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8日 星期三
鍾亞妹傳道
2020年7月3日 星期五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四十段
那使你看到自己需要的借鏡,沒有比十條誡還好的。在這十條誡中你必找著你所需要的,和你所應當尋求的。假如你發現自己信心軟弱,盼望微小,對上帝愛心淡薄;假如你發現自己不讚美尊敬上帝,反愛自己的榮譽,重視人的寵愛,不歡喜聽彌撒和講道,懶於禱告——這是大家的通病——,那麼你就要為這些過犯,過於為財產,榮譽,和生命的損失擔心,並認為它們比所有惡疾和死亡還要嚴重。你要誠懇地把這些呈在上帝面前,哀哭求助,滿心盼望得幫助,並且相信你已蒙聽允,必要得幫助憐憫。
於是你就可以前進到誡命的第二塊法版,看你對父母和尊長怎樣曾經並且仍舊不順服;你對鄰舍怎樣發怒,恨惡,出惡言;你怎樣在言語行為上受不貞潔,貪婪,和不公平的試探,得罪鄰舍;你無疑也要發現,你充滿了各種需要和困苦,你若能夠,大有理由泣血。
<心得>
2020年6月29日 星期一
加爾文論人的墮落
2020年6月28日 星期日
加爾文之教會觀
路德小問答-馬丁路德的精簡版基督徒要學–十誡
卷一:十誡
第一誡 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依賴上帝過於萬物。
第二誡 不可妄稱主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主上帝名的,主必不以他為無罪。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以致我們不指著祂的名咒詛、起誓、行巫術、說謊言、哄騙,但在各樣患難之中呼籲祂的名,祈禱、頌讚、感謝。
第三誡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以致不輕看主的話,和所傳的道;但尊奉為聖,甘心樂意的聽從學習。
第四誡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以致不藐視父母和尊長,也不惹他們動怒;但孝敬、服事、順服、親愛、尊重他們。
第五誡 不可殺人。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以致不損害別人身體;但在諸般患難中幫助他,扶持他。
第六誡 不可姦淫。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以致在言語行為上得以貞潔自守的度日,夫婦得以彼此親愛尊重。
第七誡 不可偷盜。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使我們不至偷盜,或用假貨、詭詐,騙取人的財物;但幫助他保守他的財物,興旺他的事業。
第八誡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以致不妄論人、食言、背信、陷害人、毀謗人、敗壞人的名譽等;但寬容、原諒、揚人的善,以好意解釋各樣的事。
第九誡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以致不用詭計,侵佔,或謀奪人的房屋產業;但盡力幫助他保存他所有的。
第十誡 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牲畜,和他一切所有的。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以致不誘惑、拐騙、逼索人的妻子、僕役等;但勸勉他們安分守己,行所當行的。
論到這些誡命,上帝說什麼呢?
上帝說: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上帝刑罰凡干犯祂誡命的人,因此我們應當懼怕祂的烈怒,不違背祂的誡命,但祂應許施恩賜福給凡遵守祂誡命的人,因此我們應當敬愛依賴祂,甘心樂意的遵行祂的誡命。
