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日 星期二

甘為霖 Dr. William Campbell MD

 

1841~1921年英國長老教會宣教師,18711917年在台灣工作,在台灣生活的時間長度僅次於巴克禮,對台灣教會有很大的貢獻。尤其他於189110月創辦的「訓瞽堂」,更是台灣第一個盲人教育機構。

187112月甘為霖以宣教師身分抵達台灣,除了協助已經成立的教會之外(當時最主要是西拉雅族和巴宰族的教會),更致力於福音未達之地的開拓事工。甘為霖可能是第一位踏查記述日月潭的西洋人,他以荷蘭來台首位宣教師之名將其命名為「甘治士湖」。

甘為霖是宣教師當中相當勤於做筆記、寫作的一位,著作不少,包括《荷蘭統治下的台灣》、《台灣宣教之成功》、《福爾摩沙素描》等,是一位受人重視的學者。1913年他編輯的《廈門音新字典》(簡稱「甘字典」)出版,是白話字、漢字對照的重要工具書,至今仍非常通行。

甘為霖

     

      甘為霖 Dr. William Campbell MD  ,   甘為霖牧師生平甘為霖牧師傳 ,

      使盲人看見 , 疼愛盲人的來台宣教士 , 甘為霖牧師初到台灣

       《廈門音新字典》

       整理出版十七世紀台灣教會史  , 十七世紀台灣教會史寫作的時間與動機 ,

使盲人看見

 

甘為霖牧師獻身台灣視障教育,猶如為盲人帶來心裡的光,他編著《甘字典》,讓我們一起來記念他的貢獻。

 

◆關心視障人士

 

甘為霖是蘇格蘭格拉斯哥人,畢業於格拉斯哥大學與自由教會學院。雖然是蘇格蘭長老教會培養出來的人,但他和馬雅各、李庥、巴克禮……等蘇格蘭人一樣,加入了英國長老教會,成為英國長老教會的宣教師。來台宣教早期,他最為人稱道的事蹟是建立了台灣第一個視障者教育機構:「訓瞽堂」。

 

甘為霖牧師在台灣傳道旅行中遇到很多視障者,多半以乞食或算命維生,引起他很大的同情,於是他便開始去了解視障者在當時台灣社會的處境。

 

◆凸字版課本

 

1885年,甘為霖牧師開始籌備視障教育工作。他以台語白話字的凸字版(embossed type)印行了視障者的初學課本、讀本,以及新約第一卷的《馬太福音》及《廟祝問答》,用來向視障者傳教。這種凸字版字體較大,用粗手也可認出,學會羅馬拼音後方便使用。可惜這些凸版書過於龐大而沉重,非常佔空間,使用上不方便,所以後來就採用白雷爾式點字(Braille system)來製作給盲人閱讀的書籍。製作一本文式淨凸活字聖經,會有62大冊,需款10磅以上;改用白雷爾式點字,只要49冊,而費用折半。

 

甘為霖利用例假回國(1887131日離台1889119日返台)的機會,籌募盲人事工的基金。英國聖經公會(British and Foreign Bible Society)曾提供了刊印浮凸版馬太福音等費用,而格拉斯格自由教會學徒傳道會(Free Church Student Missionary Society)約定將募款供台灣盲人事工之用。

 

◆創設盲校

 

甘牧師回台後,即時展開創設盲校的活動。1891912日租用了台南市的洪公祠作為盲校之用,先後聘任過兩位教師,第二位教師林紅任職較久。1895年台灣改隸日本,因動亂而盲校暫停一段時期,終於決定18973月底所租洪公祠歸還厝主而停辦。教員林紅辭任,由教士會改派到灣仔內任傳道。甘為霖牧師乃勸說日本政府成立官辦盲校於今台南啟聰學校現址。因此,洪公祠的盲校就是台南啟聰學校的最前身。日治時期的盲校首任校長秋山衍藏也是基督徒,原為長老教中學(長榮中學前身)教員。1915年校舍新建後兼收聽障學生,成為盲啞學校。

 

甘牧師也努力為盲人找工作機會。他認為盲人可以做的工作包括:傳道人、粗工,以及較輕鬆的手工。他舉廈門教會的例子,一位眼盲的弟兄天天在醫院傳福音、盡心幫助病人,拜訪慕道者,傳道效果極佳。又主張教會可以教盲人織襪、製帽等,或是幫助盲人做小生意。

 

