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0日 星期日

善功的道理

   從此就容易明白在什麼事上善功應被棄絕,而在什麼事上可以保存,並拿什麼標準解釋人論善功的教訓。若以行為為得義的方法,使行為負著這個邪惡妖物的重擔,就是你行善仿佛可藉此稱義,這就是看行為為必要,而破壞了自由與信;人若在行為上加上這種意義,行為就不再是善的,只是實在可咒可詛的行為了。(參賽二七︰1)因為這種行為不再是自由的,這種行為是褻瀆上帝的恩典;因為因信稱義得救純屬乎上帝的恩典。行為分明沒有能力作這樣的事,但人因不敬虔的心與我們自己的愚妄,仍然假模假樣去作,因此就強行干預恩典榮耀的職務。我們並不棄絕善行;我們反倒愛惜,並多多教導人。我們不因善行本身的緣故定善行的罪;乃是因所加的這一個靠行為稱義的不敬虔與誤解的觀念的緣故定行為的罪;因為這是以行為只在外表上裝善,實際上並不是善的;他們乃是欺騙人,引導人互相欺騙,如同凶惡的狼披上羊皮。(參太七︰20)

  但這一個妖物,這一個論善行的錯誤觀念,若無誠實的信心是不能勝過的。那些講行為的聖徒,若不讓滅此妖物的信在他們心作主,就無法脫離。人的本性無法勝過驅逐,甚至認不出,反看是意志最聖潔的一個標記。若加以習俗的勢力,並如不義的官府所行的與人敗壞的本性取一致行動,就會成一種不治之惡,引人走入迷路,叫無數人滅亡而無恢復之望。因此,傳講並著書論到悔改,認罪,贖罪,雖然是好的,但我們若止此,而不傳講信,我們所傳講的必是欺騙人,必是邪惡無疑。

  <我們所應傳的>

  基督,像他的先驅約翰一樣,不僅說︰“你們應當悔改”,但加上一句關乎信的話說︰“天國近了。”我們不應單傳上帝的這些話的一句,應兩句都傳;我們應從我們的庫拿出新舊約的東西來,拿出律法的聲音,也拿出恩典的言語。我們必須拿出律法的聲音,叫人畏懼,得以知道他們的罪,因而回轉過來,悔改,過更好的生活。但我們不應就此止步。因為那只是傷害,不是包裹,只是擊打,不是醫治,只是殺害,不是救活,只是引人入地獄,不是引人出地獄,只是叫人自卑,不是高舉。因此,我們必須傳恩典的言語與赦罪的應許,藉此教導人信,堅固人的信。沒有這樣恩典的言語,律法,懊悔,悔改以及其一切行為都是行之無益,傳之無益。

  直至今日仍有講悔改與恩典的傳道人,但他們不將上帝的律法與應許說的清楚,叫人從律法與應許明白悔改與恩典的根源。因為悔改從上帝的律法而來,信或恩典卻從上帝的應許而來,如同羅馬十章十七節所說︰“可見信是從道來的,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所以人因上帝律法的威脅與可畏自卑了,認識了自己之後,就因信上帝的應許可得安慰,可被高舉。所以我們讀詩篇三十篇五節說︰“一宿雖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

  <愛的行為>

  論到普通人的行為,同時也論到基督徒為自己的身體必須有的行為,就不多說了。末了,我們要說到基督徒對他的鄰舍的行為。人在今生不單是為自己活著,仿佛只為今生一己工作,他乃是為世上一切人活著,不但如此,他乃是全為別人活著,不是為自己活著。因這緣故他要管束身體,使他更誠心誠意白白的服事人,如同保羅在羅馬十四章七節所說︰“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為自己死。因為他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因此基督徒要在今生懶惰,不為他鄰舍作工,實不可能。他必得說話,與人交際言談,如同基督一樣,有人的形象,成了人的樣式(腓二︰7),與人交際,如巴錄書三張三十八節所說。

