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日 星期六

約翰歐文之時代背景 — 清教徒運動簡述


    西敏斯特會議(Westminster Assembly, 1643-47)和西敏斯特信仰告白與其大﹑小教義問答(1646-47)的三百五十週年紀念才過不久。此會議是整個清教徒運動的巔峰﹐其波濤壯闊洶湧﹐先後有一世紀之久(1558-1660)﹐橫跨英﹑美﹑歐三地。它上接歐洲的宗教改革﹐下開十八世紀以降的福音大復興;在政治上催生了英國的契約民主政治﹐在經濟上提供了近代資本主義的溫床﹐在科技上助長了近代的科學及技術。我們可以這麼說﹐清教徒運動是一股浩大的文化力﹐它不僅改革了教會﹐也同時改革了整個社會﹑國家﹑文化。

    將近代化的功勞歸給啟蒙運動﹐是不諳歷史的說法。啟蒙運動上承中世紀後期人文主義的以人自主的精神﹐將宗教改革所帶來的現代化新文化世俗化了。清教徒運動則秉持奧古斯丁加爾文的傳統﹐堅認基督不只是人更是文化之主。因此﹐在今日雖然清教徒主義對教會的影響已經式微﹐但是它在英美文化上的烙印卻仍清晰可見。清教徒神學被教會冷落了近兩百年﹐到了1939年起﹐在北美卻有一研究清教徒的學術復興。

    之後﹐英美教會界也開始重新注意他們屬靈的根﹐重印清教徒的作品﹐神學院和研究所也成百上千地出論文和專書。可是清教徒主義基本上是屬靈的﹐而非文化的。它給教會最強烈的信息是﹐聖靈必要復興教會。

    鍾馬田(Martyn Lloyd-Jones, 1899-1981)一生傳講清教徒的信息﹐只有一個盼望:願上帝復興祂的眾教會﹗

    派克(J. I. Packer)﹐當代頂有名的清教徒學者﹐終於在1990年出版了他一生研究清教徒神學的書籍A Quest for Godliness: The Puritan Vision of the ChristianLife。他也將此運動的本質定位在「復興運動」上﹐因為清教徒在本質上只是個傳講上帝話語的講員而已。

    或許我們可以很快地瀏覽一下清教徒史,它可以分成四個階段:

(1)清教徒長老制運動(1558-84)

    此時清教徒即已旗幟鮮明﹐以改革國教為職志﹐並訴諸主教制度下的長老制﹐終被女皇化解之。但在這段期間﹐劍橋大學變成了「清教徒之窩」﹐造就出大批的講員成為下一代的健將。

(2)守主日運動(1584-1603)

    表面上看來﹐長老制運動似已被壓抑了﹐實則不然﹐反而促使他們轉向屬靈的訴求人心悔改﹐並遵守神的律法﹐以守主日為其表現。此時最出名的精神領袖是神學家William Perkins﹐他和女皇同一年內過世﹐也象徵下一個時代的開始。

(3)史都亞特時代(1604-1643)

    在詹姆士一世在位時(1603-25)﹐清教徒漸漸成為一股屬靈的弟兄團﹑新興的中產階級﹐優秀講員輩出﹐如Willaim Ames, William Gouge, John Preston, RichardSibbes等。其中的會眾派和分離派(浸信會之濫殤)﹐也在此時出現。清教徒的新文化逐漸成形﹐在下議院也成為一股政治勢力。

    查理一世(1625-49)上台後重用William Laud作大主教﹐清教徒運動大受逼迫﹐1630-40成為他們對英國失望﹐而移民美洲的年代。查理一世因想統一蘇格蘭的宗教﹐導致與之兵戎相見﹐而需向國會要求徵稅。這就給予下議院有機會召開久已關閉的國會﹐並要求Laud下台問刑﹐以及召開改革國教的西敏斯特會議。國王不許﹐於是國會與國王之間的內戰﹐在1643年爆發。清教徒盼望澈底改革教會的時機﹐終於到了﹗

(4)革命與改教時代(1643-60)

    西敏斯特會議於1643年六月召開﹐由國會授權要將英國國教的教義﹑崇拜儀式﹑教會紀律和教會体制等四方面﹐按上帝的話語和歐洲改革宗教會的榜樣﹐澈底改革。克倫威爾將軍因率領新軍作戰﹐屢建奇功﹐在其間迅速崛起於英國政壇。由於八月與蘇格蘭簽定「神聖契約聯盟」﹐會議改而制定韋斯敏斯特信仰告白﹐以作為雙方教會合一的教義基礎。這是清教徒對後世最大的神學貢獻﹐也是其後福音派的里程碑。

    開會時﹐教會代表以長老派居大多數;但是獨立派崇尚會眾自主的新約精神﹐反對國教長老制度化。克倫威爾也主張宗教寬容﹐採取會眾制與長老制並行。查理二世在克倫威爾死(1658)後﹐利用了這個矛盾﹐結合長老派復辟﹔等他一上台﹐立刻恢復以往的主教制﹐並嚴嚴地壓制所有的清教徒﹐包括長老派。原本是清教徒的黃金時代﹐淪為曇花一現。1662年因堅守良心自由﹐而被排除的清教徒牧師有兩千人之多。