甘為霖所設的盲校名為「訓瞽堂」,而非宣教師在福建創建的「訓盲堂」,一說是因為台灣的視障者多是後天失去雙眼者。「瞽」和「盲」都指失去視力,但「瞽」指連眼球都沒有了的人。為何台灣當時多「瞽者」?照甘為霖的說法,是因為治安不佳,政府沒有效能,因此有些人逮到做賊的,就動用私刑挖他眼珠。此外,地方豪強橫行,一些流氓迫害百姓,惡行之一也是挖人眼珠。他提及這些惡人時,特別說到「類似吳志高那樣的人」。吳志高是誰?就是白水溪事件中的主使者。1884年甘為霖在白水溪遇到一位盲人溫旺,據說他得罪吳志高,被他的手下剜去雙眼。這件事讓甘為霖牧師很震撼,因此決定非為這些盲人做些事不可。

2022年5月1日 星期日

重洗派

        重洗派反對政教合一  , 極端主義者的特色  ,

        重洗派對教會的看法  , 重洗派簡介  ,

        重洗派中的寂靜派格列伯(Conrad Grebel) ,

極端主義者的特色


  極端主義者的特色不少,可以分列出來的有下列八項,不過因為這運動太複雜了,例外的情況仍然很多。

  1.強調成聖多於因信稱義

他們認為路德花太多時間在基督徒「持續的罪性」(semper peccator)上,而另有些人則持相反的立場,以為信徒可在今生達到完全之境。亦有很多人認為保羅在羅馬書七24的話(「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不能應用在基督徒身上。

  2.反惟智式的信仰

他們認為改教家都太理性了,如他們過度重視神學,和有學問的神職人員;其實更重要的,是內心聖靈的印證。

  3.他們相信可以建立一個聖潔的教會

所有改教家都相信有形的教會不可能是真教會的再現;極端分子則認為可以建立一間由真信徒組成的教會,因此非常看重革除教籍(Excommunication),即他們常用的「禁令」。

  4.決心要與世界分別出來

他們特別強調國家是為非基督徒的,他們的會友最好盡少與它來往,結果他們引起很大的問題,就如拒絕服兵役或盡其他公民義務。當時不少天主教及正統更正教都相信,教會與國家關係緊密,極端分子這種做法,無形中就是挑戰社會最基本的結構了。

  5.重視信徒浸禮

大多數極端派都強烈反對嬰孩洗禮,因此亦等於是奉行再洗禮(Rebaptism)了。

  6.神學上傾向非正統

極端派常常就是重建派,他們常會否認教會主要的信經,其結果就是忽視教會對一些重要教義的立場,特別是三位一體(Trinity)和基督論(Christology)。舉例說,很多人不相信基督是取了與我們一樣的肉身,乃是帶了自己聖潔的身體來到地上(「基督屬天的肉身」)。

  7.對宣教極度熱誠

他們對大使命看重的程度,改教家常會認為只在使徒時代才需要的。再加上他們對政治疆界不感興趣,和願意面對逼害的心意,使他們成為非常勇敢的福音使者。

  8.愈來愈相信容忍的重要

雖然他們引起更正教及天主教強烈的反應,因此給人一種不能容忍的印象,但極端派卻相信,宗教事務及個人的取向不應由政府或教會強加於人身上,故無形中就推廣了宗教容忍的精神。

  雖然極端改教運動常是由受過教育又身處高位的人領導,但跟隨者卻以低下階層居多,就如農民與工匠等。他們要在這類運動找回自己的身份及自我表達的途徑,因為這是改教家之信徒皆祭司(Priesthood of All Believers)教義所應允他們的,而他們卻認為改教家不能落實。他們聚會的形式相當簡單又隨意,又有著頗強的分裂傾向。有時他們強調的聖靈引導會失諸中肯,引來乖異的感情作用和道德行為。

  這些極端分子和他們的言行,很能解釋為什麼教會內時常充滿張力,就如熱心與秩序;聖靈與聖道;聖經與傳統(Scripture and Tradition);教會(Church)是聖徒相交或是罪人的聚集;信徒皆祭司是指均等的事奉(Ministry)機會,還是人人皆可事奉,但職責卻有不同,包括某些人會有特別的權柄等問題。

 

 

重洗派反對政教合一

 

    重洗運動的一部份原因是為反對政府和教會之間有親密關係。「政教合一」可以溯源到君士坦丁及克洛維時代的集體歸主與中世紀蠻族的大批歸主,以致造成全國公民都自認是教會會員的局面,也在無形中,把世界帶進了教會。

