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個新紀元
改教運動在「時候滿足」之時來到。它的開始並非由於一個名叫馬丁路德的人反對教會而來,乃是經過長期醞釀,直到各方面條件成熟,才發展出來的運動。
2.告解禮的重要性
中世紀教會非常強調罪,以及罪所帶來在地獄和煉獄中的刑罰,當時教會和今日天主教均認為煉獄是在人死後,上天堂以前,靈魂被火煉淨的地方。在世期間,一個信徒越忠心遵守聖禮,將來死後在煉獄所受的苦刑也越短。
根據羅馬天主教的規定,有四個聖禮是有關赦罪、除罪及免刑的。它們是洗禮(baptism)、聖餐禮(the Eucharist)、告解禮(penance),和抹油禮(anointment of the sick)(原稱臨終膏油禮extreme unction)。
在路德的時代,告解禮是教會最重要的聖禮。這項聖禮的重點,在於神父的宣赦(包括罪的赦免及永恆罪刑的解脫)。犯罪之人若要得赦罪,必須做三件事:
(1)痛悔(contrition)。
(2)向神父認罪(confession)。
(3)因功補罪(satisfaction)。
神父在看見悔罪者的痛悔又親聽他的認罪後,就可以宣赦。赦罪文的內容是:向悔罪者宣佈罪得赦免、永刑得解脫及恢復蒙恩的地位。
然後,神父就要決定悔罪者當行之善功,以期能「因功補罪」。善功的方式很廣,也看所犯之罪的大小而定。大體上善功包括:念誦數遍禱告文、禁食、捐項、朝聖、參加十字軍及苦刑。
3.贖罪券(Indulgences)
經過一段時期後,告解制度有了新的發展。教會開始准許悔罪者,以償付某種款項來代替苦刑或善功。教會則開出一張正式的聲明書,宣告該悔罪者已藉付款方式,從刑罰中釋放。這樣一張公文,或「教皇票」(papal ticket),被稱為「贖罪券」。
這種取代刑罰而付的錢,漸漸演變成所謂的「罰款」(fine)。一個人不但可以為自己買贖罪券,還可以為已故的親友購買贖罪券,以減少他們在煉獄中受苦的時間。
天主教頒發贖罪券乃是根據「分外善功」(works of super erogation )的教義而來。這種善功是指超過律法規定而做的額外善行,而且這些善行可以賺得賞賜。耶穌基督因為有完全聖潔的生命,已經做了超過拯救世人所需的善功,因此,基督在天上積聚了一個豐富的「功德庫」。
歷代聖徒們也在這庫中加入了功德基金。教會教導信徒們說:「福音不但給人當守的誡命,也要人成為完全人。」這種教導是根據馬太福音十九章21節耶穌對那位已經遵守所有律法的青年官所說的話:「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教會教導說:「如果這個官遵照耶穌的勸勉而行的話,他就可以做到「分外善功」,並且因他的德行,得到報償。歷代聖徒們已經這樣做了,因為他們變賣了家產,送給窮人或教會,所以他們的功德積蓄在天上。」
這個由「分外善功」積成的功德庫,已經交給基督在地上的代表——教皇所管。正如我們開支票從銀行提款一樣,教皇也可以為缺少功德的罪人,開出贖罪券,從天上的功德基金中,支取功德。
這種制度推行下來,真是皆大歡喜。因為付錢總比受苦刑容易。人們寧可為死去的親人付錢,以減少他在煉獄中逗留的時間,而不願意為死人一遍又一遍地念誦禱告文。教會方面更加歡喜,因為贖罪券帶給教會龐大的進項,金錢滾滾而來,流進教皇的財庫。
漸漸地,教皇的贖罪券越開越多。雖然贖罪券不斷漲價,購買的人卻更多。贖罪券「行業」越發達,所產生的弊端也越多。有一位道明會修道士帖次勒(Tetzel),善於辭令,是個高壓推銷員。他在薩克森邊界的威登堡城(Wittenberg)附近,以不正當手法,阪賣贖罪券,他誇大地說:「看哪,當你將金幣投入錢箱的一刹那,你母親的靈魂就跳出了煉獄」
就因為帖次勒的行為,才使馬丁路德對贖罪券開始批評。這件事如何發生?以及馬丁路德如何成為改教運動的引人者?