教會與信徒對政府的態度
新約教會的基督徒不單沒有否定他們作為公民對國家和政府的責任﹔反過來他們非常鄭重的肯定其公民責任,我們在羅馬書第十三章及彼得前書第二章,便可見其一
斑。初期教會所抱的原則正是耶穌基督所吩咐的:"該撒的物當歸該撒,神的物當歸神。"對彼得及保羅來說,應當歸該撒之物與應當歸神的物是完全不同的,其中
的分別可在彼得前書第二章十七節看出來﹔彼得吩咐信徒說:"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尊敬君王的尊敬與尊敬眾人的尊敬在原文是
用同一字,但敬畏神的敬畏卻完全不同,這個字具有戰抖、驚栗的意味,是一種極度尊崇、畏懼的態度,亦即是說,信徒一方面要尊重、敬重君王,另一方面對神卻
要絕對的順服、畏懼。對于彼得來說,基督徒對君王的尊敬也是基于敬畏神,正如他在第二章十三節說:"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保羅的看法也是一
樣,政府、國家元首和國家的制度都是神手中的工具,用來保障行善的人,懲治為惡的人。然而,我們必須知道,沒有一個國家的元首或制度是完全、絕對的,罪惡
的勢力也同時存在于元首的生命中及制度之內,因此,基督徒不能以人的制度為完全為絕對,更不能將該撒的權能與神的權能等同。所以,初期教會的信徒一方面是
極為順服國家元首領導的一群,但另一方面卻保持先知的身分,不怕指出國家制度的不完美,甚至元首可能犯的錯誤。
初期教會的信徒,在各樣的事情都表明自己與其他公民無異,是順服掌權者的良民,正如第二世紀的達提安(Tatian)說:"因為神吩咐我納稅,我便納稅,
我的主吩咐我作奴隸,我便以奴隸的身分服侍,我愿意尊敬所有的人,只是當人吩咐我否認神時,我便恕難從命。"革利免(Clement)主教也表明基督徒是
非常愿意服從掌權者,只要他們不被迫違背神。
很多護教者也為此向國家的元首申辯,表明基督徒不是叛逆份子。丟格那妥(Diognetus)指出,基督徒奉公守法其實比任何人更積極。教父雅典納哥拉
(Athenagorus)寫信給奧熱流皇帝時說:"有誰比我們更值得你的體諒與支持?我們恆常為你的政府禱告,以致你的國家以及子孫不斷興盛,而我們也
樂得在你的治下過太平的生活,聽你的命令和差遣。"特土良更指出,假如基督徒真的有叛逆之心,只要他們采取消極抵抗的態度,便足以對國家構成相當的威脅,
因為基督徒的人數實在不少。然而,基督徒不但沒有采取不合作的態度,反而誠懇地為君王禱告﹔基督徒看他們的元首是神所使用的,因此不單不會與他為敵,更以
愛戴、尊敬的態度對待他。由這些教父的言論,我們可見基督徒對政府的態度基本上是相當順服和友善的。
然而另一方面,基督徒雖然承認君王的權柄,但卻不畏懼指出國家內部的陰暗面及政府的不公不義,對當時的羅馬政府來說,教會往往是他們的批評者。
基督徒因著對人的罪性有深切的幣解,清楚的洞悉政治權勢往往將自己絕對化,因此導致極權統治。在當時的羅馬帝國,君王更將自己神化,百姓要向他的像奠酒下
拜。如此將人偶像化是基督徒所拒絕的。另外,基督徒也不怕指出權貴們往往運用他們的權勢,窮奢極侈,并且為爭權而不惜用殘暴的手段,亦以殘暴對待百姓,例
如當時的斗獸及比武,是貴族最喜歡的娛樂。教父特土良,希波律提(Hippolytus)及腓力斯等常常批評權貴這些敗壞。
對于當時的奴隸制度,基督徒用實際的行動來提出抗議,在一方面,作奴隸的基督徒不要求解放,不要求在人眼中身分的改變,但他們卻用極度的愛的生活,向主人
表白,他除了奴隸的身分以外,還有更高的身分,就是神兒女的身分﹔而他內在的生命素質叫他主人不能不用另一種透視來看他。基督徒的奴隸用生命感化主人,叫
主人見到神的生命在其中,便幣解主人和奴隸在神的面前,根本是沒有分別的。另一方面,對于作主人的基督徒來說,他們深深的幣解萬物在基督里同歸于一的道
理,并且幣解他的奴隸在主里其實是他的弟兄,便有很不同的態度。不少奴隸的主人信主后,便將手下的奴隸釋放。在基督教歷史的文獻中,便有几處記載信徒在受
洗之日,釋放所有奴隸。因此,當基督徒人數越來越多,奴隸制度便漸漸崩潰。有人會問,為什么基督徒不以革命的方式,推翻奴隸制度?我們要知道,奴隸制度不
