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3日 星期六

紀念神學家潘霍華

 

  我們都知道,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與巴特(Karl Barth, 1886-1968),田立克(Paul Tillich, 1886-1965),布特曼(Rudolf Bultmann, 1884-1976),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 1892-1971)等均為當代(十九世紀末與二十世紀)的著名神學家。

   潘霍華1906年出生於德國的基督教家庭,是八個孩子中一對姊弟雙胞胎的弟弟。自小聰穎,二十一歲就在柏林大學獲得神學博士學位。畢業後,到美國紐約的協和神學院深造。後來回到柏林,作路德會的牧師。那時(1933)德國政治風起雲湧,希特拉的納粹黨當政。使潘霍華親自看見獨裁暴政之無道與殘酷,猶太人受迫害,和大戰中的生靈塗炭,使他從“和平主義”的思想改變。開始公開發言批評希特拉政府,後來不但放棄能去美國避難的機會,反而參加他姊夫領導的抗暴地下組織,進行暗殺希特拉,並作雙重間諜,表面替希特作拉特務工作,實際是打聽希特拉的行蹤以便下手,並與外國(英國)聯絡謀求支援。有一次,已經將炸藥用公事包運進希特拉與親信幕僚開會的會議室附近,可惜炸藥放在一張非常厚和堅實的桌子下,引發時威力減少,使希特拉只受傷,炸死了其他官員。希特拉大怒,查出是他們的傑作,便將他們一網打盡;潘霍華與他的姊夫都被關在監獄裏。但是,他並不因此而失去信心,在獄中他贏得獄卒的尊敬,可以與朋友通信。這些書信,後來被集合成書,稱為獄中書簡,吐露了他的心聲。不幸的是希特拉非要置他死地不可。就在1945年德國失敗投降之前幾個月,他被處死刑,享年三十九歲。真是“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了。

  至於他某些神學觀點和理論,也許不為許多人所接受,我們暫且不談。但他創用“廉價的恩典”(cheap grace)一詞,來指責一般虛有其表的基督徒,是值得我們警惕的。因為許多信主後的人,好像拿了一張進入天堂的門票,過着一個與非信徒無別的生活,好像一點代價都不用付。這就是他所指的“廉價恩典”。潘霍華說上帝的恩典不是廉價的,救贖是基督以犧牲自己的重價換來的。雖然人的得救完全是“本乎恩,也因着信”不是憑工作或者德行;但真正隨主耶穌的基督徒是願意付代價的,是要過“重價的生活”。正如路加福音第十四章主耶穌親口所說的:“…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這裏不是說得很清楚嗎?潘霍華就是強調這一點,可是許多信徒卻忽略,輕視,或者任意曲解這些話語。

   潘霍華更是一位“身體力行”的神學家,不是那些坐在安樂椅上清談和光說不練的學院派人士。他為了正義和社會良心,不惜犧牲生命,來參加反抗當時的納粹政府的行動。他說:“我們對邪惡的行為默言無語;我們被世上的風暴打成落湯雞。我們對別人懷疑,不誠實,和不敢面對事實。我們還有用嗎?”

   當時他大有機會可以來美國“避秦”,作隔岸觀火,並且可以繼續教神學,作牧師,一樣繼續事奉主,還可以說“犧牲未到最後關頭不必輕易犧牲”來自圓其說。然而他為目睹希特拉邪惡的事實,不能默然無語,更不能只說不做。他以“大義滅親”,“除一救萬”和伸張正義的精神,不怕艱苦危險,甚至願意為此犧牲性命。他回到自己祖國,為正義爭戰,以致犧牲性命而不惜。

   看到潘霍華一生的言行,想到當年假如他們能早刺殺希特拉成功,相信幾百萬猶太人就不會被屠殺。可惜他壯志未酬。再從歷史中看到原來當年天主教和德國基督教(路德宗)教會中的領袖,都隨波逐流,附和希特拉,雖然沒有“為虎作倀”,卻充分表現了鄉愿心態(論語:“鄉愿,德之賊也。”),和與罪惡妥協的醜陋行為。不知看到納粹對猶太人的大屠殺,其良心有何感想?然而,在這邪惡的洪流中,就有這位願意站起來伸張正義,言行一致的神學家潘霍華,不惜犧牲自己的性命,在黑暗的世代在力拒狂瀾,將基督真理用行為彰顯出來,實在是值得敬佩!

   我們今天也許沒有遇到當年像希特拉時代的情景,但在某方面而言,攻擊與褻瀆上帝,以及宣揚奴役人心思想的言論與作為,更廣泛地四面八方蜂擁而來。現今世界上多少國家,打着“民族主義”,“國家主義”,“保衛文化”的大旗,藉着政治力量,或明或暗地反對基督教,迫害基督徒。在原本以聖經原則立國的美國,政客與野心人士利用“政教分離”和“宗教自由”的曲解,或許為了選票,就不惜數典忘祖而離棄上帝。例如學校禁止禱告,公共地方不准設置或懸掛“十誡”碑牌,聖經,不可擺設耶穌基督的畫像,甚至要取消“One Nation Under God”這句話等等。不幸,在基督教會上帝的家中也被薰染和滲透,多少基督徒與教會領袖失去見證,與罪惡妥協,否定全部聖經為上帝的話語,明明是淫亂的罪,卻曲解為“無分彼此的愛與包容”。

