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本仁的一生 ,
約翰•本仁簡介 ,
約翰本仁寫過一部自傳,書名為《豐盛的恩典》,講述上帝對罪人的恩典。
約翰本仁1628年生於英國,他的家鄉靠近裴德福郡。他的父親是一個補鍋匠(這種職業早已被淘汰),專營焊接和修補鍋碗瓢盆以及其他金屬制品。在17世紀中葉,補鍋匠奔走於各 個鄉村之間,挨家挨戶地兜攬生意。如果有人要修理東西,他們就在顧主家中作活,完工以後顧主當場付錢。按當時的社會標準,這是一份相當卑賤的職業。通常作補鍋匠的父親會帶上年幼的孩子們作幫手。約翰本仁的父親卻是個例外。他一定是意識到了教育的重要性,因而沒有將他帶上作幫手,而是把他留在村子裡。約翰便在那兒上學,一直到小學畢業。
我們不太清楚約翰的宗教背景。他在自傳中寫到,大約在9 歲或10歲那年,他做過好幾個有警示意味的夢,有關於他自己生命的終結的,有關於未來審判的,還有關於地獄的駭人的景象和有關永恆的啟示。對此,他尤為困擾。成年以後,他依然記憶猶新。
不過在青少年時期,他把這一切置之腦後。他形容自己是當時村裡最壞最野的孩子,尤其是在違背安息日上,簡直就是壞事做盡。在當地他還以咒詛和發假誓聞名。
16歲那年,他離開家鄉,參加了克倫威爾的軍隊。當時在克倫威爾領導下的清教徒與支持英國國教的國王查理一世的軍隊之間爆發了一場內戰。國王的軍隊稱為保皇派,他們為國王的至高統治權而戰;克倫威爾旗下,則是為議會而戰的志士。因此本仁投入的這場戰爭,具有宗教和政治雙重性質。這一經歷很可能使約翰本仁獲得了對戰爭的深刻的理解,這反映在他日後所著的《天路歷程》的好幾個有關戰爭的場景中。在他的另一本書 ──《聖戰》裡,他更將屬靈的爭戰比作戰場的交戰。他在戰火中獲得了關於戰爭的第一手資料。服役期間,還發生過這樣一樁意義重大的事情︰約翰受命隨一個營去某個地方,臨行的最後一刻,另一個士兵找到本仁,要求代替他,本仁同意了。這位士兵被派去站崗,結果在崗位上被一顆步槍子彈擊中而喪命。這在本仁心中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
退伍後,他與一位窮苦出身的女子結了婚。他們的生活非常貧困,甚至沒有足夠的生活用品。他妻子帶來了兩本屬靈書籍,一本是《普通人的天國之路》,另一本是《敬虔的生活》,這兩本書是她父親給她的。本仁的妻子經常向本仁談起她的父親,她的父親是一個真正敬虔的人。當時本仁讀了這些書,雖然他很喜歡,但仍然沒有因此萌發任何個人的悔罪感。
不久,本仁開始與他的妻子一道去做禮拜。一個星期天的早晨,他對所聽到的佈道印象很深。但禮拜完了以後,他馬上跑去球場玩一種叫“貓”的游戲,這種游戲同今天的板球類似。在那裡他與主以一種奇異的方式首次相遇。日後他在自傳裡寫到︰在同一天,我就去玩貓游戲。當時我剛把球從洞中擊出,準備擊第二次。突然一個聲音從天國裡急速地擊中了我的心︰“你是要離棄你的罪進天國呢,還是要繼續犯罪下地獄?”我楞住了,便沒去理會那個滾在地上的球,而是舉目望天。仿佛心眼大開,我看見主耶穌在那裡俯視著我,很不高興的樣子。他似乎在嚴正地警告我,將來有一天我必為這些和其他不敬虔的行為而受到懲罰。隨之而來的是一次對他為之聞名的咒詛發假誓的認罪。他寫到︰我依然犯罪,在滿心的貪婪中沉浮,對自己不能如願以償地 得到滿足心懷怨憤。這種狀況持續了一個多月。直到有一天,我站在鄰家商店的櫥窗前,又是咒詛,又是發假誓,像以前一樣地裝瘋賣傻。一個女人坐在屋子裡看著我。盡管她自己是一個非常懶散、不敬虔的人,她卻斷言我的咒詛是如此的惡毒,她聽著都不寒而栗;她還告訴我,我是她一生中所見最不敬虔的家伙。我的所作所為,足以玷污整個城裡的青少年的心靈,如果他們與我做朋友的話。
約翰本仁心裡認罪的開始值得我們深思。《聖經》和教會歷史告訴我們,上帝經常這樣在人的心裡做工。當上帝開始做工使人認罪時,他常從那個人生活中重大的罪開始。上帝就是這樣對待本仁的。他的罪並非一次現形,上帝從他顯著的罪開刀︰首先是他的禮拜天褻瀆聖靈,然後是他的咒詛發假誓。不過,要注意,如果你問一個人是否認為他自己是個罪人,十有八九的人會說︰不錯,有時我是個罪人。
上帝使人認罪的工作始於某種罪,然後聖靈會拓展認罪的廣度和深度。當一個人試圖洗淨自己的心靈,擺脫某些罪,使自己在上帝面前更顯為義時,聖靈不但指出某種罪,而且會進一步地告訴他,他越試圖潔淨,就越會看見自己的污穢。他們的內心越袒露,他們就越會明白,他們不能僅僅承認某種罪,還必須放棄自己的努力。因為除了罪,他們什麼也沒有。
約翰本仁的一生顯然經歷了這樣一個日益深刻的過程。他說在他的生命中曾有過長達四年之久的屬靈的混亂時期。在這四年中,他不斷嘗試去贏得他自己的義。他有時滿懷希望,不久這些希望又被撞得粉碎。最後,他終於得出了一個結論。在自傳裡 他是這樣寫到自己內心掙扎的結果的︰有一天,我正穿過田野,許許多多念頭涌進了我的心,我深恐所有的一切都是白費勁。突然,有一句話落進了我的心頭︰你的義是在天上。頓時,我心靈眼睛大開,我看見耶穌基督,在上帝的右邊。我頓悟那才是我的義。因此不論我在哪裡,不論我作什麼,上帝都沒有說他要我的義,而要在他面前的耶穌基督的義。我更看見,不是我的良善使我為義,也不是我的邪惡毀壞了我的義,因我的義就是耶穌基督,祂昨天、今天、直到永遠都是一樣。至此我的枷鎖解開了,我的鐵一般牢不可破的苦惱委頓了,我的試探逃之夭夭了。自那時起,上帝的可畏的話語不再困擾我。我興高采烈地回到家裡,為上帝的恩典和愛而滿心歡喜。
那次經歷以後,他寫到,他以為自己會永遠生活在這樣的景況中。其實,受苦、拯救、感恩不是一次性的經歷,而是不斷的循環。我們將發現,在本仁的人生歷程中,受苦、拯救、感恩的循環在一次又一次地加深。
1653年,也就是他25歲的那年,他加入了一間非國教的教會。當時英國國教和非國教教會並存,許多不同的宗教團體紛紛產生,有上層的團體和下層的團體。下層的團體通常被稱為清教徒教派。起初清教徒是一個綽號,這些人覺得英格蘭教會在穿著、宗教儀式和教義上都與羅馬天主教並無二致,因此想淨化教會,摒棄其中許多的宗教儀規。
在這些清教徒之間,又有不少分歧。有些人對另立教會不抱希望,在他們看來,他們的責任似乎就是留在英格蘭國教教會,與那裡發生的一切作抗爭。還有一群人以“持異見者”而聞名,他們的另外一些綽號反不為人知。他們覺得英格蘭教會已經走得太遠,很難再加以糾正,重回《聖經》的原則。因此,他們認為,除了離開國教教會,別無選擇。約翰.本仁加入的就是這樣一家 “持異見者”的教會。而這間教會在施洗的問題上傾向於浸信會的觀點。