4.路德的早年
馬丁路德於西元1483年十一月十日生在德國埃斯勒本城(Eisleben),在他繈褓時,全家搬到曼斯非(Mansfeld)定居。雙親都是敬虔信徒,父親是個辛勞的礦工,刻苦渡日,積蓄錢財,為了使他聰明的兒子可以受較高的教育。
馬丁受完小學及中學教育後,進入耳弗特(Erfurt)大學就讀。西元1505年,獲得碩士學位,使他父親非常高興。為了迎合父親的願望,他繼續攻讀法律;半年後,一些事情的發生,使他突然放棄學業,進入耳弗特奥古斯丁修道院。
路德的父親是個頑固而暴躁的人,他一生最大的願望就是看到自己兒子有一天成為有名的律師。現在,這個他所愛的兒子,竟然忘恩負義,使他多年的期望幻滅。他不僅失望,更是光火。
然而,馬丁和他父親一樣,個性頑強;父親越生氣,他越堅持。半年考驗期過後,他正式宣誓為修道士。這時的他,一心認為自己將終身做個修道士。
以後,他改攻神學。西元1507年被按立為神父;第二年,被派到威登堡擔任該大學教師。在那兒,他拿到第一個神學學位——聖經學士。
一年以後,路德又被調回耳弗特。在那兒,他拿到第二個神學學位——修辭學碩士。以後,他被派教授當時的神學標準課本「彼得倫巴的句語」(Sentences)。這樣,路德以一個廿六歲的年輕人,在神學界占一重要地位。
在耳弗特教書期間,他奉派陪同一位年長的修道士,到羅馬辦理一些修道院事務。這次旅行,使他有機會訪問所有著名聖地。他跪著攀登有名的聖梯(Sca1a Santa)。這列階梯相傳是耶穌在被彼拉多審問前所攀登的殿階,後來被人自耶路撒冷搬到羅馬。又據傳說,當馬丁路德在聖梯上跪爬到一半時,他聽到心中有聲音說:「義人必因信得生。」於是,他站了起來,走下臺階。因此有人說,這是馬丁路德蒙恩得救的一刻。但事實並非如此。路德的歸正發生於西元1512年,在威登堡黑色修道院的個人斗室中,而非發生於西元1511年羅馬的聖梯上。
當時羅馬的宗教與道德情況極其敗壞。路德在羅馬所見所聞,大大震撼他的道德觀。數年後,羅馬之行的記憶,加強了他對聖品階級的反對然而,此時他對羅馬教會的信念仍未動搖。回到耳弗特後,他仍然是個忠實的天主教徒。
過不久,威登堡成為他的長居之地,在往後的年日中,他一直在威登堡大學講授聖經課。他也開始講道,並得到神學博士學位。從1512至1517年間,路德像其他教授一樣,一邊教學,一邊研究。
5.路德的歸正
簡而言之,路德在表面上的成就,一直發展到1517年。然而,這段期間,他內心的發展又如何呢?
路德生長在基督教環境中,自幼吸收教會的教導,塑造成非常敬虔的個性。他對自己靈魂的得救極其關切。根據教會的教導,他得到的結論是:人要得救的最佳途徑是逃避這個世界。這也就是為什麼他會如此不顧父親的忿怒與憂傷,毅然埋進修道院的原因。
在修道院中,他過著最嚴格的禁欲生活。他竭盡己力,為了賺取靈魂的得救。他樂意承擔最卑下的工作,禱告、禁食、鞭打自己,甚至超過修道院最嚴格院規的要求,使他看起來形同一付骷髏。就是在最冷的寒冬,他的斗室也不設暖氣,他經常徹夜不眠,偶然或在席子上睡一下。
他被自己極度的罪惡感及失喪的情況所壓,時常落入最深的幽暗和失望之中。不管作怎樣努力,他總覺得還賺不到自己的救恩。在歸正以後,他寫信給教皇說:「我經常忍受強烈的、類似地獄般的痛苦,如果這些魔力再延長一分鐘,我會就地死去。」
然而,間或也有幾道光芒,射進他靈魂的暗處:他從克勒窩伯爾納的作品中,得到不少安慰,因為伯爾納強調基督白白的救恩;修道院的助理施道比次(Johann Von Staupitz)也常常鼓勵他;奥古斯丁的著作幫助他很多;更重要的是,他開始研讀聖經。
約於西元1512年年底,他坐在威登堡的斗室中,展開聖經,開始研讀保羅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當他看到羅馬書一章17節「義人必因信得生」時,他一邊讀,一邊揣摩、深思。突然間,一股無法言喻的喜樂,充滿他的心中,靈魂的重擔刹那間完全脫落。在這以前,他一直努力行善,想賺取救恩,卻始終沒有「做夠」的感覺,現在,上帝親自告訴他:「人得救非藉善行,乃藉信心。」羅馬書一章17節成為路德的「天堂之門」。
