免的把握。所以信心不是從行為開始,行為也不能產生信心。

 

信心必須從基督的血、傷、和死發生,流出來。你若在這些裡面看見上帝以恩慈待你,甚至把的兒子為你捨了,你的心就必也要以愛報答上帝,因此你的信心必定是從純潔的善意和愛——上帝對你的愛和你對上帝的愛——發生的。

 

我們所念到的,從來不是因人有行為便有聖靈賜下,而總是因人聽信基督的福音和上帝的憐憫便有聖靈賜下。今日一直永遠,信心仍必從這道,而非從別的源頭得來。因為基督是人得以甘泉的磐石,正如摩西在申命記三十二章所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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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信心不是來自行為,而是來自人聽從福音來的,因為是發自上帝愛的作為!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十一段

 


  聖保羅在許多地方其所以多多歸功於信,就是這個意思。他說︰“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7),這信是使人在上帝面前算為義的。若義是在於信,那麼信顯然成全一切誡命,使一切行為成為義,因為除了遵守上帝的一切誡命以外,無人能稱義。再者沒有信仰的行為不能使任何人在上帝面前稱義。保羅絕對拒絕行為,稱讚信心,以致有些人受了冒犯,說︰“如此說來,我們就不再行善了”(參羅3︰8),但保羅把這種人定為錯謬愚蠢的。

  今日人們還是如此行。當我們拒絕毫無信心和虛偽的行為時,他們就說︰“那麼人只需相信,絲毫不要行善了。”

 

如今他們說,第一條誡的工作是在於唱歌、念誦、彈琴、念彌撒,守祈禱時辰,建立並裝飾教堂,聖台和修道院,搜羅鐘鈴、寶石、禮服和財物,並跑到羅馬和聖徒那裡。再者當我們裝束好了,低頭、跪下、數念珠、念詩篇,雖不是在偶像面前,卻是在上帝的聖十字架或聖徒的像面前,我們就說,這是尊敬崇拜上帝,遵守了“不可有別的神”的第一條誡;其實這些事重利盤剝者、奸淫者、和各種罪人也都能行,並且天天行。

  我們若存相信上帝悅納的心行這些事,它們就是可稱讚的,這不是因為它們有價值,而是因為這信,這信如前所云,以一切行為有同等價值。但若我們懷疑或不相信上帝恩待我們,悅納我們,或是我們擅自只憑藉行為並在有了行為以後,才求取悅上帝,那麼一切就都不過是欺詐,表面上尊敬上帝,骨子裡卻高舉自己為假神。我屢次反對這種行為的炫耀、華麗、和繁多,就是這個緣故,因為顯然它們不僅是不出於信心的,而且千人中難有一人是不信靠它們為善功,以期獲得上帝恩寵的;所以他們是用善功來討價,而這乃是上帝所不能容忍的,因為應許了白白施恩,要我們以靠賴的恩典為起頭,並在恩典中行諸般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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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企圖用自己的努力來向上帝爭寵的,向人炫耀自己的善功的,與拜偶像的沒有差異,這也是法利賽人不蒙上帝喜悅之原因,雖然他們嚴守律法和努力行善,但是所行的一切都是枉然的!

 

我們要引以為誡,不可重蹈覆轍。

2022年5月3日 星期二

甘為霖牧師初到台灣

18716月甘為霖牧師(William Campbell)完成神學課程拿到許可證,被冊封為海外宣教士,宣教地點是臺灣,這篇講述在長途跋涉後要下船時所發生的故事,凸顯當時來臺者的辛苦跋涉歷程。

