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教父(Apostolic Fathers)是指使徒以後大約從主後95-150年間的教會作家。稱作Apostolic只是說他們的教導與使徒(Apostle)的教導吻合,換言之,他們是教會公認能承繼使徒教訓的人。
除了這個共通點外,他們個人以至他們的作品,都沒有什麼相同的特點。第二世紀中葉以後的教父稱為護教士(Apologists),是指針對不同反對與批判的聲音而為基督教辯護的人。 護教士之後,有前尼西亞教父、尼西亞教父(包括四、五世紀的希臘教父,451年的迦克墩會議是教義豐收期)、後尼西亞教父(多為拉丁教父),後尼西亞是教父的顛峰期, 大約到八世紀結束教父年代。之後就是早期教會的最後一個會議,787年尼西亞第二次會議(Council),但是在17世紀以後才稱之為使徒教父。
初代教會的神學著作稱為教父作品,但其作品又不被採納入新約正典(Canon)。教父是闡揚教義、信仰倫理的護教者、教會領袖、主教的尊稱。其重要性在於他們連接使徒時代與大公時代(基督教於9世紀分裂為羅馬教會和希臘教會以前的教會時期)。教父時期到底有多長?是以哪個時期為終結?都沒有定案,其發展階段約略是: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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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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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教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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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教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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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西亞教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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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家。
新約聖經27卷內,除了一卷腓利門書外,其餘26卷 都提到要防備假先知、假師傅,要棄絕各種偏離真理之道的錯誤。在使徒時期的異端只是潛伏的階段,隨著使徒們相繼在逼迫中殉道離世,情形開始轉變,教會一方面要面對外在的逼迫,另一方面要面對內部的分裂。教會內部所面臨的挑戰多屬於順服權柄的問題,以及對耶穌基督恩典真義的誤解,而造成道德與行為上缺乏儆醒的態度。加上教會的領導人物也不及使徒的分量,於是偏離的情形加劇。從當時的一些著作,突顯出兩方面的教導:對教會領袖(主教)的順服;及律法主義式的信仰要求(包括教會禮儀的聖化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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