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1日 星期五

自以為得救之確據

 

即使我們的情感使我們產生對得救的確信,也不能証明它是屬靈或非屬靈的。

 

有些人認為,假如我們對自己的得救有確信,那我們一定是被騙了。相反的,新教徒一直相信,得救的確信是基督徒一種恰當的感覺。聖經中有許多上帝子民對他們與上帝的關係感到確信的例子。

舉例來說,大衛在詩篇中經常提到上帝是他的上帝和救主、他的磐石、盾牌和高台等等。使徒保羅在他的書信中,也經常說到他與基督的關係,並因救恩而喜樂,「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提後一︰12)。

聖經中明白地表示,所有的基督徒--不只是使徒和先知--都能夠而且都應該有這種確信。彼得命令我們要確定上帝對我們的恩召和揀選(彼後一︰10),並告訴我們如何去獲得這樣的確定(彼後一︰5~8)。保羅也說,缺乏確信對基督徒是一極不正常之事︰「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嗎?」(林後十三︰5)。約翰給了我們許多可以測試是否確實得救的方法︰「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約壹二︰3);「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壹三︰14);「上帝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約壹四︰13)。

所以,只因為一個基督徒深深確信他自己的得救而去批評他,這是很不合理的。

但另一方面,如果一個人說自己是得救的,只因他確信如此,這也是沒有根據的。一個人可以有最偉大與最振奮的得救確信,然而卻仍未得救。他可以顯得和上帝很親近,並在禱告中用非常大膽和親密的言語,稱呼上帝為「我的父」、「我親愛的救贖主」、「我甜蜜的救主」、「我所愛的」等等;他也可以說︰「我有完全的把握知道上帝是我的父,我知道我將去到天堂,就好像我已在那兒一樣。」他可以對自己如此的確定,以致他認為不再需要任何理由來測試信心的真實性;他也可以鄙視任何說他可能尚未真正之人的建議。然而,這些行為沒有一項可以証明他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

事實上,這種誇口的確信,只是一直在炫耀自己,一點也不像真基督徒的確信,反而比較像在路加福音十八︰9~14節中的那個法利賽人,他非常確定自己與上帝之間有正確的關係,並無恥地感謝上帝使他與別人不同。真基督徒的確信是謙卑的,而非自誇的。

未得救之人的心是盲目的、詭詐的和自我中心的,也無怪乎他們對自己有這麼高的評價。假如撒旦又在他們的罪欲中添加了虛假的安慰與喜樂,那麼未得救的人會有一種強烈但虛假的得救確信,也不足為奇了﹗

當一個未得救的人有了這種虛假的確信,那他就不會去面對下面這些問題,而通常這些問題會讓真基督徒懷疑自己的得救是否果真得救︰

一、假基督徒感覺不到永生的嚴肅性,也不曉得永生要建立在正確根基上的重要性。相反的,真信徒則是謙卑和謹慎的,因為他感到要站立在上帝--這位至聖的審判者--面前,是一件極其重大之事,但虛假的確信對這點則毫無察覺。

二、假基督徒無法察覺他內心有多盲目、多詭詐。他虛假的確信使他對自己的看法有極大的自信,然而真信徒卻對自己的了解採謙卑的態度。

三、撒旦並不攻擊虛假的確信,他只攻擊真基督徒的確信,因為這個真確信會產生更大的聖潔。另一方面,撒旦卻是虛假確信的摯友,因為虛假的確信,把假基督徒完全放在撒旦的權勢之中。

四、虛假的確信讓人看不到自己罪性的程度。在假基督徒的眼中,自己是個潔淨與光明的人。相反的,真基督徒知道自己的內心,他感到自己是個罪大惡極的罪人,他經常會驚訝一個真正得救的人,會有可能像他這樣充滿罪惡嗎?

有兩種假基督徒︰第一種是因為外在的道德與宗教行為而自認是基督徒,這些人不了解唯獨信心叫人稱義的教義;而另一種就是那些從虛假的宗教經驗得到確信的人。

後面那種假基督徒是最糟糕的。他們的確信常從自以為是的啟示而來,他們稱這些啟示為「聖靈的見証」;他們經歷過一些異象和意念,便宣稱是上帝的靈將未來之事象他們啟示。而接受這些異象和意念的人,會說他們也有關於自己已得救的異象與意念,這都不足為奇。所以無怪乎那些自以為是的啟示,會使他們產生這麼高度的自信。

事實上,這種高度的自信,就是人們要從想像的啟示中去尋求指引的一個顯著的標誌。他們大膽的說︰「我知道這事或那事」、「我確知」,他們鄙視任何會使他們懷疑自己經歷的論証或理性的探究。