  他得知自己要前往福爾摩沙時內心無特別的想法,替他送行的朋友為他焦慮怕他會成為島上野蠻人的一塊嫩肉,沒辦法為了傳道只好硬著頭皮搭上船,當時從廈門到臺灣沒有汽船可搭,他搭上簡陋又破舊的小帆船(這指的是戎克船,當時中國與臺灣貿易、移民、偷渡等運送的船隻。船依尺寸、航行水域、型態體制各不同,一般的長度約十丈,寬幅約二丈。),一路上風浪很大又晃個不停,船上味道又很臭,有人的汗味、腳臭味、嘔吐的酸味,讓甘牧師快無法呼吸,快到臺灣了!接近打狗,看到陸地了離上岸不遠,當他覺得要解脫時,只見不遠處有艘竹筏前來,他沒想到那個居然是要載他上岸的船,過了幾分鐘後的行李被丟去竹筏上,他知道接下來要跳下去竹筏上,如果沒跳好就會掉入黑水溝裡喝海水,他冒險的拉著一條細繩索往下一滑,奮力一跳,緊緊抓住竹筏上的桿子。這刺激的場面沒維持多久,接下來是兩位槳手要奮力划到打狗港內,實在是艱鉅的任務,三尺風浪不停歇,每從浪尖上經過,水花四濺,船身晃個不停像快翻覆一樣。終於他在傍晚上岸了,拖著疲憊的身軀到達了臺灣打狗。

以前在閩、粵一帶流傳一句話「十去,六死,三留,一回頭。」也就是比喻多數移民半途遇難得到疾病導致死亡,有些則是打退堂鼓走回頭路,能成功渡過黑水溝來臺灣者,僅是其中一小部份。交通不便又危險來臺灣真是不容易,冒著風險,在此落地生根,有的是在中國難以生存,遷界來臺開墾,而本篇故事中甘牧師是為了心中的主而前來。

 

甘為霖牧師傳

 

       甘為霖是英國長老教會派駐台灣的第二任宣教師, 1841 4 月,甘為霖出生於英國蘇格蘭西南部的格拉斯哥,他畢業於格拉斯哥 ( Glass ) 大學和自由教會學院(Free Church College)。甘為霖具有冒險性格,於 30 歲時志願成為宣教師; 1871 ( 31 )  6 月,他受封立為牧師,並自願受英國基督長老教會之差派,前來台灣傳教;他是第二位具有牧師身分的宣教師。 1871 9 7 日,甘為霖從英國利物蒲港出發,同年 12 10 日他抵達打狗港即高雄旗津,他與加拿大馬偕牧師同一年來台,馬偕在淡水登陸 ),再轉往臺南。此後,他一步一腳印的展開宣教生涯。

       
甘牧師勇於冒險,喜歡翻山越嶺,走訪福音未傳到之處;他帶著聖經和簡便的行李,躲避叢林野獸的攻擊,進入台灣中南部的山區宣教。 1872 年起,他數度拜訪彰化、中部大社(岸裡社)巴宰平埔族和其他原住民部落,包括尋訪水社湖。1873 5 16 日晚上,甘牧師與同行者初抵水番部落,發現一廣大、幽雅的湖泊,他心中感受到神賜給台灣人的美好,因而將之命名為「甘治士湖」(Lake Candidius,現今的日月潭),以紀念首位來台的駐台荷蘭宣教師 ── 甘治士(Georgius Candidius,德國人;他以西拉雅新港社為宣教中心,教化成年的平埔族人,並發行第一份有關福爾摩沙及其居民之報告);甘牧師也是第一位成功踏訪日月潭的外國人。

    1886
6 6 日,甘牧師與高長傳道(高長伯,是第一位本地出身的傳道者)搭船前往馬公港登岸佈道,自此開啟澎湖各島宣教工作的大門。他在台灣教會報告澎湖宣教的情況,也得到信徒對離島宣教事工的支持及迴響,澎湖教會因而逐漸興起。
         
   
在當時,台南地區有不少盲人,有的是先天病變所導致,有的是後先疾病或是意外傷害所造成的;他們都以乞討或算命為生,還有一些是勞動者。有一件事曾震撼甘牧師的心,使他下定決心去幫助盲人:曾在白河鎮岩前遇到一位前來求問道理的茫胞 ── 溫旺,溫旺因為得罪過白河地區的大流氓吳志高,被其同黨在路中施暴,將他的眼珠挖去,而溫旺還提及至少有上百人也遭此毒手而失明。其實,甘牧師小時候也曾有眼睛差一點瞎掉的經驗,因此他對弱勢著有特別關懷之情。
 
