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4日 星期一

教會的根源和產生

【年代】
公元前4 ~ 公元30

【教會是如何成功的】

    說到教會,必須從永遠說起。我們的上帝,在已過的永遠裏就有了一盤計劃,而這計劃乃是為著將來的永遠。這計劃,聖經特別稱它為「永遠的計劃」。上帝這永遠計劃的中心,乃是教會(弗三9~11)。 教會不是偶然存在的,不是我們的上帝在人墮落後臨時的發明。教會乃是上帝在永遠裏所計劃的。今天的基督徒雖有「教會」這個名詞,但卻少有教會這個觀念。他 們把 教會看作平常,幾乎與外邦人的看法差不多。他們認為教會不外乎是一班基督徒聚在一起的團體或組織,甚至認為教會不過是一座禮拜堂的建築物。但是照上帝看 來, 教會並不是那麼輕的事,教會是非常重大的東西。

        雖然從無始的永遠開始就有了教會,但自那時起,她卻是一直隱藏在上帝自己裏面的一個奧秘,一直到新約時代,纔由主自己在馬太十六章首先把教會啟示出來(參太十六13~19)。主這個啟示包括教會的四方面:

        ()教會的產生:教會是建立在人對主耶穌的認識上;當人承認祂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時,教會就因而產生了。

        ()教會的存在:基督「這磐石」是教會存在的根基;教會的存在,不是靠人為的辦法、組織等的維持,而是完全繫於聖徒連於基督,持定基督。
 
        ()教會的建造:基督是教會的建造者,因為教會是屬於祂的,教會是在祂的手中,祂親身來負責教會一切的責任。

        ()教會的功用:建造的教會是為著對付上帝的仇敵的;教會在上帝面前的頭一個功用就是對付魔鬼的權勢。

        教會的產生,是藉著基督四步的工作來完成的:

    第一步,上帝來做人,上帝自己來與受造物聯合成為神人,經過三十三年半,祂為我們活出完美的人生。

    第二步,祂藉著十字架的死,就是包羅萬有的死,將萬有結束。

    第三步,祂復活釋放生命,重生信徒,產生新造。

    最後第四步,祂升上高天,澆灌下能力的聖靈,使個別重生的信徒,合成一個身體,就是祂的教會。

        教會的實現,乃是聖靈將基督所成功的一切工作,運行、實施而完成的。若沒有聖靈的運行,仍沒有教會的實現。聖靈乃是教會的根源。所以主在復活後,向祂的門徒顯現,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參約二十19~23),使他們裏面有了生命之靈的內住;然後又在五旬節那一天,聖靈如大風,如火焰,降在信徒上面,使他們得著聖靈的能力。當門徒裏外滿了聖靈的時候,就是教會出現的時候。

【教會的歷史背景】

    舊約聖經、有關彌賽亞的應許、基督生平及使徒行傳,都是教會歷史的最佳導論。

        起初上帝的啟示是給全人類的。但在舊約時代,上帝只向第一位希伯來人亞伯拉罕,啟示祂所應許的救贖;上帝對這位信心之父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加三8)。當新約教會誕生時,這個應許便得到應驗,因為救贖的福音藉著教會被傳到了外邦各族。現在,正如起初一樣,全人類都可以有份於這個真信仰的福祉。

        希伯來人是舊約真理的領受者,上帝又在末世差遣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向他們曉諭祂自己(參來一1~2),他們拒絕基督,不接受祂是舊約所應許的彌賽亞,因此上帝將福音轉而傳給外邦人。

        由於這個歷史背景,基督教和猶太教就有了密切的關係。耶穌基督是上帝在舊約所應許的彌賽亞君王,祂的降臨是上帝應許的實現。馬太特別警覺於新、舊約的關聯,因此他在寫馬太福音時,常在記錄耶穌的事蹟之後附上一句:「這是要應驗先知的話(參太二15)

【教會的本質】

    耶 穌基督藉著傳道、受死與復活,將舊約的「國族會眾」擴大,而成新約的「普世教會」。祂清楚地說明了這個教會屬靈的本質。祂並未讓教會成為一個機構,卻強調 建造教會當依循的法則;祂並未指示門徒教會表面的架構當如何,卻差遣他們出去,奉祂的名傳揚因信得救的福音;甚至當祂警告門徒將會遭到逼迫時,也不是指羅 馬皇帝,卻說是「地獄的門」。

        在即將離世之際,祂應許賜下聖靈,這聖靈將帶領祂的門徒進入真理。並且聖靈降臨也是祂的門徒將福音從耶路撒冷傳到地極的記號。耶穌的一切教導可以證明一個事實:這個新約的教會乃是一個屬靈的團體,是由聖靈建造,也是由聖靈親自引導的。

【教會的顯明和見證】

    舊約聖經記載以色列民族的形成和她的歷史,而在基督顯明之前,上帝就是藉著以色列民族向世人啟示祂自己。新約聖經是把基督的教會顯明出來:教會是一切因信上帝的兒子得了重生、有份於聖靈和永生的人所組成的(參約三16)

        這個身體──基督的全教會──是 肉眼所看不見的,也不可能僅在某一個指定的地點活動,因為其中許多肢體早已離世與基督同在,其餘的卻散居在世界各地。既是如此,上帝就命定這個身體要藉著 在 不同的地方與不同的時代的上帝的眾教會顯明出來,並要作見證。上帝的眾教會,每一個都是由跟隨主耶穌基督的人,各在自己居住的地方奉主的名聚會而組成的, 主在 這些聚會中應許與信徒同在,並用各種方式通過肢體顯明聖靈的工作(參太十八20;林前十二7)

        上帝的眾教會,每一個都直接聯於主,服從祂的權柄,直接向祂負責(參啟二、三章)。從來沒有提到一個教會可以控制另一個教會的說法,也沒有說及任何教會應有組織的聯合而存在。而是眾教會只靠個別信徒彼此親密的交通來聯結(參徒十五36)

        教會主要的任務是向普天下傳福音,就是救恩的大喜信息。這是主在升天之前的命令,還應許賜下聖靈作傳福音的能力(參徒一8)

 【教會開始的日期】


    新 約的教會首先出現在歷史中,是在以色列的土地上──巴勒斯坦。要確定教會開始的日期是很難的。如果我們說,教會是從五旬節開始的,那麼我們就忽略了耶穌的 生平和事奉。如果我們說,教會是從耶穌開始的,那麼我們必須記住,耶穌的事奉是從猶太教的生活中成長的事實。所以,最好的說法是,教會是從主耶穌的生活和 工作中興起的,而且在五旬節時,成為對祂所作的普世性的見證。

【耶穌基督的降生】

    如眾所週知,所謂「公元前」或「公元後」的年代,是用耶穌基督誕生的那一年來劃分的。遺憾的是,狄奧尼修(Dionysius Exiguus)在第六世紀推算耶穌生年時所犯的錯誤,造成了公元第一年不就是主後第一年的怪現象。

        馬太福音第二章記載著因耶穌誕生而來朝拜祂的東方博士,曾經見過大希律(Herod the Great),可見耶穌誕生時,他還在位。這希律王在羅馬市建城第750(A.U.C.750)的猶太人逾越節或前幾天逝世,也就是說他死於公元前四年四月四日或前幾天。耶穌的誕生到大希律的死亡,不可能短於兩、三個月,所以耶穌大概生於公元前四年的元月之前,甚至可能再早兩年(太二16提到大希律照東方博士所透露的時日推算,下令殺光伯利恆一帶兩歲以下的男嬰)。換句話說,主後一年就是公元前四年,或是公元前四年到六年之間的一年。

【耶穌基督工作的七個階段】

耶穌基督降生於公元前四年。這是說,祂在公元廿七年開始出來傳道,在公元三十年被釘十字架。祂一生的事奉,為便利起見,可以分作如下的七個階段:

        ()初期在猶太的事奉,包括初選門徒和第一次潔淨聖殿,這是約翰福音所特予敘述的。

        ()在加利利的廣大事奉,是基督工作的主要時期,約有一年半之久。在這期間,祂見棄於拿撒勒,搬去迦百農,揀選十二個使徒,發表山上寶訓,並巡遊加利利三次。

        ()祂屢次從群眾的擠迫中退出,找機會去教訓門徒,使他們在該撒利亞腓立比對祂有那偉大的承認,並參加祂那登山顯像的經驗。

        ()祂後期在猶太的事奉,約有三個月之久,是路加與約翰所敘述的,以耶穌和門徒在耶路撒冷守住棚節和修殿節的事蹟為中心。

        ()在比利亞的短期事奉,四福音都有記載,多涉及祂最後所行的神蹟,所講的比喻和祂要復活的預言。

        ()祂在耶路撒冷最後的一週,在約翰福音書中有詳細的敘述,由祂勝利的入城開始,講到祂被釘十字架。

        ()祂復活後及升天前四十天的事奉,是福音所記基督生平的結束。

【耶穌基督的教訓】

    耶 穌的教訓,在方法與內容兩方面,都非同凡響。祂藉著比喻、反問、討論、辯論等方法,闡揚真理。上帝的位格與旨意,都在祂的生平和教訓中,啟示出來了。基督 徒 生活的主題是愛。因為上帝愛人,基督就為著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人若全心信賴基督,必能從上頭重生過來而有永生的保證。十字架的克敵大能與上帝國的最後 勝 利,是基督教訓的中心。祂所建立的教會,有廣義的教會和狹義的教會兩種:前者是指歷世歷代、各國各族各民各方,包括過去與未來,所有蒙祂救贖、屬上帝之人 的 總合;後者則指在同一段時間內存活在地上、聚集於某一地方的信徒的總合,它是一個地方性的屬靈自治團體,只要有兩三個人禱告,便可得著祂的同在與能力。