兩年後,本仁的妻子去世;同年,本仁所在的那間教會的牧師約翰.紀福特也去世了。紀福特的佈道對約翰.本仁的一生影響很大。他死後,會眾邀請本仁作他們的牧師,為他們佈道。其實本仁並沒有受過正式的訓練。三年後,即1658年,本仁接受了他們的邀請。
同一年,偉大的克倫威爾也去世了,他的一個兒子試圖掌管政權,但他太軟弱無能。許多人對克倫威爾統治下的持續不斷的高壓政策早已不滿。兩年以後,也就是1660年,查理二世重新登上王位,這就是歷史上所說的復辟。王室重新成為英國的統治者,隨之而來的是對英國國教教會的絕對效忠。議會也從支持清教徒轉變為支持國教。這樣,國王和議會基本上達成了共識,承認英格蘭教會為不列顛國的唯一的合法教會。
在這種情況下,“持異見者”的處境日趨艱難。當時,約翰.本仁不僅在他自己的教區傳道,而且還探訪周圍的一些村莊。1660 年的一天,當他正在一家農場進行佈道的時候,警察以無執照佈道的罪名將他逮捕。那時候,佈道許可証只頒發給接受英國政府管理,並在英格蘭教會登記的注冊牧師。
法庭對本仁的判決是這樣的︰“約翰.本仁,裴得福郡人,是一個……的勞工,自從……年以來,他故意不上教堂(指的是國教教會),不聽道,卻主持數個非法的秘密聚會,擾亂民心,違反了國王陛下的法律。”
約翰.本仁因此被判十二年的監禁。他入獄時32歲,直到 44歲才獲釋。在這期間,他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有時對他的限制非常寬鬆,他可以到監獄外探訪朋友;有時他不能外出,但朋友可以來探訪他;有時對他的限制非常嚴厲,折磨審訊不斷。他寫到︰“我發現自己疾病纏身,站立不穩。我被迫離妻別子,在 這個地方忍受骨肉分離之苦。這一切痛苦不僅是緣於我對世俗享樂的貪愛,而且因為我想到如果我被迫與我可憐的家人分離,他們可能遭遇到的艱難、困苦和匱乏。我那可憐的失明的女兒瑪麗,她尤其令我牽掛。唉,一想到我的瑪麗所要忍受的,我就心如刀絞。可憐的孩子,你在這個世上會遇到怎樣的苦難啊﹗你會被鞭打,不得不乞討,忍飢挨餓,衣不蔽體,還有千千萬萬無法 想像得到的災難。我是不能見到你們,但願這風兒能把我的思念吹到你們心裡。哦,我也要提醒自己,要把你們都交在上帝的手裡。 可是離開你們實在讓我痛心。”
1672年,他終於獲得赦免。新國王意於復興羅馬天主教。為此,他作了一個政策性的決定,釋放所有的“持異見者”,企圖 讓這些人在推行英國國教的各團體之間引起更多的糾紛,以便可以逐步削弱他們的勢力。就這樣,約翰.本仁獲得了釋放。獲釋後,他馬上重返講壇,在各村之間巡回講道。
約翰.歐文是本仁最熟悉的清教徒作家之一,他共有二十多部作品流傳於世。他當時是國王的大臣,是一位法庭佈道家,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人。他到倫敦地區時,常常去聽約翰.本仁佈道。一次,國王聽說約翰.歐文常去聽本仁講道,就問歐文︰“我不明白像你這樣一個學識廣博的人,為什麼要去聽一個從未受過 教育,未受過訓練的人講道。”約翰.歐文回答得非常巧妙︰“陛下,若我能擁有那補鍋匠佈道的能力,我寧願放棄我的知識。”約翰.本仁在佈道方面的恩賜的確是獨一無二的。他能巧妙地抓住聽眾的心,在寫作上也如此,我們可以在他的作品中看到他獨特的風格。
1675年年底,他第二次被投入監獄,這次又是因為根據法令,傳道人必須持有執照才能佈道。本仁的罪名是非法傳教。幸運的是,這次監禁持續了不到一年。這樣,約翰.本仁一生中共有13年是在監獄裡度過的。他心裡一定常常納悶︰如果上帝果真呼召我傳道,為什麼我會在監獄裡呆這麼多年?使我這麼多年與會眾分離?我本可以佈更多的道,幫助更多有需要的人。為什麼呢?
如果一個人回首往事,他肯定能發現自己飽經磨難的原因。正是在獄中期間,本仁得以全力以赴地撰寫《天路歷程》。這本書日後成為歷世歷代讀者的祝福,這想必是本仁從來沒有預料到的,但上帝確實這樣成就了。
本仁在第一次監禁時著手寫這本書,大約是在第二次監禁時完成的,因他第二次出獄後,《天路歷程》便首次出版。這本書流傳之廣,翻譯的文字之多,僅次於《聖經》。人們讀的次數越多,越深入,就越會發現它是如此優美,如此生動地昭示了上帝聖的真理。書中有許多地方與主耶穌用比喻講道時的風格很類似。本仁用通俗易懂的方法揭示了深奧的真理。
後來,約翰.本仁撰寫了《天路歷程》第二部分。第一部分,也是主要部分,講述的是一個名叫基督徒的人,離開毀滅城,奔向天國城。這個故事有很大一部分取材於本仁自己的生平,以及他生命中不同時期悔改的歷程。他自己生活中經歷的許多事在基督徒的天路遭遇中得以反映。
事奉多年,本仁親眼目睹許多人走過了同樣的歷程。同時主也用不同的方法引領他們,在同一條天路上經歷不同的事,進入不同的廣度和深度。他從中取材,寫了該書的第二部分,這回主人公不再是基督徒,而是女基督徒。他以他在事奉中所見的不同的人和他們的生活作原型,描寫了基督徒的妻子和幾個鄰居的經歷。
在這裡我們略舉一個例子。在書中有一位害怕先生,他走的路與勇敢先生不同,甚至可以說是大相徑庭。他們行的是同一條路,遇到同樣的關鍵時刻,但他們行路的途徑,應付的方式卻很不相同。可見上帝在形式方面是不拘泥的。
約翰.本仁卒於1688年。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有一位父親將其子趕出家門,因他離家出走。這個年輕人到了本仁那裡,央求他與其父談一談,以便能與父親和好。本仁騎馬冒雨趕去,見到了那個父親。父子倆在他的勸說下和好。但本仁由此得了重感冒,並死於此。死時離他六十歲的生日還差兩個月。
精通古典文學,聖經語文,提倡修道院和獨身最力的人。他的父親很注重教育,送他去羅馬學習拉丁文和希臘文,受到異教熏染,雖無惡習亦不敬虔。18歲受洗。他說:星期日我常與同齡的青年去瀏覽地下墓穴,看聖徒遺蹟。三年後他經歷靈裏覺醒,完全悔改歸正。
374年耶柔米生病發燒恍惚之中被帶到基督前受審判。主問他是誰,耶柔米回答是基督徒。基督嚴厲的說:“你是西塞祿(Cicero)的門徒;因你的財寶在哪裏,你的心也在那裏。”下令加以鞭笞,醒來後身上仍有餘痛。他深信是主的管教。此後他不再讀異教的書,遠離塵囂,到安提阿東南曠野過隱居生活,卻無法禁制思想游蕩,時時俯伏在基督面前痛哭認罪。
382年耶柔米到羅馬擔任主教達瑪蘇(Damasus)的神學顧問和秘書。在日常事務之外耶柔米把重心放在聖經翻譯上,由希臘文翻譯成拉丁文,他十分注重聖經的原文,將當時流行的拉丁譯本全修訂過,他最大的成就是以一人之力把聖經譯成通俗拉丁文,即名重一時的武加大本(Vulgate)。對舊約,耶柔米只接受用希伯來文寫的正典,拒絕接受次經,這在當時是不被接納的,直到改教時期。他也修訂拉丁文詩篇及釋經工作,特別是舊約的先知書。他的釋經書為我們保留了相當有價值的語言文獻學,和地形學的資料。