    然而這段時期確是這運動的巔峰﹐人才輩出﹐多如星辰﹐頂尖的有Thomas Goodwin, Richard Baxter John Owen等人。


約翰•歐文在牛津的“特別信託”


因為擁有諸如聖徒之萬靈學院、基督教會學院、聖體學院、耶穌堂、和三一學院等等這類歷史悠久的學院,牛津大學很可能被人認為是偏向基督教的。然而,1654年的牛津卻並非如此。當時的牛津大學正處於平等派(Levelers)和第五王國派(Fifth Monarchists)的襲擊。前者認為,理智上訓練豐富的神職人員既沒必要、也很危險。他們相信聖靈是唯一必要的老師。後者則根據但以理書2:44相信,1649年國王查理斯一世的處決標誌著末世的來臨——學習已經沒有必要了。兩個派別都不贊同注重古典和聖經語言的課程安排。一些更為熱心的推崇者甚至企圖讓學生們放棄學習;一些人還在街上示威遊行,宣稱那大而可畏的“耶和華的大日”。

約翰·歐文(John Owen)很忙。1651年,這位清教徒牧師和神學家成為隸屬于牛津大學的基督教會學院院長。一年以後,克倫威爾又指派他作整所大學的副校長。歐文給自己的定位是牧師而非學者,因此認為自己不適合那個職位。但無論怎麼說,他都是一個學識淵博的人。從他出版的著作中可以看出,他深諳拉丁和希臘古典文學、教父文獻、中世紀經院派、以及1617世紀的改革宗神學。同時他還是一位頗有能力的語言學家,精通拉丁文、希臘文和希伯來文。

歐文相信“宗教與文學的榮譽”是他的“特別信託。”他希望牛津和劍橋兩所大學在上帝的引領下,能夠再度成為基督徒學習和傳福音的中心;為學生提供的文科教育能成為下一代的福音使者所需要的通識和專門訓練。作為基督教會學院的院長,他任命的教師神學立場都與他一致,既敬虔又滿有能力。作為副校長,他確保學生們所有學科的學習都使用希臘文或拉丁文。

歐文十分看重講道和禱告。他要求所有學生就其主日聽道的內容向他們的輔導員彙報。他自己也在基督教會和聖瑪麗大學教會定期講道。無論是對教職員工而言,還是對學生們而言,他那些以聖經為本、精闢入裏的講道均顯示出,他很在乎敬虔在生活中的實際操練。

1657年,因著歐文在教學、行政、和講道上的辛勞,他能夠說,牛津的狀況比起他剛來時好了許多。著名的英國革命史學家克拉倫登伯爵(Lord Clarendon)觀察說,1650年牛津大學在“各個學科都出類拔萃,知識純正。”

大學常常遭受(或者挑唆)“城鎮與長袍”之間的張力,諸如學生們太過吵鬧、市政服務緊張、稅收負擔不平衡、搗亂分子的投票衝擊,以及其他一些價值觀上的衝突。而教會與長袍之間也同樣充滿著類似的張力。一方面,一些基督徒混淆了反智與敬虔,認為深入的學習是浪費時間。另一方面,許多學院和大學放棄了與上帝話語的聯盟,選擇了與福音對立的道路。這一切足以讓任何一個優秀的基督徒思考,思考在學術界與作為生源的會眾之間是否還有健康關係的希望。約翰·歐文恰恰證明了此點:調和是可能的,也是應當追求的;學術界和會眾可以一起興旺。


2019年2月24日 星期日

鍾馬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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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鍾馬田探索清教徒的歷史 , 鍾馬田在國際上備受敬重  ,

    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  ,  七千人: 基督徒的優先次序  ,

    鍾馬田的禱告 ,

鍾馬田簡介


二十世紀的大部分時間;對世界各地的教會而言,是陷入一片黯淡無光的屬靈光景。

特別是英國,再看不到十八世紀時教會大復興中信徒所表現的靈性追求和敬虔的態度。二十世紀時,在英國各地的教會,深受新神學的麾登思潮的影響。這些新神學的學說,刻意降低了聖經的權威地位,抹煞了上帝的話語的可信性,並擡高人的地位,誇耀人類的科技成就,盲目陶醉於人類的物質文明。凡此種種,都一律地竊取了上帝的榮譽,並沒有把榮耀歸始至高的上帝。

在這樣屬靈光景普遍荒涼的時代,感謝上帝,他興起了一位忠心的僕人鍾馬田。

在新約聖經的那一時期,曾出現過一位轉捩時代的人物施洗約翰。施洗約翰的出現,是爲基督作見證。約翰福音一章六節說:“有一個人,是從上帝那裏差來的,名叫約翰。”