        基督定意要建造教會,這可以從祂所遺留下來關於教會的幾個基本要素上清清楚楚的看出來:

        ()上帝之道的傳講,基督自己就是這道。

        ()浸禮和主的晚餐。基督親自設立了這兩個聖禮,而且只設立了這兩個聖禮。

        ()蒙了特別選召,並受了特別訓練的教會領袖,或使徒。

        ()聖靈的特別引導。

        ()實行必要之教會管理法的權柄(參太十八15~20;十六16~19)

【教會的肇端】

    新 約告訴我們,主耶穌開始做傳道工作之後,不久便召了十二個人做祂的門徒,為的是:一面要他們和祂同在,一面要他們去傳揚「天國近了」和救贖的好信息。以後 祂也差遣別的門徒去做同樣的工作。這些門徒組成一個小團體,其核心是主耶穌。雖然他們還不是教會,不過基督豫言祂將來要設立祂的教會在他們中間,他們的信 仰要做教會的根基(太十六13~20)。他們在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後,失落信仰而散處四方,幾使人疑惑主言不能應驗。祇是第三日有一個世界絕大的轉變,基督從死人裏復活,叫門徒的信心勃然復興,並且這經驗聯絡他們為一體,確實相信祂是上帝的兒子,世人的救主。

        主 基督和他們離別而升天之先,囑咐他們往普天下去,叫萬民做祂的門徒,給他們施浸,並且教訓他們遵守祂所教的。祂也應許他們要常和他們同在,這就是說他們要 擴張教會到地極。門徒靜心等待,到五旬節的時候,就有聖靈臨到他們身上,給他們能力,做主所吩咐他們的事。他們就宣揚福音,叫許多人信而受浸,此乃教會在 人世中的起源。不過還有些時候門徒還不十分明白主要他們傳福音給「各種」民族,但聖靈引導他們一步一步往前行。先傳福音給猶太教的人,後來給撒瑪利亞人, 再後給外邦人。在各處主與他們同在,設立教會,成為一個志同道合的大團體。他們都信一位救主,他們的心與祂聯合。他們也說教會是祂的身體,在這身體裏,每 一個信徒有他特別的用處。

【劃時代的日子──五旬節】

    在耶穌復活後第一個五旬節,有一百二十個門徒齊集一起禱告,等候上帝的應許。五旬節是從逾越節第一日算起計至第五十日。這是個由農作收成有關的日子轉為有歷史紀念價值的日子,特別是西乃山立約的事蹟。(教 會看重這日子,就好像逾越節的表徵所代表的重要性一樣。基督徒視逾越節乃是為紀念以色列人得釋放出埃及,而主餐則紀念上帝羔羊的血除罪之功,這就取代了逾 越節。現在,五旬節聖靈降臨,亦代表聖靈所立的約,取替了律法之約。正如猶太人從律法書獲得動力和方向,教會亦因著聖靈的同在而獲取力量。)

         在 早上九時的祈禱會內,一群門徒忽然經驗到一種不尋常的魂遊象外的現象,而他們知道這是聖靈澆灌的過程,應許應驗了。他們經歷這事時,聽見有風的響聲、看見 舌頭如火焰,並獲得了說方言的能力。整個城市都因這現象而哄動。有很多人圍觀,聽他們講述耶穌基督的福音。雖然群眾來自不同的地方、說不同的言語,但都能 充分掌握信息的內容。

        彼得成為主要的發言人。他站起來,說了基督教第一篇完整的講章,說來非常有說服力,即時有三千人歸信主,最終結果便是把基督教推上軌道。早期教會相信他們的信心一定會有上帝的同在,即聖靈的能力充滿他們。早期的基督教在聖靈迫使和引領下興盛。

        五 旬節的經驗,就初期基督徒而言,這就是復活的主,勝利地與他們開始發生關係,這種信仰支配了使徒教會的大部份思想。當時教會相信,假如耶穌的門徒藉著信 仰、悔改和洗禮,承認那復活升天的基督,基督亦必將聖靈賜給他,藉以承認他為祂的門徒。所以五旬節實在是主的日子;雖說耶穌在世的時候,教會即已開始成 立,五旬節不能算為教會的生日,但就福音的宣揚而言,就門徒感覺基督同在的信念而言,就信徒增加的人數而言,五旬節真是(另一時代的起頭)劃時代之日。

使徒時代教會的三個階段

()在本地作見證時期(主後30~45)
  
    使 徒行傳的首十二章,敘述基督受死與復活後那十五年中的基督教運動史。聖靈是照基督的應許賜下來了,叫門徒在具有敵意的世界裏,有作見證的能力,又在彼此的 相交中,有基督的同在,更在發動重要的運動上,有基督的領導。在五旬節時,由世界各處來的人都得救了,也都無疑地各自回本地去建立基督教會了。迫害、缺乏 和內部的紛爭,都成了他們前進的踏腳石(參見使徒行傳三至六章)

        在教會史上,司提反的殉道是一個轉捩點:

    第一,這是迫害的開始,把基督徒從耶路撒冷趕出去,叫他們四散在猶太和撒瑪利亞廣作見證;

    第二,這事叫殘害教會的掃羅,深受感動,從而悔改歸信基督。

    教會在本地所作的見證,藉著彼得對一個外邦人講道(他因此便要向耶路撒冷教會提出解釋),安提阿外邦教會之建立,和西庇太兒子雅各之殉道,而得著擴展。掃羅之歸信救主,他工作的準備,和他在安提阿的服務,造成了基督教第二個發展史的背景。

()傳道範圍擴大時期(主後45~68)

    在聖靈的領導下,保羅和巴拿巴所發動的傳道旅程,開始了為主作見證的一個新方向。在主後45~58年間,當保羅在耶路撒冷聖殿被拿時,他是當時至少三次偉大傳道旅程中的主角。在這十三年間,他寫了兩封信給帖撒羅尼迦教會,兩封給哥林多人,一封給加拉太人,一封給羅馬人。在他於主後61年在羅馬被囚後,他寫了腓利門書、歌羅西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他得釋放出來,也許有四、五年之久,但他在這個時期內的旅程,無人知曉。提摩太前書和提多書,是在這個時期寫好的。有人傳說,他也許旅行過西部,遠至西班牙。在主後67年左右,他再被囚。提摩太後書,是他在尼祿手下遭害前不久寫的。

        其他的使徒也有廣泛的傳道活動,這個傳說未必不可靠,可是,這樣的記載過於荒蕪,跡近渺茫,也就沒有多大價值了。保羅的傳道活動,倒是第一世紀基督教所有重要中心興起的原因,這是人所共知的事實。羅馬帝國各大城市中的教會,都是他一手所建立的。

        保羅與西拉在第一次與第二次傳道旅程間,參加過主後50年左右所舉行的耶路撒冷會議。會議的主席是雅各,討論到一個人若要成為基督徒,是否要首先成為一個猶太人的問題。到彼得等人先後發表了意見後,雅各就作結論說,任何一個外邦人都可以因信得救,不必經過入猶太教的手續。

        這個時期,以保羅於主後68年在羅馬受死的事作結束。在這期間,新約聖經中的其他九卷也寫成了。這就是雅各書、馬可福音、馬太福音、路加福音、使徒行傳、彼得前書、猶大書、彼得後書、希伯來書。這也許就是成書的次序。

()向西擴展時期(主後68~100)

    保羅死後,基督教勢力的中心,便移到地中海的西部去了。這個時期的材料雖然不多,那些充實這個西進傳說的理由,卻不難找到。約在主後66年,猶太戰爭在巴勒斯坦爆發,結果,耶路撒冷在主後70年 完全被毀於羅馬大將提多之手。這一次的慘劇,造成了希律所建聖殿和猶太人獻祭的末日;同時,耶路撒冷教會瓦解,信徒四散。在這個時候,基督教要向那一個方 向走呢?據傳說,使徒約翰是在耶路撒冷被滅前後往以弗所去的。這一說,極有可能,因為,最合理的走動,是朝向使徒保羅所建立的這些在西方的各大教會中心 去。在日後的文獻中,處處都有基督徒往地中海西部各地去的暗示。基督教流行在不列顛的傳說,早就有了;這也許是由於監視保羅的一個禁卒,因保羅而悔改歸 主,不久調去不列顛,便在那裏為主作見證,組織教會。也許,同樣的情形,很可能把福音傳到中歐、北非和羅馬帝國的其他邊地。