384年達瑪蘇逝世。
385年耶柔米和幾名修道士去安提阿,住在一個岩石鑿成的巨大洞穴中。以其餘生從事寫作和翻譯,當他認為與真理不合時,就用筆墨論辯,奧古斯丁也曾是他筆戰的對象。耶柔米譯作認真,他的武加大譯本聖經,後來被羅馬天主教接受為標準本聖經,造福教會一千多年。
耶柔米除了是翻譯家,也是聖經學者和歷史學家,曾繼該撒利亞的優西比烏寫教會史,編《教會作家書目》(De Viris Illustribus),又把俄利根和亞歷山太的荻地模(Didymus of Alexandria,約309~94,希臘著名神學家,亦為亞歷山太要理學院院長)的作品譯成拉丁文。他一生寫了許多信,信內保留相當多重要的史料。自十三世紀起,教會的玫瑰玻璃窗便把他畫進去,頭上戴著紅色的帽子,暗示教宗達瑪蘇一世(Damascus I,約305~84)曾按立他為紅衣主教;有時則畫他腳踏獅子。教會紀念他的節期在九月三十日。
很多人以為上帝在造好天地萬物和人之後,就不再管人間事了;他們覺得上帝非常遙遠,和人們日常生活似乎毫不相干。從加爾文個人親身的經歷,以及從聖經中所顯示的上帝,卻不是這樣。加爾文指出,上帝不但是萬物的創造者,同時也是世界萬物永遠的主宰和保存者,祂持續地在眷顧萬物。身為上帝的兒女,我們知道萬事萬物都在上帝的旨意與權能之下,祂隨時照顧、保護、教養我們,在與我們幸福有關的事上,祂絕不會叫我們有所欠缺。對於上帝的認識,加爾文認為有三件事是我們所最應當知道的:
面對這樣的上帝,加爾文認為我們無論是講到祂或是思想到祂,都應該有虔敬的態度。由認識上帝產生敬虔之心,而後出乎自願的敬愛與順從,這才是純正宗教的信仰。
或許我們都應該在認識上帝的事上有更多的成長與進步。照加爾文所說,我們可以從研讀聖經來加強對上帝的認識,而聖經所顯示的上帝,也正是我們可以在體驗中去親身經歷的。
不論是個人靈修、查經班或成人主日學,都可以幫助我們從聖經中去認識上帝,並且把這樣的認識應用在生活中。最要緊的是實際去做,使我們對上帝的認識與信仰日新又新、不斷地進步。
耶穌受難前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提供了另一個榜樣:「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 26:39)
稍後他又說:「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太26:42)
基督徒是以上帝為主的,所祈求的雖然不一定得到垂聽,但相信上帝的旨意最美好,因此樂意順服。今日的教會應該回歸到以創造主為主,提倡敬愛、順服創造主的原則,並將此福音廣傳,以此為台灣的新文化注入一股清流。
加爾文的敬虔,不是情感性的敬虔,乃是出於深處意識的敬虔,這種敬虔帶有知性的特色,卻涵蓋了熱烈的情感以及堅決的意志。加爾文的敬虔表現在他對上帝深入的認識,認識上帝越深,對上帝的敬畏與愛越深,知性的認識與感性的體驗層層交織,而形成一切只為上帝榮耀的行動決心。
加爾文式敬虔若是應用在教會生活,雖然不一定有熱切情感的直接表現,但是一定有中規中矩的進退有節;雖然不一定顯得嚴肅而重視形式,但是一定有敬畏以及愛上帝的實質流露;雖然不一定有死板的外在行為規範,但是一定有來自內心深處的確信做為舉止的根據。
一生未被重生的人是不可能得救的。凡沒有從罪惡中被釋放出來的﹐都不能從永恆悲慘中獲得拯救。假如我們未被重生,本性未經更新變化,就可以得救的話,那麼就不用耶穌基督把一切都變成新的了。如果人由於亞當的犯罪而活在罪惡過犯中,卻又得救的話,那麼基督的死是枉然的了。
耶穌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約三3)。耶穌這裡說的「重生」,在同章五、 六兩 節稱為「從靈生」,因為只有聖靈施行使人重生的工作(約六63;羅八11)。上帝以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拯救我們(多三5;約一13;雅一18;約壹三9)。這裡很明顯看到﹐誰在作重生的工作。現在讓我們看看聖靈如何作重生工作。
伯拉糾派(Pelagian) 的重生觀
按照伯拉糾派的說法,上帝賜恩典給所有聽到律法和福音的人。這些人因著福音的應許和律法的威脅而悔改相信。律法與福音中的教導和誡命不但是美好的﹐而且是完全合理的,所以任何人聽到都會欣然接受,只要他們不是存有深厚的偏見,或故意選擇繼續在罪中生活。
人只要好好思想福音的應許和律法的威脅﹐就能除去偏見,自己改革一新。當人用自己的自由意志選擇相信和遵從福音時,便可獲得聖靈的恩賜,得以進入新約的恩惠中,並有權利與資格享受一切有關現在及將來的應許。這就是伯拉糾派的說法。
照這種說法,人可以改變自己,不需要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聖靈的重生工作。於是,人的需要是被說服,使之認罪悔改,信仰和遵從福音。
現在讓我們細心分析伯拉糾派或「自由意志」的教義。
按照伯拉糾派的說法﹐一個人如何被說服放棄罪惡而行善呢?他們說﹐一個人是被上帝話語的教義、命令、應許和威脅所說服。讓上帝的話語達到人心的主要方法﹐是教會的傳道事工。傳講上帝的話語是唯一外在的一般方法,聖靈藉此使成年人得以重生。傳講上帝話語這外在的方法﹐是足夠帶領一個人認罪悔改﹐歸信上帝的。講道中對上帝和祂旨意的啟示﹐足夠教人知道需要信什麼﹐行什麼,藉此能歸向上帝﹐開始遵從祂。
因此,第一,假如人聽到福音而不作回應,那是無可寬恕的(賽五3-5;箴廿九1;代下三六14-16)。第二,重生是回應聽道的結果(林前四15;雅一18;彼前一23)。
那麼,這樣勸人歸善的本質與結果是什麼呢?這工作的本質是將上帝的意念與旨意,以及人對上帝當盡的義務﹐教導眾人。
不錯,上帝啟示的第一個目的是啟蒙人的理性﹐使之知道上帝的旨意(太四15,16;路四18,19;徒廿六16-18;二十20,21,26,27)。人必須先被教導﹐知道重生的必要,以及如何獲得重生。
假設人心已經被啟發和受教,當上帝的話被傳講時,一種有力的說服工作在運行﹐使未重生的人願意降服﹐遵從上帝的話。是的,上帝的話本身是大有勸服能力的,但除非先獲得重生,在未被重生之前人是不能也不願被上帝話語所勸服的。