    復原派教會也有很多集體歸主的情形:只要市議會決定參加改教運動,就可以把全城都變成復原派城,於是市民同時也是教會會員,使教會和政府之間產生密不可分的聯結。

    這種「集體入會」方式給復原派教會帶來很大的憂患。表面上,天主教儀式改革了,但信徒的個人生活卻未改善。許多人利用「因信稱義」的道理,不再「行善」,而過放肆的生活。無怪乎路德晚年時,曾為復原教大多數信徒道德的低落,深為嘆息。這是路德和慈運理在改教過程中失敗的一面。

    重洗派的教導就是為反對「政教合一」而引起的,他們強調教會會員必須限定是「真正委身於基督」的人,他們反對藉政府之力,輕易地加入教會。

2022年4月26日 星期二

馬丁路德對信徒皆祭司的看法

 

在整個改教運動中,意義最深遠,影響力最大的兩項教義:一個是「因信稱義」,另一個就是「信徒皆祭司」。

路德從《聖經》中重新發現并提出這兩項被埋沒的教義,就像兩顆威力強大的定時炸彈,強烈震撼中世紀善功化與教階化的教會基礎。

在路德《致德意志基督教貴族公開書》裡,他認為「稱教皇、主教、神甫和修道士為“屬靈的階級”,稱君王、貴族、工人和農人為“屬世的階級” 」,這種劃分完全是人為,而且不合乎《聖經》的。

他確認,「………基督徒都為“屬靈的階級”,在他們中間,除了職務不同以外,沒有其它的分別,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所說的,我們都是一個身體,但每一個肢體各有各的工作,服侍其它的肢體,這全是因為我們只有一個洗禮,一個福音,一個信仰,而且都是 基督徒,因為只有洗禮,福音和信仰才能使我們變為“屬靈的”基督徒。」

路德接著說,「因著洗禮我們大家都受了聖職作祭司,如聖彼得在《彼得前書》二章所說的,“你們是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又如《啟示錄》五章所說的,“你用你的血叫我們作祭 司和 君王”。 」

路德認為授職的權柄是來自教會全體,而不是來自教皇或主教。即使是主教為神父授職,他也不過是「代表全體教會授職」在這點上,路德舉了兩個例子說明。首先他說,「儼如十個弟兄都是國王的兒子,為後嗣,在他們當中選舉一位弟兄出來為大家管理遺產。他們都可以做國王,也都有同等權利,不過總得委托一個人執行統治的責任。 」

隨後他又舉一例說,「…假如有一小群基督徒被擄到曠野,他們當中沒有一個由主教授職的神父,并且假如他們在曠野中同意在他們自己當中選擇一位結了婚或未婚的人,委托他執行施洗,行彌撒,宣赦和傳教的職務,這個人可算真神父,儼如所有的教皇 和主 教授了職給他一樣。所以在必要的時候,任何人〔指信徒〕都可以施洗宣赦,除非我們都是神父,就不能這樣做了。」

既然基督徒都是屬靈的人,都是祭司,那麼我們被上帝呼召去從事的職業就都是聖職,我們憑信心與愛心所做的服侍也都是聖工。路德說:「在全能上帝的眼中,女佣人跪著刷地板,與神父跪在聖壇前領彌撒一樣蒙上帝的喜悅。」

他又說:「一個皮匠、鐵匠、農人,各有各的工作和職務,但他們都是受聖職的神父和主教,而且每人的工作和職務,必須對別人有益,這樣可以為社會……的幸福做許多不同的工作,正如身體的百肢彼此服務一樣。」

我們受洗歸入基督的身體,在他的身體上互為肢體。照樣,我們也被召成為上帝祭司國度裡的祭司,而且互相為祭司。這個意思是,我們需要彼此認罪、饒恕、代禱、勉勵,也彼此分擔各人的重擔。路德在《基督徒的自由》一書裡說:「我們的天父既藉著基督白白的幫助我們,我們也應該藉著我們的身體與身體所行的幫助我們的鄰舍,各人彷佛以自己當作基督待人,叫我們互相作基督,也叫基督在各人身上沒有分別﹔那就是叫我們都作真正的基督徒。」
   

信徒皆祭司的意義也表示,作為祭司國度的教會,它必須是上帝與世人之間的媒介與橋梁。既然是媒介,教會就有責任把人的困境與需要帶到上帝面前,也有責任把上帝的恩典和醫治帶到人面前。要能在這兩方面皆盡職,教會就必須一方面深入的活在上帝裡面,一方面也必須同時深入的活在人群裡面。

信徒皆祭司的最後一項意義也表示教會的全體信徒都負有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之上帝的使命。這使命不能只由少數專職的傳道人來完成,而必須由全體信徒共同來承擔,合力來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