  <行為不救人>

  但這些事沒有一件是他稱義與得救所必需的。因此他在一切行為上只應該以這一個思想為指導,只看這一件事,使他凡所行的都是服事人,有益人,只看看是他鄰舍所必需的,有益處的,此外,別無所計。那位使徒吩咐我們要以手作工,叫我們可以濟那缺乏的,他原可說我們應該作工養活自己,但他說︰“分給那缺少的人。”這就照顧身體如何是基督徒所應作的工,因為藉著身體的健康舒適,我們能作工賺錢,積蓄,藉此可幫助那缺乏中的,如此,強壯的肢體可以服事軟弱的肢體,叫我們成為上帝的兒女,互相照顧,互相幫助,各人的重擔互相擔當,因此成全基督的律法。這就是真正基督徒的生活,在這種生活上信藉愛生出真正的效果;那就是信生出有歡喜又本愛而行的最慷慨的服務,以此服事別人而無望報之心,對自己他有信的豐富,就心滿意足了。(弗四︰28;加七︰2;加五︰1)

  <行為由愛而生>

  所以保羅教訓腓立比人,如何因信基督成了富足,如何因信富有一切之後,立刻就再教訓他們說︰“在基督若有什麼勸勉,愛心有什麼安慰,聖靈有什麼交通,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凡事不可結黨,凡事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二︰1)在這我就清清楚楚看見,使徒為基督徒的生活定下了一個標準,就是我們應該專以我們一切的工作謀別人的幸福,因為每一個人在這既有如此的豐富,他一切別的工作,他的全生活都只是一種盈,可以本著他自動的慈悲心腸,拿來服事幫助他的鄰舍。

  <基督為表率>

  使徒又舉基督為這種生活的模範說︰“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上帝的形象,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死。”使徒這些有益的話曾為那些不懂使徒所說的“上帝的形象”,“奴僕的形象”,“樣式”,“人的樣子”,而將這些說法用神性人性的人弄模糊了。保羅的意思如此︰基督雖然滿有上帝的形象,雖然富有一切的義,並用不著什麼工作,也用不著受什麼苦,使成義,得救(因為從起初就常有這一切),但並不以此自矜,也不抬高身價在我們以上,作威作福管轄我們,雖然有權柄能如此行,但並不如此;反倒在世勞苦,工作,受苦,受死,為的要與別人一樣,在形式上,在動作上,只要與人相同,正仿佛也少不了這些事,仿佛沒有上帝的形象。但行這一切都是為我們的緣故,為的要服事我們,叫用這種奴僕的樣式所作成的,都可以歸我們。

  一個基督徒,像他的元首基督一樣,也是因信滿有一切豐富,原來就應以他因信所得的上帝的形象心滿意足;只是如同我所說過的,他應該增加他的信,一直到成為完全。因為信是他的生命,他的義,他的救贖;信救了他,使他成為可喜悅的,賜給他凡基督所有的一切,如同以上所說過的,又如保羅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所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我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 基督徒雖然脫離了一切行為,卻應在這種自由上虛己,取奴僕的形狀,成為人的樣式,有人的樣子服事幫助他的鄰舍,在樣樣事上照上帝藉著基督曾如何待他,現在仍如何待他的樣式去待他的鄰舍。他應該白白的行,只看著是上帝所喜悅的。他應該想︰“我雖是一個不配又定了罪的人,上帝卻在基督面給了我凡稱義與得救所有一切的豐富,並不是由我的功勞,乃是出白白的恩典,我所要的只是信,就是相信這是真實的。因此,我為什麼不應全心全意,歡歡喜喜,並白白的行,凡我所知道足以叫用非常的豐富澆灌我的天父喜悅的事呢?我也要將自己當作基督獻給我的鄰舍,如同基督獻自己給我一樣;我一生只要行那我看為對我的鄰舍所必需的,有益處的,因為藉著信我富有基督所有的一切好處了。”

 

 

 

2020年12月11日 星期五

馬丁路德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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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顆印章是馬丁路德在威登堡大學任教時設計的,從這裡可以看出路德神學思想的大概。下面這段解釋,是從他寫給一個朋友的信中摘譯而來。