這就是路德歸正的經過。
6.九十五條
現在我們終於明白為什麼帖次勒的行為會引起路德對贖罪券的攻擊。因為現在路德靈魂裡充滿了喜樂、平安與盼望,他開始用新的眼光來看他周圍的人、事和教會。他開始看到教會的許多錯誤,他越來越明顯地、大膽地說出他心中的不滿。
贖罪券交易早已產生許多醜行。現在帖次勒竟然在威登堡城門口,以無恥方式,叫賣贖罪券,而路德親眼看見人們在受騙。
他立刻走回黑色修道院的小室中,拿起筆來,寫下他對贖罪券的九十五條看法。西元1517年十月卅一日,約當正午時分,他將九十五條釘在威登堡教堂的門,使所有人知道他對贖罪券的看法。
路德此舉並不代表改教運動,這只是帶進改教運動一連串活動中的第一個行動而已。
7.路德是博學之士
有人說,當時的路德不過是個簡單純僕、藉藉無名的修道士。其實錯了,他雖然只有三十四歲,但已經有豐富的經歷,他的成就早已超過同時代的年輕人,他住過馬得堡、埃森納、耳弗特,他去過科倫、來比錫,也曾越過阿爾卑斯山,到過羅馬。他見過許多人物,也在羅馬親見教皇猶流二世。他也閱讀及研究過許多偉人的著作,
他除了擔任自己修道院的副院長外,也擔任其他十一間修道院的區助理。他必須任命或解雇副院長。他必須教訓、輔導、安慰受試的修道士;責備、管教行為不檢的修道士。他必須管理建築的修繕;也要負責帳目的核查;還需要照顧修道院的法律事宜。
他是文學碩士、神學博士,又是歷代最偉大的講道者之一。這時,他已經教書九年,在教學方面獲得崇高聲望。他是德國最先根據聖經新舊約原文授課的神學教授之一,也是德國最早用德文而不用拉丁文教學的教授之一。
路德被選侯智者腓勒德力(the elector Frederick the Wise)所愛護,路德也與當時名人保持聯絡。
誰說他是一個簡單純樸、藉藉無名的修道士?
8.路德是天主教好信徒
我們必須記住,當路德公佈九十五條時,他仍是羅馬教會中一位標準的信徒。
他在天主教中受洗、長大、堅信;他參加聚會、彌撒;經常地告解、購買贖罪券、朝聖、崇拜遺物;他向馬利亞及聖徒禱告,深信他們會為他代禱,並且深信他們會行神跡。
路德是羅馬天主教會中:一個修道士、一個被封立的神父、一個講道者、也是一個教授。
9.張貼條文本為常事
以當日習俗而言,路德把九十五條釘在威登堡教堂的門上,並非不尋常之舉。威登堡教堂的大門,就像大學的佈告欄一樣,因此,張貼條文在上面,本是一件常事。路德這樣做,是為要引起一些神學博士們的注意,說不定他們願意公開為贖罪券辯論,這樣,他可以達到澄清真理的目的。
10. 九十五條廣被傳閱
當路德公佈九十五條時,他根本沒有意思說:「我要開始宗教改革!」沒有一個人比路德本人更驚訝於此舉所帶出來的後果。當時,沒有人出來接受路德的挑戰,直到兩年後,才出現對手。
到底當時發生了什麼事?這卻是一段有趣的故事:威登堡城屬於撒克森郡,當時的選侯是智者腓勒德力,他是一個非常敬虔的天主教徒。他從世界各地收集了不下五千件遺物。為了放置這些遺物,腓勒德力蓋了這座威登堡教堂。
路德將九十五條釘在威登堡教堂門上的那一天,正是萬聖節,按照慣例,要將教堂裡的神聖遺物展列出來,給來自遠近各地的人觀賞,並從其中獲得恩助。這些來賓很自然地看到教堂大門上張貼的大紙。他們駐足而讀,回家後,報告給鄰里四坊的人;這些人又傳給別人,於是這件新聞像野火般地傳開了。
當時印刷術剛發明不久,這九十五條以拉丁文寫成的條文,立刻被譯成各種語言,付印,傳送,以令人無法置信的速度,傳到西歐各國。不到兩個禮拜,全德國都知道了路德的九十五條。四個禮拜後,全西歐的人都讀到了。這九十五條即時而巨大的影響是:幾乎停止了贖罪券的出售。
買音慈大主教對這件事非常不悅,因為他可以從帖次勒所賺的錢中,分到一部份。他立刻送了一份九十五條的抄本去羅馬,給教皇利奧十世(Leo X)。教皇起先並不看為嚴重,只是叫威登堡修道院院長勸路德安靜下來。