   但願今天基督徒不要用同流合污,隨波逐流,不要與罪惡妥協,更要站起來說真話,宣揚基督的教導,福音真理,作鹽作光。

談潘霍華和普世合一運動

    1931年起,潘霍華就開始參與普世運動中的「生活與工作」小組,並擔任「青年組」秘書,受到普世思潮的影響和啟發。在這階段,他結識了許多普世友人,其中有數位後來成為他危急時的幫助。在他短短的後半生中,他曾在西班牙、英國、義大利、北歐及美國度過不短的時光,可以說是一個歐洲人也是普世人,但他最後卻選擇回到故鄉,投入抗爭的行動。

   
甫卸任不久的英國聖公會坎特伯里大主教威廉斯(Rowan Williams)在一篇紀念文指出,潘霍華對當代基督教最大的啟示就是他所提醒的,教會必須「在自身的特定處境中去回應特定的需求」,正因如此,這又指向教會在普世脈絡中的「相互責任」,因我們的關注總是會侷限在自身的「利益群體」裡。一個真實的普世關係必然會要求夥伴教會對發生在其他國家中違背真理、侵犯人權的處境做出回應,而不是忽視真理、保持緘默。

   
當潘霍華1938年在危急處境中對一群「認信教會」的年輕牧者演講何為「忠實且順服於聖經」時,他指出,忠實於聖經「並不是從聖經找到支持我們行動或方案的證據,而是讓我們的所說、所做、所選擇,都指向基督的真理。」他確信:「基督總是會幫助我們,對那些會導致我們忽略可以尋求基督真理之地的虛假謊言說不!」

   
對潘霍華而言,對真理的堅持比虛假的合一更重要。事實上,在和納粹政權爭鬥的過程中,他不斷提醒他的歐洲友人們:德國的危機就是歐洲的危機,任何不願意在德國的教會與反教會(anti-church)的鬥爭中表達立場的教會,都不能再自稱是基督身體的一部分。遺憾的是,面對第三帝國勢力的崛起,1930年代的歐洲政治卻是高舉「不介入」原則,這也導致當時的普世教會無法適時地對認信教會伸出援手。對潘霍華和其他認信教會神學家而言,這是一個深深的傷害。

   
當教會為追求可見的合一而忽視真理與誠信時,他堅持這樣的教會是一個「假教會」(pseudo-church)。曾參與過普世會議或活動的同工一定都知道,除了社會服務、人道救援外,普世合一運動更涉及如何對違背真理與公義原則的社會、政治、經濟、性別、生態處境作出檢驗和挑戰。過去,除了違反人道精神的納粹政權外,普世教會也對壓制婦女權利與尊嚴的父權體制、南非的種族隔離制度、造成經濟不公義和生態浩劫的新自由經濟體制提出強烈的批判和指責。如今,越來越多的基督教會則為受到壓迫的宗教少數、失根的移民和難民及同志族群發出不平之鳴,並要求以基本人權平等對待之。我想,這正是潘霍華對我們的提醒和啟發!

 

叛諜牧師潘霍華──從「追隨基督」到「為基督而戰」

 

    霍華最為人所認識的身份是德國牧師和神學教育者,但鮮為華人教會所認識的是,他也是一名「間諜」。潘霍華的姐夫為他提供一份在軍事情報局(「阿勃韋爾」〔Abwehr〕部門)的工作。但他是「叛諜」,因為他並非為當時的納粹德國搜集情報,反之,他到海外將德國的反抗運動散發,及利用他的國際關係以獲得西方的信任和支持,旨在推翻希特拉。

  從他的著作而論,最為華人教會認識的當然是《追隨基督》和《團契生活》。這兩書主要是鼓勵信徒要敬虔度日,在世過分別為聖的生活。這都是潘霍華早年的思想。但鮮為華人教會所知的是,他後來的思想和著作(例如《倫理》),卻強調信徒要進入黑暗的世間,去重建上帝眼中公義的世界。而他自己就以身作則,為信仰公義推翻希特拉政權而付上了生命。

生平

  迪特里希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於一九六年在當年屬於德國,而現今屬於波蘭的布雷斯勞(Breslau;現今的弗羅茨瓦夫〔Wroclaw〕;波蘭西南部一城市)出生。他早年住在柏林。潘霍華修讀神學,並在神學事業上扶搖直上。他活躍於「認信教會」(Confessing Church)和活躍於「普世基督教合一運動」(Ecumenical Movement)。他得到自己國家的信任,但與此同時與革命人士接觸。於一九四三年被逮捕,並於一九四五在弗洛森比格(Flossenbürg)集中營被處死。

《追隨基督》

  《追隨基督》起初於一九三七年十一月出版。《追隨基督》從始到末確實代表了對基本新約主題,和傳統基督徒信仰與生活主題的解釋:稱義、聖潔上長進、恩典和罪、十架和復活、作門徒和受洗、受苦和變象。此書藉著與馬太福音中耶穌「登山寶訓」的對話,而建立一套基督徒聖召神學(a theology of Christian vocation)。當中的語氣是末世性和明顯地緊急的。潘霍華控訴教會已變成「廉價恩典」(cheap grace)的供應者──「恩典而沒有作門徒、恩典而沒有十字架、恩典而沒有活著和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在對戰爭的支持上,和拒絕反對猶太人的種族滅絕,教會忘記了「我們豈敢越界去殺害主內的弟兄姊妹。」