鍾馬田也是一樣,他也是一個轉捩時代的人物,他在這世上也是爲基督耶穌作見證,特別在這叛逆的墮落的時代裏,他爲光——主耶穌基督——作誠實無僞的見證。

“有一個人,是從上帝那裏來的,名叫鍾馬田。”鍾馬田在五十年的漫長年日中,釋放了上帝給他的亮光和啓示,幫助了成千成上萬的信徒,供應了許多有心追求主的弟兄姊妹。

鍾馬田是一位醫生,並獲頒醫學博士的學位。他竟然放棄了將要有的財富、前途和聲譽,毫無保留地奉獻自己,出來全時間事奉上帝,成爲醫治人類心靈的醫生。雖然在這期間,鍾馬田對醫學仍有濃厚的興趣,仍不斷地閱讀各種醫學的書刊,吸收新的醫學知識。但在屬靈方面,他始終是上帝的僕人。他奉召做人類靈魂的醫生,實有更多的屬天價值的意義。鍾馬田堪稱本世紀——二十世紀——最偉大的和最有貢獻的醫生。



2019年2月10日 星期日

大希律王

太二:1   “當希律王的時候,耶穌生在猶太的伯利恆。有几個博士從東方來到耶路撒冷。。”這是福音書里第一次提起希律王。不管是史籍,還是考古學的發掘,都給了我們許多丰富的資料認識大希律。何以羅馬皇帝亞古士督那么刻薄地說:“做希律的豬,還比做他的兒子好得多。”?請聽我慢慢道來。
主前63年,羅馬大將軍龐培(Pompey)托詞說猶大地的兩名馬加比家族(Hasmonaean family)的成員(Hyrcanus II 和Aristobulus II)兄弟 牆,遂率兵南下,直搗聖城耶路撒冷,猶太地終于淪陷,成為羅馬的一個屬地。龐培將軍任命作大祭司的許爾湛Hyrcanus II管理加利利、撒瑪利亞和猶太地。許爾湛手下有一個精明的大臣,就是以土買人(Idumaean)安提帕特(Antipater),他曉得如何機巧地討好羅馬,特別是Julius Caesar,使自己的家族獲利。Julius Caesar 封他為猶大地的總督(Procurator),還給猶太人許多的特權,如減少稅收。該撒和安提帕特相繼在主前44 和43年被暗殺,Mark Antony 接管了羅馬東方的屬地,安提帕特的兩個兒子法賽爾(Phasael)和希律(Herod)被任命為猶大區分封的王(tetrarchs)。
主前40年,帕提亞人(Parthians)入侵敘利亞和猶大地,法賽爾喪命,希律則逃到羅馬。帕提亞人將Aristobulus II 的兒子Antigonus立為祭司和猶太王。主前37年,在羅馬軍隊的支援下,希律重奪猶大地和耶路撒冷,在以后他作為猶太王的34 年里,他建立了一個極度親羅馬的政權,深得羅馬皇帝Octavian, 即以后的亞古士督(Augustus)的歡心。但他由于是以土買人,也就是一半猶太人和一半以東人的血統,所以得不到猶太人的支持,認為他篡位,將本來屬于馬加比家族的Antigonus 的王位奪走。希律王死于主前4年。1967年考古學家發現了一塊石秤,上面刻著“希律王32年,捐助人,忠于該撒,市場的稽查員,3 Minas。”這里的32年等于主前9年。
大希律王是一個怎樣的人?老實說,他是的確配得稱為“大希律”,因為在巴勒斯坦的眾領袖中,他是唯一能平定混亂和維持秩序的君王,可能他和父親安提帕特一樣的機巧,懂得怎樣討好羅馬和處理國事。他也是一位偉大的建筑師,在國內和國外他都建造了許多建筑和設施。最著名的就是重建耶路撒冷的聖殿(圖二)。根據約瑟夫的記載,建筑工程始于主前23 - 22年,在耶穌潔淨聖殿的時候,工程已進行了46年(約二:20),完工時大約是主后63年,離開聖殿被燒毀才七年的時間。這座聖殿比所羅門王的還輝煌,占據35英畝的土地。除了聖殿,在以色列其他地方,共有21個建筑是跟他有關聯的,其中六個特別值得一提,那就是靠近耶利哥城的皇宮古堡Herodium,這是他的埋葬處,也是羅馬帝國第三大的皇宮﹔耶利哥的冬宮﹔死海西部的Masada堡,在主后73年,960名猶太人寧愿死在堡中也不肯向羅馬軍投降﹔該撒利亞的海港(Caesarea Maritima),為了提供食水給此城,他建造了龐大的導水管(Aqueduct)(圖一)﹔重建撒瑪利亞城,改名Sebaste﹔在希伯倫,靠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安葬的地方(Cave of Machpelah)建造了一道宏偉的紀念牆。如今,這些建筑都成了很多聖地觀光客必到之地。
但這個人不是因為這些建筑而流芳百世,他是因生性嫉妒,無理性的猜疑別人而遺臭萬年。太二:16說:“希律見自己被博士愚弄,就大大發怒,差人將伯利恆城里并四境所有的男孩,照著他向博士仔細查問的時候,凡兩歲以內的,都殺盡了。”只要他猜疑某人是篡他權位的敵手,他就立刻把這人消滅。他曾謀殺他的妻子Mariamne 與她的母親Alexandra,也暗殺了他的長子安提帕特(Antipater)和另兩個兒子Alexander 與Aristobulus。所以羅馬皇帝亞古士督才會刻薄地說:“做希律的豬,還比做他的兒子好得多。”

