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3日 星期日

耶德遜的聖潔生活規律

  J. 耶德遜(Adoniram Judson, Jr., 1788-1850)  

1819年 四月四日 ,耶德遜首次用緬語公開講道。顯然他懍於工作責任的重大,必須能夠實行自己所講的,有建立聖潔生活的必要。(林前九:27)以後,歷年更新立志。
  1. 每天早晚,勤於私禱。
  2. 絕不有一刻閒懶。
  3. 限制自然的食慾,有節制並清潔。保守自己清潔”。
  4. 壓制怒氣和惡意。
  5. 作事不存野心,不愛虛譽。
  6. 不率意衝動行事得罪神。
  7. 尋機會克己犧牲,作事有益於人,向信的人更是如此。
  8. 為基督和福音受苦,要以為喜樂;如死是得着,但不自尋死。
  1823年 八月三十一日 ,主日,重新立志,特着意第四條。
  1826年 十月二十九日 ,主日,重新立志,特着意第一條;並加以下次要的規律:
  1. 日出即起。
  2. 每天讀一段緬文,主日例外。
  3. 持續讀聖經及靈修書。
  4. 不讀非靈修性的英文書。
  5. 禁制不看不想任何不潔的事物。
  1827年 三月十一日 ,重新堅立以上的規律,特着重第一類二條。
  願神賜恩惠,能夠堅守以上的規律,永遠為祂的榮耀,為耶穌基督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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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完成上帝托付之大使命,非有常人所無的心志不可。雖然我們靠恩得救、稱義與成聖,更要在主前立志,當然立志是出於聖靈之工作才能完成。

耶德遜是靠聖靈之大能在緬甸完成上帝所托負搶救靈魂之大使命。今日我們盼望為主所用,首當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做貴重器皿,合乎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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