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紀以前,歐美各地盛行買賣奴隸制度,基督教中有識之士,特別是熱心宣教的福音派基督徒,竭力反對奴隸制度,因此深受那些販賣和擁有奴隸之士的痛恨,他們迫害了很多的宣教士。但到了十九世紀初期,歐陸各國逐一解放奴隸,剩下美國尚未對奴隸問題採取行動。
1820年代,美國的廢除奴隸運動開始活躍起來,以漸進的策略,說服的方式來推行,但成效不彰。因此,在1830~1860年期間,反對奴隸制度的人們,用強硬並激烈的手段,甚至以暴力來解放奴隸。最後,終於引發了南北戰爭。
1860年時,美國約有四百萬奴隸,其中四分之三是在南部,以種植棉花為業。是年,反對奴隸制度最力的林肯(Abraham Lincoln)當選美國總統。1861年初,南方十一州陸續退出美利堅合眾國,成立南方聯盟,由傑佛遜(Jefferson Davis)出任臨時政府總統,遂爆發了南北內戰。1865年4月9日,南方的李將軍(Robert E. Lee)戰敗投降,結束了長達四年的殘酷內戰。
這場美國的內戰,是基督徒打基督徒的一場悲劇,投入戰爭的雙方,都堅信是為公義而戰,也都運用聖經作支持,又向同一位上帝祈求勝利。南方的教會領袖,認為奴隸制度是上帝的旨意,所以他們是為上帝及宗教而戰;在他們看來,廢除奴隸運動,乃是來自無神論者。而北方的教會領袖,則認為南方的聯盟,乃是地獄的盟友,他們的領袖理應永永遠遠遭受報應。
戰爭結束後,南北兩方的教會,並沒有重大的改變,也沒有重大的事件發生。南方各宗派公會,宣稱他們仍然忠於原有的立場,保持他們慣常的基督徒型態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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