  潘霍華在《追隨基督》中最為值得注意的,是聲稱那使基督徒獨特的質素(其實是作為基督徒超凡之所在的質素),是基督嚴厲的要求,去愛我們的仇敵。愛敵人不單只是獨特於它是基督的跟隨者最為神聖的事情,並且也是任何聲稱自己為基督徒的明證。潘霍華認為若不能愛仇敵,我們便與非信徒並無分別了,他們也愛他們的家人和朋友,但對耶穌而言,「愛的定義是不能讓步的,就如愛我們的敵人這個行動,也是不能讓步的。」

政治與公義

  但潘霍華於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時已經放棄了「基督徒和平主義」(Christian pacificism),並自此以後便成為了他思想的標誌,並堅信剷除希特拉是惟一確保和平的方法。對他來說,「叛國」才是真正的「愛國主義」;但在路德神學的「兩國論」中,並沒有賦予任何支持人以武力抗爭的理據。雖然如此,正如潘霍華在《倫理》(Ethics)一書中所堅持的,人必須為服事耶穌基督和他的同伴而執行他的道德責任,這甚至可能需要違反法律。行使這個人責任的人,要看他是按照上帝的帶領和順服於祂而作的。「負責的人現在不再需要遵守任何的法例」。因此,他將他的決定和行動,看作為上帝在歷史上的神聖掌管。他要為這行動付上責任,並因而蒙受罪疚,但耶穌卻背負所有人的罪疚在祂自己身上。

  潘霍華斷言,「禱告」無論是多麽使人內心溫暖和火熱,若沒關心到「公義」的具體行動,那麽「禱告」便會誤進敬虔的「自傲」(pietistic self-sufficiency)和無生氣的「出世主義」(otherworldliness)。他的「靈修學」離不開勇於「效法耶穌基督」和基督徒的「信靠禱告」。潘霍華談到從解決一般生活的問題上來看,世界已經達到一定程度的成熟。但他同時為意到,只有當一個人對「鄰舍的愛」,能變化為針對那些野心於好戰和剝削的「和平」及「公義」事工時,才算是達到了真正成熟的信仰。

  雖然潘霍華在洗禮講道中所指的「公義行動」(action for justice)並沒有單一的答案,但他的著作卻一致地顯露出三個方向:一、潘霍華提倡與受壓迫者泰然自若地團結在一起;二、具體的步驟以解放不公義社會的受害者;及三、願意為基督的緣故而受苦。這全都與他對何為跟隨耶穌基督之意有關。

潘霍華對在不公義社會中袖手旁觀的教會之批判

  在納粹黨統治德國時,教會並沒有採取行動,潘霍華因而不留情地控訴教會只保持沉默,「錯在拒絕採取負責任行動,又錯在不能勇於防止,和不願為明知是正確的事受苦」。教會「目睹無法無天地應用殘忍的武力,無數無辜的人受壓迫、被憎恨及殺害的人之肉體和心靈受苦,但卻並沒有找方法去幫助他們。」潘霍華對於教會的責無旁貸(Confession of Guilt)含意是清晰的,因為在他的《倫理》一書中解釋了這類的行動,他指出教會必須「尋找辦法」以減輕「無數無辜人」的受苦。他們有責任為公義而行動。他們不能託詞以要守法或珍惜他們直接屬靈的使命,而推卸責任不理會保護人民免受國家威脅他們的性命。

  潘霍華一早便意識到自十三世紀開始,人便已逐漸離棄上帝,自把自為;教會仍然嘗試以「宗教」來觸動世俗的人,也因此是死路一條。潘霍華認為解決的答案是一個「非宗教」的基督教,這就是要人投身於在世俗世界受苦的上帝當中。教會不應只全神灌注於「宗教事宜」(religious concerns)(這是指將基督教局限於有限的生活範疇,將救恩放進一個退出的處境之中,人逃到另一個的領域,只在角落中參與宗教活動,只看世界為一個招攬人進入宗教範疇的地方),但其實她必須服事這個世界。

當與受壓迫的人團結一致

  那些尋找啓示以對抗世界上「種族主義者」和「階級主義者」的人,常愛引用潘霍華於一九四二年對他的革命同道和家人所作的聖誕勸勉演說。在這名為〈十年之後〉(After Ten Years)的文章中,他告訴他們評估歷史所發生的事情時,不應從少數有權控制大眾命運的人的命令性立場來衡量,而應該從受害者的角度來衡量。革命者有幸「看世界歷史的重大事情,是從下至上,從被遺棄者、被懷疑者、被虐待者、弱勢者、被壓迫者及被辱罵者的角度──簡言之,就是從那些受苦的人的角度來看。」