單是一種外在的東西,而是當時的人內在的意識及生活習慣,這制度不是一朝一夕建立的,而是經過很多世紀的凝聚而成。要改變它,只有自然的發自內在生命的改
變,才會有徹底的作用,而基督徒所做的,便是這樣徹底的改變。
雖然基督徒不怕指出國家內部的黑暗和不公義,但基督徒極少以對抗的態度對待政府,就是當羅馬政府逼迫他們,他們也忍受,并且多次心平氣和的尋求羅馬政府的
諒解,表明基督徒是奉公守法的公民,并無任何政治目標或企圖,因為他們的國度,不是地上的國度而是屬天的國度,他們所尋求的革命不是政治架構的革命,而是
人性的革命。在心平氣和的分析中,初期基督徒也同時坦白的表示,他們對君王的順服是有極限的,例如亞歷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便清楚的表白,基督徒在必要時,會毫不猶疑地為了順服神的律而不服從政府的法律。革利免認為自己的國家就是自己的母親,而國家的法
律,就好似父親,是自己所愛,所敬重的。但當基督呼召自己跟從時,他會不惜離開父母,跟隨主。
由以上的討論,我們很清楚的看到一些原則,就是基督徒像其他公民一樣,要守法,要愛自己的國家,要支持政府,愛戴元首,然而卻不可將這一切偶像化﹔他們得
按神的律對國家的政策或權貴的作為有所批判,而在神的律與國家的法律(例如國家頒令禁止敬拜神,等等)有所抵觸時,基督徒便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作代價去實踐
服從神不服從人的原則。
路 德 看 死 亡
「 死 亡 」 , 是 忌 諱 ? 是 悲 哀 ? 是 依 依 ? 是 釋 放 ? 是 戰 慄 ? 還 是 咒 詛 ? 歷 來 死 亡 牽 動 人 至 深 的 情 , 叫 人 不 能 自 己 。 信 仰 下 的 死 亡 觀 又 如 何 ? 本 文 嘗 試 探 討 路 德 對 死 亡 的 看 法 。
二 . 看 破 死 亡
路 德 從 律 法 和 福 音 的 辯 證 理 解 死 亡 。 他 認 為 自 然 的 人 不 明 白 上 帝 律 法 的 性 質 , 只 將 死 亡 視 為 自 然 事 件 , 正 如 一 切 被 造 物 之 無 常 。 在 聖 經 的 啟 示 下 , 死 亡 不 單 是 生 物 的 現 象 。 人 有 別 於 動 植 物 , 因 為 人 是 按 著 上 帝 的 形 象 造 的 , 本 應 在 上 帝 面 前 永 遠 活 著 , 不 致 朽 壞 和 死 亡 。 死 亡 絕 非 上 帝 創 造 的 自 然 過 程 , 而 是 上 帝 在 震 怒 中 向 人 施 行 的 事 。 是 以 人 面 對 死 亡 顯 得 如 此 驚 惶 失 措 、 恐 懼 戰 抖 , 這 是 其 他 生 物 所 沒 有 的 。 當 然 魔 鬼 也 乘 機 利 用 它 , 使 「 死 亡 顯 為 大 和 可 怖 」 。
罪 人 在 死 亡 中 經 歷 上 帝 震 怒 下 對 人 發 出 的 「 否 定 之 言 」 ( “no") 。 唯 有 敬 畏 上 帝 的 人 才 能 意 識 到 死 亡 的 深 層 意 義 ; 亦 唯 有 信 徒 才 會 被 上 帝 的 道 喚 醒 , 察 覺 自 己 在 上 帝 面 前 的 處 境 , 並 體 會 自 身 的 人 性 。 雖 然 死 亡 常 與 罪 惡 和 律 法 一 同 出 現 , 信 徒 卻 不 在 律 法 之 下 , 乃 在 福 音 之 下 。 換 言 之 , 在 上 帝 否 定 之 言 的 背 後 , 上 帝 也 向 信 徒 宣 告 「 肯 定 之 言 」 ( "yes") 。 死 亡 頓 然 轉 化 為 「 父 親 用 來 責 罰 孩 子 的 杖 」 。
上 帝 使 用 基 督 的 死 , 使 我 們 從 自 身 和 死 亡 中 得 釋 放 、 得 自 由 。 人 得 經 過 生 命 的 陰 暗 面 , 方 能 肯 定 生 命 。 死 亡 的 律 已 成 為 福 音 的 一 種 形 式 。 「 律 法 說 : 『 要 作 這 事 』 , 人 卻 不 曾 作 。 恩 典 說 : 『 相 信 這 事 』 , 一 切 卻 已 作 成 。 」 「 過 去 死 亡 是 罪 的 刑 罰 , 現 在 卻 是 罪 的 解 決 。 故 〔 死 亡 〕 現 在 是 一 祝 福 。 」 死 亡 現 已 成 為 睡 覺 。 因 此 它 先 是 可 怕 的 , 然 後 是 可 渴 望 的 。 信 徒 在 地 上 仍 是 罪 人 , 故 常 在 這 二 極 中 掙 扎 , 須 超 越 對 死 亡 的 苦 澀 感 。