2019年1月10日 星期四

基督徒生活手冊–善用今生

一、避免極端。
1、正如聖經把天堂指示我們為人生目標,聖經也充分地教導我們要適當地運用今世的祝福,在生活原則的檢討上,這也不應忽視。
如果我們必須生活,我們也必須運用生活上必要的工具。
我們不能避免供應我們娛樂的那些事,而僅僅注重生活所必須的事。
用清潔的良心去娛樂,不拘是生活上的心安,或生活上的享受,我們都當心存中庸之道。
2、這是主在聖經中所教訓我們的,祂說現在的生活對於祂的僕人,正如朝著天國長途跋涉的前進。
假如我們以世間為逆旅,那麼我們應該用人間的幸福,使之成為旅行的幫助,而不是旅行的障礙。
因此,保羅所勸告我們的不是沒有理由,他說: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林前七30-31)。
3、這是一個困難的問題,容易陷入兩種極端之一,所以我們當努力走在正路上,避免走入極端。
有些在某些方面很整潔的人,他們覺得對放縱與奢侈若不加節制,必將流於極端的放肆。
為糾正這種過失起見,他們主張人們在物質的享受上,不應超過生活上所必須的。
這種忠告的動機是很好的,但未免過於苛刻。
因為他們在良心上所加的約束,比主在聖經中所規定的還要嚴格,這是嚴重的錯誤。
他們所謂必須範圍之內的限制,即是在每樁事的可能範圍內加以禁戒。
根據他們這種說法,除了乾麵包和清水以外,其他的食物都不算是合法的了。
另有一些人,如靠底比斯城(尼羅河上游)的克雷特(Crates the Thebes)等,對節約更加澈底。他把自己的財寶丟入海中,以為若不把財寶毀滅,財寶就將毀滅了他。
4、在另一方面,現在有許多人替他們自己在物質生活上的過分享受尋找藉口,他們放縱肉體情慾。
這等人以為這是自由,不應加以限制,可由每一個人自己的良心看為適宜的隨心所欲。這是我們所不能承認的。
5、我們承認在這樁事上,若要以固定或立竿見影的規則約束別人的良心,誠然是不妥當,也是不可能的。
然而,聖經對於物質生活的享用既有一般的規定,我們就該遵照聖經所指示的而行。
二、屬世之物乃神所賜。
1、我們應當考慮的首要原則,就是使用神的恩賜並不算錯。
上帝為我們所創造的一切,是為我們的利益,不是為損害我們。
因此,凡遵守這原則的人,其所行必屬正當。
2、例如,我們思考上帝為什麼創造各種食物,我們就知道祂不但是為了我們的需要,也是為了我們的快樂與享受。
又比方在衣著方面,祂不但是因為我們有此需要而施予,也是為了維持禮節和威儀。
花草、樹木、蔬果,除了實際的效用外,祂為叫我們喜樂,也供給了清香美味。
假如不是如此,詩篇的作者不會把這等事當作神的祝福,得酒能悅人心,得油能潤人面」(詩一O四15)。
而聖經也不會說,祂之所以把這些享受賜給人,是由於祂的仁慈。
3、萬物的自然性也指示了人們可以在某種目的和範圍內,合法地加以利用。
主使花有美麗的顏色和芬芳的香氣,豈不是要我們有耳目的享受嗎?
在各種不同的顏色中,祂豈不加以區別,叫有些顏色比其他顏色更可愛嗎?
祂豈不是使金銀、象牙,和大理石比其他的金屬或石塊更貴重嗎?
總之,祂所創造的一切,豈不是除了需要以外,還叫我們欣賞其價值嗎?
三、真正感恩將使我們不致濫用神恩。
1、所以我們不要相信那無人性的哲學,以為除了需要之外,不許我們對一切被造之物有其他的欣賞。
這不但剝奪了我們對神恩慈合法的享受,而且破壞了我們的感覺,叫我們成為無感覺、麻木不仁的木頭。
但在另一方面,我們也反對放縱肉體的私慾,如果我們對情慾不加限制,就將踰矩。
我們知道,有些人是主張放縱的,他們藉口自由、肆行無忌。
2、所以首先要注意的是,萬物是為我們造的,為的是要叫我們認識及承認那位創造者,並以感謝之心記念祂的仁慈。
假如,你過分享受佳餚美酒,以致腦滿腸肥,不能履行敬拜神以及自己的任務,那還有什麼感謝之可言呢?
假如你放縱情慾,內心污穢,不能分別什麼是對的,和什麼是有道德的,這還算得是對神恩之答謝嗎?
假如我們誇耀自己的服飾,鄙視別人的衣服,我們對上帝所賜的還能算是知道感恩嗎?
如果我們因衣服華美,而流於淫蕩,如果我們一心只注意服飾的華麗,這算是在生活上承認神嗎?
3、許多人沉迷逸樂,心為形役。
許多人嗜好金銀花石圖畫等物,甚至使之成為雕刻和繪畫的偶像來崇拜。
這一般人溺於色香美味,對一切屬靈的事都不感興趣了。
在其他事上也有同樣的情形。因此,我們須受這原則的限制,以免濫用神的恩典。
且須遵行保羅所給我們的教訓: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羅十三14)。
若使人有過分的自由,他們往往就不知節制了。
四、生活要有節制。
1、感謝神恩最正確及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輕視今生,默想天國的永生。由此可以推出兩個規則:
第一是按照保羅的指示: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的」(林前七29-31)。
第二,我們要安貧樂道,以中庸之道來享受人生之豐富。
2、保羅吩咐我們,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的,不但在飲食方面要節制,在衣服起居一切陳設方面,都不可有驕奢浮華的氣習,凡有損於靈性生活與天國生活的思想,都要摒除。
伽妥(Cato)曾說過:「凡重視肉體逸樂的,必輕視道德。」
又有一句古諺說:凡只注重肉體的,不免忽視靈魂。」
3、所以一個信徒對身外之物的享受,雖不必受一定的限制,但有一個原則是他們必須遵守的,即是:他們不可放縱,當戒絕一切奢侈浮華。
反之,要隨時警惕,竭力遠避一切的浮華,以及虛榮的展示。
我們當特別留意,免得主所賜給我們有益於生活上的任何事,成為我們的障礙(林前七29-31)。
五、忍耐自守。
1、第二個原則是,境況不佳的人應該安貧,以免為奢望所苦。
凡能遵守這一道理的,在主的學校中可算是有造詣的人,若未達到這造詣的人,就難證明是基督的門徒。
2、因為凡對塵世事物存有奢望的人,必招致許多邪惡,一個人不能安於貧乏,在富裕的生活中就表明相反的情感。
這意思是說:一個人若以破舊的衣服為恥,就必然以華麗的衣服為榮。
凡鄙視菲薄飲食,而以得不到珍饈為苦惱的人,若能得到的話,總不免過分地享用。
凡不安於惡劣環境中的人,一旦有了尊貴的地位,即不能免除驕傲誇大的毛病。
所以凡屬誠實的信徒,應該虛心學習使徒的榜樣,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都能處之泰然(參腓四12)。
3、關於怎樣使用世上財物,聖經還有第三個原則,這當我們討論克己的教訓時,已經大略說明。
神以仁慈賜給我們一切財物,是為了我們的益處,好像是委託我們照料一般,將來會有算帳的一日。
「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明白(路十六2),這一句警告,是我們時常應當牢記在心的。
4、還要記得,那位要求交代這一筆帳的是誰。
就是那喜歡節約、儉樸,和謙讓的神。
祂厭惡驕矜、粉飾,和一切虛榮。
祂只關心那些與愛有關的幸福。
祂曾親口譴責那些使人心腐化和妨害正當認識的一切逸樂的人。
六、要忠於神的召呼。
 