總結

  潘霍華的神學是有關「委身」(commitment)和「參與」(involvement)。作為一個基督徒就是要委身於和參與於世界的生活方式之中,並且,這正是上帝自己的方法,這方法上帝已在耶穌基督裡啓示了出來。這排除了以任何「觀眾」式的態度(spectator attitude)來面對這個世界,和任何「規定的和感性的進路」(prescriptive and perceptual approach來處理事工。教會必須重新評估救贖的處境(context)和範圍,以致能建立一個她在上帝對事物的計劃之中,作為一個謙卑(但關鍵性)角色的更為實際評估。

 

 

 

2022年4月21日 星期四

殉道者的例子

 

依格那丟(Ignatius)

依格那丟是安提阿教會(Antioch)的主教(c. AD160-220),受當時的羅馬政府逼迫,被捉並且把解到羅馬去受審判。在羅馬,他是被丟在鬥獸場戲園裏,讓野獸吞噬。

在解送路途中,路上有十個兵丁隨著,經過小亞細亞,受盡艱苦。沿途的信徒出來迎接他,見他滿面笑容,反而那些押送他的士兵滿面愁容。依氏還在途中寫信了六封信給教會和一封信給士每拿主教坡利甲。每到一個地方,那地方的教會都沿途來見面和送別。依氏為福音大發熱心;他立志要做真誠的殉道者,為耶穌的名受死。他到羅馬去的時候,寫信給那裏的教會和信徒,說:「請你們為我禱告上帝,使我身體和靈魂有能力實踐我以前的志願,免致言不顧行。」又說:「我寫給各處教會的信,告訴他們,我甘心為上帝而死,但願你們不要攔阻我。我勸你們不要用惡意害我;讓我變為野獸食物。藉野獸的口到上帝面前。我是上帝的麥子,野獸的牙齒要磨碎我的身體,為要使我做基督清潔的麵包。不但如此,我更要感動野獸,使野獸的腹可作我身體的墳墓;不要稍留一分,來勞動別人埋葬。」

坡旅甲(Polycarp)

坡氏是依格那丟的朋友,當他年幼的時候,與使徒約翰和其餘的使徒來往頻密,因多受教訓,得以信道。後為士每拿(Smyrna)的主教,為人樸實,忠心。坡氏也受逼迫,教會這事記錄告訴別的教會,信中有以下的記錄:

坡氏被人帶到巡撫面前,巡撫問他:「你是不是坡旅甲?

坡氏回答:「是。」

巡撫想要引誘他離棄基督教,所以勸他說:「你想不想活得長命一點。」

又對他說:「你可以在皇帝的像面前起誓,悔改。只需要說:願信上面的人遭滅亡。」

坡氏凝目一看,看見站在審判院中不信上帝的人甚多,就指著他們,仰天長嘆說:「願那不信上帝的人遭滅亡。」

巡撫又盡力勸他說:「你若起誓我就釋放你。」

坡氏說:「八十六年來我事奉基督,祂毫未加害於我。既是如此,我豈敢咒詛那救我的主?

巡撫又勸他說:「你到底向不向皇帝的像起誓。」

坡氏回答:「你想我向你所稱為皇帝的像起誓麼?你知不知道我是誰?我是『基督徒』! 如果你要知道基督教是甚麼,你我可以約定時間,我把其中的道理告訴你。」

巡撫道:「我有野獸;你若是不反悔,就要把你丟給野獸吃。」

坡氏說:「你可叫野獸來,我不怕,因為要我由善變惡是不可能的。」

巡撫又說:「你既不怕野獸,終不悔改,我要把你丟在火裏燒死。」

坡氏回答:「你用那暫時焚燒能滅的火嚇我麼? 你不知道將來審判的時候,有永不滅的火,焚燒那不信上帝的人麼? 你為何還遲延呢? 你要辦的事快去辦罷!」

坡氏最終在156年被火燒死。

殉道士游斯丁(Justin Martyr)

那些時常為基督教信仰辯護的信徒,叫作「護教士」(Apologist)。游斯丁是最著名的一位護教士。後來為道殉難,所以教會歷史又稱他為殉道士(烈士)游斯丁。他在主後100年生於撒瑪利亞(Samaria)。他父親是個富有的希臘人,教他學習希臘哲學,後來才接受聖經真理。

當時游氏模倣其他哲學家的樣子,穿著哲學家的制服到各地去講論哲學。有一天,他在海邊行走,遇著一個年老的人在那裏等船,就和他談道。那老人說:「哲學不能找到真理,尋找真理必要考查聖經。」

游氏聽了,即刻研究聖經,也常和使徒來往,佩服使徒們因基督的名甘心被殺。於是大受感動,專心信道,想做基督教的哲學家。信主後,他仍然穿著哲學家的制服,到各地去講道,並與許多知識份子辯論福音真理,作一個勇敢的護教士。

有一次他為真理做見證寫信給羅馬國會,說:「免得有人說:你們基督徒為何不自殺,快些和上帝會面。我們為何不這樣行呢,我們為何受審判的時候,不害怕呢,反而有堅固的信心? 我要說明:凡效法上帝性情的人,必蒙祂喜悅;反而言語行為不正的人被祂恨惡。如果我們都自殺,我們是不能逃避罪。這樣行明明是違背了上帝的旨意。另外,我們受審判的時候,都必須陳明我們一生的行為,我們知道自己沒有罪,也誠實的行事,討上帝的喜悅。希望各位君王脫離不義的偏見。」

後來游氏被人逼迫。審判官對他並和他同被告的信徒說:「把你們所信的道理說出來。」

游氏用幾句簡明的話,證明他信那創造天地萬物獨一的主宰,和先知所預言的耶穌。審判官問:「你是基督徒麼?