我們必須勸導未得重生的人,要他們認知上帝的話語不是「乖巧捏造的虛言」(彼後一16)。聖經中所有記載都完全是真理,而且是從上帝而來的真理。《聖經》是「上帝口裡所出的一切話」,而人只有獲得重生後才會相信。
我們必須勸服未得重生的人,要他們曉得所聽的道都是非常美好的。他們必須知道﹐唯有藉著信靠上帝才能獲得最高的福樂。他們必須相信被上帝接納和與上帝和好的唯一途徑﹐是藉著信靠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的代罪受死。他們必須認知自己靈裡的罪惡與敗壞,知道自己完全不能作出任何蒙上帝悅納的善工來,除非他首先藉著聖靈獲得重生。以上的全部真理都是從上帝而來的真理,所以聽到的人必須自己肯定﹐這是來自有上帝權柄的啟示。聽到的人不但他的理性要被勸服,他的心靈也要被挑動,產生真誠的願望﹐他的意志要投向這道而獲得救恩。
伯拉糾派說,若用最好的口才和演說技巧傳講上帝的話,聽者便會被說服而悔改相信。但保羅在他的事奉中完全否決了這樣的說法。保羅說﹕「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林前二4)有些人將保羅的話「用聖靈和大能」解釋為保羅施行神蹟的能力,藉此使保羅傳講福音時更有說服力。但這樣的解釋違反了保羅在本章(林前二章)的全部教導,同時也違反了著名的解經家們對這經文公認的解釋。
真正有效的講道不在乎人能言善辯的口才,也不是藉施行神蹟來輔助講道的功效。真正有效的講道是在乎下列兩點﹕第一,傳講是上帝所設立的。上帝指定祂話語的傳講﹐乃是使人靈魂回轉的唯一外在的方法(林前一17-20;可十六15,16;羅一16)。
第二,使傳講的福音在人心生出救恩功效的能力﹐完全操在上帝的手中。對某些人,傳講福音能生救恩的功效﹔但對另些人,卻是定罪。上帝也賜給祂所指派的傳道人有傳講祂話語的特別屬靈恩賜和能力(弗四11-13)。因此,能以講道說服一個人﹐使他悔改和相信耶穌的能力,乃是在上帝全權的意旨中。
伯拉糾派和那些相信罪人必須先行悔改和相信才會重生的人說,在傳講福音時聖靈唯一的工作是將信主的理由、證據與好處﹐呈現在屬血氣、未歸主者的理性面前。單憑這些﹐罪人便會被勸服而悔改。因此﹐罪人悔改和相信﹐乃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和選擇。
但是我們已經看見﹐人心是何等的墮落和敗壞,除非在傳講福音時帶著聖靈使人重生的大能,否則沒有罪人能被說服悔改和歸信。因此,傳講上帝的話語乃是領人回轉的外在方法﹔但要人聽到福音能作回應﹐則必須有聖靈內在的重生工作。這是聖靈在人心裡作改變靈魂的工作,不僅是一說服力而已。下面我們將加以詳述。
假如聖靈的工作只不過是提出信主的理由、證據和好處的話,未重生者的意志仍然是無動於衷。假如那未曾重生的人自己先要決志悔改和相信,聖靈才跟著作重生工作的話,我們就否定救恩是上帝的全權恩典了。
事實上﹐未經重生的人是可以抗拒、拒絕福音以及傳講福音伴隨的恩典。但我們若說上帝在我們身上那不可抗拒、必然領人回轉的恩典竟然不能發生功效的話,那是謬誤的說法。若說上帝在我們身上所作唯一的恩典工作是可以被人抗拒和拒絕的話,這也是謬誤的。若說未經重生的人對上帝的恩典是可以自由選擇的,這也是錯誤的。認為使人回轉的能力完全在於罪人,而除非罪人首先自己心甘情願,上帝無能使罪人重生和領他們回轉﹐這就是伯拉糾派的說法。
以上的說法都是錯誤的,因為這會把我們重生與歸主的榮耀歸給自己,而不是歸給上帝全權的恩典。同時,上述的錯誤是因為讓人自己決定誰能進天堂,誰不能進天堂。按照這說法﹐儘管上帝的意志要拯救世人,儘管基督道成肉身作贖罪祭,卻無人得救,上帝會對祂的全權旨意灰心失望。
上述一切都是錯誤的﹐因為這些教導違背了聖經的話語。聖經告訴我們,我們的重生得救自始至終都是靠上帝的恩典(腓二13)。上帝在我們身上的意旨是使我們回轉﹐以祂全權的大能使我們回轉。
假如重生只不過是勸服一個人要作個好人的話,雖然他心目中的偏見可能已經被除去,他靈裡還是沒有獲得新的、真的超自然力量。按照上述伯拉糾派的說法,人根本沒有這種超自然力量的需要,因為人憑自己的能力,就是他自己的意志力,就可克服他的墮落、罪惡和敗壞的本性,將自己心中一切的錯誤與偏見除掉,並能使自己有聖潔的生命,完全為上帝所悅納。這就是有些人所教導和相信的「自由意志」的力量。這些人否定人必須先經重生,才能作任何能討上帝喜悅﹐蒙祂悅納的事。
有些人教導說﹐上帝的恩典能啟發人的理性,而人要作的﹐只是選擇作上帝恩典所指示他的善行﹔這樣﹐恩典便會在他的選擇和意志上作工,使他的靈魂得到新生。但上帝的恩典在這裡所作的無非是啟發人的理性,激發他的欲望﹐和協助他的意志,這一切也不過是勸服人悔改和相信而已。這沒有在人的靈裡賜下真正的能力。人的意志是完全自由地選擇是否要與上帝的恩典合作,這一說法否定了基督完備的恩典,並使這恩典在救恩中毫無作用。把人的回轉歸功於他的自由意志,這等於是說﹐人自己可以重生自己,這是荒謬的說法。這說法把聖靈使童女懷孕造成基督形體的工作﹐和聖靈使人重生時造成的隱秘形體的工作,兩者之間的類似關係破壞了;也把以信心與順服在上帝面前活著,當作無非是人類的天然舉動,不是基督為我們作中保的結果;把聖靈使我們重生的大能﹐淪為與傳道人傳講福音,或一位口才一流的演說家感情豐富地說服一個人改邪歸正的能力一樣。
我們不向上帝祈求祂沒有應許給我們的。有沒有哪一位只求上帝說服自己或別人去相信和順服?我們禱告求上帝使我們回轉,還是求自己使自己回轉過來?上帝的教會一向祈求上帝在我們身上作這些工作。真正關心自己靈魂的人祈求上帝帶領他們能有真正的悔改和信心,讓上帝的恩典在他們心中作工。他們禱告求上帝為基督的緣故賜他們信心,並加添他們的信心,更求上帝的大能在他們身上作工,使他們有意願和能力去作蒙上帝喜悅的事(譯注﹕參腓二12﹐13)。
假如我們 認為所有的禱告,包括在聖經中許多禱告的榜樣,我們所期望的只不過是上帝將說服我們,讓我們感到興奮和激動,使我們用自己的能力和努力而得到禱告的結果,這完全與基督徒的經驗相反。一個人如果以堅持、誠懇和熱心去祈求一些他自己有能力去作的事,或者一些除非他自己的自由意志要作才能作成的事,這不是非常荒謬嗎?他們祈求上帝為他們作一些他們自己可以作的事,這不是戲弄上帝嗎?假設一個人有相信和悔改的能力,假設他的悔改和相信的能力都在於他的自由意志當中;上帝不能在他身上施行恩典工作,只能說服他悔改和相信,給他很好的理由為什麼他要悔改和相信;那麼,向上帝禱告的目的是什麼?為什麼要求上帝賜他信心和悔改的能力?