表現在這印章中的第一個圖像,就是那黑色的十字架,這十字架放在一顆紅色的心裡面,是要我記得:「我們得救是因相信釘十字架的基督。」「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十字架雖是黑色的,是致人於死的,是使人痛苦的,但它並不改變心的顏色,也不破壞自然,那就是說,它不是叫人死,乃是叫人活。因為義人必因信得主。

所謂信,就是相信耶穌。但這顆心是放在一朵白色玫瑰的中心,表明信心產主喜樂、安慰和平安。玫瑰係白色而非紅色,因為白色是諸天使和天上諸靈的理想顏色。

其次,這朵玫瑰是安置在一天藍色的底上,表明這種屬靈的信心的喜樂只是那未來喜樂的信物和開端;那未來的喜樂雖尚未顯露,但藉著盼望可以預見,可以把握。

在藍底的周圍鑲著一道金色的圓圈,表明這種天上的福樂是無止盡的,並且比一切的福樂和財寶更為寶貴,因為金子是最好且最寶貴的金屬,我們親愛的主基督,會賜給我們永生的恩典。阿們

天上的情感

 

    無疑地,在天上才有真實的信仰,天上的信仰是絕對純淨與完全的。根據聖經的描述,這個信仰絕大部分是愛與喜樂,並在最熾熱、宏亮的讚美中表達出來。地上聖徒的信仰使得天上聖徒的信仰得以完全,今生的恩惠是來世榮耀的曙光,哥林多前書十三章可以證明此點。所以,如果天上的信仰是一種情感的信仰,那所有真實的 信仰就一定是情感的信仰。 要認識每一事物的真正本質,就必須去找出此事物的純正。所以,如果我們想知道真實信仰究竟是什麽?就要提升我們的心到天上去。因爲真正的屬靈都不屬於這個 世界,對這個世界來說,他們看起來很奇怪,他們只屬於天上。他們是由上頭生的,天上才是他們的家鄉。經由屬天的誕生所接受的本質是屬天的本質。信徒心中真實信仰的生命,是天上信仰的一顆種子。所以,如果天上的信仰是一種情感,那我們在地上的信仰也一定如此。

 

 

真實信仰的總歸就是愛

 

    愛是一切情感之首。當人問耶稣最大的命令是什麽時,耶稣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廿二:37~40)。 使徒保羅也是這樣教導:「愛就完全了律法」(羅十三:10),「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提前一:5)。在哥林多前書十三章,保羅說愛是基督信仰中最大的一個,是我們信仰的本質與精髓所在;沒有愛,最高的知識、最大的恩賜、最佳的行動都算不得什麽!

    這就清楚地證明了,真實的信仰絕大部分是在於我們的情感。而「愛」不只是情感之一,更是一切情感之首,也是一切情感之源。經由愛,我們才會有恨惡-恨惡與我們所愛相抵觸的事物。是經由對上帝的一種旺盛、怕不討上帝喜悅、對上帝良善的感激、經歷上帝同在的喜樂、感受上帝不同在時的憂傷、對上帝榮耀的熱望。同樣,我們 對肢體的愛,也會使我們産生對他們的正確情感。

 

關於情感

 

使徒彼得論到基督徒和基督的關係時,他說:「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一:8)。

 

上述經文很清楚地表示,彼得的信是寫給那些正遭受逼迫的基督徒。他在這裏提到,在受到逼迫的時候,基督信仰是怎樣影響他們的。他提到有兩個標記可以清楚說明他們的基督信仰是真實的:

 

1、對基督的愛。「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當非基督徒看到基督徒準備來迎接這樣的苦難,而且還放棄世上的舒適享樂,一定會感到驚訝。就那些不信的鄰人來說,這些基督徒好像瘋了一樣,他們的所作所爲好像他們是恨惡自己的。不信的人看不出來是什麽東西影響他們能承受這樣的苦。的確,基督徒用他們的肉眼看不見什麽,他們所愛的竟是一位看不見的!他們愛耶稣基督,因爲他們用屬靈的眼光看到他,肉眼看不見也無妨。

