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7日 星期六

本體論

    本體論是由「道」及「存有」組成,意即存有之道。它並非處理超經驗的真實,也不是玄想的結果,而是原則性的知識。本體論的分析 (Ontological analysis) 是為顯露每一件事物的存有本性,例如結構、原則等。

    哲學傳統上存有本體論的意義較田立克的抽象。田氏認為用亞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學 (First philosophy) 及形上學 (Metaphysics) 來解釋本體論是不幸的,因為他把本體論放在超越的思想層面上。康德則認為本體論是尋問事物先驗知識是否可能的科學,其結論是因為本體論是物自身 (things-in-themselves),乃人所不能知學問。田氏指出他的本體論與上下不一樣。他深受海德格 (Heidegger) 影響,《存有與時間》(Being and Time) 一書,海氏透過存有的境況描述存有 (Dasein) 的本性,並稱只有透過存有分析才能把本體論顯露出來。如此,本體論就是用以追尋存有的意義,特別是追尋人之為人。

    傳統哲學有時把本體論的課題放在形上學中,所以田氏要把二者分清:形上學尋問的是事物的意義,而本體論尋問的是事物的存有。形上學注重的是概念的分析,本體論的則是實存的境況。

    本體論發的第一個問題是:「甚麼是存有自身﹖」

    這個問題預設了發問主體及問題對象的客體,也預設了存有結構的主客關係。當一個人發問「甚麼是存有」的時候,他便在一種對立中:一方面他是時空中的個體,受囿於形式,另一方面他意識到自己的超越性,是無限的追尋者,有限存有與無限存有便在這一問一答中聯繫起來。

    「存有自體」是一極難解釋的名詞,拉丁文是 “esse-ipsum”,英文直譯是 “being-in-so-far-as-it-is-being”,田氏姑且解釋為:「某物的存有是甚麼意思﹖每一事物參與存有的特徵是甚麼﹖」

    這就是本體論要問的。本體論不是要問科學世界的東西,而是要問「它為何要成為這樣﹖」(What does it mean to be?)

    存有是一切問題的根本。本體論就是要描述存有,使人能參與存有自身 (Being-itself)。即是說本體論分析了人遇到的問題,使人有勇氣勝過它。

    一方面,因為存有是人的主體,人一旦去問存有問題,人便與存有分割,結果人與自己就對立起來。田氏為此作了一些解釋:如困我們問存有的問題,我們必先瞭解 存有,以致我們才會問存有是甚麼。在解答以先,人的內心其實已涵攝了存有,但人的困境催逼人去問存有,以致人與存有分割。田氏說:「人同時屬於存有,亦與 存有分割。」

    田氏在《系統神學》中詳細論述了這種二重性。

    本體論基本的結構是內涵條件,田氏以人與世界為例:人一方面是屬世界,但當自我意識到世界時,世界即在我以外。因此人居於世界,亦超越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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