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3日 星期一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十二段

   你自己審察,只用外表的行為來遵守第一條誡,與用內心的信靠來遵守,是有何等天壤之別。因為後者使人作上帝真實活潑的兒女,前者只足以造成更壞的偶像崇拜,和世上最可惡的假冒為善者,他們用虛偽的義把無數的人引入他們的路,使人沒有信仰,以致沉迷不悟,胡言妄語,裝腔作勢。基督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論到這種人說︰“若有人對你們說,基督在這裡,或說基督在那裡,你們不要信;”又在約翰福音四章說︰“我告訴你們,時候將到,你們拜上帝,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因為父要人用心靈拜。”

  這些和類似的章節影響了我,也應當影響每一個人去拒絕教諭、印章、旗幟、和贖罪票的炫耀。這些東西誘使愚夫愚婦建立教堂、捐款、設立基金、祈禱,可是信心卻被抹煞了。因為信心既對行為一視同仁,那麼把一種行為高舉於另一種行為之上,就不能見容於信心。因為信心要作為對上帝的惟一事奉,其他行為不得享受事奉的名稱和榮譽,除非行為從信心領受了,即當行為是出於信心和憑著信心時,便從信心如此領受了。這種悖謬舊約已經指明,那時猶太人離棄聖殿,在別處,如園內和山上獻祭。如今人也是這樣行︰他們熱心行各種善事,但對那為主要善事的信仰,他們卻毫不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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