1、最後,主吩咐我們每一個人,在一生的行為中,須忠於自己的職務。
因祂知道人心浮蕩,貪得無厭,游移不定,內心是何等的徬徨。
為避免我們因自己的愚妄而捲入紛亂的漩渦,祂在每一個人的不同環境中,分配不同的職務。
祂以屬天呼召劃定每一個人的職責,這一種劃定是沒有人能踰越的。
所以每一個人的生活範圍,都是主所安排的,叫他不致於在一生的歷程中漂泊無定。
這種劃分是必要的﹔在祂眼中,我們的一切行動都是按照這劃分來估計的,往往與人的理性或哲學所判斷的完全不同。
2、即使是在哲學家眼中,沒有什麼功業比把國家從暴虐中拯救出來更為光榮的了。
但天國的法官亦不準許個人刺殺 暴 君。
這樣的例子,我用不著一一舉出。如果我們知道主的呼召在各種民事上,是一切正常行為的原則和基礎,這就夠了。
凡藐視這個原則的,必不能在他的工作上適當地履行自己的責任。
一個人有時候也許能夠做些在世人看來是可稱讚的事,但在上帝面前卻不蒙悅納。
而且,在他生活的各部分中不能成為一致。
3、所以我們若能以上述原則為準繩,我們現在的生活必有最好的規範。
因為各人都不致於盲動,企圖反抗主的呼召,知道越出神所指定的範圍以外是不對的。
謙卑的人對自己的生活必表示滿足,對上帝所交與他的職責必不遺棄。
一個人若知道他在一切事上都有神的指引,即可減輕許多憂慮、奔波、愁煩,和各種重負。
若人人相信自己的職務是神所指派的,那麼,官吏將以更愉快的心情執行任務。
家庭中的父親也必更安於他的本分。
如果人知道他的工作是神交付他的,大家必能以忍耐克服所遭遇的一切困難、不幸、失望和憂愁。
如果我們順服神的呼召,我們將得著特殊的安慰,因為只有我們順從自己所得的呼召,才能體會到:無論什麼工作在上帝心目中都是有價值和重要的,也沒有所謂卑賤的工作。