由於許多人相信他們自己有悔改和信心的能力,只要他們作如此的選擇,他們就能如此,因此他們便認為基督徒的禱告是無用的和愚笨的。
但是,說服一個人自我重生,說服他要悔改和相信,豈不是像說服一個瞎子要他自己能看見,說服一個跛子要他能走路,或說服一個死人要他自己復活?
結論﹕重生的工作不是聖靈說服罪人悔改和相信。
重生如何得以完成
聖靈重生一個人時,祂使用律法與福音。一個人的重生,聖靈不但對此人作道德改變的工作,也在人的心靈與理性裡作直接改變本性的工作。這是我們必須堅守的,否則上帝恩典的一切榮耀便失去了,我們藉基督而得的恩典也被忽略。保羅告訴我們這是聖靈直接的工作﹕「使你們知道…. 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祂在基督
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祂從死裡復活」(弗一18-20)。這裡所說的能力是非常浩
大的,由於這浩大的能力使基督從死裡肉身復活。保羅要我們知道,上帝在基督身上所作的大能大力,使祂從死裡復活,聖靈以同樣的大能大力在我們身上作工,使我們從靈死裡復活過來,重生獲得屬靈的生命。藉著同樣的大能大力,上帝保守我們到獲得救恩的日子。這大能大力繼續在基督徒身上作工,使他們不至完全跌倒而至永遠失去救恩。
上帝「又用大能成就你們一切所羨慕的良善,和一切因信心所作的工夫」(帖後一11;彼後一3)。因此,上帝在回轉中的恩典工作,聖經稱之為「創造」、「活過來」、「造成」、「賜給一個新心」。這些都說明上帝真正地在人靈魂裡面工作,所有這些都是上帝親自的作為。上帝把我們重新創造,蘇醒我們,以祂的旨意生我們。但當說到我們的重生時,這些作為都以被動的形態表示。我們在基督耶穌裡被造;我們是新造的人;我們是被重生。假如不是如聖經所說,這都是聖靈的大能直接在我們身上所作的工,這些工作根本不可能存在。因此,聖經明顯教導我們說,當聖靈重生我們 的時候,祂在我們的心靈裡直接施行大有能力和果效的工作。
聖靈這樣的工作是無誤的,意思是在祂揀選的人身上作的重生工作是不會失敗的。祂的工作也不能被抗拒,乃是常勝的。當上帝立意要重生某人,這人便被重生,絕不可能抗拒上帝在這事上的旨意。
如果恩典的工作發生在某人身上,但結果沒有使這人重生得救,這是因為上帝從來沒有立意要使這人重生,所以沒有在這人身上作重生的工作。
這裡有一個重要的教義我們要學習。當聖靈立意要重生一個人,祂把所有攔阻挪開,克服所有抗拒,並且毫無差錯地產生祂所定的果效來。
當聖靈在我們身上作重生工作的時候,祂是順著我們的理性、情感與意志的性情而行,不會忽略、強迫或傷害我們知、情、意的本性。聖靈是順著我們靈魂的本性、能力和才能在我們靈裡作工。在聖經中有這些例子﹕「求你使我回轉,我便回轉」(耶三一18);「願你吸引我,我們就快跑跟 隨你」(歌一4);上帝用「一人的繩索」吸引我們,這裏所描述的﹐是說服的行為。「上帝使雅弗擴張」(創九27)。這工作也被描述為「有誘惑力」的,「我必勸導她,領她到曠野,對她說安慰的話」(何二14)。
如上述這些聖靈的工作一樣,聖靈的重生工作不會損害我們天生的功能。
聖靈作重生工作時﹐不在我們心中造出一巨大熱烈的感受,也不是像祂對先知所作的工作一樣,用特別的默示,把先知們的理性與身體功能作為被動的工具,被聖靈推動作出超過他們原有天生才能的工作來。重生的工作﹐是聖靈在我們的心中按著和使用我們天生的才能,以祂的大能作直接影響和感動的工作。「上帝阿,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詩五一10)。「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裡運行」(腓二13)。
因此,聖靈不強迫或勉強人的意志,否則意志便被摧毀。在大筵席的比喻中,主人打發僕人出去邀請許多客人來參加筵席。主人說﹕「勉強人進來」(路十四23)。這話不是說「強迫他們作違反他們心意的事」,而是對他們表示主人邀請他們的確切,除去他們的驚訝和懷疑,要他們知道﹐在眾人中連他們都是被邀請的。
但是未得重生的人的心意是「與上帝所賜的生命隔絕了」(弗四18),乃是充滿仇恨,被仇恨纏繞著﹔他們恨惡屬靈美善的事。他們一直在對抗上帝的旨意,因為他們「體貼肉體」,就是「與上帝為仇」(羅八7)。
無論怎樣,聖靈勝過所有的攔阻,來完成祂的工作。但我們可會問,既然聖靈不強迫和勉強我們的心意,祂又如何完成祂在我們身上的工作呢?
使人回歸上帝的工作中,在恩典與意志之間有反應作用。開始時﹐恩典與未重生的人的意志是互相對抗的,但是恩典勝過未重生者的叛逆意志,理由如下﹕
未重生人的意志﹐敵對與對抗上帝話語傳給他們的恩典。在這種情況之下,人們就抗拒聖靈,因為他們抗拒對他們傳講的恩典。如果僅向他們的意志傳講恩典,他們是一定抗拒的。他們意志中的敵意勝過向他們傳講的恩典。但是重生是一種內在的工作,是把人性本身更新而變化的工作。這樣的工作不是向人的意志傳講恩典,因此不會被人的意志拒絕﹔重生乃是有效和奇妙地更新人的意志。
回歸上帝的第一步,不是人的意志先決定或選擇,然後跟著重生﹔乃是因重生使意志更新,然後作出決定或選擇。人的意志一直在被動和遲鈍的狀態中,直至被聖靈甦醒而重生。有一內在、全能和隱秘的大能作為,在我們裡面作工,使我們產生改變歸回上帝。這大能的作為在我們的意志上作工,使我們能自由地、喜樂地順著上帝的意旨作決定和選擇。
聖靈比我們自己更奇妙地瞭解我們的靈魂。因此當祂在我們的靈魂裡施行重生工作的時候,祂奇妙地看顧和保守我們的靈魂,同時絕不妨礙我們意志的選擇,而且能有效地在我們的意志與靈魂裡作工,使之重生和回歸上帝。
現在我們已經學到兩個偉大的聖經原則﹕
(1)我們學到回轉工作的本身,特別是相信行為,聖經清楚指出這是上帝的作為,是上帝在我們身上作回轉的工作,是上帝賜給我們信心。
聖經絕對沒有說過賜給人類什麼能力使人在相信之前有相信的能力。
問題﹕但保羅的話又如何,「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四13)?
