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6日 星期一

薛華之貢獻及評估

薛華抱著中世紀的騎士心態,把基督教視為一切文化的價值準則,又把所有文化現象歸咎於現代人不遵守聖經的話。我們並不反對高舉聖經權威,但把聖經當為審斷黑白是非的工具,會導致嚴峻的律法主義。

宗教改革時期,為了聖餐是否耶穌的真身體,路德與慈運理便爭論不休,至死未能寬恕對方。加爾文時代瑞士全國約有一萬六千人,經加爾文批准處死的有57人,放逐的有76人,其中不少是與宗教有關。此外,西班牙醫生瑟維都(Servetus)因反對三位一體的教義,在1553年被活活燒死。如果把聖經單從黑白兩道審斷,則這個世界只有對抗。

我們同意薛華所說,信仰不能與世俗通融,但是否除了對抗一途就別無他法?與不順服聖經的人劃清界線,把一切道德和社會問題簡化為持守聖經與否的問題,這樣做是否太天真?用這種觀點處理今日社會問題,恐怕只會令聖經的教訓抽離社會,反而不能影響社會。

例如薛華未經研究便斷然說:「女權主義的抬頭是造成今天離婚率遽增的罪魁禍首。」

對於有關婚姻道德、青年男女的操守等的處理方法,他把整個問題約化成一句簡單語句:「如果不是因為直接否定了聖經上有關性道德的權威,就不會有這些枝節。」

薛華指出整個福音派面對世俗洪流的信仰捍衛戰,內容在於五點。我們可以接納這五點,但它們主要是與救贖的教義有關,對社會問題並沒有現成的答案。如果把聖經用於黑白審斷的口號,對問題的成因不加考究,這樣,我們又如何處理聖經中他瑪為猶大生子立後,大衛與拔士巴生所羅門而竟為耶和華所喜悅等等事例?

把聖經用於口號是輕而易舉的事,無須論證便可置人於死地,把一大堆帽子 ──不信派、自由派等扣在對方頭上。我們相信聖經是豐富的,處理人生問題也是多向的。今日人類社會的問題有它的根源性,對於倫理道德,不能從微觀的外表來審斷。

倫理道德的標準並不相對,這是持守聖經信仰的人所肯定的,但道德的指涉(reference)是可以改變而道德的意義(meaning)卻不變。我們不能只關注社會改變的現象和指涉而不問社會改變的意義。

當形形色色的社會現象擺在眼前,我們要察問:究竟是甚麼原因導致這些現象出現?以女權運動為例,縱然我們有足夠的政治能力可以壓抑這運動,並不意味我們藉此就可解決問題。運動背後的目的,會不會是提升婦女的地位,憑愛心使受壓迫者得解放?如果是的話,那正是耶穌在世時一直做著的。所以,看待女權運動,不應只從事件表面來審斷,卻要從它背後的意義來討論。

持守聖經真道的人必須忠實地承認:我們對社會上的許多事件、運動等還未能作最充分的知識判斷,仍必須謙卑學習並客觀理解。一個人熟讀聖經,並不保證他必定能對社會現象有正確的立場和判斷。我們要做的,是在聖經這基石上維護已有的立場。面對紛紜的社會事件,我們 能做的是不斷自求進步,從而作出最好的審斷。

薛華似乎很少檢討西方社會現象的意義,沒有探究不同的指涉是否有同一意義。世俗洪流無可避免又難以逆轉,終日大吵大嚷無助於回到問題的核心:基督徒的信仰如何在世俗文化中生存並發展。在回教國家、中國社會,或在日本、東南亞等,絕大部分人皆為非基督徒,不會遵從聖經教導,他們的社會道德是否就乏善可陳?當福音傳到他們當中,基督徒是否就要消滅當地文化,以聖經取代一切?

對於薛華的關注及熱情,我們表示欣賞,但他的理論實在欠缺穩固的基礎,在邏輯上也有問題:

a. 聖經是無誤的,且是一切真理的源頭。(非認知性)

b. 人的一切行為,離開了聖經,都是壞的。(演繹自第一條)

c. 所以人必須返回聖經的教導。(結論)

整個論證過程既封閉又約化。對基督徒來說,第一點之所以成立是基於信心,對非基督徒來說,第一點卻是毫無意義。用這樣的邏輯來處理社會問題,只是自說自話。

然而,另一方面,不少福音派學者如巴刻非常肯定他的貢獻。

巴刻說,薛華雖然不是哲學及護教學的理論先鋒,卻是關懷現代人的大師,可以稱為「先知式的牧者、以聖經為基礎的異像者以他領受的異像去牧養主的羊」。

對於薛華從上世紀50年代狹隘的福音派圈子突破出來,與現代學者對話,正視世俗文化發展的大趨勢,包括在世俗文化中強調人類的尊嚴和罪性,都是值得讚賞。

巴刻對L’Abri事工非常肯定,為薛華的著作仍受到廣大的基督徒歡迎而高興。薜華的基督教「社會-文化」思想在美國仍影響著眾多的福音派信徒,相信薛華的一生沒有白過。最後,巴刻稱他為「大人物」(no little person),作為對他生平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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