        保 守派的學者認為使徒約翰在這個時期寫了五卷書,可見,這些含有警告既不許人曲解基督教又不許人對基督的神性和人性有任何倚輕倚重的書,是「雷子」寫的。那 些鼓吹異端的人究竟是誰,無法稽考,不過,鑒於第二世紀這些邪說之蔚興,他們之存在,倒是滿有意義的。顯然地,在羅馬皇帝多米田(Domitian)厲行迫害期間,約翰是由以弗所放逐到拔摩島(主後81~96)。啟示錄一書,含有反抗羅馬帝國強制基督徒跪拜羅馬皇帝的意味,是在使徒時代末葉寫成的。

使徒時代教會的代表人物

()使徒彼得

四福音書和行傳說彼得是十二使徒的頭目,教會的領袖,他曾遭許多逼迫,受許多凌辱。行傳十五章又說,彼得對於異邦信徒講論,不一定要拘守摩西的律法。論到後來的歷史,我們曉得他在分散的猶太人中間佈道。他的妻子也隨從他(參林前九5)。他寄居在外邦的時候,有馬可隨著他(參彼前五13)。這些事都斑斑可考。此外,還有旁經說,彼得到了羅馬城。又有一個故事說,他被囚在羅馬城的時候,非常害怕;於是深夜逃出來,在路上遇著了耶穌,說道:「主阿,你往那裏去?」主答道:「我往羅馬城去,願第二次被釘在十字架上。」

彼得聽了這話,仍舊回到監牢。又有古傳說,他將要被釘的時候,請求要釘他的人,將他倒釘。因為他說,他不配和主一樣的釘在十字架上。彼得被殺,大概和保羅同時。

()使徒保羅

    福 音怎樣從耶路撒冷傳到敘利亞、小亞細亞及希臘各地,末後又傳到羅馬,這些事使徒行傳寫得很清楚。但另外有許多無名的門徒們,也負起傳福音到別處如東方等地 方的責任。當時熱心信主的保羅,乃佈道魁首。他藉上帝的啟示說明:人若悔改篤信主,就能成為上帝的兒女,不必要先作猶太人,守摩西律法,才可以得救。這 樣,基督教完全脫離猶太教的關係,發展其普世宗教的性質。按行傳末尾所說,保羅被囚在羅馬城兩年之久,等皇帝的審問。他被囚的原故是因為受了猶太人的控告(參徒廿四5)。這事的結局,行傳沒有詳細的述說;但他被囚的時候,很盼望政府的釋放(參腓一24;二24;門22)。幸而羅馬人不以猶太人告的為然,於是就釋放保羅。大概他以後到了西班牙和小亞細亞,作佈道的工作。未久又二次被捕下獄。當尼祿(Nero)在位(主後54~68),羅馬城被焚毀之後,保羅和彼得一同為道殉難。

()使徒約翰

    約翰的事蹟除行傳外,聖經沒有多說。保羅曾記約翰赴「使徒會議」,講論外邦人須否守律法的大略(參加二9)。《古傳》說約翰在以弗所佈道。多米田(Domitian)在位時,把他趕到拔摩島;他在這島看見種種異象。我們查考啟示錄,就可知道。約翰年青的時候,是一個性急有本領的人(參路九4954)。他的年紀越高,同情心和愛心也就越大。旁經說,他年老的時候,步履維艱,每到禮拜堂便要坐轎。他常常說:「小子們阿,你們當彼此相愛。」

    當時的人以為這是他一種常用的口頭語。約翰說:「這話是主說的。倘能照這話行,沒有一條誡命不可實行。」

    旁經又載,一次有一個獵人,看見約翰和一隻馴良的鳥在一塊兒遊戲, 就詫異得很。約翰道:「獵人想要保護他的弓,就不可常常開滿這弓。你以為散心的事不可偶有。但你該知道,我的精神有限,正如這弓不可常開一般。」

    相傳約翰 去世時,年紀已經一百歲。

        除他以外,《古傳》記載,沒有一個使徒是安然去世的。其餘各使徒的事蹟很難確實的曉得。縱然有傳說,多馬到中國和印度,並且說他的墳墓在印度南部,然而這些事未必可信。

()主弟雅各

    主在世的時候,祂的兄弟雅各並不相信祂(參約七5)。自主復活以後,他纔信主。考其故,大約是主向他顯現了(參林前十五7)。雅各為人很為眾信徒所欽佩。他是一個嚴守摩西律法的人,所以當他在耶路撒冷作教會領袖時,就認為,信主的猶太人必須遵守摩西律法,但是對於外邦人不必過於拘束(參徒十五12~21)。雅各雖守律法,然而撒都該人還是恨他,所以乘非斯都(Festus)去位,新巡撫還未到任時,他們到公會控告雅各,且用石頭將他打死了。這事發生在主後62年。

初期在耶路撒冷的教會

    在主耶穌復活升天以前,跟隨祂的門徒相信超過五百人,這是由於保羅曾說耶穌復活後,曾一次向五百多位弟兄顯現過。這些跟隨者都是初期教會的核心,大部分到一世紀中期還活著(參林前十五6)。他們並非全部都在耶路撒冷居住,因此可以理解得到,在五旬節那天最初聚集的人數只有一百二十人(參徒一15)

        五 旬節那天,聖靈降臨在一百二十名門徒身上,彼得講道令三千人悔改,這些情形顯明教會在開始時便是一個有機體,而並非一個組織,當中沒有委派任何職事,或採 納任何具體方案。那時的教會是一個運動,具有互助互愛的精神,而且迅速增長。會眾並不依賴獨立的辦事小組來管理他們的事情,他們是個別作見證(參徒二44~47)。使徒繼續醫病及傳道的工作(參徒二43;四33),他們的影響力迅速伸展到整個耶路撒冷及以外的地方。

        雖然早期歸信的人,並不是全部來自巴勒斯坦,但他們絕大部分是猶太人,來自極度分散的地方,因著忠於猶太教的信條,回到耶路撒冷過節。他們在悔改後,並沒有立即切斷與列祖信仰的關係,卻在新啟示的亮光中尋求並遵守「使徒的教訓」(徒二42)。儘管聖經並沒有具體說明教訓的確實內容,但若從經文按邏輯推論,這教訓必是指一種有系統地闡述的、特別是關於耶穌基督的生平及信息。

        五 旬節那天突然增加了許多歸信的外鄉人,他們加入了新運動,於是當過了一般離境的時間後,他們仍然留在耶路撒冷,因此很可能產生經濟上的困難。信徒負起供應 他們需用的責任,不惜變賣本身財物,並且授權教會將收入所得分配給有需要的人。一些希臘化的猶太人亦分擔了捐獻;例如居比路的猶太人巴拿巴,他也參與了這 項工作(參徒四36~37)。愛心的表現將團契內每一個成員聯繫在一起,產生一種相顧合一的感覺。這使他們從猶太弟兄中分別出來,成為一個獨特團體。

        教會的領導權歸於十二使徒,他們實際的職責並沒有清楚的規定,不過,他們的行動表明了他們所負的責任是:傳道、教導初信者(徒二42)、管理財物(徒四35)、懲戒(徒五1~11),及訂立新的職責(徒六2)

        為 窮乏人辦理供給之事,給教會帶來了組織上的改變。分配金錢及物品等細節的工作,佔去了很多使徒用以傳道的時間,顯然他們是需要人手協助。此外,說希利尼話 的猶太人與希伯來人發生了爭執;前者發出怨言,認為他們的寡婦在平常的供給上,受到不公平的對待。由於他們多半是到耶路撒冷的訪客,並且他們不像希伯來人 那樣嚴謹遵行律法,因此他們很可能受到希伯來人的歧視。希伯來人本身是正式的居民,所以成了教會中的大多數。使徒為要避免陷入長期的爭論及瑣碎的細節中, 便建議任命一個委員會來處理這些事情(參徒六2~3)

        從 委員會成員的資格顯示出,長進的靈命及卓越的才能是同樣需要。任命的方法是民主的,因為選舉是經由教會全體會眾謹慎決定。七位被揀選的人,假如他們的希臘 名字是標誌著他們的背景,這七人便全部都是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尼哥拉甚至生來並不是猶太人,他是進猶太教的安提阿人。他們的被選得到使徒進一步的確定(參徒六6),並且他們都領受了職份。

        這些人的任命,表明了初期教會已自發地負起了救濟貧窮會友的責任。所捐獻的都是出於自願,並且按各人的需要而分配。亞拿尼亞及撒非喇所受到的懲罰(參徒五章),不是由於他們沒有捐獻賣地所得的全部價銀,而是因他們假裝付出所有,但實際上卻私自留下了一部份。初期教會可能曾按本地的需要而實行有限度的共有制度,但卻不能稱之為共產制度。