解答﹕假如你小心仔細閱讀這句經文,你會發覺並沒有說給予沒有重生的人有能力走出信仰基督的第一步來。保羅所說的乃是信徒自己裡面有的力量。重生的人裡面有內住的恩典可以取用。沒有重生的人沒有恩典在他們裡面。
上帝的話語創造信心
上帝的話語在我們裡面以創造之工作生發信心(弗二10;林後五17)。上帝在我們身上的第一件工作乃是使我們能夠立志行事(腓二13)。我們能立志相信﹐就是相信。這是上帝恩典在我們身上的作為。祂的作為不用我們的協助,我們的意志是被動的。但意志的本質是可以被聖靈作工的。聖靈用恩典甦醒它,使之相信和順服。既然上帝能夠把一個已經死亡的小孩起死回生,祂當然有能力使人的意志甦醒,回轉到上帝創造人類的原初旨意。
有些人相信和教導說﹐所有聽到福音的人上帝都賜給他們能力去相信,只要他們作如此的選擇。他們引用馬可十六16說不信福音的人必被定罪,永遠死亡。他們辯駁說,除非當他們聽到福音的時候有相信的能力,否則他們被定罪而至永死是不對的。
不信的人沒有任何其他方法可以解決他們罪的問題(約八24)。但人之不能相信乃是人自己的自作自受(約十二39)。拒絕接受福音的人是出於他們的自由選擇(太廿三37;約五40)。聖經清楚說明人自己完全無能相信(約十二39;林前二14),天國的奧秘不是要叫所有人都知道的,只有向一些人顯示出來(太十一25;十三11)。「人不都是有信心」(帖後三2),只有上帝所揀選的人才有信心(多 一1;徒十三48)。
如果聖經告訴我們說上帝在我們裡面產生信心,而實際上不是如此,那豈不是欺騙嗎?
主耶穌告訴我們「若不是蒙父上帝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約六65)。保羅也告訴我們﹐使我們得救的信心「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弗二8)。假如聖經說信心是上帝給我們的恩賜,而事實不是祂給我們的恩賜,而是我們自己能夠做得到的,那豈不又是欺騙嗎?
上帝賜予悔改
聖經清楚明白地教導,當上帝改變一個罪人使他回轉時,祂使用使基督從死裡復活的同一大能來作工。上帝果真在罪人心中產生信心和悔改(提後二25;徒十 一18)。上帝在我們心裡所作的是實際的悔改和信靠,而不只是悔改和信靠的力量。如果它只是我們擁有的力量,我們便可以隨自己的愛惡來選擇使用或不使用它。
(2)我們學到的第二個聖經原則是﹐當上帝在我們裡面作信心和悔改工作的時候,祂運用祂自己的大能作成,所以祂的工作必定無誤完成,不被人的意志拒絕。聖靈作重生工作時,祂除去一切厭棄的感覺,勝過所有對基督和福音的抗拒(申三十6)。
保羅解釋何謂受過割禮的心(西二11),乃是基督使我們脫去肉體的情慾,也就是說,藉我們回歸上帝﹐我們的心受割禮。
沒有人能為自己的心行割禮。沒有人能說他運用自己的意志開始進行心的割禮,然後由上帝用恩典加以協助。心的割禮是由聖靈施行,除去原有心中的盲目、頑梗和固執。心的割禮是除去我們理性和感情中一切的偏見,這些偏見攔阻和抗拒我們歸向上帝。現在,如果所有這些抗拒和反對都被除掉,我們的心還能抗拒恩典的工作嗎?(結三六26,27;耶廿四7;三一33;賽四四3-5)。
我們可以祈求上帝在我們和別人心中作祂所應許的工作嗎?
我們可以為自己和別人祈求,叫我們的回轉工作得以更新、持續和成全。保羅說﹕「我深信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一6)。
重生是一項完成和完備的工作,但也是成聖工作的開始。當我們還活在這個世界的時候,成聖工作還未完成,因此還需要不斷更新。成聖是繼續把仍然存留在我們裡面的罪惡治死,並讓上帝放在我們裡面的恩典繼續不斷地增長和堅強起來。因此,我們應該為別人禱告﹐求上帝在他們身上作成在我們身上同樣的工作。
上帝是否真的在我們心中作祂應許要作的工作?
假如祂不如此作,祂的真理和信實在哪裡?祂有沒有應許要我們先自行回轉,祂才使我們回轉歸向祂?假如上帝沒有如祂所應許的在我們心裡動工,那麼祂不是不能,就是不願。但兩者都不是上帝所為。
這些應許的主題是人心。恩典作工之前,人心是「石心」。一個石頭如何能討上帝的喜悅﹖一個石心是堅硬頑梗的。但上帝說祂要除掉這石心(結十一19)。祂沒有說要嘗試除掉,或賜給我們一些力量讓我們自己把石心除掉。祂乃是說﹐祂要把我們肉體中的石心除掉。當上帝說祂要把它除掉,意思是絕對確實地把它除掉,也沒有任何事物攔阻或終止祂除掉石心的工作。祂應許賜給我們一個新心和一新靈,「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結三六26)。祂如此行是要我們對祂敬畏﹐走在祂的道路中。祂已應許在我們心中寫下祂的律法,這話的意思是祂將能力賜給我們﹐使我們能順服祂(例如徒十六14)。
重生的恩典
重生被稱為「復活」或「活過來」(弗二5;約五25;羅六11)。這工作本身就是我們的重生(弗四23,24;約三6)。
聖靈在我們理性上作工
聖靈賜智慧悟性(約壹五20)。人因罪的緣故變成好像畜類一樣,毫無智慧可言(詩四九12,20;耶四22;羅三11)。大衛求耶和華賜他悟性(詩一一九34)。保羅為信徒祈求﹐使他們能真知道基督的啟示(弗一17,18)。保羅這話的意思﹐是主觀的光照以至我們能掌握所啟示的是什麼,而不是得到客觀的新啟示。保羅沒有為以弗所信徒祈求獲得新的啟示。
人的悟性中有一「眼睛」,這眼睛就是看透屬靈事物的能力。有時會說這眼睛是瞎了,發黑了,或閉上了。這樣的描述是告訴我們﹐屬肉體的心思是不能認識上帝和祂的救恩的,也不能看見和分辨屬靈的事物。聖靈的恩典工作乃是打開我們的眼睛(路四18;徒廿六18)。首先,祂賜給我們智慧和啟示的靈。第二,祂賜給我們一顆認識祂的心(耶廿四7)。
因此,使人回轉乃是聖靈在人心裡的工作,是有功效、能力和創造力的,使人能夠以屬靈的眼光來認識和分辨屬靈的事物。這也稱之為「心意更新而變化」(弗四23;西三10;羅十二2;多三5)。上帝藉此把光照在我們的心裡(林後四6)。
聖靈在我們意志上作工
「在罪裡死」的意思是說﹐沒有重生的人有與生俱來的墮落意志。意志可從兩方面來看。一方面被視為我們靈裡的理性、活力和機能;另一方面可被視爲一自由的掌管原則,自由是它的本質或本性。
因此,這意志在我們回轉的時候被聖靈更新了。聖靈在意志中植入一新的屬靈生命和聖潔的律。
假如聖靈沒有直接而有效地在人的意志上作工,假如祂沒有在意志中創造一新的信心與順服的掌管原則,假如祂不是毫無錯誤地掌管我們一切出於意志的自由行為,那麼我們回轉的榮耀是歸自己身上了。也就是說﹐用我們自己的自由意志來順服,對福音作出正面的反應,致使我們與那些對福音沒有反應的人有所不同。所有這些謬誤的說法都違反了保羅的教導(林前四7)。
假如是因著我們自己的自由意志和選擇而得救,那麼上帝立意要使一個靈魂回轉都可能失望。上帝可以立意拯救一個靈魂,祂作了一切祂要作的,或盡祂能作的去拯救這靈魂,但這人的意志卻毫不改變,上帝又不能作什麼去更新他的心意,這人的靈魂就不能回轉;因此,上帝的意旨仍是落空的。這樣的說法與基督的見證相反(太十一25,26;約六37;羅八29)。這一來﹐上帝對耶穌說將有許多人要相信耶穌的應許也不能無誤地實現,因為可能沒有一人要相信祂,如果這要靠人的自由意志來決定是否要相信耶穌基督。那麼救恩將會是「誰定意的就屬於誰」,或屬於「那奔跑」的,而不是「上帝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了(羅九15,16)。上帝以祂的恩典拯救人的計劃﹐若是取決於人的意志的話﹐這就與“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耶穌基督造成的,爲要叫我們行善”(弗二10)不符合了。按照以上的假設,當人為自己或別人的回轉而求告上帝,他們並不知道所求告的是什麼。
聖靈在我們意志所作的工乃要矯正和除掉其中的墮落本性,因此是必要的。我們的意志必須從靈死的光景中得以釋放出來,使之能為上帝而活。心意必須更新,重新調整在一個新的信心和順服的掌管原則之下。
聖靈使我們成為新造的人