帖次勒和他的一些朋友們,另外印了一套為贖罪券辯護的論著。曼受利尼(Mazzolini)是一位道明會修士兼異教裁判所裁判員,他在羅馬寫了一本書,大大批判馬丁路德的結論。神學教授厄克(Eck)也著了一本小冊,回駁路德。路德立刻出版另一本小冊,再反駁他。路德的朋友們並不支援他這一點,因他們認為他對別人的批評,態度太過份;這件事令路德相當不舒服。
西元1518年四月,所有奥古斯丁派修道院,在海得堡(Heidelberg)召開年會。在會中,路德發現反對的勢力比他預期的要強得多。無論如何,討論還是在坦誠和友善的氣氛中進行,把路德帶到較樂觀的境界。
在回威登堡的路上,路德向所有反對者,寫了一本書,書名是「剖析」(Resolutions),該書一開頭是以教皇為受書人。在書中,路德很謹慎地,把他的九十五條,逐條解釋分析。
11. 九十五條的真正意義
路德的九十五條並未攻擊贖罪券本身,他所攻擊的是銷售贖罪券時所帶出的弊端與惡習。對這些弊端,威克裡夫和胡司早已提出抗議,然而路德的抗議所帶出的衝擊,遠超過前人所作的路德靠著聖靈的引導,提出對贖罪券的質問,他的手指,大膽地指向羅馬天主教最敏感的焦點上。
教會和它的首腦人物教皇,因贖罪券的售賣,可以獲致大筆進項。尤有甚之的是:這時期,整個教會系統已經腐化到一個地步,把聖禮和聖職人員抬舉到最重要的地位上。羅馬天主教規定,只有神父可以主持聖禮;若沒有告解禮、宣赦及贖罪券,就沒有救恩。一個人的得救與否,全操神父手中。因此,教會對信徒產生了一種奇特的控制力量。
這就是為什麼當路德提出對贖罪券的質疑時,他著實震憾了教會。九十五條所表達的意義,有將信徒自神父手中釋放出來的意向。這一下,教會不但只是略受震撼而已;事實上,路德所搖動的,正是當日教會的根基。
12. 改教運動的基本觀念
在敘述改教運動時期所發生的重要事件前,讓我們先認清改教領袖們所強調的基本內容:
(1)改教領袖們主張回到使徒教會形態。他們深信使徒教會才是教會當有的形式與屬靈光景。初期教父們如耶柔米、居普良、俄利根、亞他那修的著作,重新出版,給改教者們很大幫助;奥古斯丁的著作,尤受偏愛。從這些聖徒的著作中,他們認識了早期教會的單純,和他們當日充滿繁複儀式的教會,截然不同。因此,改教領袖們致力於減少教會的儀式、習俗及傳統,而強調傳揚「真道」及「因信得救」的福音。
(2)他們也強調「信徒皆祭司」的看法。意思是:每個人可以直接與上帝交通。人得救不是藉著教會,只因信基督便可成為教會的一份子,羅馬天主教以祭司稱呼聖職人員,表明他們像祭司一樣站在上帝和人中間,代替人說話。改教者則著重每個信徒都是祭司,每個人都可以與上帝面對面交通,不需經過教會所扮演的「中保」的角色。
(3)改教領袖們認為教會是信徒的集合,而不是「聖品人員的階級組織」。這種觀念早於一百年前胡司時代就已提出。他們把教會看成一個「有機體」(Organism ),信徒們在這個活的身體中彼此相屬;他們絕不認為教會是由聖品人員組成的「機構」(Organization)。在行政的功用上,改教者也承認教會「組織」是必要的,只是在救恩的獲得上,卻不需要經過這個組織。
(4)改教領袖們強調聖經是信仰與生活的最高權威。早在改教運動以前,已經有許多教會領袖主張將聖經分給一般信徒。威克裡夫將大部份「武加大」譯成英文;丁道爾(Tynda1e)也翻譯了聖經。但羅馬天主教嚴禁非官方的翻譯,以致丁道爾付出生命的代價,被火焚而死。路德翻譯了全本聖經;慈運理(Zwingli)將伊拉斯姆的希臘文聖經中的保羅書信手抄下來;賴非甫爾(Lefevre)將新約譯成法文,加爾文(Ca1vin)也翻譯了聖經。每一項改教原則是否被接受,全看這原則能不能從聖經中找到支持和印證。因此,聖經成為當日的試金石;聖經的研究和精讀,也成為一切宗教教育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