希利尼派和希伯來的基督徒

在初期教會中所發生希利尼派對希伯來人的怨言的事件,顯示了教會的本身有著莫大的差別。在這裏我們應該看重「希伯來人」和「希利尼派」這兩個字的涵意。

「希伯來人」這個字,在新約中只有兩處用於猶太人。在三個例證中,它為完全表達猶太人的特性。一個希伯來人是在各方面都遵奉摩西的律法,並按照他們列祖的傳統而生活的人。

「希利尼派」是分散各地,且是接受希臘思想較深的猶太人,故稱為「希利尼派」;它出自希拉斯(Hellas)這個字,就是希臘的意思。

在 希利尼派與希伯來人之間不愉快的事,就是具有強烈巴勒斯坦背景的猶太人基督徒與散居在各處的猶太人基督徒之間的差異。希伯來人大概拒絕和希利尼派的人同席 交誼,因為這些希利尼派沒有遵守整個禮儀上的律法,或許在他們之間也有文化上的不同。因此,就導致在供給希利尼派貧窮的寡婦在食物上的分配不公,因而造成 這個團契中的分裂。

        在不信基督的希利尼派猶太人社會中,不久就發生了一個驚人的對教會最強烈的反對。司提反被石頭打死的事件證明了這個事實。所有指控司提反的人,都是來自散居地的古利奈人(Cyrenians)、亞歷山大(Alexandians)、基利加人(Cilicians)和亞細亞人(Asians)。那些屬於自由人的會堂(Synagogue of Freeman)的人,大概是被羅馬從巴勒斯坦擄去,後來歸回的猶太人(參徒六8~9)

看 起來就是這樣不尋常,希利尼派比希伯來人最先迫害教會。基利家大數人的掃羅,替用石擊打司提反的人拿衣裳,大概不是一件意外的事。很顯然希利尼派的猶太 人,比巴勒斯坦的猶太人更反對教會。他們敵視希利尼派的猶太人基督徒,比仇視希伯來的猶太人基督徒來得厲害。這或者是導致擊打司提反的原因,因為司提反是 耶路撒冷希利尼派的猶太人基督徒的領袖。

        迫害教會的事,在司提反被石頭打死後,並沒有蔓延到耶路撒冷之外,使徒們並未受到騷擾,那是因為他們不是希利尼派的猶太人,他們是過著傳統猶太的生活。而且,迫害的事沒有持久。

古耶路撒冷教會的特點

路加對於耶路撒冷的古基督教會,有一種很有趣味的描寫。基督教會從她誕生之日即有一切組織的要素,和一切基督教公共敬拜的特點。這個古教會乃是後代基督教會的一個真實的模型。請注意下述各要點:

        ()基督教會的創立者曾給與其教會以一切組織的要素:(1)真道之宣講;(2)聖洗與聖餐;(3)懲戒權;(4)受過訓練的教會領袖。

        ()在基督教的頭一個五旬節中,聖靈被差遣下來,使教會在一切事上受上帝的引導。耶路撒冷教會在聖經所記載的第一件關於懲戒的事上承認聖靈的威權,這是很有意義的。使徒以為亞拿尼亞所犯的罪乃是「欺哄聖靈」,而不是欺哄彼得及其他使徒。

        ()主藉著使徒安排下了教會的領導者。古基督徒承認使徒的這個權柄。他們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參徒二42)。使徒與其他有上帝賜能力的人──就是具有特殊恩賜的人(參林前十二8~1228)不同,因為:(1)他們蒙了主特別的選召;(2)他們受了主特別的訓練;(3)他們有神奇的力和不容置疑的權柄;(4)他們在主復活以後,與主有特別的關係──主屢次向他們顯現。

        ()他們恆切彼此「交接」(徒二42)。主曾賜給門徒一條新命令,就是要他們彼此相愛(參約十三34)。 馬丁路德根據唯獨因信稱義的事實,稱這種交接為「一切信徒的祭司職」。古基督徒並不限定要藉著某種教會律例,或藉著某種特殊職位的人去親近上帝,像後來天 主教的情形那樣。每一個基督徒都可以因信耶穌基督而自由直接地親近上帝。他們也相信主的應許:「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 中間」(太十八20)

        ()他們不斷的「擘餅」。開頭時,古基督徒是在晚餐時擘餅記念主(參林前十一23~25;徒廿七711),直到使徒時代的末了。後來聖餐的時間漸漸有了改變,只在主日上午禮拜時舉行,因為基督徒的仇敵誣告他們在晚餐時有不道德的行為,說他們殺戮兒童而飲其血,食其肉。

        ()基督徒天天「同心合意恆切的在殿裏」(徒二46)。他們不願意與耶路撒冷大眾的、有組織的宗教生活隔絕,寧願竭力將新生命與新意義灌輸到當時原有的宗教生活方式裏面。他們盡心竭力地要為主得著摩西的門徒。這種關係後來繼續存在於「公義的」雅各(卒於主後六十年前後)的領導之下。

        ()基督教的崇拜從教會誕生之日就已經有了它的幾個特點:(1)彼得先讀聖經,然後開始講道,他們也讀口傳的福音,「他們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徒二42)(2)講福音。彼得乃是教會生日的主講者,而且他的演講乃是一種真正名副其實的奮興講道。(3)常行聖禮。「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徒二47),可見他們必常施聖洗(參徒二38~41)。而且那些已得救的人都恆心「擘餅」。(4)他們實行公共祈禱(參徒二42)(5)他們的公共禮拜有一定的地方,就是聖殿。在耶路撒冷之外,他們時常利用會堂(參雅二2)(6)他們做禮拜,有一定的時間,起初他們每日聚會,但不久他們就選定主日為一個特別的禮拜日。

        ()主和祂的門徒原是凡物共有的。後來使徒很自然的把這種關係推廣到耶路撒冷整個基督徒團體中。他們如此遵行了主所給他們的勸告(路十二33)。他們「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徒二44~45)。但使徒並沒有使這成為法定的規條。這種凡物公用的實驗,以後顯然沒有再實行於其他任何教會中。如雅各書中論到富人和窮人的話,即其一例。

        ()那些不屬於這個幼年教會的人,當時還有所顧忌,不敢冒然攻擊基督徒。眾人都懼怕(參徒二43)。在屬靈方面,教會有一種驚人的能力,使徒行了許多神蹟奇事(參徒二43)。基督徒的數目隨即加到了五千(參徒四4)。不久之後,路加說:「信而歸主的人越發增添,連男帶女很多」(徒五14)。「上帝的道興旺起來;在耶路撒冷門徒數目加增的甚多;也有許多祭司信從了這道」(徒六7)

        ()在外面,基督徒不得不忍受耶路撒冷執掌教權者所加於他們的三次逼迫。第一次記在使徒行傳第四章;第二次記在第五章十七至四十二節;第三次記在第七章五十七節至八章三節。然而沒有一次逼迫能夠阻止基督教會勝利的發展。

        (十一)不久,教會不得不準備應付內部或有之分裂。教會既逐漸發達,所辦的事也就隨著繁多起來,而且有了困難。於是教會在使徒的領導之下,為便利計,就選出了「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徒六3), 他們的主要職務就是照顧教會裏的窮苦人。我們當注意:選舉權屬於會眾,而任命與受聖職之事則由使徒擔任。選舉一個正式的委員會以管理賙濟之事,這個舉動和 這種任命方法表示執事制之創始。長老職依然歸使徒自己擔任。這七個人乃是使徒的助理員,正如後來的執事是長老的助理員一樣。

        (十二)長老職大約是教會所設立的第三個職位。這個職份的來歷無從稽考,大約是按照會堂原有的長老職而規定的。

        (十三)隨著最初殉道者司提反之遭石擊而發生的逼迫,驅使基督徒分散於猶太和撒瑪利亞各處,他們在這些地方設立了一些基督教會。腓利為埃提阿伯的太監──含族(參創九18~27)的一個代表──施了浸,彼得為哥尼流──雅弗族(參創九18~27)的一個代表──施了浸。福音之普遍性開始被證實了。有一些遭逼迫的基督徒寄居於古利奈,還有一些走到腓尼基,居比路,和敘利亞的安提阿(參徒十一19~21)。在安提阿有一些希臘人接受了福音。於是他們在那裏設立了第一個猶太人與外邦人合成的基督教會。

        (十四)教會在撒瑪利亞曾與古教父所稱為諾斯底異端之鼻祖,就是行邪術的西門,有了接觸(參徒八14~24)。據傳說,這西門曾為施洗約翰的三十門徒之一。相傳在施洗約翰坐監被殺以後,西門曾圖謀作約翰門徒之領袖而未成功。又說,以後他曾往埃及去研究法術,之後又回到撒瑪利亞,在那裏他因行邪術而大得尊敬。他曾拿錢給使徒,要買聖靈的能力。「西摩尼」(Simony)一名詞就是根據這件事實而來的,意思就是買賣聖職。