   
此外,自 1874 年甘牧師在白水溪設一間教堂後,就受到當地人吳志高及其下屬的迫害,不讓信徒蓋禮拜堂,甚至找許多人前去騷擾,執意要拆毀教堂。他一開始傳福音是非常辛苦;因為種族不同,了解不夠,黃種人看白種人就是感覺他是外來番邦。所以一些人對甘牧師不懷好意並且充滿挑釁,時常對他糟蹋侮辱,甚至欺侮、威脅,他可以說是受盡台灣人的迫害。

   
有一回,信徒被人無理取鬧,殺成重傷,甘牧師於 1875 1 28 日趕到該地安慰信徒,不料卻在半夜( 29 日凌晨)受到吳志高的數十名同夥放火燒禮拜堂及宿舍,要攻擊、殺害他。幸好,甘牧師蒙神賜巧智,得以脫險逃到山中藏匿,而倖免於難;其過程如下:

       
房子充滿了煙霧,乾草屋頂燃燒起來,教堂被火焰吞噬。甘牧師的小房間被燒成灰燼,著火的竹欄散發的熱氣不斷擴散,竹子發出像發射子彈一樣的聲響。住在中屋的人撤退到外面去,甘牧師試圖跟隨他們逃出去,但是裏面的煙霧和熱度使他快要無法承受了。他看到門裏的景象,非常嚇人,目光所及只看到火苗和煙硝包圍了教堂,有羣人站在外面,手持尖刀和長矛,等他自投羅網。甘牧師往教堂內衝,在挖洞往後逃的時候,他的手腳受了傷;當他逃命時,有人朝窗裏丟進了一個火把,乾草鋪的牀馬上就被燒成一片火海。

       
事發至此,甘牧師幾乎就要放棄了,他向神禱告,知道主不會離開他身邊。他使出最後的力氣,向外衝去,心想他一定會被刺死。但是出乎意料,他們整批人都往右移動了,因為風勢越來越強,他們受不了燃燒教堂所帶來的煙霧和火焰。甘牧師身上只穿了睡衣,便跳出門外,爬下左邊的築堤,在穿越尖銳的籬笆時,受了嚴重的擦傷,最後,他掉下了陡峭的河岸,有一、二分鍾的時間失去了意識,又因為夜晚的寒氣,使他忍不住打起寒顫,在兇險的處境中逃得一命。


   
早期來臺的宣教師,宣揚服音、建立教會,是「從無到有」。正是聖靈的同在,使他們有更新的力量,能在遇到死亡的威脅時,知道主就在身邊。雖然宣教環境險惡,甘牧師忍辱負重,不肯屈服於紛亂的世局中,甘牧師的佈道事工,南到埤頭,北至淡水,向東及噶(ㄍㄚˊ) 瑪蘭、林杞埔,往西抵達澎湖,其足跡廣遍臺灣之大部份土地。終於,台灣人漸漸由起初的誤解,慢慢了解,由了解變成感動,很多人受他的感化,信耶穌基督為救主。

   
甘牧師也是一個有慈悲心腸的傳教士,傳福音期間遇見了很多以乞討或低賤勞力維生的盲人,他悲天恤人的同情心油然而起,於是他開始有了從事盲人教育的念頭。他首先立志要為盲人服務。1887 1 31 日,他利用回國休假的機會,向英國的長老教會報告他的栽培計劃,要求協助,他設計點字板,讓盲人可以藉由觸摸來了解聖經,更向格拉斯哥的宣道會募得盲人事工基金 500 英鎊。

    1891
 9  12 日,甘牧師租用臺南府城洪公祠 (現在臺南東門市場附近) 作為盲人學校,同年10月他開設全台第一間盲校,名為「訓瞽堂」,開啟臺灣盲人教育,為期 5 年,所以他是使台灣盲人能夠唸書的第一的功臣,這是台灣盲人教育的先驅,也為他們刊印浮凸版書,直到 1897 年由台灣總督府接辦為止。他把成績優秀的學生再送去日本的學校留學、深造,並把在英國所募得之款項直接寄到日本,作為生活、就學之費用。