 

2、在基督裏的喜樂。他們外在的苦難雖然很慘痛,但內在屬靈的喜樂卻遠超過這些痛苦。這些喜樂使他們堅固,並使他們能欣然受苦。

 

彼得提到這喜樂的兩個重點:第一,他告訴我們這喜樂的來源,是由信心來的。「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大喜樂。」其次,他形容這喜樂的本質是「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那是說不出來的喜樂,因爲這與世界的喜樂大不相同,這是純淨、屬天的。沒有言辭可以形容它的真誠與甜蜜,其廣闊也是無法言喻的,因爲上帝已將他的喜樂完全傾注在他受苦的子民身上了。

 

然後彼得形容這喜樂是「滿有榮光」的。這個喜樂就像榮耀的光輝,充滿在基督徒的心中。它不會像許多世上的歡樂那樣敗壞人心,卻給人榮耀與尊貴。受苦的基督徒是在享受天上的喜樂,這喜樂帶著上帝榮耀的光輝充滿他們的心,也使他們閃耀著榮耀的光輝。

 

彼得是要教導我們:真正的信仰主要是存在於神聖的情感裏面的。

 

彼得在描述這些基督徒的經曆時,他指出了仁愛與喜樂的屬靈情感。請記得,他是說到正在逼迫中受苦的信徒。苦難使他們的信心更純淨,使他們「在耶稣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贊、榮耀、尊貴」(彼前一:7)。因此他們是在屬靈健康的狀況中,而彼得特別提出他們的仁愛和喜樂以作爲靈命健康的證據。

 

和諧與平衡

 

真實的屬靈情感不像虛僞的情感,它具有完美的和諧與平衡。

基督徒品德的和諧,在今生是不能達到完全的境地。由於缺乏教導、判斷的錯誤、天賦氣質的能力和許多其他的因素,基督徒的品德是常有缺點的。但即使如此,真基督徒絕不會出現那種因缺乏平衡而怪誕可笑的僞善宗教生活特色。讓我舉幾個顯著的例子來說明。在基督徒的內心,喜樂與安慰是和爲罪的虔誠憂傷共存的。我們除非稱爲在基督裏新造的人,就絕不會有任何虔誠的悲傷。真基督徒的表記之一,就是爲罪哀慟,而且如果他又犯罪,仍舊會爲之哀慟:「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爲他們必得安慰」(太五:4)。救恩之樂和爲罪憂傷,在真宗教生活中是調和的。反過來說,許多僞善者光有喜樂,而無擔憂。

僞善者在對不同的人和事的態度上,也表現出怪異可笑的不平衡。就他們運用愛心爲例來說吧,有些人非常誇示他們愛上帝、愛基督,但是對他們的同伴,卻是好爭吵、忌妒、好辯和造謠中傷,這全然是僞善:「人若說,我愛上帝,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上帝」(約壹四:20)。另一方面,有人對同伴似乎很熱心、友善和有幫助,但卻對上帝沒有愛!

再說,有些人愛那些贊成他、誇獎他的人,卻抽不出時間來爲那些反對他、不喜歡他的人做些什麽。基督徒的愛必須是普遍性的:「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爲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麽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太五: 45~46)。

有些人對別人身體的需要給予愛心,但沒有愛他們的靈魂。另一些人僞裝成非常愛人的靈魂,但對他們身體的需要缺乏同情(對靈魂表示憐憫和悲痛,常常不費分文;對人的身體需要表示憐憫,我們必須花錢)。真基督徒的愛心要給予鄰舍的身體和靈魂兩方面的需要,這就像是基督的愛一樣,我們讀馬可福音六章33、34 節時知道,他對百姓靈魂的憐憫,打動他教訓他們;又爲對身體需要的同情,打動他用五餅二魚的神蹟去餵飽他們。

