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屬靈情感的果子是基督徒的行為。
基督徒的行為意指三件事︰
一、基督徒行為的各個層面都受基督徒命令的管理、指導。
二、他把聖潔生活作為生命中的首要關懷,是他超過以前的工作和責任。
三、他不斷堅持這責任,直到人生的盡頭。
讓我們根據聖經來証實這三點︰
一、真基督徒要求生活的每一領域都順服從上帝話語的命令︰「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約十五︰14),「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人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約壹三︰3,7),「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奸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林前六︰9~10),「情欲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奸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加五︰19~21)。
這種致力全然順服,並不意味只是消極的避免惡行,也意味著積極地順服上帝的命令。我們不能只因某人不偷竊、說謊、瀆上帝、醉酒、淫亂、傲慢或殘暴,就說他是一個真基督徒。他也必須確實地敬畏上帝、謙卑、尊敬人、溫柔、和平、寬恕、仁愛和愛人。沒有這些積極的品德,他就不是服從基督的律法。
二、真基督徒是聖潔生活成為生活中主要的責任。基督的子民不僅是行善,而且是熱心行善(多二︰14)。上帝沒有呼召我們懶散度日,而是要為祂勤勞作工。所有真基督徒都是耶穌基督強壯忠誠的戰士(提後二︰3)。他們打那美好信心的仗為要持定永生(提前六︰12)。那些在場上賽跑的人都跑,但只一人得獎賞;懶惰怠忽的人雖跑,但達不到得獎的程度(林前九︰24)。真基督徒穿上上帝全副的軍裝,否則就不能抵擋惡者的火箭(弗六︰13~17)。他忘記背後的事,而要得在他前面的,朝著目標奮力前進,因為這是唯一的方法,能獲得上帝在耶穌基督裡從上面呼召來得的獎賞(腓三︰13~14)。在事奉上帝時,懶惰就像公然背叛一樣;懶惰的僕人是一個惡僕,將會和公開抵擋上帝的人一起被丟在外面的黑暗裡(太廿五︰26,30)。
這顯示真實的基督徒是一個勤奮、熱忱和委身於信仰的人。正如希伯來書所言︰「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並且不懈怠,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來六︰11~12)。
三、真基督徒歷經一切困難,但堅持順服上帝,直到人生的盡頭。聖經充分地教訓我們真正信心的恆忍;譬如,查看馬太福音撒種的比喻(太十三︰3~9;18~23)。
聖經在恆忍的教義中所強調的主要事情,是真基督徒雖遭遇種種困難,仍繼續地相信和順服。上帝允許這些困難臨到承認自己是基督徒的人身上,為要試驗他們信心的真實性。那時,他們自己以及別人,都明白他們是否認真地與基督同行。這些難題有時是心靈上的,像一種特別誘人的試探。有時困難是外面的,如︰因我們的基督信仰,而受到侮辱、嘲笑、喪失財物等。真基督徒的表記,是雖經歷這些困難,而不為所屈,仍舊忠於基督。
這裡有若干有關這方面的經文︰「上帝啊,你曾試驗我們,熬煉我們如熬煉銀子一樣。你使我們進入羅網,把重擔放在我們的身上。你使人坐車軋我們的頭,我們經過水火,你卻使我們到豐富之地」(詩六十六︰10~12),「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雅一︰12),「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裡,叫你們被試煉,你們必受患難十日。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啟二︰10)。