基督徒生活手冊– 對來世的盼望

一、不負苦架,不獲榮冕
1、不拘我們所受的是什麼磨煉,我們應該注定目標,常以輕視現世為目的,好叫我們更加渴慕來生。
因為主知道我們對這物質世界的盲愛,甚至在肉體上全神貫注,所以祂以最好的方法來喚醒我們,使我們不致於為愚妄的情感所牽累,使我們的心不致被無知的傾向所勾引。
2、我們每一個人都終生希求屬天的永福,並且得到這永福。
假如我們死後沒有永生的盼望,我們和禽獸就沒有分別了,這樣我們就覺得十分慚愧。
可是,如果我們仔細考查每一個人的野心、計畫與追求,就會發覺他們的一切作為都是屬於這世界的。
人們愚笨的眼光只注視著金錢、權力,和名譽,不能高瞻遠矚。
我們的內心也為貪婪、野心,和其他的慾望所盤踞,不能進入較高的境界。
總之,我們整個的人都為物質的引誘所迷惑,只知道尋求世界的幸福。
3、為對抗這種邪惡,上帝以苦難繼續不斷地使祂的兒女知道,現世生活是空虛的。
祂常以戰爭、革命、掠奪等災難困擾他們,使他們得不著安逸與慰藉。
為使他們不去追求暫時和無常的財富,或倚靠他們所擁有的,祂有時以流亡、饑荒,有時以火災,或其他方法,使他們窮困,或限制他們的貲財。
為使人們不致過分沉浸於享樂的婚姻生活,祂或使他們因配偶不良而感痛苦,或使他們因子孫不肖而自覺卑下,或因子嗣缺乏或夭折而悲痛。
如果在這些事上祂特顯恩慈,為著使他們不致因虛樂而過分的自驕自傲,祂亦以疾病與危難向他們指明一切肉體的幸福都是曇花之一現耳。
4、我們知道現世的生活是不安的、紛擾的,從各方面看來,都是不幸和不快樂的,而且一切所謂世俗的幸福都是過眼雲煙、空虛,和含有許多災難的時候,我們才真能夠從十字架所加給我們的鍛鍊得到益處。
因此,我們的結論乃是:世界上沒有一件事是值得追慕的,只有競爭﹔若我們想得到冠冕,就當注視天國。
若我們不肯先輕視這虛空的現世,我們的心決不能期望和思想來世的事,這是我們所當承認的。
二、我們傾向重視今生。
1、在這兩個極端中間並無中庸之道,不是我們必須輕視世界,就是我們對這世界有無窮的愛好。
因此,如果我們想念永生,我們必須以最大的努力,解脫現世的束縛。
因為在現世的生活中,有許多甜言蜜語的引誘,有許多快樂、美麗,和甜蜜的事使我們歡欣,我們必須時常提高警覺,以免為引誘所迷惑。
如果我們常以現世的生活為樂,其結果將如何呢?
甚至不斷地處於患難刺激之中,仍然不足對其苦惱而加以警惕。
2、人生如泡影,不僅博學的人明白這個道理,即便一般庸俗的人也都知道。
他們認為這樣的認識是非常有益的,以致他們當中有許多形容今生及其空幻的格言。
可是,沒有其他的事比這事更被忽視,或更容易被遺忘的﹔我們計畫一切的事,彷彿我們將在世上為自己建立一不朽的生命。
如果我們看見送殯的行列,或者在墳場中行走,當死亡的印象呈現在眼前時,我們對現世生活的空虛,就會加以探討。
然而這樣的事也不是每天的,因為我們往往無動於衷。
但是當我們想的時候,我們的哲學只不過是瞬息即逝,我們一走開,它便隨即毫無蹤影,正如娛樂場所中的喝采,沒有留下一點痕跡。
3、我們不但忘記了死亡,也忘記了我們必死的事實,好像從來未曾聽到過,而且醉生夢死,以為能長遠活著。
如果有人提醒我們說,人生不滿百,常懷千歲憂」,我們雖然承認這話是對的,但卻毫不在意,今生永在的觀念,仍然盤踞在我們心裡。
4、我們不但需要用言語來警告,也需要以各樣的證據來證明今生是滿了不幸,這有誰能否認呢!
因為,即使我們接受了這一點,仍然很容易為愚妄的歌頌、今生的話語所迷惑,彷彿今生有最大的幸福似的。
假如我們必須受神的教導,那麼我們必須聽從祂的呼喚和譴責,我們才能從懶惰中興起,這樣我們才知道輕視今世,一心一意地思念來生。
三、今生的幸福也不當侮蔑。
1、雖然,信徒對現世生活的輕視是應該的,但不可成為嫉視人生,或對上帝忘恩。
今生雖有無窮災害,亦系神恩之一,不能侮蔑。
假如我們不把它看為神的仁慈,即是我們對上帝大大的忘恩。
尤其對於信徒,更應當把今世看為神是仁慈的一種證明,因為這一切是要促進他們的救恩。
2、因為,在祂公開顯示永遠光榮的產業以前,祂要在不重要之事上,對我們表明祂是我們的天父﹔而且祂每日所給予我們的都是祝福。
今生既然可以幫助我們認識神的恩惠,我們豈能忽視它,認為它是毫無價值的呢?
所以我們必須視今生為神豐盛慈愛的一種,不可摒棄。
即令缺乏聖經的見證(其實聖經上有無數明顯的見證),甚至自然本身也告訴我們,應該感謝上帝,因祂賜生命給我們,而且給我們許多維持生命的幫助。
3、此外,使我們感恩的更大理由,即今生乃是到達天國光榮的準備。
因為上帝已經命定了,凡是要想在天國得冠冕的,在世上必須打那美好的仗,這場戰爭之勝利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始能獲得。
還有一個理由,就是我們在今生的各種幸福中,首先嘗到神愛的滋味,好使我們再希望神愛的完全顯現。
4、當我們知道活在今生是神愛的恩賜,並知道為它存感恩之心,我們須進一步思想今生的一切艱苦情況。
唯此才叫我們不致於對今生過分迷戀,因為正如上面所說的,對今生的貪戀是我們的自然傾向。
四、如果和天堂一比,世界算什麼!
1、從今生的腐化貪戀所減去的那一部分榮耀,要加到對來生的願望上去(要想更盼望來生,就得不貪戀今世)。
異教徒認為一個人最好是不生到世上來,其次就是早些離世,這樣的看法不是沒有理由的。他們不真認識神的人,所知的除了不幸和災難之外,還有什麼呢?
古時位於黑海北邊的Scythia國的人,為親屬的出生舉哀,並為他們喪亡誌慶,也不是沒有理由的。
可是他們的這種觀念對他們並沒有什麼好處,因為他們在基督裡沒有真信仰,所以他們不曉得為何那些事情本身沒有福,也不曉得它們的不可愛,反而對敬虔的信徒有所幫助。
