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的改教運動有許多獨特之處:一方面,在英國沒有一位突出的、偉大的領袖,諸如路德、慈運理、加爾文、諾克斯之類的人物。另一方面,英國教會的改革不是經由教會職員推動,而是藉著一位國王。
在這時期,英國已經發展了強烈的民族意識,人民反對所有外來的統治力量。文藝復興時期,教皇越來越趨向世俗,對世界的事比對教會的事更感興趣﹔因此,在英國人眼中,教皇不過比義大利貴族高一點罷了。雖然英國人還是忠實的天主教徒,但他們卻越來越不滿意於教皇對英國教會的管轄,更不願將教皇規定的大筆獻金送到羅馬。
第一個給英國歸正運動帶來影響的應算享利八世。
當時,英王亨利八世請求教皇批准他與皇后凱薩林離婚,因為他計劃與波林結婚。由於教皇拖延許久都不給他答覆,英王就自己行動,他使國會於1534年通過一項法案,宣稱英國國王是“英國教會唯一最高元首”,這法案被稱為“最高治權法案”。從而使英王取代了教皇的地位,成為教會元首。接著又使國會通過“叛國與異端法案”,即“凡接受天主教以外教義的,就是異端﹔凡不承認國王是教會最高元首的,就是叛國”。在這一法案下,許多原先逼迫信義宗信徒的天主教修士被定叛國而處死刑。
這時,英國的教會行政制度仍然還保持著教皇制的方式,不過在行政上是歸國王所管。因此,英國教會(也稱安立甘教會Anglican
Church)仍維持由主教治理的形態,而以國王為最高元首。從此以後,英國教會(安立甘教會)又稱為聖公會(Episcopal
Church)。
接著亨利又在教義方面、崇拜儀式及某些信仰實踐上增加一些改革。修道院被關閉,聖徒遺物不再看為神聖,也不再展覽。在英國,有許多小修道院,也有幾間大修道院。這些修道院擁有許多財產,包括土地、珠寶、黃金。國王將它們的士地區劃起來,分配給他的心腹﹔這樣,他為英國開創了新的貴族制度,而且是忠於國王的一批人。
直到亨利八世在位末期,英國還不是一個復原教國家。我們只能說,在倫敦及英國東南部的人屬於路德派。英國西部和北部,仍屬天主教,而且幾乎占全國人口四分之三。
第二位對英國歸正帶來影響的是愛德華六世。
亨利八世於1547年去世,他的兒子愛德華六世(Edward VI)即位﹔愛德華年僅九歲,便由舅父索美塞得公爵(Duke of Somerset)攝政。索美塞得攝政與他的新政府都傾向改教運動。因此,在愛德華短暫的在位時期,英國改教運動有相當大的進展。
1547年,國會通過准許信徒在聖餐時,不但可以領受餅,也可以領受杯。第二年年初,宣佈所有圖像都需從教堂中挪走。再過一年,又宣佈聖職人員不必守獨身,祭司以及聖品人員結婚視為合法。
1549年,國會通過“教會統一條例”,這項條例規定,教會崇拜必須依照“公禱書”進行。這本公禱書,也稱為“愛德華六世初版公禱書”。根據此書,聖公會在崇拜中以英文代替拉丁文﹔直到今天,英國教會原則上仍沿用這本公禱書。
“愛德華六世初版公禱書”沒有滿足任何人:保持天主教信仰的信徒不滿意這些改變﹔贊成改教運動的人,則認為改得不夠。1552年,國會又通過一項新的“教會統一條例”,把公禱書加以修訂,幾乎取消了所有天主教的儀式。不再為死人祈禱﹔用聖餐桌取代祭壇﹔聖餐時以普通麵包取代聖餐薄餅﹔驅鬼朮與抹油禮都被拒絕﹔對於聖餐的看法則根據慈運理的看法,相信餅和杯只是基督身體和血的表徵。
教義方面也有改善,坎特布裡大主教克藍麥起草了一份新的信經,有六位神學家幫他(其中一位是諾克斯),總算完成最後格式,而被全英國教會採用。這信經稱為“四十二信條”,一般而言,這份“四十二信條”比公禱書更代表復原教精神。
到這地步,似乎英國改教運動即將大獲全勝。然而,忽然間,這輛“得勝列車”被迫停止﹔天主教勢力再度收復自亨利八世以來,所有失陷的地盤。
第三位影響歸正運動的是繼愛德華之後的“血腥瑪利”。
愛德華於1553年因肺病去世,享年僅十六歲﹔他的姊姊瑪利(Mary)即位,登上英王的寶座。
瑪利是個堅定的天主教徒,她使英國改教運動至少倒退了廿五年。所有國會在前王任內通過的法案,都被撤銷,而恢復採用亨利八世最後幾年所用的崇拜儀式。凡贊成改教運動的主教或低級聖職人員,都被革職。許多改教領袖逃到歐洲大陸﹔在那裡,他們受到加爾文派的歡迎,卻因不接受基督身體臨在聖餐中的看法,而被路德派疏遠。
曾於亨利在位期間,逃往歐陸的紅衣主教波爾,這時回到英國。國會再度過通恢復教皇在英國的權柄,並重新制定對付異端的法案,同時,撤銷亨利八世時代有關教會的法律。英國的改教工作完全被毀,教會又回到1534年以前的光景。只有一項例外:修道院的產業仍可保留在新佔有人的手中。
1555年是英國復原派教徒最恐怖的一年。這一年中,英國各地有七十五人被火燒死。在逼迫中,最出名的殉道者是兩位主教:喇提美爾和利得理。當火焰吞滅他們之際,喇提美爾安慰一同殉道的同伴說:“感謝上帝,我們今天要在英國點起一盞永不熄滅的燈台!”瑪利並不以此為滿足,她又把坎特布裡大主教克藍麥用火燒死。
瑪利繼續血腥的逼迫,到1558年十一月七日她去世之時。在她統治下,大約有三百人被火燒死,她殘酷的逼迫,為自己換來“血腥瑪利”之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