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日 星期一

清教徒運動及影響


起源

隨著英國的改教,一批提倡教會改革,清洗天主教遺毒的復原派人士興起,在血腥瑪利統治期間,這些人多流亡海外;當伊利莎白執政後,這些人紛紛帶著強烈加爾文的思想回到英國,盼望改革教會。然而伊利沙白實行緩和政策,將天主教的儀文與改革宗神學相互摻雜,使得改革的呼聲日漸提高。但當時改教運動根本不能滿足他們,因為他們期望看到英國教會徹底被潔淨。因此,這批人就被稱為「清教徒(Puritans)」。

清教徒的主張

他們的宗教改革,比之前的改教家都要來的徹底。

崇拜儀式

清教徒相信教會崇拜,應該單以那些記在聖經上的為限。這原則會把羅馬天主教許多以遺傳為根據的儀式廢除,也把路德改教運動中所保留的東西除掉,因為路德決定在崇拜中把許多遺傳留下來,除非這些是聖經所明文禁止的。因此,清教徒立意推行一種更激烈的改革,他們堅決反對當日在教會中流行的牧師禮袍、跪領聖餐方式,和洗禮時劃十字的記號;他們認為這些都是「天主教的舊酵」,必須掃除乾淨。

教會組織

清教徒認為英國國教的行政形式與新約記的不同,他們主張教會中應當由長老們負起教會懲治的工作,所以又稱為「長老派清教徒主義」。牧師任職必須得著地方教會的同意,且認為「監督、長老和牧師」所有的職份,應當居於平等的地位。

分離主義

清教徒雖然都接受加爾文信仰,但後來分成兩派:一派仍願留在英國國教內,從內部加以改革;另一派則認為從內部改革是不可能成功的,他們要建立一個他們認為是合乎聖經真理的教會,因此決定脫離英國國教,故被稱為「分離派」或「不奉國教派」。

在教會行政制度方面,後者強調每一個教會都是獨立自主,沒有一個教會可以干涉另一個教會,因此,他們又稱為「公理派」(Congregationalists)或「獨立派」(Independentists)

美洲新大陸

在伊利沙白和詹姆斯時代,許多分離派的清教徒被迫離開英國,1607年,一批清教徒在羅賓森和史密斯的帶領下,前往新大陸尋找宗教自由,他們先到了荷蘭的阿姆斯特丹。

1620年,他們搭乘「五月花號」輪船來到美洲新大陸,從此開始了清教徒的移民潮。這批清教徒在新英格蘭的普萊茅斯登岸,在那裡開始建立了第一個殖民地,這批分離派清教徒又叫「天路客(Pilgrims)」。

這些清教徒到北美洲之後,在自由的空氣中建立他們的教會及家園。他們大多是極其敬虔、勤奮的加爾文主義者。他們以民主的形式管理教會。日後美國的民主政治,便是由此奠下基礎的。除了民主政治外,他們生活的各方面都帶著濃厚的信仰色彩。他們的信仰對於日後美國文化的孕育與發展,有很大的關係。

清教徒革命

詹姆斯一世去世後,清教徒與英王之間的鬥爭,由宗教的鬥爭演變成政治的鬥爭。在克倫威爾的領導下,清教徒在國會的勢力越來越大,1640年,清教徒成為國會多數席。但國王查理對國會施壓,要求國會交出五名清教徒議員領袖,國會不從,因此,使英國陷入內戰。戰爭初期,國王這邊佔優勢,但國會的軍隊在克倫威爾的睿智領導下,終於克敵制勝。

「克倫威爾軍團」充滿宗教熱忱,他們不起誓、不喝酒、唱著詩歌、邁向戰場;沒有戰事時,他們就一起讀經、禱告、唱詩。後來英王被國會判處死刑。克倫威爾掌握大權,英國成為清教徒的天下。但克倫威爾死後,他們便又失勢。但清教徒已經成為龐大的一群,英國不得不容忍他們的存在,不久頒下宗教容忍法令,結束對清教徒的迫害。

威斯敏特信條

在戰爭進行中,國會決定改革教會,終於在1643年,廢除主教制,並在威斯敏斯特召開會議,以制訂信條及教會行政制度。與會人員公理會與聖公會,大部份是長老派清教徒。由於蘇格蘭人在戰爭時給過幫助,所以也將一些席位給蘇格蘭代表;雖然他們沒有投票權,但在會中有相當大的影響力。

威斯敏特會議成為英國教會史上的一次劃時代的會議。會中制訂了「崇拜指南」以取代過去的「公禱書」。這本「崇拜指南」至今仍被長老派及公理派教會所採用。會中訂立了有名的「威斯敏特信條」,這是改教運動時期,復原教主義最後一份偉大的信經。

此外,也為講道解經預備了「大本信仰問答」;並為教導兒童預備了「小本信仰問答」。這些都成為加爾文派或改革宗教義的最佳文件。

巨變後的平靜

改教運動是一場巨大的變動,這變動不但影響教會,也影響國家、經濟、文化各方面。改教運動發生在十六世紀,然而整個十七世紀,國家和教會的生活都繼續在動盪中,尤其是在英國。

上帝的話一直是教會生活與教會增長的基本因素。所有的基督徒都宣稱他們的教導是來自聖經,但是在瞭解聖經及解釋聖經上,彼此卻有很大的差別。因此,「到底什麼是聖經真正的意義?」天主教許多教導是根據對聖經錯誤的解釋而來;改教者之所以要改教,是因為他們對聖經真正的意義有了不同的瞭解。

改教運動以後,基督教便沿著四條路線,發展出不同的派別:

1) 接受天特會議所訂的信條;

2) 接受復原派的信仰;

3) 或多或少偏離前兩種信仰;

4) 完全放棄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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