你從這些就能明白我所謂虛僞的宗教生活,是不平衡並缺乏和諧的意思了。我們能從許多其他方面,看見這種缺乏平衡的情形。例如,有人對他們基督徒同伴犯罪紛擾激動,但對他們自己的罪似乎毫不煩惱;然而,一個真基督徒,對自己的罪比對別人的罪更感憂慮。當他的基督徒朋友犯罪時,他自然感到困擾,但是他總是更快 地去省察並責備自己的罪。此外,有人爲屬靈的領袖地位顯示熱心,但對禱告卻無相等的熱誠。另有人與基督徒在一起時,有熱烈的宗教情感,但在獨處時,宗教情 感卻變得冷淡起來。

 

 

對上帝的確信

 

屬靈的情感會帶來對屬上帝之事真實性的確信

「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一︰8)。

真基督徒對福音真理有一個堅固、有力的確信,他不再猶疑於兩個論點之間;對他來說,福音不再有可疑或只是可能的真理,而在他心中成為堅定、無可置疑的。福音中那偉大而屬靈的、奧秘和不可見的事,就像一個強有力的實體深深地影響他的心靈;他不僅僅只是有耶穌是上帝兒子的看法,而是上帝開啟了他的眼,看見了情形果真是如此。至於耶穌教導有關上帝、上帝的旨意、救恩以及天堂的事,這個基督徒也知道這些是不容懷疑的事實,所以這些都會在他們內心和言行舉止上產生實際的影響。

從聖經中也明顯地看到,所有真基督徒都對屬上帝之事有如此的確信。我只提幾處經文︰「耶穌說『你們說我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十六︰15~17),「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如今他們知道,凡你所賜給我的,都是從你那裡來的;因為你所賜給我的道,我已經賜給他們;他們也領受了,又確實知道,我是從你出來的,並且信你差了我來」(約十七︰6~8),「為這緣故,我也受這些苦難;然而我不以為恥,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提後一︰12),「上帝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約壹四︰16)。

有許多宗教經歷不能叫我們得到這種確信。許多所謂的啟示雖然很感動人,但不能使人產生確信。這些啟示對於一個人的態度、舉止,不能產生持久性的改變。有些人雖然有這些經歷,卻在他們日常生活中,看不出因著對無限、永恆實體之確信,所產生的實際影響。他們的情感只燃出一陣火花,不久就消滅了,沒有留下持久的確信。

容我們假設一個人,他的宗教情感是出於很強的自信,確信基督教是真實的。這樣,他的情感就是屬靈的嗎?不一定。事實上,他的情感仍是非屬靈的,除非他的確信是合理的。所謂「合理的確信」,是說建立在真實的証據以及充分理由之上的確信。其他信仰的人們,對他們的宗教真理也能有強烈的確信;往往他們接受他們的宗教,僅因他們的父母、鄰居和國家是這麼相信的。假如一個自稱基督徒的人除了這點以外,再沒有其他的信仰基礎,那麼,他的宗教信仰只不過是根據傳統,不比其他那些人好到哪裡。無疑地,基督徒所信的真理是更好的,但是如果他的信仰只是來自傳統,那麼這信仰的本身和其他人所信之宗教也沒什麼區分了。從這樣的信仰而來的情感,也不見得優於其他信仰的宗教情感。

此外,我們再假設一個人,他相信基督教不是來自傳統,而是根據理性與論証,那末,他的情感是屬靈的嗎?我再說,這也不一定。非屬靈的情感也可能來自合理的信仰。除了合理以外,信仰的本身也必須是屬靈的。事實上,這也就是為什麼有些人會因理性上的論証,而在理智上相信基督教是真宗教,可是那個人卻仍未得救。行邪術的西門在理智上相信了(徒八︰13),但仍舊「在苦膽中被罪惡捆綁」(徒八︰23)。理智上的信仰必能產生情感,正如「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雅二︰19),但這種情感不是屬靈的。

對真理的屬靈確信,唯獨來自屬靈的人。惟有當上帝的靈光照我們的心思,使我們明白屬靈的真實性時,我們才能對真理有屬靈的確信。切記,屬靈的認知是指著對屬靈之事聖潔之美的內在感受。我現在要描述一下,這些認知如何使我們確信屬靈的真實性。