這完全是聖靈的工作。祂使我們這些死在罪惡過犯中的人活過來。祂賜給我們一個新心,並賜一新靈在我們裡面。祂把祂的律例刻在我們的心版上,讓我們知道和遵行上帝的旨意﹐行在祂的道路中。祂在我們身上工作﹐使我們立意並行出祂的美善來。祂使抗拒和頑梗的變為樂意與順服,出於他們意志的自由抉擇。
聖靈同樣在我們 的心中植入對上帝無上的愛,以至我們的靈喜樂而滿足地緊靠祂和祂的道路(申三十6;西二11)。
按本性而言,人心是墮落的,因此理性與意志都充滿邪情私慾(加五24;雅一14,15)。但聖靈在我們心中施行割禮,除去裡面的邪情私慾,將聖潔、仁愛、喜樂、敬畏和歡欣澆灌我們。聖靈沒有改變我們慾望的本性,但使之成為聖潔﹐並放在祂的救恩亮光和悟性帶領之下。如此一來,聖靈把慾望聯接在正確的目標上,這目標就是基督。
結論
聖經明言重生是屬於上帝的作為,或特別是屬於祂的靈的作為(彼前一3;雅一18;約三5,6,8;約壹三9)。聖經沒有將人的意志包括在使人重生的任何積極因素中(彼前一23;約一13;太十六17;多三5;弗二9,10)。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馬太福音16︰24
在探討這節的主題之前,我們先解釋一下這句話中的一些詞。“若有人”︰指所有想與耶穌的門徒 同行,並且想聚集在他旗幟下的人們而言的。“若有人要”︰是一個份量很重的希臘詞,它不僅指 願望,而且也指滿有決心去達到目標。“跟從我”︰如同一個僕人服從他的主人、一個學生服從他 的老師、一個士兵服從他的長官一樣。“舍”的意思是“完全地捨棄”。捨己,就是捨去人有罪和 敗壞的本性。“背起”︰不是被動地去承受或忍耐,而是主動地去承擔,積極地去接受。“他的十 字架”︰這被世人嘲笑、憎恨,但卻是一個真正基督徒的顯著標誌。“跟從我”的意思是象耶穌一 樣生活—-榮耀上帝。
這一經文的下文是最莊嚴、也是最令人感動的部份。主耶穌第一次向他的使徒宣佈他將要蒙羞死去 (21節)。彼得大吃一驚地說道︰“主,可憐你自己吧﹗”(22節)這表達了世人對此事所持的態 度。世俗的人所追求的是私利、自我庇護;“自我拯救”,正是這種觀念的概括。但基督的教義不 是“自我拯救”而是“自我犧牲”。耶穌從彼得的勸告中意識到了這來自撒旦的誘惑(23節),於 是他立即抵擋這一誘惑。他轉身對彼得說︰他不僅“必須”去耶路撒冷受難,而且他的每一個跟隨 者都也必須“背起他自己的十字架”(24節)。在此“必須”這一詞所表達的“迫切性”在這兩種 情況之下是相同的。基督的十字架是罪人唯一的中保,但在生活中所有的基督徒都必背起自己的十 字架。
什麼才是一個基督徒呢?是不是世上參加教堂禮拜的任何教友都算基督徒呢?不是。是不是一個信 奉公認之教條的人?不是。是不是一個遵循一定行為模式的人?也不是。那麼,怎樣的人才是基督 徒呢?基督徒是捨棄自我而接受耶穌基督為主的人(歌羅西書2︰6),是擔負基督的軛,並學習他 的溫順和謙卑的人(馬太福音11︰29)。也是被召與神的兒子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哥林多前 書1︰9),現在與主一同順服和受苦,今後永永遠遠與他一同得賞賜和榮耀的人。屬於基督同時又 為自己生活是不可能的。在這一點上我們不能做錯。耶穌說︰“凡不背他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 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14︰27)。他一再聲明︰“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 面前也必不認他”(馬太福音10︰33)。
基督徒的生活以捨棄自我為開始,並以治死自我而延續(羅馬書8︰13)。當耶穌恩召掃羅的時 候,他的第一個反應是︰“主,你要我做什麼?”基督徒的生活可比喻成“賽跑”。神告知賽跑 者︰“當放下各種的重但,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希伯來書12︰1)“罪”是指熱哀於自 我,並且頑固地想要走自己的路(以賽亞書53︰6)。追隨耶穌基督是擺在基督徒面前最偉大的目 標、最終的歸宿和最艱巨的任務。“他給我們留下榜樣,叫我們跟隨他腳蹤行”(彼得前書2︰ 21),而且基督不求“自己的喜悅”(羅馬書15︰3)。通向這偉大目標的路上有很多障礙,主要 的障礙就是自我。因此我們必須捨棄自我。這也是跟隨耶穌的第一步。
對人來說,“捨己”意味著什麼呢?首先,捨己意味著完全否認人自己的義;意味著不再依靠自己 的行為換得神的悅納;意味著完全地接受上帝的公義裁決︰“我們所有的義(即我們最好的行為) 都像污穢的衣服。”(以賽亞書64︰6)以色列在這一點上失敗了︰“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 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羅馬書10︰3)。這與保羅所宣講的截然不同,保羅說︰“並且得 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腓立比書3︰9)
對人來說,完全“捨己”就是完全地捨棄人自己的智慧。“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 不得進天國。”(馬太福音18︰3)“禍哉﹗那些自以為有智慧、自以為通達的人。”(以賽亞書 5︰21)“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羅馬書1︰22)聖靈在一個人的靈魂中有效地運行福音是 為了“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 他們都順服基督。”(哥林多後書10︰5)所以每一個基督徒應記住一句智慧的箴言︰“不可依靠 自己的聰明”(箴言3︰5)。 對人來說,完全“捨己”就是完全地捨棄人自己的能力。意思是“不 靠著肉體”(腓立比書3︰3),心甘情願地順服基督智慧的教訓︰“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 麼”(約翰福音15︰5)。彼得就是在這點上失敗的(馬太福音26︰33)。“驕傲在敗壞以先;狂 心在跌倒之前。”(箴言16︰18)由此可見重視哥林多前書10︰12對我們來說是多麼重要︰“所以 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擁有強大屬靈力量的秘訣在於︰認識到我們本身的無 能(參看以賽亞書40︰29;哥林多後書12︰9)。“所以讓我們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上剛強起來。” (提摩太后書2︰1)
對人來說,完全“捨己”就是完全地捨棄人自己的意願。沒有得救的人會常常說這樣的話︰“我們 不願意這個人做我們的王”(路加福音19︰14)。但一個基督徒的態度應該是“因我活著就是基 督”(腓立比書1︰21);以此來榮耀、喜悅、侍奉主。捨棄我們自己的意願意味著要注意腓立比 書二章五節的勸戒︰“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這句關於捨棄自己的意願的話又在六到八節 得到進一步闡述。聖經又告訴我們︰“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哥林多前書 6︰19-20),這是一個實在的認識。因此我們的態度應該像基督的一樣︰“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 只要從你的意思”(馬可福音14︰36)。
