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198至1216年教皇印祳森在位。當他登位的時候,只有三十七歲,所以有人說他年輕,不能勝任。但主教長說:「我們所希望的,就是要在便雅憫的口袋中得著銀杯」(創44:12)。
於是就設立他為教皇。提起印裖森的知識、記憶、學問,當時無人可以比擬。他也得眾人的尊重,因此權力更大了。他說,教皇是代替基督作世上的主。又說:「創造萬物的上帝,造了兩個大光在天空之中,大的管晝,小的管夜。祂照樣設立兩個高位在教會之中,高的管轄人的靈魂,靈魂是如晝一般,其次管轄人的身體,
身體是如夜一般。這兩個高位是指教皇和皇帝的權柄說的,並且按這兩個比喻的性質而論,月比日小,而且月的光是由日而來的;照樣,皇帝的權力,是由教皇的權力而來。」
他憑教皇的權力,轄制皇帝的事情:
一. 德國皇帝依靠印裖森得位。
二. 法王休妻另娶,印裖森不批准,廢掉王后。
三. 英皇約翰不遵守教皇的命令,印裖森逐他出教。
約翰沒有法子,只得把他的國位,獻與教皇,甘作教皇的擄屬國。這時歐洲各國服從印裖森的很多(當時不服從他的,只有挪威國王)。
1204年希臘王也服從了他。
到了1215年羅馬城召開大公會議,各處的天主教會,都派主教赴這會議,目的是為羅馬天主教會議定了一信經。當時這會議決定提議,說聖餐的餅和酒,真正變了耶穌的肉和血。從此以後,教友領聖餐之時,只能吃餅,不能飲酒,酒是由神父代飲。
這時有不信羅馬天主教的,批評這樣的作法是不對的,想改良教會,印裖森聽了,使用權力逼迫他們,被殺的人也多。
教皇託付多米尼古派(Dominican)辦理這事。這派是一個「乞食修道會」,其目的是傳道,和滅絕不信羅馬天主教者。
印裖森想再組織十字軍東征,但事未完成,就在公元1216年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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