他回答:「是。」

審判又問:「我打你,殺了你,你信你能上天堂去麼?

他回答:「我受這苦而死,盼望能得基督的恩賜。」審判官要他詳細的告訴他,他死了以後能不能上天堂去。他回答說:「不是我想要上天堂去,乃是我實在能夠上去。」

審判官還想要他在羅馬的神像前獻祭,但他堅持不服從。最後審判官說:「既是這樣,把他殺了罷!

游氏說:「我們最甘心的,莫過於為基督受苦。」

這事發生在165年。

「逼迫」雖然使信徒受許多痛苦,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卻是分別真假信徒的一個工具。

聖靈的工作

 

      當上帝設計拯救罪人的偉大工作時,祂爲人預備了兩份禮物﹕祂的兒子和祂的靈。事實上三位一體中每一個位格都參與了這偉大的救贖工作。聖父以祂的愛、恩典和智慧設計救恩;聖子以祂的愛、恩典和謙卑完成救恩;聖靈以祂的愛、恩典和能力促使罪人相信和接納救恩。

        救贖工作中首要的真理是﹕上帝差遣祂的兒子來到人間﹐成為人的樣式﹐為我們的罪受苦。另一項重要真理是﹕上帝賜下祂的靈來到世上﹐帶領人信靠基督而得救。

        主耶穌基督將要離開世界時,祂應許要差派聖靈降臨﹐與祂的門徒同在(約十四16-18,25-27;十五26;十六5-15)。雖然當耶穌基督在世上時就能夠認識祂是一件非常榮幸的事,但能藉著聖靈在我們心中的啟示而認識主耶穌﹐是更為可貴的事(林後五16)。

        聖靈的偉大工作之一是說服罪人﹐使他們相信向他們傳講的福音是真確的,來自上帝的。聖靈另一偉大工作是使相信福音的人成聖(林後三18)。

        聖靈若不與福音同工,福音就會變為死的字句,而新約<<聖經>>對基督徒變為毫無作用,正如舊約<<聖經>>對猶太人一樣(賽五九21)。因此我們必須明白﹐所有從救恩而來的好處﹐都是由聖靈所啟示﹐所賜予。我們也要知道﹐在我們身上施行的一切救贖工作,和我們能作出的聖潔、蒙上帝悅納的工作,都是由於聖靈在我們身上動工﹐與我們同工。否則,我們什麼都不能作(約十五5)。聖靈使我們重生,使我們成聖,作成討上帝喜悅的善工。

        聖靈的工作既是如此的偉大重要,因此<<聖經>>警告我們﹐唯一不得赦免的罪就是褻瀆聖靈的罪(可三28,29;太十二31,32)。

        既然聖靈的工作是帶領罪人相信基督寶血而獲赦罪,當聖靈進行這工作的時候被蔑視、拒絕和褻瀆,罪則得不到赦免﹐人也得不到救恩。上帝沒有另一個兒子﹐作為另一個贖罪祭。誰藐視基督的贖罪祭﹐再也沒有另一個贖罪祭替他贖罪(來十27,29;約壹五16)。同樣,對藐視與拒絕聖靈的人﹐上帝也沒有另一個靈賜下給他﹐使他接受基督而得救。所以,認識聖靈和祂的工作是生死攸關的要事。

        歷代以來許多人妄用聖靈之名,作錯誤的教導和行邪惡的事,因此認識有關聖靈的真理和祂來世上的工作是非常要緊的事。沒有什麼比妄稱是來自神的更為卑劣。

 

 

假先知

       

        聖靈在舊約教會最偉大的恩賜是先知說預言,但卻曾出現了不知多少假先知。有些假先知敬拜別的神(王上十八26-29)。他們的心志事實上是被魔鬼所附,使他們能說出一些別人不能知道的事(林前十20;林後四4)。

        有些自稱奉聖潔真神、主靈的名或受主靈感動而說預言,但他們卻是假先知(耶廿八1-4;結十三,十四章)。

        在危難和災禍威脅的時期,總有一些自稱擁有特別啟示的人出現。魔鬼挑動他們出來帶給人類虛假的盼望,使人們繼續活在罪中和存著虛妄的安全感。但當上帝的審判來臨的時候,他們就措手不及。因此,誰要自稱擁有特別啟示,鼓勵人活在罪中而感到安全的,就是作魔鬼的工作。無論何事是鼓勵人活在罪中而感到平安無事的都是來自魔鬼的(耶五30,31;廿三9-33)。

        同樣地﹐聖靈在新約時期向使徒們啟示了福音。聖靈按著祂的工作與大能,協助福音的傳講,使福音生出救贖靈魂的功效來。在初代教會時期,使徒傳講福音時伴隨著神蹟奇事。但彼得警告教會說在舊約教會有許多假先知,在新約教會也會有許多假教師出現(彼後二1)。