三 . 超 越 哀 傷
路 德 認 為 害 怕 死 亡 是 人 類 膽 怯 的 本 性 所 致 , 我 們 務 須 克 服 它 。 人 對 死 亡 的 哀 傷 是 「 自 然 的 」 , 因 為 與 人 墮 落 的 本 性 息 息 相 關 。 哀 傷 是 魔 鬼 的 「 工 具 」 , 抑 鬱 不 單 使 人 心 靈 抱 恙 , 身 體 也 患 病 。 一 切 的 哀 傷 都 是 從 魔 鬼 而 來 。 哀 傷 在 個 人 獨 處 時 肆 虐 尤 甚 , 因 為 獨 處 易 生 被 棄 的 感 覺 , 成 為 人 的 試 煉 。 因 此 我 們 應 當 逃 離 獨 處 並 尋 索 社 群 , 好 使 我 們 快 慰 。 魔 鬼 不 能 忍 受 人 快 樂 , 上 帝 卻 願 意 我 們 歡 暢 。 因 此 我 們 當 歡 樂 地 運 用 各 樣 被 造 物 , 包 括 吃 、 喝 和 音 樂 , 以 抗 衡 抑 鬱 。
路 德 這 吃 、 喝 和 音 樂 的 葯 方 , 和 他 意 識 人 是 被 造 物 的 觀 念 緊 緊 相 扣 。 人 既 出 自 塵 土 , 遂 與 地 土 及 一 切 被 造 物 相 互 連 繫 。 這 可 從 人 對 美 麗 世 界 的 敏 銳 得 悉 。 世 上 事 物 可 供 人 一 同 享 受 , 為 人 帶 來 歡 樂 。 當 然 人 亦 得 自 我 卑 微 , 意 識 到 自 己 既 出 於 塵 土 , 也 得 歸 回 塵 土 。 因 著 福 音 的 信 息 , 人 不 必 為 自 己 屬 地 的 本 質 而 隱 隱 作 痛 , 因 為 地 上 的 一 切 都 被 相 對 化 。 造 物 主 上 帝 應 許 赦 罪 , 因 此 上 帝 和 世 界 沒 有 不 解 的 仇 怨 對 立 。 有 見 及 此 , 路 德 與 悲 觀 主 義 勢 不 兩 立 。
四 . 結 論
總 括 來 說 , 二 極 的 對 立 ─ 天 堂 和 人 間 、 恩 典 和 自 然 、 福 音 和 律 法 、 真 教 會 和 假 教 會 ─ 都 是 路 德 神 學 的 構 成 元 素 ; 論 到 末 世 , 也 沒 有 例 外 。 今 生 不 外 是 對 來 生 的 期 待 和 開 始 , 現 今 世 界 只 是 新 建 築 物 的 支 架 , 當 建 築 物 落 成 那 日 , 支 架 便 會 拆 掉 。 萬 物 的 更 新 , 如 春 天 種 子 發 芽 , 正 是 我 們 引 頸 企 待 之 因 由 。
<心得>
死亡對基督徒而言是永生之開始, 所以要勇於面對, 因為我們的主勝過死亡和罪惡!
馬丁路德《桌邊談》(Table Talk)簡介
📖 書名: Table Talk (德語: Tischreden ) ✍ 作者: 馬丁路德( Martin Luther, 1483–1546 ) 📅 成書時間: 約 1531–1546 年(死後由門徒整理出版) 📚 內容類型: 宗教對話、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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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元威(中華信義神學院專任老師兼學務長) 從兩千年基督教發展史來看,教會與政權之間的互動一直是令人注目,且與基督徒生活息息相關的主題。除了初代教會常須面對「凱撒是主」與「基督是主」 生死攸關的抉擇外;中世紀的教會,因著教廷宣稱教權高於政權(或教皇權勢遍及政教兩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