        (十五)掃羅就在此教會初期之內。上帝曾重用了他──過於用其他任何人──來擴展在地上上帝的國。

        (十六)在大比大──即多加事蹟之記載(參徒九36~43)中含有一種有趣味的消息,講到教會在幾個地方的慈善事。多加曾「廣行善事,多施賙濟」。她為寡婦和窮人縫衣,藉此幫助他們。她為基督教的這種慈善事工留下了一個榜樣;這種事工從那時直到如今,始終是藉著婦女所組織服務教會的機關,大規模的進行著。

        (十七)使徒行傳第十一章和第十五章說明了當時各教會彼此間之關係:第十一章說到安提阿的基督徒送捐款去救濟住在猶太的遭遇饑荒的基督徒;第十五章說到各教會派代表來到耶路撒冷去參加使徒會議。

        (十八)使徒行傳第十二章中記載著第一次的屬世的官長──希律亞基帕第一──逼迫教會的事。但我們從這個記載中可以看出來,他逼迫基督徒為的是要多得猶太人的歡心,並不是因為他奉了羅馬政府特別的命令。這件事──發生於主後44──表示使徒歷史中的一個小轉變。從此以後,彼得不常住在耶路撒冷,只是時來時去。「公義的」雅各(主的弟兄)接著彼得,作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

        (十九)古耶路撒冷教會乃是一個宣教的教會;她「從耶路撒冷」開始傳道,直傳到地極。她也是一個滿有能力的教會,常有許多神蹟奇事以及聖靈特殊的和非常的恩賜隨著。

        (二十)古教會實在是後代基督教會一個真正的雛型。她好像一粒芥菜種一樣,包含著那活潑的機體,就是聖基督教會之唯一真實的幼芽。

巴勒斯坦與敘利亞眾教會

    在 司提反殉道之後,七人中的腓利被迫逃離耶路撒冷,往撒瑪利亞去佈道。撒瑪利亞人雖然被猶太人目為雜種,他們卻也是接受摩西律法,用心遵守的人民。所以在發 源於猶太地的教會,終於成為普世教會的過程中,撒瑪利亞事工佔有過渡階段的意義;何況這也應驗了耶穌升天之前,在橄欖山上所作的預言。接受基督福音的撒瑪 利亞人受了浸,歸入耶穌基督名下,又從彼得與約翰的按手,領受了聖靈。這一件事象徵撒瑪利亞教會的開始。

        巴勒斯坦其餘的地區,無疑的也成為初代信徒傳福音的工場。有人看見腓利在地中海東岸的城市如亞鎖都(Azotus)宣 傳福音,而他顯然沿著濱海平原北上該撒利亞,在當地定居下來。藉著彼得的事工,該撒利亞成為象徵天國之門向外邦人敞開的城市。駐在此城的羅馬總督手下、義 大利軍團中的一名雖未受割禮、卻遵守猶太人禮拜規例與習尚的羅馬軍官哥尼流,將彼得從約帕請來,要就教於他。彼得所傳福音的信息都還沒結束,聖靈就降臨在 一切在場的人身上,外邦聽眾說方言稱讚上帝為大,隨後受了浸,歸於基督名下。這一批人可能是該撒利亞教會的基本成員。

        第一世紀中巴勒斯坦眾教會的狀況,有關史料付之闕如,不過,在公元七十年,耶路撒冷城被羅馬軍隊毀滅之後,必定遭受嚴重的打擊。哈德良(Hardrian)皇帝治世的猶太叛變(主後132~135)之後,以耶路撒冷為首的巴勒斯坦的各基督教會只能茍延殘喘,對帝國其他地區的眾教會,可以說毫無影想力可言了。

        然 而,巴勒斯坦不是當時唯一播種福音的工場。雖然耶路撒冷教會並沒有立即發動對外邦人廣泛的宣教事工,那些與七人委員會屬於同一成分的希利尼化猶太基督徒卻 負起這責任。他們由於在耶路撒冷遭受逼迫而逃亡各地,其中一地就是具有強烈國際色彩的敘利亞的安提阿,亦即七人委員之一,尼哥拉的故鄉。在當地有很多猶太 人,自然成為這些基督徒傳福音的對象。可是他們中間有人採取新的步驟,開始向那些向來與會堂不相干的外邦人傳道,造成了新局面。這些歸依基督的外邦人,藉 著悔改與信主而領受聖靈,僅憑聖靈的恩賜,不用奉行猶太教的儀式規條,就被接納為教會正式的會友。

        這 是一個史無前例的情況。腓利向撒瑪利亞人傳道時,他的對象是那些既接受又實踐摩西律法的人。彼得對哥尼流他們傳道時,那些聽眾都是多少與會堂有聯繫,也奉 行猶太教一些規條的人。耶路撒冷教會自然很關切安提阿教會的新發展是否正當。令人激賞的是,奉派調查此案的巴拿巴,不但贊許在那裏已成就的事,甚至留下 來,邀得大數的掃羅與他同工約一年之久,向猶太人與外邦人傳福音。

        接 納外邦人進入教會這件事,使那一群門徒得到一個新名稱。到此時為止,教會一向在猶太教的體制中生活,而門徒也堅持他們代表真猶太教,應驗了上帝對以色列的 應許,而不感覺必須為自己取一個名稱。如今,安提阿教會因為外邦人和猶太人都同屬於一個團契裏,而與會堂分道揚鑣了。因此,教會裏的信徒開始被稱為基督徒 了。無論這名稱是外人為了取笑信徒而加給他們的,或這名稱來自信徒的自稱,值得注意的是:它剛好在教會把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一視同仁的時候出現。

        安提阿教會有活潑的生命力,在各種事工上表現出美好的見證。在革老丟(Claudius)皇 帝年間發生大饑荒時,安提阿教會就慷慨解囊,把捐款託巴拿巴和掃羅送往耶路撒冷教會,表現出主內手足之情。這教會也熱心宣教,差派巴拿巴和掃羅往外傳道, 堪稱初代教會史上,最重要而有成就的差傳中心。比起巴勒斯坦眾教會逐漸的衰微,敘利亞眾教會卻日見興旺,在以後的歷史中,無論在教會治理或神學造詣方面, 長期保持舉足輕重的地位。

使徒時代三個教會中心

    在使徒時代有三個重要的中心。主後30~44年,耶路撒冷是一個龐大的教會中心,那裏聚集了最早期的一批使徒。就是在這裏教會被聖靈充滿,就是在這裏宣教工作開始伸延至撒瑪利亞和敘利亞;亦是在這裏召開了緊急的使徒會議,處理猶太化基督徒的問題。

        安提阿是第二個基督教中心,她是差遣保羅和巴拿巴建立宣教事業的教會,她曾開始推行協助遠處教會的計劃。安提阿因此成了外邦基督教的中心,正如耶路撒冷是猶太基督教的中心一樣。安提阿教會從主後44~68年成為擴展和宣教工作的基地。

        固有的傳統認為主後68~100年間,使徒約翰使以弗所成為基督教的第三個中心。使徒約翰是在耶路撒冷被圍攻的四年間(主後66~70)遷徙至以弗所。那時駐守巴勒斯坦的羅馬巡撫既無能又治理不當,遂引致居住在那裏的猶太人全面暴亂,結果聖殿被焚,猶太人的獻祭從此中斷。在巴勒斯坦的基督徒決定在戰爭之中採取中立立場,不參予猶太愛國主義者的行動。基督徒及時離開耶路撒冷,並在低加波里的一個希臘城市珀拉(Pella)重新建立教會。

        按照古舊的傳說,保羅用盡心力所建立的以弗所教會,後來成為正統教會和約翰對抗克林妥(Cerinthus)異端的前哨。由於克林妥派不斷攻擊基督的神性、超自然的誕生和復活,所以推測約翰寫成他的福音書是為了對抗這些異端,好堅固建立信徒的正統信仰。不過這福音書相信是約翰第二次居留以弗所時寫成的。在多米田統治期間(主後81~96),他被放逐到拔摩島,在那裏完成啟示錄。在涅爾瓦(Nerva)統治期間,他回到以弗所,在晚年寫成他的福音書和各書信,瞬即在主後98年以後離世。

使徒時代後期的教會

    在教會歷史上,自主後70年至110年的四十年中,要算是最模糊的時期,我們所能知道的,只有一些殘篇斷簡。

        這個暗晦的時期,是極為重要的。新約的一切經卷,除了保羅書信以外,差不多都是在這個時期內寫成的。教會的信息和形式是在發展中,而她與猶太和異教社會及它們的政府當局的接觸和衝突也正在醞釀。教會的向外發展,在擴大中。新的領袖快要出現。

羅馬帝國逼迫教會的原因

()政治原因:

基 督教被帝國政府看成猶太教分支的期間,很少受到當局的取締,因為猶太教是公認合法宗教之一。羅馬帝國對國內宗教信仰的政策,本來是相當開明的。只要某一宗 教的教徒尊重政府當局,避免行為不檢,就能受到寬容。猶太人雖然堅守特殊的排他性「唯一神」信仰,仍然被允許執行獨特的禮拜方式與宗教習俗,只是不可恃寵 而驕罷了。後來火熱的宣教運動使基督教的獨特性越來越明顯,猶太教徒對基督徒的敵意乃有增無減,公開否認基督教是猶太教,基督徒也否認自己是猶太教徒。兩 教的區別一旦劃分,基督教自然屬於非合法宗教的部類,就開始受法律禁止了。

