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與巴特(Karl Barth, 1886-1968),田立克(Paul Tillich, 1886-1965),布特曼(Rudolf Bultmann, 1884-1976),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 1892-1971)等均為當代(十九世紀末與二十世紀)的著名神學家。
潘霍華1906年出生於德國的基督教家庭,是八個孩子中一對姊弟雙胞胎的弟弟。自小聰穎,二十一歲就在柏林大學獲得神學博士學位。畢業後,到美國紐約的協和神學院深造。後來回到柏林,作路德會的牧師。那時(1933)德國政治風起雲湧,希特拉的納粹黨當政。使潘霍華親自看見獨裁暴政之無道與殘酷,猶太人受迫害,和大戰中的生靈塗炭,使他從“和平主義”的思想改變。開始公開發言批評希特拉政府,後來不但放棄能去美國避難的機會,反而參加他姊夫領導的抗暴地下組織,進行暗殺希特拉,並作雙重間諜,表面替希特作拉特務工作,實際是打聽希特拉的行蹤以便下手,並與外國(英國)聯絡謀求支援。有一次,已經將炸藥用公事包運進希特拉與親信幕僚開會的會議室附近,可惜炸藥放在一張非常厚和堅實的桌子下,引發時威力減少,使希特拉只受傷,炸死了其他官員。希特拉大怒,查出是他們的傑作,便將他們一網打盡;潘霍華與他的姊夫都被關在監獄裏。但是,他並不因此而失去信心,在獄中他贏得獄卒的尊敬,可以與朋友通信。這些書信,後來被集合成書,稱為獄中書簡,吐露了他的心聲。不幸的是希特拉非要置他死地不可。就在1945年德國失敗投降之前幾個月,他被處死刑,享年三十九歲。真是“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了。
至於他某些神學觀點和理論,也許不為許多人所接受,我們暫且不談。但他創用“廉價的恩典”(cheap grace)一詞,來指責一般虛有其表的基督徒,是值得我們警惕的。因為許多信主後的人,好像拿了一張進入天堂的門票,過着一個與非信徒無別的生活,好像一點代價都不用付。這就是他所指的“廉價恩典”。潘霍華說上帝的恩典不是廉價的,救贖是基督以犧牲自己的重價換來的。雖然人的得救完全是“本乎恩,也因着信”不是憑工作或者德行;但真正隨主耶穌的基督徒是願意付代價的,是要過“重價的生活”。正如路加福音第十四章主耶穌親口所說的:“…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這裏不是說得很清楚嗎?潘霍華就是強調這一點,可是許多信徒卻忽略,輕視,或者任意曲解這些話語。
潘霍華更是一位“身體力行”的神學家,不是那些坐在安樂椅上清談和光說不練的學院派人士。他為了正義和社會良心,不惜犧牲生命,來參加反抗當時的納粹政府的行動。他說:“我們對邪惡的行為默言無語;我們被世上的風暴打成落湯雞。我們對別人懷疑,不誠實,和不敢面對事實。我們還有用嗎?”
當時他大有機會可以來美國“避秦”,作隔岸觀火,並且可以繼續教神學,作牧師,一樣繼續事奉主,還可以說“犧牲未到最後關頭不必輕易犧牲”來自圓其說。然而他為目睹希特拉邪惡的事實,不能默然無語,更不能只說不做。他以“大義滅親”,“除一救萬”和伸張正義的精神,不怕艱苦危險,甚至願意為此犧牲性命。他回到自己祖國,為正義爭戰,以致犧牲性命而不惜。
看到潘霍華一生的言行,想到當年假如他們能早刺殺希特拉成功,相信幾百萬猶太人就不會被屠殺。可惜他壯志未酬。再從歷史中看到原來當年天主教和德國基督教(路德宗)教會中的領袖,都隨波逐流,附和希特拉,雖然沒有“為虎作倀”,卻充分表現了鄉愿心態(論語:“鄉愿,德之賊也。”),和與罪惡妥協的醜陋行為。不知看到納粹對猶太人的大屠殺,其良心有何感想?然而,在這邪惡的洪流中,就有這位願意站起來伸張正義,言行一致的神學家潘霍華,不惜犧牲自己的性命,在黑暗的世代在力拒狂瀾,將基督真理用行為彰顯出來,實在是值得敬佩!
我們今天也許沒有遇到當年像希特拉時代的情景,但在某方面而言,攻擊與褻瀆上帝,以及宣揚奴役人心思想的言論與作為,更廣泛地四面八方蜂擁而來。現今世界上多少國家,打着“民族主義”,“國家主義”,“保衛文化”的大旗,藉着政治力量,或明或暗地反對基督教,迫害基督徒。在原本以聖經原則立國的美國,政客與野心人士利用“政教分離”和“宗教自由”的曲解,或許為了選票,就不惜數典忘祖而離棄上帝。例如學校禁止禱告,公共地方不准設置或懸掛“十誡”碑牌,聖經,不可擺設耶穌基督的畫像,甚至要取消“One Nation Under God”這句話等等。不幸,在基督教會上帝的家中也被薰染和滲透,多少基督徒與教會領袖失去見證,與罪惡妥協,否定全部聖經為上帝的話語,明明是淫亂的罪,卻曲解為“無分彼此的愛與包容”。
但願今天基督徒不要用同流合污,隨波逐流,不要與罪惡妥協,更要站起來說真話,宣揚基督的教導,福音真理,作鹽作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