所以外邦人的觀念,只能以絕望收場。
2、在此,信徒應當明幣,今生是空虛和不幸的,並且應當以愉快的心情來思想未來的永生。
我們若將天堂與今世加以比較,則非但完全忘懷今世,而且更是加以鄙視。
假如天堂是我們的父家,那麼,塵世就是被放逐之地,今生只不過是流浪於異鄉。
假如脫離塵世即是進入實際的生命,那麼人間無非是一座墳墓。
住在這充滿著罪惡的塵世中,除死亡以外,還有什麼呢?
假如從肉體解脫可以得完全的自由,那麼肉體豈不是一個監獄嗎?
假如與上帝同在是無上的幸福,不與上帝同在豈不是悲慘嗎?
可是除非我們掙脫人世,不然我們便與主相離」了(參林後五6)。
所以,如果把塵世的生活和天上的生活作一比較,塵世的生活當然毫無價值。
3、但我們不必憎恨今世生活,除非它使我們陷於罪中﹔即使有憎恨,也不應憎恨生命本身。
我們固然可以對今世感到厭惡,並盼望結束今世生活,但若上帝的旨意要我們繼續生活下去,我們也將欣然接受,不應口出怨言。
今生是上帝所指定給我們的崗位,要等到祂呼召的時候,我們才可以離開。
保羅嘆息自己的命運,覺得他的肉體在捆綁之中過於長久,亟願早日解脫(參羅七24)。
同時,他在神的旨意中找到安息,離開世界,與主同住,兩般均可。
他覺得他對主有一種義務,須以生或死來榮耀主名(參腓一20)﹔至於哪一種方式最能榮耀主名,當然由主決定。
4、所以如果或活或死,都是為主」(參羅十四7-8)是對的話,那麼我們就當把生與死的問題,交由上主決斷。
同時讓我們願望並繼續不斷地思唸到死,因為在與來生比較時,我們對今生的空虛就可輕看了。
並因我們為罪所奴役,所以,只要上帝喜悅,隨時可以盼望結束今世的生活。
五、我們不當怕死,要挺身昂首。
1、說來倒也奇怪,有許多自誇為基督徒的人不願意死,不但不盼望死,反而一提到死就顫慄畏懼,宛如大難臨頭。
當然,當我們聽到自己將離開今世時,會在自然的情感上引起警惕,那是不足為奇的。
如果在基督徒的心中沒有足夠的光照與靈性,以強烈的安慰克服一切恐懼,那這事是不可容忍的。
假如我們想到這靠不住的、敗壞的、必朽的、即將衰殘的肉體的帳棚一經瓦解,就可以恢復耐久的、完全的,和不朽的光榮,那麼信心豈不使我們熱烈盼望那為肉體所懼怕的事嗎?
如果我們的死將使我們由流亡而返回家鄉,而且是回到天家,我們豈不因此得著安慰嗎?
2、有人說,沒有人不希望永恆的。
這句話我不否認,但是為那個理由,我們應該瞻望不能朽壞的未來,在那裡我們將得到安定之境,是在今世所不能得著的。
保羅清楚告訴信徒,不要怕死,並非願意脫下這個,乃是願意穿上那個」(林後五4)。
下等動物和無生命的物體如木石等,也知道現世的空虛,並和上帝的兒女一般希望末日復活,從虛空中得救﹔而我們稟有自然理性的亮光,為上帝的聖靈所光照,當我們想到自己將來生存問題的時候,能不提高自己的思想,超越這腐化的世界嗎?
3、我現在的目的並非駁斥這個十分頑固怕死的見解,而且在此處討論也不相宜。
在開始的時候,我就說過,我不願對普通問題詳加討論。
我願意勸那些膽怯的人讀讀居普良(Cyprian)的《必死論》(Mortality),既然連不信的哲學家們也能視死如歸,這豈不使他們面紅耳赤嗎?
我們可以斷言,在基督的學校中,凡不以愉快心情盼望死並盼望最後復活的人,他的靈性必不能有所進步。
4、保羅以這品性來形容所有的信徒(參多二13),聖經亦常常提醒我們,這是使我們有真正快樂的動機。
主說:你們要挺身昂首,因為你們得贖的日子近了」(路廿一28)。
若祂所計畫使我們得以高昇的事,僅使我們憂愁驚恐,這是合理的嗎?
若是如此,為什麼我們還尊祂為師呢?
所以我們必須有更正確的判斷,雖有肉體方面的盲目貪婪的反抗,我們不可猶疑,要熱心盼望主的降臨,以此為最鼓舞的事。
我們不單渴望主的降臨,也要為審判之日而興悲。(此句為法文本加添)
因為祂是我們的救主,要把我們從罪惡和痛苦的深淵中拯救出來,叫我們承受祂的生命與光榮的基業。
六、主必要在榮耀裡降臨:
不愛主者,當受咒詛。
1、誠然不錯,一切信徒在世的時候,必須如將宰的羊」(羅八36),好使他們愈來愈像他們的元首基督。
因此,如果他們不提高自己的思想仰望天家、超乎塵世之外,他們的景況就非常悲慘了(參林前十五19)。
2、讓那些不虔不義之人得著各種富貴,享受他們所謂的內心平安。
讓他們誇耀自己的驕矜徭逸,飽嘗罪中之樂。
讓他們以邪惡來煩擾光明之子,為他們的驕傲所侮辱,為他們的貪妄所欺騙,以不法之事來刺激他們。
但當信徒看見這些事的時候,就當仰望天家,如此在這種患難中就不難獲得內心的平安。
因為他們知道,主將接納祂忠實的僕人進入平安的國度。
擦乾他們的眼淚(參啟七17),祂將以快樂的錦衣賜給他們,以光榮的冠冕裝飾他們,以歡樂的心情接納他們,並提高他們的地位,和自己的尊嚴並列,總之,叫他們能參與祂的幸福。
3、至於惡人,雖在今世顯赫,必將墮落於羞辱的深淵。
祂將使他們的歡樂變為悲傷,使他們的喜笑變為哭泣。
使他們的安寧變為良心上的煩惱。
並且將以永遠不滅之火懲罰他們,甚至叫他們受他們所侮辱的信徒的支配。
按照保羅所說:上帝既是公義的,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於聖徒的人,那時主耶穌從天上顯現」(帖後一6-7)。
4、這是我們的聖潔安慰,若沒有這個安慰,我們必甚沮喪,或沉溺於世俗的快樂而自取滅亡。
詩篇的作者也承認,當他對於惡人在今生榮華的事思想過多的時候,他幾乎就要跌倒(詩七十三2)。
若不是進入上帝的聖所,思想善人與惡人最後的結局,他必站立不住。
總之,只有在信徒的眼睛向著復活的大能時,基督的十字架在他們的心裡才戰勝了魔鬼、情慾、罪惡,和惡人。