        約翰告訴我們如何試驗認出假教師來(約壹四1-3)。第一,他要我們小心注意不要信一切的靈。第二,我們要按他們傳講的教義試驗他們。我們不要受他們所行的神蹟奇事所影響,而是要看他們所傳講教導的教義為何(啟二2)。這是使徒的定規(加一8)。

        上帝賜給初代教會兩個工具來保護他們對付假先知和假教師﹕上帝的話語和分別諸靈的屬靈恩賜。但當聖靈的特別恩賜終止後﹐分別諸靈的恩賜也終止。現在留下給我們的是祂的話語﹐作為唯一試驗假教義的準繩。

 

 

危險的狂熱人士

 

        在每一次的教會大復興運動中,包括宗教改革運動,都有危險性的狂熱人士出現,帶來教會困擾。

        有些說他們有一個靈,他們稱之為「內在的亮光」。這新的靈宣稱能作出聖靈應許要成就的事工。但這靈用他們內在的感受去引領人,而不是用上帝的話語來引導。

        這「亮光」究竟是否就是聖靈呢?假如他們說這就是聖靈,但很容易看出來他們的作為卻與上帝的話語背道而馳,並破壞聖靈的本性與本質。假如他們說不是聖靈,那麼是什麼靈?那就只有是敵基督的靈了。

        有人否定聖靈的神性和位格,誤解聖靈的工作。許多人反對和拒絕接受聖靈在世上的工作。

        但如果聖靈的工作是美好聖潔和對人大有益處的,為何會被蔑視?人對聖靈的蔑視,是蔑視聖靈真正的工作或蔑視不是聖靈的工作呢?如果那些不是聖靈所應許的恩典作為,而是虛空狂熱的宗教興奮行為和所謂「特殊啟示」,那麼基督徒的責任是拒絕它,並指出它是從人們的愚蠢想像出來的;這樣作並沒有蔑視聖靈和祂真正的工作。狂熱人士會說,他們所真正嘲笑的不是聖靈的工作﹐而是人的傲慢。假如是這樣,為什麼他們藐視那些已接受了聖靈——基督所賜的聖靈——的基督徒?

        起初上帝啟示祂是唯一的真神,除祂以外沒有別的神。真正的基督教會相信這真理。不信基督的人相信有許多神,所以他們落在拜偶像中。上帝差派祂的兒子道成肉身。基督既道成肉身﹐信心的考驗就是看是否接受祂和順服祂。拒絕接受基督的人被上帝所拒絕(約八24)。上帝現在要我們相信基督作為教會唯一的根基磐石,咐召我們這樣承認信靠祂(太十六18,19)。我們要認識祂,敬拜祂,正如我們敬拜天父一樣(林前三11;約五23)。

        所有基督要作的,現在交託給聖靈去作(約十六7-11)。上帝的旨意是聖靈在教會中被高舉,教會不能漠視祂,正如施洗約翰在以弗所的門徒一樣(徒十九2)。因此,蔑視聖靈位格與祂的工作,其邪惡程度有如前人拜偶像和猶太人拒絕接受基督一樣。但這些前人的罪還是會有赦免爲他們預備,因為在那之後還有更大的恩典要來臨。但現在的時代就得不到赦免,因為再沒有一次更大的恩典時期來臨。上帝沒有賜下另外一位,也沒有其他救贖之路。

 

 

2022年4月20日 星期三

初期教會所經歷的逼迫

基督徒受逼迫的經過

基督教在最初的二百多年中,經歷了無數次政府頒諭的禁制、逼迫與及民眾暴力的對待,不少基督徒因此而殉道,然而,正如教父特土良說,殉道者的血是孕育出教會的種籽,信徒血流之處,便是教會發芽生長的地方。

在使徒行傳我們已看到初期教會四處被壓迫的史實,但與以后的逼迫相比,使徒行傳所記載的真是小巫見大巫。

在主后六十四年,尼祿皇帝(Nero, 約37-68 A.D.)對基督教真是極盡殘暴。按當時羅馬史學家塔西圖(Tacitus,約56-120 A.D.)的記述,在羅馬城大火之后,羅馬的居民普遍相信是尼祿皇帝縱火,為了消除百姓對他的懷疑,他便將縱火的罪推到基督徒的身上,并用極殘忍的方法來 懲治他們。在競技場內,不少基督徒被迫穿上獸皮,使他們看起來像野獸一樣,然后放出一群獵犬,將他們活生生地撕裂咬死。這一群在競技場殉道的,已算是比較 幸運的一群﹔其余的,尼祿皇帝吩咐部下把他們與干草捆在一起,制成火把,排列在花園中,然后在入夜時燃燒,以照亮尼祿皇帝的園游會。按教父革利免的記述, 保羅與彼得便是在尼祿的迫害中殉道的。