         當 時 基督徒宣揚強烈的末世性信仰,期待普世性王國的來臨。以政治立場而言,此超強的新王的出現,對羅馬帝國的安全構成莫大的威脅,而宣傳對此王的信靠與順服, 無異公開煽動叛亂。不但如此,活在這種期待之中,無非是不滿現狀,非難當代政治。事實上,基督徒拒絕參加對當政者政績的歌功頌德,反對國家主權者的神格 化,唾棄世俗價值的絕對化,所以被目為對公民責任的不履行,對國家社會陰險而肆意的破壞;換句話說,對帝國不忠。

         護 教士每每著書主張基督徒是最守法的良民,他們所盼望的王國不是屬於現世的,乃是一個屬靈的國度。可是非基督徒根本聽不進他們的話,一來是聽不懂,二來是因 為普世性基督教會在帝國內的成形。教會組織越來越嚴密,從異教皈依者越來越多。這龐大而團結的教會,幾乎成為國家裏面的國家。難怪羅馬帝國的憂國之士對教 會 深具戒心,有心人越來越不相信護教士的話。事實上,越有為的皇帝如奧熱流(Marcus Aurelius)、德修(Decius)、戴克理先(Diocletian)等,越仇視基督徒;而像柯模督(Commodus)、卡喇卡拉(Caracalla)、紇流加巴魯(Heliogabalus)等愚昧昏君,則缺乏政治眼光,對基督教都很友善。

         基 督徒火熱的宣教活動,也觸犯了帝國政府禁止勾引他教信徒歸依自教的規定。政府當局認為這樣會造成不同宗教之間的磨擦,妨害社會安寧。可是,基督教的本色就 在 於排除萬難做耶穌復活的見證,到普天下去使萬民做基督的門徒。以政府的立場而言,基督徒顯然逾越了帝國寬容宗教的限度,頑梗的一意孤行。

()社會原因:

基 督教在貴族跋扈、階級意識強烈的羅馬帝國社會中,公然主張人人平等。打從基督教的源起,教會一向是關懷被忽略的人,同情弱者的。貴族為維護階級利益與特權 而憎恨「惹是生非」的傳教者。大量下層階級的平民和奴隸被吸引而皈依基督教,使有財有勢的特權階級懼怕教會雄厚的群眾基礎。許多教會成員的出身低微,更遭 受上層階級的鄙視。

         基 督徒不參觀政府在圓形鬥技場所舉辦免費但殘忍的流血表演,不觀賞淫蕩的戲劇,也不光顧淫穢的公共浴室,不加入遊行,不參加宴會和競賽,不用花包頭,不用香 油、香水。他們不過是以消極的不同流合污,表達對不道德的風俗習慣無言的抗議,但一般羅馬公民卻把他們的潔身自愛,看成孤芳自賞而反社會的罪行。

         逼迫的社會原因和宗教原因是沒辦法嚴格加以區別的。異教徒日常生活的每一細節,都浸潤於偶像崇拜的環境中,基督徒乃被迫潔身自愛,避免與異教徒發生社交。異教徒這就給基督徒一個綽號「憎惡人類者」,把他們說成人類公敵。

         基督徒不參謁異教神廟,既不祭拜偶像,又從自己身上和家中除掉一切偶像的痕跡。說是作禮拜,但根本沒有看得見的敬拜對象。異教徒無法領悟心靈的禮拜,就指控他們是無神論者,諸神之敵。

         基 督 徒既然被看成諸神與人類共同的敵人,流行於羅馬社會的荒誕謠言,只要那是與基督徒有關的,就不管多麼駭人聽聞或不近情理,都有人信以為真。當時的信徒慣常 在夜間秘密聚會,守「主的晚餐」。基督徒互相之間的團結與親暱,又是眾所週知的事。異教徒自然忖度,基督徒鬼鬼祟祟的相聚,一定有見不得人的隱情。從聚會 人數之眾多看來,所幹的勾當是傷風敗俗的群眾無疑。何況聽說基督徒主張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十二1)。他們將淫亂所生的孽種獻為「活祭」,豈不是一舉兩得!他們聚會時「所吃的身體,所喝的血」(參林前十一24~25),想來必定是殘殺這種活祭的結果!狂野的想像力加上偏見,基督徒挖心肝、吃人肉的謠言,就如野火的延燒,傳遍於羅馬帝國。

         對無神論、群姦、吃人肉等根深蒂固卻無稽可笑的誣告,游斯丁、雅典那哥拉(Athenagoras)、特土良、俄利根等護教之士,都有所辯駁闢謠。然而,主後250年以前的逼迫,主要是上述未經證實的所謂罪行,引起群眾公憤的結果。

()經濟原因:

逼 迫的宗教原因與經濟原因也難以區分,有時候異教徒所發動的逼迫,表面上的理由是宗教性的,可是,深一層的動機常常是經濟性的。基督教公開否定偶像,傳揚獨 一真神。基督徒的增加,等於崇拜偶像者的減少,異教的衰微。靠異教的存續維生的祭司、廟裏的神妓、占卜者、彫刻偶像者、繪畫的、蓋神廟的、銷售祭牲和偶像 的,難免敵視威脅他們生計的基督徒。

         天災、地變、人禍或瘟疫發生,削弱帝國的經濟力量而民不聊生的時候,總有人很快把宗教意義賦予這些災難,一下子就跳到結論,主張基督教的存在引起諸神的憤怒而降禍、降災。逼迫基督徒,是異教徒取悅諸神、改善經濟生活的手段。

()其他原因:

在某一特殊的時際,經濟原因與心理原因造成一次有計劃的大逼迫。在主後248年 帝國慶祝羅馬建城一千週年紀念時,令人沮喪的瘟疫、饑荒與內亂、外患接踵而來,使一般羅馬人將這些災禍歸咎於帝國內基督教的存在。傳統諸神已保佑了羅馬長 期的昌盛,此時發生天災、人禍,必定因為諸神不悅帝國容忍「諸神之敵」基督教,而撒手不管,不再保佑羅馬。逼迫基督徒是取悅諸神、解除困境最合乎邏輯的方 法。

         同一時期,帝國內最具影響力的哲學,是重視心境寧靜篤定、求安身立命的「斯多亞主義」。羅馬社會中有識之士,不隱瞞他們對基督徒火熱宗教行為的厭惡。奧熱流皇帝對基督教的憎恨,部分起因於他的斯多亞哲學觀念對「宗教狂熱」的鄙視。

         帝國政府規定公務員與軍人有義務在皇帝守護神的祭壇獻祭,向皇帝的像下拜,以表示忠君愛國之忱。當時歸依基督教的人,只要他有真誠的信仰,就無不勇敢拒絕履行上述義務,只承認基督是主,甘願被控以叛國之罪。

羅馬帝國首次逼迫

    初期的教會首次遭遇羅馬帝國的大逼迫,是在尼祿(主後54~68)作王的時候。尼祿的性情十分兇暴,他弒了自己的母親,又殺了妻子和胞妹。主後64年, 他吩咐部屬縱火焚燒羅馬城,自己反登塔頂,玩琴吟詩,豪語在他死前,他願萬物毀滅淨盡。九晝九夜火光沖天。高樓大廈付之一炬,數千人民葬身火中。這件事觸 犯眾怒,引起極大反感。王深怕百姓罪己,乃捏造謠言,將縱火的罪推在基督徒身上。逼迫就此開始。尼祿發明許多新刑:有的被縫在獸皮內,丟給野狗玩弄,直到 氣絕;有的被迫穿上臘油浸透的內衫,綁在木桿上,晚間燃點,充花園的燈火。迫害蔓延全國,基督徒非但不消沉,反而更挑旺。主後68年,尼祿被國人討伐,畏罪自殺。

         以拉都(Erastus)本是哥林多城管銀庫的,得著保羅的引導而信主。他辭去職務,跟隨使徒保羅遊行各地,直到被留在馬其頓工作。他在腓立比被人虐待而死。

         亞里達古(Aristarchus)生在帖撒羅尼迦,信主後常與保羅作伴。當以弗所城發生大亂時,他被擁進戲園,受盡羞辱,但他毫無怨嘆,反而以善報惡。後又跟隨保羅赴希臘等地工作。最後護送保羅至羅馬,遭尼祿逮捕,被斬而死。

         特羅非摩(Trophimus)乃以弗所人,經保羅引領歸主。常隨使徒遊行各地,宣揚福音。保羅被解送羅馬城,彼亦隨往,殷勤伺候。彼曾目睹保羅殉道,後亦被斬而死。

         約瑟(Joseph)又稱巴撒巴,一生竭力傳揚福音,人常迫其飲毒物,但未受害。他受到猶太人多方侮辱,最後又遭猶太地的外邦人所殺害。

         亞拿尼亞(Ananiuas)是大馬色的信徒,曾按手在保羅身上,使他能看見。他是七十位門徒中之一。最終在本城殉難。

羅馬帝國第二次逼迫

    第二次大逼迫發生在多米田(Domitian)任內(主後81~96)。 多氏性情兇暴,殺兄篡位。他迫害基督徒,並吩咐殺盡大衛後裔,因他誤解基督再來,轄管萬國,以為基督要來奪他的王位。雖經主的兄弟猶大的兩位子孫講明基督乃天國的王,他仍悶悶不樂,意不能釋。