對人來說,完全“捨己”就是完全捨棄自己肉體上的慾望。曼頓(Thomas Manton)說道︰“一個人 的自我就是一打偶像”,必須唾棄這些偶像。非基督徒是“專顧自己的人”(提摩太后書3︰2)。 但那被聖靈重生的人會重複約伯所說的話︰“我是這樣的卑微”(約伯記40︰4),“我實在厭惡 我自己”(約伯記42︰6)。關於非基督徒,聖經這樣寫道︰“他們只求自己的事,並不求耶穌基 督的事”(腓立比書2︰21),但關於上帝的聖徒,經裡卻這樣記載︰“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 性命”(啟示錄12︰11)。 上帝的恩典“教訓我們除去不虔誠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 義、敬虔度日”(提多書2︰12)。
基督要求他所有的跟隨者的捨己是指毫無保留、無一例外的捨棄,意思是︰“不要為肉體安排,去 放縱私慾”(羅馬書13︰14)。捨己是要持續不斷地去實踐,而不是偶爾做做,正如路加福音9︰ 23基督所說︰“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隨我”。捨己應出於自願,而 不是出於勉強;是高高興興地去做,而不是勉勉強強地去行,如歌羅西書3︰23所示︰“無論做什 麼事,都要全心全意地去做,像是為主做的,而不是給人做的”哦,那些把上帝的準則降低的人是 多麼的邪惡啊﹗那些自負地聲稱自己是基督徒的人會被他的準則所譴責,因為他們所追求的只不過 是那種隨意的、只求肉體之歡的世俗生活﹗
“背起他的十字架”,這裡並非把十字架當作一種信心的目標,而是指一種心路歷程。當罪的罪債 因耶穌寶血的掩蓋而被上帝赦免時,罪人也就因著信得到了稱義的恩惠。但實際上,只有“傚法他 的死”(腓立比書3︰10),我們才能享有他釘十字架為我們帶來的成聖果效。也就是說,只有我 們真正把十字架應用到我們的生活中,在它的法則指導下調整我們的生活,那麼我們才能戰勝我們 本性中那些根深蒂固的罪的勢力。沒有死就沒有復活;沒有“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 顯明在我們身上”(哥林多後書4︰10)也就沒有實際的新生活。這“十字架”是基督徒的標誌和 證據。如何分辨一個人是否是耶穌的真正追隨者,不但要看他的信經是什麼,而且要看他的“十字 架”是什麼。
在新約聖經中,“十字架”代表的是確認無疑的實在。首先,它代表了世人的“憎恨”。上帝的兒 子第一次來到世界不是為了審判,而是為了拯救;不是為了懲罰,而是為了救贖。他滿懷著恩典和 真理來到世界。那時他不斷地服事人︰幫助需要幫助的,喂飽飢餓的,治癒有病的,釋放被惡魔所 附的,使死了的復活。他滿懷著無限的憐憫,如同羔羊那樣溫順,那樣清白無罪。大喜的資訊也隨 著而來。他尋找被人趕出的,向窮人布道,但不輕視富人;他赦免罪人。可世人又是怎樣接納他的 呢?又對他報以什麼樣的歡迎呢?他們“藐視並且厭棄”他。(以賽亞書53︰3)。於是他說︰ “他們無故地恨我(約翰福音15︰25)。他們渴望流他的血。他們不滿足用通常的辦法處死他。他 們要求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於是十字架表明了世人對耶穌基督的憎恨。
正如古實人沒有改變過膚色,豹子沒有改變過斑點一樣,世人絲毫未變,他們仍公開敵視耶穌基 督。因此聖經寫道︰“凡想要與世人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雅各書4︰4)直到我們離棄世 俗的那天,我們才有可能與基督同行,才有可能與基督相交。要與基督同行就要分擔他所受的凌 辱。“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去,就了他去,忍受他所受的凌辱”(希伯來書13︰13)。這就是 摩西所做的。(看希伯來書11︰24-26)我所行的越是與耶穌相近,就越是被世人誤解(約翰一書 3︰2),就越被他們嘲弄和憎恨(約翰福音15︰19)。想同世人保持一致,又想同聖子相交是完全 不可能的。因此,“背負起”我們的“十字架”意味著我將堅忍因拒絕“傚法”這個世界(羅馬書 12︰2)而招致的仇恨。但當我沐浴於救主的微笑中時,這世間的非難又算得了什麼?
背起我的“十字架”意味著心甘情願地把生命交託給主。對於惡人來說,耶穌的死是他們操縱的謀 殺;但對耶穌本身來說,則是一種心甘情願的獻身,把自己的生命作為祭獻給上帝。同時,他這樣 做也是對上帝的順服。在約翰福音十章十八節裡基督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 為什麼他要這樣做呢?緊接下來的話語告訴了我們這樣做的原因︰“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十字架是基督的順服最完美的證據。因此,他是我們傚法的楷模。我們再一次從腓立比書二章五節 看到︰“你們應當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在以下的記述中我們看到父所愛的子取了奴僕的形像, 而且“存心順服,以致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現在基督徒的順服應當與耶穌的順服一樣──是 自願的、歡喜的、毫無保留的、持續不斷的。如果順服導致了羞辱和苦難、指責和損失,我們一定 不要退卻,而是要像堅石一樣去面對。十字架不僅是基督徒信心的目標,門徒身份的標誌,也是管 理基督徒生活的準則。“十字架”代表著對主的服從和奉獻︰“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 們,將身體獻上,當做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羅馬書12︰1)“十字架”代表著為別 人服務和遭受苦難。基督為多人捨棄他的生命,所以他的跟隨者也應該心甘情願地做同樣的事︰ “我們也應當為弟兄捨命。”(約翰一書3︰16)這是基督受難帶給我們的必然結果。我們被要求 照主所行的去行,成為他苦難中的同伴,在他的事工中成為同工。因為耶穌“虛己”(腓立比書 2︰7),我們也必須如此。因為他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馬太福音20︰28), 所以我們也須如此。因為他不求“自己的喜悅”(羅馬書15︰3),所以我們也必須如此。因為他 總是為別人著想,我們也必須如此︰“你們要記念被捆綁的人,想到自己也在肉體之內”。(希伯 來書13︰3)“凡要救自己的生命,必喪掉生命︰凡是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馬太福 音16︰25)類似的話語我們還能在以下的經文中找到︰馬太福音10︰39;馬可福音8︰35;路加福 音9︰24;17︰33;約翰福音12︰25。當然,像這樣的重複是為了讓我們注意基督這一說法的重要 性。
藉著基督的死,我們才能得以永生(約翰福音12︰24),我們也必須如此做(約翰福音12︰25)。 我們要像保羅那樣能說出這樣的話語︰“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使徒行傳20︰ 24)在這個世上為滿足自我而活的人,會永遠失喪他們的生命;而那種恨惡私利並且服從主耶穌基 督的,將要保守生命到永遠。
一個年青的、有著光明前途的大學生,響應主的呼喚,用自己的一生在印度的最底層居民中侍奉著 主。他的朋友們說這是個多大的悲劇啊﹗是在浪費生命﹗是的,“失喪”僅是就這個世界而言的, 但在即將到來的世界中,卻會保守生命到永遠。
奧斯瓦德·章伯斯 1874 年出生於蘇格蘭,在倫敦的皇家藝術學院和愛丁堡大學接受教育。在他 22 歲那年,他感到上帝在呼召他成為一位傳道人,雖然他很有文藝天賦。在都倫的一所很小的神學院學習和教書之後,他搬到了一個宣教機構,這個機構的宣教範圍覆蓋英國、美國和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