我承認真基督徒可能變得靈性冷淡、屈服於試探,而犯了大錯。不過他們絕不可能完全疏離到厭惡上帝、悖逆他,而安心落入憎惡所信的境地。他們永不能采取一種在生命中還有別的東西比上帝更重要的生活方式,他們絕不會完全喪失與不信世界的區別,或者恢復他們歸信主以前慣常所喜好的事。如果這種情形真發生在自稱基督徒的身上,那就顯示他從未真正地歸向基督﹗「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約壹二︰19)。
因此,真實的屬靈情感總是會在基督徒的行為上產生出效果。什麼原因?我可以籍我們所已經了解的屬靈情感的本質,來回答這問題︰
一、真實的屬靈情感在基督徒的行為三有效果,因為它們來自屬靈、超自然和神聖的影響力。當它們有這些無限的力量時,也難怪屬靈情感有這樣實際的影響,如果上帝住在心裡,他將藉著他運行的大能大力,顯示他是一位上帝。基督在基督徒的心中並不像在墓中一位死的救主,而是在他聖殿中的一位復活和永活的救主。屬靈情感可能不像別種情感那樣聲色感人,但是它們裡面有這種神秘的生命和能力,感動內心降服於上帝的旨意。
二、屬靈情感在基督徒的行為上有所表現,因為它們的目標是愛屬靈之事,而非我們的自利。一些人會懷有不健全的基督徒信仰,因為他們用它來尋求自己的利益,而非上帝的利益。所以他們接受基督教,僅在滿足他們自己利益的範圍內。相反的,一個人若是為了它本身的優美和可愛的本質而接受它,就接受那本質的每一樣東西;他是因為基督教的本身而信奉基督教,這就信奉了基督教的全部,這也是為什麼真基督徒能堅忍地操練他的信心。個人的利益可能過不了多久就與基督教信仰衝突,所以因自私動機接受基督教的人,也容易因自私動機而放棄信仰。個人的利益會改變,但基督教屬靈的美麗永不會改變。它是穩固而始終如一的。
三、屬靈情感導致基督徒的行為,因為它們是建基於神聖事物的道德優美。為聖潔本身而愛聖潔,自會引發人實行聖潔﹗這還需要我多講嗎?
四、屬靈情感導致基督徒的行為,因為它們源自屬靈的理解。記住,屬靈的理解是內心的知覺,人藉此知道神聖之事的至高榮美。當我們看見基督至高的榮美和榮耀,我們知道他是值得我們的敬拜、順服,並使我們為他而活。這使我們不顧一切困難去跟隨他,我們無法忽略他,或以別的來替換他。他給我們的感動太深刻了﹗
五、屬靈情感導致基督徒的行為,因為它們帶來對神聖之事真實性的確信。如果一個人從未確信基督教信仰中的任何真實性,難怪他不能勞苦殷勤認真地實行信仰﹗也難怪他對結果有可能証明是不真實的事,不能承諾堅持順服;反過來說,如果一個人完全確信神聖之事的真實性,這些事將比別的事對他影響更大。為何如此?因為它們有著極大的顯著和重要性。我們若沒有受到這種顯著重大之事的控製影響,就不能全心真誠地信賴。
六、屬靈情感導致基督徒的行為,因為它們總是伴隨著屬靈的謙卑共存。在上帝前的謙卑會引發出順服,正如驕傲引發出背叛。因此,謙卑比如導致基督徒的行為。
七、屬靈情感導致基督徒的行為,因為它們總是與本性的改變共存。人不會完全改變他們的行為,除非本性有所改變。樹若不好,果子也就不會好,如果不信基督的人想過基督徒的生活,他是在做違反他有罪本性的是。正像向上丟一塊石子,最後必是自然力獲勝,石子又掉落地面。然而,如果我們領受了基督裡的屬天本性,理所當然的,我們能過新的生活,一直到離世。
八、屬靈情感導致基督徒的行為,因為它們會促進一種像基督的性情。在這標題下我提到的品質--愛、謙卑、和平、寬恕、憐憫--都是在履行上帝第二塊法版的誡命(後六條誡命)。而這主意都是關乎基督徒行為的。
九、屬靈情感導致基督徒的行為,因為它們能使人心軟化,並與基督徒溫柔的靈不可分。真基督徒被軟化的心和溫柔的靈,使他對罪極為敏感。明顯地,這在他生活過程中有著深遠的影響。
十、屬靈情感導致基督徒的行為,由於它們有著完美的和諧與平衡。屬靈情感的和諧與平衡會產生相當的順服,基督徒不會順服上帝某些命令而忽視另一些。他在生活的每一方面,在各種環境中,和所有時間裡,都決心要成為聖潔。
十一、屬靈情感導致基督徒的行為,因為它們引起內心更深聖潔的渴望。渴望更深的聖潔不會導致基督徒行為的缺少。
根據這一切,基督徒的行為,顯然是真正歸向主的顯著特式。我願進一步說,基督徒的行為,對信者自己和對別人,都是歸向基督的所有表記和象徵中最注意的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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