尼祿死后,有十多年的時間非常平靜,但主后八十一年開始,逼迫的浪潮又再開始,當時的羅馬皇帝是多米田(Domitian, 51-96 A.D.),他下令大規模搜捕基督徒,將他們處死,就是連他表弟的一家也不能幸免。他的表弟革利文斯被判處死刑,而他的妻子則被放逐到一小島上,他們的兩 個兒子,本來被指定為皇位承繼人,也從此銷聲匿跡。這個家庭為他們的信仰,所付出的代價真是不少。多米田迫害基督徒真正的原因,我們很難斷定,但極可能是 因為基督徒不肯稱他為神。這推斷是基于他一反以往羅馬的慣例,不等待死后才被追封為神,而在生前即要求百姓以"我們的主、我們的神"稱呼他。

多米田以后,他雅努皇帝(Trajan, 53-117 A.D.)雖然沒有積極地搜捕基督徒,但卻維持一貫嚴懲基督徒的原則,凡接到舉報某人是基督徒,便徹底調查,并要求那人向羅馬皇的像奠酒獻祭,以示清白,要不然便將他處決。

從當時小亞細亞一巡撫皮里鈕與他雅努皇帝的來往公文,我們可見基督徒的處境,他上表給他雅努說:"王上,一如往昔的慣例,我每遇疑難,必奏稟請示王上…… 我因從未審理有關基督徒的案件,故不清楚如何定他們的罪,也不知如何處置他們……我現時的措施是這樣:任何被控為基督徒的,我便審問他們是否真是基督徒, 若他們承認,我便以刑罰警嚇他們,并再次審問,假若他們堅持承認自己是基督徒,我便下令將他們處決。"

而他雅努在批示中說:"你在處理被控訴為基督徒的案件,做得非常正確……對于那些否認自己是基督徒的,他們必須敬拜我們的神,以示他們清白……。"

在他雅努的統治下,教會兩位出色的主教殉難:耶路撒冷的主教西面(Symeon)被釘十字架,而安提阿的主教伊格那丟(Ignatius of Antioch, 35-107 A.D.)則被解赴羅馬喂獅子。

他雅努的政策繼續被以后的兩位皇帝沿用,但依然有不少信徒殉難,示每拿的主教坡旅甲(Polycarp, 70-155 A.D.)便在皮雅斯大帝(Antoninus Pius)治下殉道。坡旅甲的見証實在非常感人,值得在此一提﹔坡旅甲被解赴競技場,示每拿的巡撫為要救他,給他最后機會,只要他在眾人面前否認基督,他 便得釋放。坡旅甲對他說:"八十六年來我一直事奉我的主,瓷從未虧待我,我怎可羞辱那位拯救我的君主?"巡撫嚴厲的說:"那我便不能不將你丟給野獸吃。" 坡旅甲回答說:"放你的野獸來吧!"巡撫說:"你若輕視野獸,那我把你焚燒。"坡旅甲平靜地回答說:"你想以火嚇我,那火充其量不過燃燒一小時罷了,你卻 忘記那永不熄滅的地獄的火。"巡撫大聲的向群眾說:"坡旅甲說他是基督徒!"暴民于是一涌而上,將他燒死。

到主后一百六十一年奧熱流皇帝(Marcus Aurelius)在位時,情勢又改變。奧熱流覺得基督徒對他們信仰的狂熱和執著,真是愚昧至極,因而對他們特別憎惡,對他們的迫害因此比以前更厲害。不 少基督教教父為信仰據理力爭,以理知論述闡釋信仰,以圖說服他,他亦充耳不聞。再加上當時地震、水災、瘟疫、火災頻頻發生,基督徒的事被指為災禍的根源, 暴民殺害基督徒便經常發生,奧熱流不單沒有阻止暴民的暴行,反從中鼓勵。按史學家沙夫(Schaff)的描述:"殉道者的尸首,滿布街頭﹔那些尸首被肢解 后焚燒,余下的骨灰則散入河中,以免這些'神的仇敵'沾污大地。"在這時期,我們看到一些可歌可泣的殉道故事。有一位名叫洗弗連納 (Symphorinus)的年輕信徒為堅持信仰而被判處死,在行刑前,他的母親鼓勵他說:"我兒,要堅強,不要懼怕死亡,因為它將你領進到真正的生命 去。仰望那在天上掌權的。今日你在地上的生命不是被取去,它只不過是被轉化,化成天上的生命。"

從主后一六一年至二二二年,教會受的迫害很大﹔以辯道見稱的教父猶斯丁(Justin Martyr)亦于此時殉道(166 A.D.)。主后二二二年至二五O年間,教會稍得喘息的機會,因逼迫平靜下來。但這平靜反成為很多基督徒日后失敗的原因。在這平靜的日子,基督徒開始松懈 下來,到主后二五O年德修皇帝(Decius)頒令所有基督徒放棄信仰,向羅馬的神獻祭,違者初而警告,再犯就被處決。很多基督徒因為沒有防備,對安逸的 生活貪戀,便跌倒了,離棄真道。等到風聲沒有那么緊時,這些失敗的信徒要求重入教會。這便成為教會一嚴重的問題:教會應否接納這些弟兄?有人贊成接納,也 有人認為應將這些不忠的信徒拒于門外﹔教會也因這問題而分裂。