上帝是獨一的,全然不同於所有受造之物;是上帝的美好--比上帝自己其他屬性更令祂全然不同於其他之物。所以當基督徒看見基督信仰之美時,也就是看見上帝在其中。所見神聖之美就是上帝主要的特性,這就給予基督徒一個自覺的知識,就是基督的福音是來自上帝。他不需要經過複雜的論証而信服,這論証是簡單的︰他把握住福音的真理,是因為他看見了上帝的榮美。

福音許多極重要的真理,就在於它的屬靈之美。因人類不能看見這種美,所以他不相信這些真理也是不足為奇的。舉幾個例說明一下︰除非我們見到聖潔之美,我們對罪惡的醜陋是盲目的。結果,我們不會了解聖經所言人類罪性的可怕。唯當聖靈賜給人能品嘗聖潔之美與罪惡之苦毒的能力時,這個人才能看見並感受到自己內心完全的墮落。唯獨這樣,才能使我們真知道聖經所言有關人性之敗壞、人類需要救主及上帝的大能改變更新人們的內心……,這些話都是真的﹗這也讓我們知道,上帝在懲罰罪惡時是公正的,人們無能為自己贖罪。這種對聖潔之美的感受,也能使我們看見聖經所啟示給我們的基督之榮耀,我們才能知道贖罪的無限價值及福音救法之優越性。我們看到人們的喜樂乃在於聖潔,我們感受到天堂無法形容的榮耀。只有當我們接受了我所提的這些感受屬靈榮美的靈覺時,所有這些事的真理就向人顯明了。

如果對福音真理的堅信不是來自這種對上帝之榮美的感受,那麼大多數人將永不會相信真理。學者、研究人員可以根據歷史証據而相信,但這對我們大多數人是辦不到的。歷史上的証據需要許多聖經以外的歷史作品的知識,聖經與這些歷史作品相比較,就可以看出聖經是可靠的、具有歷史人物與事件的見証,就算是這樣,除學者以外,誰還會去做這種比較呢?若一個非信徒在相信之前必須先成為歷史學家,又有多少人能信主呢?我們相信聖經之前,必先經過一段漫長且艱辛之過程來學習非聖經的歷史作品嗎?上帝果真要我們在合理地確信福音真理上,經過這麼多困難嗎?

事實上,很少人是如此相信基督教的。過去絕大多數的基督徒目不識丁,但是他們相信了,且信得很正確。他們的信仰也不是仰賴學者和歷史學家所告訴他們的。若是聽了學者專家之言而信的,也不過是人的想法,而不是上帝的話語所要求的全然確信。「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上帝面前」(來十︰22),「要叫他們的心得安穩,因愛心互相聯絡,以致豐豐富富在悟性中有充足的信心,使他們真知上帝的奧秘,就是基督」(西二︰2)。我們無法從學者、歷史學家所告訴我們的資料中獲得如此的肯定、確信;相反地,是上帝自己將這些賜給我們。他開啟我們的眼睛,讓我們看見福音中無法言喻的美麗和聖潔的榮耀;在其中我們看見了上帝,此証據是完全可信服的。屬血氣的人對此瞎了眼,就如同未受教育的人對詩詞歌賦的優美茫然無知是一樣。然而,一個屬靈的基督徒看見並且嘗到福音榮美的喜樂,這融化了他一切的懷疑,且叫他確知福音是真的。

我並不是說每位基督徒一直都會有這種程度的屬靈確知。我們獲得福音真理的確信,因我們見到福音屬上帝的優美,但有時我們的眼目會變得模糊。只要我們的確知是活潑有力的,我們所需要的只是對基督之榮美,有一更清楚的見解。

再者,我並不是說歷史証據及其他基督教的論証是毫無用處的。我們也應當重視這些証據,它們會使非信徒認真看待基督教,同時它們也堅固信徒的信心。它們所作不到的,是產生屬靈的確定,唯有見到屬靈之事的榮美,才能產生屬靈的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