基督徒生活手冊–忍負十字架(3)

十一、十字架對我們的得救是必要的。
1、我們已經申述了為著神的旨意背負十字架的原則,但我們必須把哲學家的忍耐和基督徒的忍耐略加區分。
很少哲學家有那麼高明的智慧,能夠體會到我們受磨煉是出於神,所以應當服從。
他們甚至以為忍受磨煉是無可奈何的。
這豈不是說,我們之必須服從上帝,是因為我們無法反抗祂?
服從上帝若是出於不得已,那麼,要是能夠擺脫上帝,就可以不服從祂了。
2、可是,聖經之要我們服從神的旨意,是另有理由的:第一是因為祂的旨意是公義的,第二是為要完成對我們的拯救。
因此,基督徒對忍耐的勸勉乃是:我們不論是窮困,流亡,被拘禁,受譴責,或疾病,或喪失親友,或遭受其他災難,我們必須承認這些都是出於上帝的旨意和安排﹔而且相信祂所行的都是最公正的。
若將我們日常所犯的無數過犯,和祂所加於我們的磨煉相比,我們豈不應受更嚴厲的責罰?
我們的情慾必須克服,且須接受約束,因恐一旦放縱,即將陷於不法的罪中,這豈不是很合理嗎?
因為,我們的罪豈不值得我們受上帝的公義和真理的判斷嗎?
假如上帝的公義表現在苦難中,那麼我們若對之埋怨或反抗,我們就難免犯罪。
我們不再聽到哲學家冷酷的話語,以為我們的服從是不得已的。
但我們得了一個有力的教訓:我們必須服從,反抗是不合理的。
必須忍耐接受苦難,因為不忍耐等於反對上帝的公義。
3、既然除了有益於我們的拯救之外,沒有什麼是可羨慕的,所以我們最慈愛的父在這方面給了我們無上的安慰,因祂宣稱雖在十字架的磨煉當中,祂仍然要成全我們的拯救。
如果受苦於我們有益,為什麼我們不應該以感恩與和平的心去忍受呢?
所以我們之忍受苦難並不是不得已的服從,乃是承認這是自己的益處。
我們受十字架的痛苦愈重,所得屬靈的喜悅就愈大,這是我們以上討論的結果。
這是應當感恩的,而感恩沒有不含著歡樂的。
如果對主感恩和讚美,非有快樂的心情不可沒有任何足以壓制這種心情的事,那麼就明顯看出,神就要以屬靈的快樂去調劑十字架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