主后二六O年至三O三年間,這五十年亦頗為平靜,教會發展奇速,人數大增。但約在主后三OO年左右,戴克里仙皇帝(Diocletian)為了要有效地統 一羅馬帝國,便要求所有羅馬公民持同一的信仰,基督徒也因此成為他的心頭大患,于是在主后三O三年,他下令將教會毀滅,基督徒只有一選擇:背棄信仰或死 亡。他并下令基督徒將聖經交出來,然后焚燒。不少基督徒殉道,也有隱藏起來的,也有背棄信仰以保性命的。戴克里仙皇帝的逼迫之后,更嚴厲的逼迫還在后頭。 主后三O八年加利流(Galerius)頒令,所有人除須向羅馬的神獻祭外,凡市上的食物一律洒上祭祀的酒,以迫使基督徒吃"祭物"或餓死。然而這些苦難 的日子很快便要過去了,主后三一三年羅馬政府頒令容忍基督徒,而大概十年后,君士坦丁大帝(Constantine the Great, 288-337 A.D.)登位,他皈依基督教,在他帶領下,羅馬帝國的大部分百姓也皈依基督教,而不久,基督教便漸漸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

基督徒受逼迫的原因

我們或許會問,為什么羅馬帝國自上而下都如此嚴厲地迫害基督徒?當時羅馬的文化正面臨崩潰,因此不時有東方的宗教在羅馬帝國興起,為什么那些宗教沒有受什么嚴厲的迫害,而單單基督教卻遭遇如此對待?

基督教之所以受嚴厲的迫害,第一,是因為基督徒傳福音的極度狂熱,嚴重地威脅羅馬國教的生存。其他的東方宗教沒有那么主動地去領人歸信,因此它們的存在影 響不大﹔而且那些宗教多少帶有混合主義,與羅馬原本接納的宗教也很相近。但基督教卻清清楚楚的強調自己的獨特性,并且以自己的信仰為絕對真理,不肯與其他 宗教融合或并列,這便得罪了當時要維護羅馬宗教的人,也令其他宗教的信徒憎惡。另一方面,基督徒為了分別為聖,絕不肯參與任何國家所指定的祭祀,這便引起 誤會,叫人以為他們蔑視神,甚至不信神的存在。因此當時對基督徒一個嚴重的控訴是:他們是無神論者,這是何等冤枉!

基督徒被迫害的第二個原因,是因為羅馬當局認為他們施行神跡奇事,違反了當時羅馬禁止巫朮的法例。

第三個原因是因為初代教會絕大部分的信徒都是低下階層的份子,這些無產無權階級往往受欺壓、被輕視,他們當中更有很多是奴隸。很自然地,基督教便被看為下賤人的迷信,因而被當時的上層階級及當權份子所鄙棄。

第四個原因,是因為基督徒在他們眼中太狂熱,他們所標榜的聖潔、仁愛、和平、公義,在人看來都是一些不切實際的理想,而當基督徒不計代價地付諸實踐時,其 他的人一方面暗暗佩服,但另一方面卻感到不安。例如基督徒拒絕進入羅馬盛行的競技場,觀看戰犯與奴隸肉搏至死。不少教父更批評當時羅馬人奢華逸樂的生活方 式,這引起當時的人很大的不滿。當基督徒的生活與他們的生活成為一種強烈的對照,他們便感覺受到很大的威脅﹔所以基督徒不受歡迎。假若基督徒稍微識時務, 肯妥協,那么人人都可以心安理得地過妥協的生活,那么應該沒有太大的問題﹔但基督徒卻偏偏要固執,揭示人性陰暗的事實,那便叫人很難容忍了。

第五個原因,就是基督徒結成一體,很容易使人懷疑他們有政治企圖或行動﹔而且在國家的法律以外,他們更遵守神的律,并堅持神的律才是絕對的。不少基督徒因 要謹守不可殺人的命令,便堅決不拿兵器,不肯當兵,這對于以軍事立國的羅馬政府,顯然是罪大惡極的。再者,基督徒訴訟,也不到法院,只到主教座 (Cathedral)前,聽任主教定奪。對于一向以法律公正嚴明自夸的羅馬政府,這也是一種侮辱。從羅馬政府看來,這些人有自己的法紀,有自己效忠的對 象,這樣一來,人們便以為基督徒對君主不忠,于是,教會愈是強大,便愈對當權者構成威脅。其實這也是很冤枉的,當時的基督徒都是最守法,也是最順從君主的 百姓,他們以為君王禱告為責任,并且以向君王盡一切責任為神的命令。

最后,基督徒被迫害,是因為他們的生活對當時的社會制度構成威脅。例如基督徒信主后,將他們擁有的奴隸釋放﹔這行動在當時的人看來,真是大逆不道。而且, 未經政府批准而釋放奴隸,是可以被處死的。但基督徒卻遵行愛弟兄的命令,冒死釋放奴隸,這樣更造成其他人對他們的敵視。

 

基督徒生活手冊

   基督徒生活手冊–謙卑順服,真正效法基督   ,

章伯斯簡介

      奧斯瓦德·章伯斯 1874 年出生於蘇格蘭,在倫敦的皇家藝術學院和愛丁堡大學接受教育。在他 22 歲那年,他感到上帝在呼召他成為一位傳道人,雖然他很有文藝天賦。在都倫的一所很小的神學院學習和教書之後,他搬到了一個宣教機構,這個機構的宣教範圍覆蓋英國、美國和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