要了解這些人的自信是很容易的。以為上帝用一種特殊的方式來表示他們是他親愛的兒女,這會滿足他們的自愛。假如這些「啟示」又是隨著強烈的情緒而來,更會他們誤以為是聖靈在他們裡面做工,而更加強了他們虛假的確信。

現在我要給傳道人一些警告︰你們有時用一種錯誤的方法來傳達正確的教義,因而鼓勵了虛假的確信。你們告訴人們要「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來生活,「信靠暗中的上帝」,及「信靠基督,而非信靠感覺」。這些都是正確的教義--但必須是在被正確理解的前提下。

「憑著信心不憑著眼見」意味著︰允許看不見的屬天事實控制我們的思想和態度。我們無法以肉眼看見上帝或基督,我們也無法看見還未被建立起來的新天新地,然而我們相信這未見的事實。要相信這些,並讓這信念來管理我們的心思和生活--這才是「憑著信心不憑著眼見」。

但卻正好相反,有許多人以為「憑著信心不憑著眼見」意味著︰縱使我們的心仍處在屬靈的黑暗與死亡的光景下,我們仍應相信基督。這是不合聖經,也是荒謬的。一個人不可能相信基督,卻仍留在屬靈的黑暗與死亡之中;真信心意味著離開屬靈的黑暗與死亡,而進入基督的光明和生命中。告訴一位心還在黑暗與死亡光景中的人去信靠基督,等於是告訴他雖然你是個不信的人,仍可對基督懷有信心。

聖經教導說,對基督的信心意味著對他有一種屬靈的看見,耶穌說︰「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有永生(約六︰40)。真信心只存在於當我們「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並看見「上帝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林後三︰18;四︰6);缺少這種屬靈光照的信心,就不是光明之子的信心,而是黑暗之子的欺騙。

「信靠暗中的上帝」意味著︰當我們處於黑暗、痛苦的環境,好象上帝已不再關心我們時,仍然信任他的話語。這也意味著︰當我們不像平時那樣能清楚看見他的愛時,卻仍繼續信靠他。這與以已死和屬世的心、缺乏屬靈的光照和屬靈的經歷來信靠上帝,是完全不同的。

這些沒有屬靈經歷而又堅持靠信心而活的人,有著荒謬的信心觀念。他們所謂的「憑信心」,就是相信他們已得救,他們以為懷疑自己的得救是罪惡的,也不問自己的生命是否早已壞死而且世俗化;他們究竟是從聖經的什麼地方發現,信心是意味著相信我們已得救?聖經說信心是將罪人帶入救恩中,所以信心不能說是相信我們已經得救。假如信心意味著相信我們的得救,那就是說相信我們有得救的信心;這麼一來,信心就只意味著相信我們在信。

我承認,不信可能是缺乏確信的一個因素。有些基督徒的信心極小,而那樣小的信心只能產生出極少的得救確信。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要在信心中成長,並結出更多信心的果實。其它有些基督徒盡管在生命中有許多確已歸正的証據,但仍缺乏確信;他們的懷疑來自單方面不配的感覺,並對上帝憐憫的大能與實際之微弱感受。還有一些基督徒缺乏確信,是因為他們處於一種黑暗痛苦的環境裡︰如果上帝愛我們,怎麼會讓我們受這麼多患難?這種懷疑來自不能依靠上帝的主權和智慧。

然而,假如某人感覺自己心中僵死而世俗化,我們也不能責備他懷疑自己的得救,真基督徒的確信是不可能存在這樣的心田裡,就好像日落之後仍要強留陽光一樣不可能。假如我們的心現今仍處在罪惡的黑暗之中,那我們過去所曾擁有的宗教經驗之記憶,也不能使這份確信復活。

事實上,假如我們感到自己的心是全然地死寂與世俗化,我們是應該懷疑自己的得救。這也是從上帝的計劃而來,愛上帝的心越減少,對自己的憂慮就會增加;當我們陷入靈性上死寂的時候,是需要這種憂慮來防止我們犯罪,並刺激我們從事更新數量的努力。

假如一個人的心處於屬世和死寂的狀態,而我們卻告訴他們要保持確信,那我們是與上帝的計劃相抵觸。假如我們以為這就意味著「憑著信心不憑著眼見」,「信靠暗中的上帝」,或「信靠基督,而不是自己的感覺」,向那些心已屬世而死寂的人鼓吹確信,就是在鼓吹虛假的確信。

另一方面,倘若我們用自己的屬靈情感和基督徒經歷來做我們得救的証據,這並不是「以信賴自己的感覺取代信靠基督」。我們沒有其它得救的証據可用﹗假如我們是因自己的情感而讚美推崇自己,那我們就是「信賴我們的感覺而非基督」。當我們的經驗與情感變得比上帝重要,當我們認為上帝會為我們奇妙的情感而推崇我們時,那就真是危險了;事實上,這是在一個比不道德的無神論者更糟糕的屬靈情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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