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2日 星期五

約翰•佛克塞之生平

約翰·佛克塞於1516年出生於林肯郡 (Lincilnshire)的波士頓 (Boston)。佛克塞的父親在他幼年時期就去世,他的母親很快的就帶著他再次改嫁。佛克塞從小就展現出聰穎過人、愛好學習的特質,16歲時,他便在一些朋友們的資助下,進入牛津(Oxford)學府就讀。

 

佛克塞在牛津的期間裡,因著在學習上優異並傑出的表現,很快的就受到學校的青采與讚賞。1537年大學畢業後,佛克塞就被選進麥克德倫(Magdalen)學院見習,並於1539-1540年間擔任該校的邏輯學講師,1543年榮獲碩士學位。

 

此外,他也在這一個時期裡,第一次展現出在創作詩集和撰寫拉丁文喜劇的天份,並且結交了幾位親密的同袍,如:休·拉提默爾 (Hugh Latimer)及威廉·丁道爾 (William Tyndale)

 

離開牛津之後,佛克塞曾在沃威克 (Warwivk)郡以及幾個貴族的家庭擔任私人家庭教師的工作,直到1547年他與友人的女兒蘭道爾·愛格尼斯(Agnes Randall)結婚,婚後搬到倫敦以謀生計。

 

1550年,佛克塞在聖保羅大教堂被倫敦的主教按立為執事,隨後便在理門傳道,成為第一位在當地傳講新教的傳道師。在這段期間,他也出版了一些神學小冊子,並且閱讀了許多的教會歷史。

 

15537月,當瑪麗女王登基之後,佛克塞和其他的新教徒一樣,立刻遭受到宗教上的迫害。隨著這第一次逼迫的爆發,佛克塞決定隨從他大多數的友人,一起離開英國並前往歐洲大陸避難,前後共花了5年的時間,於1559年才又順利地返回英國。

 

1560年佛克塞被倫敦主教葛林道爾按立為牧師,並繼續在英國傳講新教的信仰真理,然而因著某些宗教儀式上的顧慮,他堅持成為一名獨立的傳道者,為的是要讓傳道的事工能更自由並不必受到傳統的轄制,因此佛克塞一直以來都以微薄的版稅和稿費做為生活上的主要經濟來源。

 

]1575年有兩位荷蘭重浸會信徒因主張與傳統教會不同,而被判以火刑。佛克塞極力奔走,他上書女皇、宮中大臣和最高法院,指出過犯與刑罰的不相稱,盼望能為他們免去酷刑,並且竭力反對處死傳『異端』者,雖然這個努力使這兩名信徒得到1個月的緩刑,但卻終究難逃一死。

 

佛克塞與其家人一生過著簡樸的生活,雖然常常面臨貧窮的困境,但是對於窮人卻是非常的康慨,身上時常洋溢著一種令人愉快的氣質。然而,他的健康於1586年日漸惡化,於隔年四月安息主懷,葬於倫敦的聖吉爾斯教堂墓園,享年71歲。直到今日,他的墓碑依然矗立,其上的碑文是由他的兒子撒母耳所提的。其妻愛格尼斯女士比他多活了18年,卒於1605年。他們共育有五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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