    1896
年,日本統治台灣第二年,甘牧師去日本度假,他順道去求見樺山男爵以及新任的台灣總督興玉源太郎,向日本當局建議在台灣由「政府」辦一間盲人學校,他的建議受到日本當局的重視。回來台灣之後,他馬不停蹄,為著這個偉大的理想四處奔波,在甘牧師奔走努力下,終於完成他推動盲人教育的心願。日本總督曾請甘牧師去台北演講臺灣過去的事蹟,入場費每人一元,他得著千元,就全數送給台南盲人學校。後來,甘牧師將原先私人的盲人學堂移交給公家接辦,那時的盲人學校叫台南慈惠院。後來,歷經日本、國民政府而改名為「台灣省立台南啟聰學校」,專門教育聽覺障礙之兒童及青少年。

   
因為甘牧師的愛心,他研究、發明了台灣盲人通用的點字法,改良印刷機,編寫盲人閱讀的聖經和書冊,使千千萬萬的盲人可以交流,連繫情感。甘牧師經常在教會公報刊登關懷盲人的消息,鼓勵教會弟兄姊妹重視這群弱勢者;在甘牧師眼中,被人所摒棄、輕看的殘障者,成為需要倍受呵護的至寶,甚至不遺餘力地為他們開啟一扇光明的窗,他不愧為台灣盲人照護的先驅

   
不但如此,甘牧師重視文化根源,他對台灣本土文化、歷史、風俗、地理的研究非常深入,他也寫過許多書 ── 台灣島之過去及將來、在荷蘭統治下的台灣、廈門音新字典、台灣見聞錄,我們從中看見他一個外國人是如何關心疼惜我們這塊土地。甘牧師還懂得廈門語、日文和荷蘭文,他於 1913 7 月印行所編著的《廈門音新字典》(俗稱《甘字典》之台語白字字典,由林錦生和陳大鑼先生協助編篡而完成),收羅之字數達 1 5 千字,其注釋、用法及附錄都用白話字(羅馬拼音之廈門音),讀者可用來識字,在當時非常受用,是臺語研究的鎮山之寶,已發行 15 版,至今仍流傳使用。

   
甘牧師對臺灣歷史研究的最重要貢獻,應該是荷蘭據臺史料的編譯與收集工作,其中又以 1889 年的《臺灣宣教之成功》和 1903 年的《荷蘭統治下的臺灣》最為珍貴。甘牧師不論是在平地或山區,都隨時用心握筆作記錄,他的著作也成為台灣文化的寶藏。1915 9 月,加拿大多倫多諾克斯神學院斑予榮譽神學博士學位;因他努力不懈的功勞,日本天皇也曾頒贈「旭日勳章」。

   
甘牧師在臺工作 46 年,直到 76 歲年老體衰,他才於 1917 2 21 日退休,離台從香港返回英國。為了慈善事業,他花很多錢,甚至將他自己的房子賣掉,以致日斜西山,年老回家時,經費困難,他是如此盡心辛勞,卻依然無悔。不只金錢的奉獻,甘牧師夫婦及二位女兒,都參與了台灣的宣教。雖然年老體衰、孑然一身,他只帶著滿滿的感恩與祝福離開台灣。

   
他要離開之時,台灣人感念他的仁慈疼心,為他舉辦盛大的歡送會,熱情的歡送這位為台灣人默默奉獻 46 年的外國人。很多人依依不捨也為他流眼淚,用感恩的心希望甘牧師再回來台灣,甘牧師雖然離開台灣,但是他的慈祥、恩德留在台灣人心中,永遠懷念。 1921 9  7 日他安詳地在英國波納毛茲(Bournemouth)故鄉別世,享年 80 歲。

 

凱爾特教會

    凱爾特教會( Celtic Church )是指公元 4–8 世紀期間,在英倫三島(特別是愛爾蘭、蘇格蘭、威爾斯和康沃爾)地區發展起來的基督教傳統。雖然不是與羅馬教會分裂的教派,但凱爾特教會具有獨特的屬靈風格、組織形態與文化傳承 ,與日後由羅馬差遣的教會(如聖奧古斯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