    他搶奪許多基督徒的財產,有的信徒被充軍,有的被處死。將使徒約翰放逐拔摩海島,又將羅馬議員的女兒弗蘭維(Flavia)充軍本都。他制定一條殘酷的律法說:「基督徒一進法庭,除非反悔,無可免刑。」

    國 內遇有饑荒、瘟疫或地震,一概加罪於基督徒。很多人被利所誘,起來誣告無辜者,使之喪命。凡不肯起誓,或承認自己是基督徒的人,都被處死刑。這次逼迫中採 用各種刑罰,如:監禁、拷問、火燙、熱烙、火焚、鞭打、石擊、絞刑等。燒紅的鐵鉗撕裂了許多人的皮肉,野牛的角挑死其他的人。被害人的朋友不准收埋屍體。 迨主後96年,多米田被部屬殺害。

         丟尼修(Dionysius)乃亞略巴古的官,精通希臘文學。曾往埃及研究天文,並觀察日蝕,其時適逢救主被釘十字架,天地黑暗,太陽掩蔽。返雅典後,備受榮譽,升為議員。他聽見保羅講道,受感信主,後來作雅典教會的監督。他被斬首殉道。

         尼哥米底(Nicomedes)乃羅馬城內著名的基督徒。大逼迫臨到教會,他服事受難的弟兄不遺餘力,安慰貧窮的,探望被囚的,勉勵動搖的,堅固信實的。因著他的善行,他至終被捕,鞭打而死。

         提摩太(Timothy)在保羅殉道後,重返以弗所,在那裏他殷勤服事教會,直到第一世紀將告結束的時候。某次居民舉行廟會,各戴假面具,手中持杖,抬著偶像環街遊行。提摩太勸勉他們回頭敬拜真神。百姓不聽,反用棍亂擊,以致重傷。兩日後,他在主裏睡了。

羅馬帝國第三次逼迫

    他雅努(Trajan)登基後(主後98~117),立志興國定亂,基督徒得以相安無事。迨哲學家皮尼(Plinius)就任庇推尼巡撫,見基督徒人數眾多,既不赴廟宇,又常受人民控告,於是上奏:「臣不能明指基督徒有何為非作歹之事,只知這些人意志堅定,無論如何不變初衷。今後對於信道的人,是否遽行判刑,或須有其他罪名纔罰之?」

    他雅努覆諭:「勿無故追搜基督徒,但若有人指控,應即查辦。」

    因著這個諭旨,逼迫的門戶洞開, 且從庇推尼省逐漸蔓延全地。

         不久,他雅努又指令耶路撒冷的官吏,滅盡大衛的後裔。有猶太教派的人起來控訴西緬,他是在耶路撒冷教會的監督,又屬於大衛的苗系。他被帶到方伯阿太留的面前,忍受多日的鞭打,而後堅定地殉道,使方伯和群眾都感覺驚訝。那時他已一百二十歲了。

         他雅努崩,哈德良(Hadrian)繼承,逼迫的事並未減少。富葛(Phocas)是本都教會的監督,因為拒絕向偶像獻祭,被扔入火窯,再拖出來,投在沸水裏燙死。哈德良崩於主後129年,死前數年下令緩和逼迫。

         辛弗沙(Synphrosa)是 個寡婦。王吩咐她和她的七個兒子,向偶像獻祭。她們抗不遵命,大大觸犯王怒。先將她帶到廟宇內,用她的髮髻懸她在樑上,重重鞭打,然後用大石頭繫在她的頸 ,把她扔在河裏。她的七個兒子被綁在七根木柱上,用滑輪吊起,四肢脫節,但是這種酷刑不能搖動他們的信心。於是長子破喉,次子扎胸,三子剖心,四子破臍, 五子刺背,六子刃側,七子鋸裂,一一為主殉道。

         羅馬教會的監督亞歷山大(Alexander)和二位執事,亦在此時殉道。約計殉道的人數超出萬名。許多基督徒被釘在亞拉臘山上,頭戴荊棘冠冕,肋旁受槍扎,重演當時加在基督身上的苦楚。羅馬著名的將軍猶推革(Eustachius),在慶祝他勝利的大會中,拒絕參加向偶像獻祭,竟判處死刑,全家殉道。

         勃里賽(Bressia)的公民法斯丁(Foustines)和喬維他(Jovita)耐心忍受各種暴刑,使旁觀的人凱羅西利司(Calocerius)欽佩萬分,不禁出聲喊說:「基督徒的上帝實在偉大!」因此他被捕處死。

         哈德良鼻孔流血而死。繼承的庇烏(Pius)十分良善,人民尊稱他為「美德之父」。他登基後,立刻下令禁止逼害,並說:「假若有人因他們是基督徒而難為他們,此外別無緣由,可釋放被告,而懲罰原告。」

    基督徒因此得到一時的平安。

羅馬帝國第四次逼迫

    奧熱流(Marcus Aurelius)接承王位(主後161~180), 第四次逼迫開始,許多信徒殉道,在法國和亞細亞一帶,尤其眾多。奧氏乃斯多亞派的大哲學家,對於任何事都不動心。因為不服信主的人熱誠洋溢,也不信永生之 道,遂仇視教會。他本人雖然不信鬼神,但是身為羅馬國王,見基督徒不赴廟宇,認為有損其尊嚴;加以信徒常說屬天的國定勝屬地的國,誤認近乎叛逆;於是任人 迫害教會。當時所用的暴刑,常使旁觀者戰慄,而驚奇受苦者的勇敢。有人被迫用受傷的腳行過荊棘、利殼和尖釘;也有人被鞭打,直到筋脈畢露。

         裘曼尼葛(Germanicus)是個青年的基督徒。他被扔給野獸噬害,他的勇敢激勵了旁觀的人,使數人悔改歸主,因此觸怒了百姓,群起呼叫「滅盡惡人,快捉玻雷卡。」結果,士每拿教會的監督玻雷卡,和十二位其他的信徒,不久亦名錄殉道者的冊子上。

         菲麗西達(Felicitas)是 一位尊貴的羅馬主婦,品德高尚,信道虔誠。她有七個兒子,個個受她良好的教導。國內發生地震、饑荒和水災,謠言紛傳,說這些災害乃因基督徒不敬鬼神所致, 百姓群起攻擊信徒。菲氏和她的兒子們因此被執。王令巡撫波勃里審問他們。巡撫先從母親著手,以為只要說服母親,餘者自然跟隨。無論是利誘,或是恫嚇,菲氏 的信心堅定不移。她輕看應許,也鄙視恫嚇。巡撫乃轉移目標,分別審問她的兒子們。他們的信心堅強,他們的意見相同。於是下令全家處死刑。長子經鞭打後用重 物壓死,次子、三子被木棍擊死,四子被推下山谷跌死,其他三個幼年的被斬首。母親亦被斬首示眾。

         游斯丁(Justin Martyr)也在這次逼迫中殉道。他是一位著名的哲學家,原籍撒瑪利亞的尼波立(Neapolis),生於主後103年。他受到當時的最高教育,並且遊學埃及。在亞歷山大,他獲悉編譯聖經七十士譯本的一切人物事蹟,參觀過他們工作的小房間。他愛慕真理,是個博學鴻士。他研究斯多亞派和巴黎培戴底派(即亞里斯多德派)的哲學,嘗試過畢賽古利的制度(即輪迴學說)。後又轉攻柏拉圖的哲學。迨主後133年, 當他三十歲之時,悔改歸主。他曾寫過一篇優美的通啟,勸告世人,歸服他新近所得到的信仰。他的生活十分純潔,堪稱基督徒哲學家。他也用他的才智來勸導猶太 人。他常遊行各地,最後寄居羅馬城,在那裏開辦學校,教育多人。當外邦人開始逼迫基督徒的時候,他上書羅馬皇帝,替基督徒申辯。結果王降旨緩和逼迫。不久 以後,他與克利新發生辯論。克氏乃諷刺派的著名人物,為人不修品行。游斯丁的理由十分有力,對方無法駁倒,於是克氏懷恨在心,極思報復。當時適有夫婦二人 住在羅馬,都是不良之徒。後來婦人悔改信主,多次設法使她丈夫歸正,均告無效,乃請求離異。因而激怒了丈夫,上告婦人乃基督徒。經婦人苦求後,丈夫又收回 控訴,但竟遷怒引領婦人信主的托拉米(Ptolemeus)。托氏被判死刑,另有一位羅西(Lucius)亦同被處死。游斯丁寫第二篇申辯文,辯說刑罰太過殘酷暴烈。克氏就乘機進讒言,以致游斯丁和他的六個同伴一起被捕。他們因拒絕向偶像獻祭,又不肯反悔所信,遂被鞭打而後斬首。時在主後166年。

         其 時日耳曼人崛起,進兵侵犯羅馬。王率師迎敵,被誘中伏,有全軍覆沒之慮。左右前後盡是峻嶺敵兵,水源又絕,情形狼狽萬分。雖求告各種偶像,全屬子虛,毫無 結 果。於是吩咐軍中的基督徒起來呼求神。他們就從全軍中分別出來,俯伏在地,懇切禱告。奇妙的拯救立刻臨到,大雨滂沱,溝壑盡滿。在王給羅馬議員的信內,他 承認說:「當我無法抵抗敵人時,就渴望本國的鬼神前來幫忙,但是呼求無效,解救不至。我束手無策,乃吩咐一切我們所稱為基督徒的人集合起來。結果人數眾 多,超出意外。事後我覺悟自己無緣無故忿恨他們。他們不用號鼓,也不用武器,單求告並相信他們心裏的神,這位神住在他們的良心裏。由此可信,我們雖稱他們 是惡人,而他們卻敬拜一位在他們心裏的神。他們俯伏在地,懇切禱告,不只為我,也為全軍禱告,求神憐憫我們,因為我們已經五日無水,且又深入敵人腹地,軍 抵德國中部。我說,當他們面伏於地,禱告一位我所未識之神的時候,立刻有涼爽的大雨沛然下降,而在敵人的營地卻落下大量冰雹,間有雷轟電閃。我們不難看出 最有能力的神施展無敵的幫助,因此就准許這些人作基督徒,免得他們的禱告轉過來責罰我們,我亦成為將來災害的禍首。」

         這件事使迫害暫時停止,至少在王所直轄的境內平靜一時。可是不久逼迫又在法國興起,特別在里昂,基督徒所受的刑罰,殘忍得無法形容。那時著名的殉道者有亞葛特(Vetius Agathus)。他是一個少年人,為所信的真道竭力申辯,並且承認自己是基督徒。結果被處死刑。許多人受他勇敢的激勵,大膽承認主名,以致與他遭受同樣的結局。有一位體質孱弱姊妹,名叫白蘭第那(Blandina),得到天上的特別力量,竟能忍受刑罰多時,使執刑的人又驚奇又疲倦。當維也納教會的執事賽脫司(Sanctus)上 刑之時,他十分鎮定,只喊叫說:「我是一個基督徒。」燒紅的銅片放在他身體的幼嫩部分,使他的筋肉消縮,但他堅忍不拔,乃重新下監。數日後從獄中提出來, 施刑的人希奇他的傷痕竟已痊愈,體力亦已復原。又重新上刑,仍舊不能治死他。於是再度下監,禁閉一時,最後被斬而死。又有一個軟弱膽怯的女子,名叫皮白麗 亞(Biblias),曾經懼怕死亡而反悔所信,但是後來重新承認主名,十分忍耐的接受痛苦。至於在里昂其他的信徒,有的被迫坐在燒紅的鐵椅上,皮肉灸裂;有的被縫在網裏,丟給野牛闖死;凡囚死獄中的,都扔給狗吃。時在主後177年。

         主後180年奧熱流崩,其子柯模督(Commodus)接位,逼迫稍息,但為主捐軀者,仍不乏其人。

羅馬帝國第五次逼迫

    瑟維如(Severus)於主後192年登基,執政至主後211年。 某次害病,曾得一位基督徒的醫治,因此對於教會頗有好感,甚至准許一位女基督徒作他兒子的保姆。可惜王的意志十分薄弱,容易受人鼓動。反對的人屢次控告基 督徒不拜偶像和王的像。當王剷滅東方仇敵,獻功於廟宇之際,信徒均未參加,王怒勃發,轉而迫害教會。火燙、劍戳、獸噬、監禁,各種暴刑,一齊施行。甚至信 徒的遺體亦從墳墓掘出,而加以種種侮辱。但福音並不因此枯萎。特土良生長在此時期,他曾經說:假若基督徒集體離開羅馬境界,整個帝國的人口要大大減少。

         俄利根(Origen)的父親梁乃達(Leonidas),因著基督徒的名而被斬。受刑以前,兒子寫信鼓勵他說:「父親,請勿為愛惜我們的緣故,改變您的決心。」許多聽俄利根講道的人亦同樣殉難。萊絲(Rhais)和她的母親、姊妹都先被沸熱的瀝青澆頭,再用火燒死。監刑官巴西利(Basilides)見到她們的鎮定,受感信主,並因拒絕指著羅馬偶像起誓,被判死刑。

         逼迫蔓延至非洲,有許多人為道捐軀。其中最著名的是佩多雅(Perpetua)。 她是一位二十六歲的青年女子,有錢財,且有學識,懷中尚有乳兒。她的父親非常疼愛她,在她被捕後,常到禁閉的地方來安慰她,多方勸誘她反悔。她的信心堅 定,不為所移,竟因此激怒老父,把她毒打一陣,又數日不來探她。她在牢中受浸。方伯審問之時,吩咐她向偶像獻祭,她抗不遵命,乃判下地牢,且不准攜帶乳 兒。兩位看顧受難信徒的執事,設法使她每日得到數小時呼吸新鮮空氣的機會,趁此哺乳她的嬰兒。她自知不久人世,轉托母親照顧外孫。老父重來探獄,苦求她背 道,態度柔軟懇切,真使鐵石心溶,但她深曉必須撇棄一切跟隨基督,因此回覆一句話:「但願上帝的旨意成就。」

    老 父聞言,五臟俱裂,悲慘離開,聽憑天命。佩氏在受審時,顯出非常的勇敢和堅強的意志。審判官請她慎重考慮老父的眼淚,幼兒的無倚,和她自己生命的危險。但 她決意犧牲所有人間的關係,不顧精神和肉體上的痛苦,來換取基督所賜的永生。無論人怎樣誘惑,她毫不動心。老父知她必死,不覺動了慈心,想要搶走她,結果 反被重擊,這事使女兒的心悲痛萬分。她重新下監,俟與其他的基督徒一同受刑。

         當時與她同受監禁的,另有一位懷孕的姊妹,名叫斐麗西達(Felicitas)。 法官勸她愛惜自己的生命,她回答說,她決不接受任何拜偶像的建議,也不以性命為念。在牢內生了一個女孩,有一位信主的姊妹代為收養。受刑之日,她們兩人被 帶進戲園,聽任野牛闖死。兇惡的野牛被放出來,先直闖佩氏,使她昏暈,後又牴觸斐氏,使她重傷。最後執刑的人用劍把她們刺死。時在主後2053月間。

羅馬帝國第六次逼迫

    教會在亞歷山大(Alexander Severus)任內(主後222~235),享受平安。這位青年皇帝,受他母親的薰陶,內心傾向基督。他特別喜歡那句金言:「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七12)。甚至把這句話刻在皇宮和公共場所的牆上。

         不久以後,他的軍長馬克西摩(Maximus)篡位(主後235~238),一反前王的施政,焚燒聚會所,逼迫基督徒,毀奪他們的產業,真是千方百計來剷除信徒。某羅馬軍人,拒戴王所賜的花冠,坦白承認自己是基督徒,因此遭受鞭打、禁閉及死亡。羅馬教會的監督傍天納(Pontianus),因反對拜偶像,被放逐撒狄尼亞(Sardinia),在彼殉道。繼承他的監督安提羅(Anteros),是希臘人,因收集殉道史蹟,遭當局妒恨,僅作四十天監督,就捨身殉難。羅馬議員潘瑪基(Pammachius)和他全家並同道,共有四十二人,同日被斬示眾。復有主僕迦利波底(Calepodius),受到各種慘無人道的虐待,又被人拖曳著遊街,最終頸繫磨石沉入河底。

         在這次大逼迫中,無數的基督徒未經審問,就被處死。有時五、六十人合埋一穴。迨馬克西摩卒,教會又得暫享十年平安。至主後249年,迫害重新在亞歷山大地爆發。這事起因於一個異教祭司的煽動,王初無所知。百姓群起攻擊信徒,衝入他們的家,又搶劫又毀壞,並且謀害性命。鬧得滿城風雨,到處聽見喊聲:「焚燒他們!焚燒他們!殺死他們!殺死他們!」

    當時有一位年老可敬的基督徒,名叫美德(Metus)。他不肯褻瀆他的救主,因此被木棍拷打,被尖利的蘆葦戳刺,最後又被亂石擲死。

    又有一位姊妹瑰德(Quinta),被帶進廟內,堅不跪拜偶像,就被倒曳拖過尖石,鞭打後投石擊斃。

    又有一位未婚的姊妹,名叫亞波路拿(Appolonia),承認自己是基督徒,亂眾用拳擊落她的牙齒,恐嚇要活燒她。火已點著,她被縛在桿子上。她要求解開她的捆綁,眾人以為她要反悔所信,不料解開後,她立刻縱身火中,葬於其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