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4日 星期一

人們對士萊馬赫的批評與誤解

 

    在基督教思想領域,士萊馬赫的神學巨著《基督教信仰》從其發表之日起,各種批評甚至攻擊就接踵而至。批評者將士萊馬赫看作是心理主義的還原論者、浪漫主義者和神秘主義者。在他們看來,“情感”只不過是經驗性的情緒、感受和主觀的心理狀態。最著名的攻擊來自士萊馬赫在柏林大學的同事黑格爾。黑格爾認為他的情感是一種低級的、主觀的感受。在應其學生亨利希斯的請求,為其《與科學內在相關的宗教》一書作的序言中,黑格爾曾不點名地批評了士萊馬赫:“如果人的宗教僅僅建立在情感的基礎之上,除了他的依賴感之外,它沒有其他的規定性,那麼狗就是最好的基督徒,因為它擁有最深的依賴感,並且主要生活在這種情感中。如果飢餓的它被骨頭滿足,那麼它就有了救贖感。”在此期間所做的幾次宗教哲學講演中,黑格爾還花費了大量的時間不厭其煩地批判他的這位同事的主觀體驗和歷史主義。面臨如此之多、如此不同的誤解,以致士萊馬赫抱怨說,批判家作出了完全相反、相互衝突的批評,他們本應該先統一他們的意見,然後做出有力而一致的批判。

 

    20世紀德國新正統派神學家布魯納在其士萊馬赫研究專著《神秘主義和神言》中指出,士萊馬赫的神學必然走向神秘主義。雖然布魯納對士萊馬赫的評論在基本原則上受到了卡爾·巴特的影響,只是在細節上深入發展了這一批評,但巴特並不贊同布魯納將士萊馬赫神學的基本特徵概括成神秘主義。在巴特看來,因為士萊馬赫將宗教的本質看作是“絕對依賴感”,所以他的神學是“情感神學”,或者更準確地說是“敬虔感的神學”、“意識神學”、“敬虔自我意識的神學”和“情感的形而上學”。他批評士萊馬赫用主觀的情感取代正統的信仰,將福音還原成主觀性和“宗教”(巴特本人拒絕使用這個詞,認為它與主觀體驗緊密相連),將談論上帝還原成談論人,將神言的斗爭還原成人的體驗以及文化表現的和平,將神學人類學化,而費爾巴哈的人本主義宗教觀是士萊馬赫學說發展的必然產物。

 

    奧托在一系列著作中高度贊揚士萊馬赫將宗教從自然宗教、道德神學中解放出來,並堅持宗教的獨立自足、自成一類,認為他重新發現了作為宗教本質的神秘感。但是,奧托也指出了士萊馬赫在發現宗教的兩個要素——謙卑(即依賴感)以及靈性的沉思(即直觀、感受)——時的缺陷和不足之處。首先,他認為,士萊馬赫用“絕對依賴感”刻畫宗教的本質是不正確的,因為“絕對”、“相對”的依賴感只有程度上的區分,而沒有質的區別。奧托認為應該用“創造感”取代“依賴感”來描述宗教的本質。其次,奧托認為,士萊馬赫沒有發現意識的意向性,上帝是推理的產物。

 

    馬克斯·舍勒認為,主觀主義是新教的必然產物,他以士萊馬赫為例說明這一點,並證明了重建一種綜合知識、道德與宗教的自然宗教的必要性。但是,在他看來,士萊馬赫最基本的、最深刻的錯誤在於他不能把“直觀和情感”——他的永恆知識的源頭——指派除了宇宙之外的任何其他對象,因而他的理論與泛神論糾纏在一起。舍勒認為,士萊馬赫在界定宗教行為時,非常不恰當地強調情感,他甚至將宗教行為看作是由宇宙的作用而產生的被動情感。通過這種方式,真正的事態被輕視,即作為宗教行為的一部分甚至直接就是宗教行為的直接可理解的理性行為,以及支持有價值導向的情感行為被排除。而且士萊馬赫把價值—認知的情感行為等同於“情感”,譬如主體的意識狀態。

 

    田立克也抱怨說,士萊馬赫使用“情感”一詞來刻畫宗教的本質是犯了一個大錯誤。“這是一個很有問題的詞,因為心理學家立即跟隨士萊馬赫並把他的情感概念解釋為心理學的功能。” 田立克認為,士萊馬赫本人在用情感說明宗教時,他意指的並不是“主觀的情緒”。絕對依賴感“超越了心理學的領域,因為從心理學意義來說,在我們情感中的任何事物都是有條件的。它是在連續不斷的情感、情緒、思想、意願、經驗中的流動,都是與主觀的情感不同的。因此,他自己的無條件依賴這個短語是非常明顯地表現出這個情感不是個人的主觀情感,黑格爾的批評是不公正的”。盡管如此,蒂利希並沒有採用“絕對依賴感”,而使用“終極關懷”一詞刻畫宗教的本質。

 

    除了從現象學的角度研究士萊馬赫的情感及其情感神學的路徑之外,20世紀盛行於英語世界的分析哲學也考察了士萊馬赫的學說,勃蘭特在其專著《士萊馬赫的哲學》中考察了士萊馬赫的哲學。在他看來,士萊馬赫的情感有兩層含義:一個是伴隨性的主觀感受,另一個是意向性的意識。他指出,士萊馬赫並沒有將這兩層含義統一起來,而是混用了這兩層含義。蘭默則考察了士萊馬赫“情感”概念的最初哲學起源,指出士萊馬赫早期思想中的情感的三層含義。他認為,後面兩層含義一直保留在士萊馬赫的思想中。這兩層含義是:為各種能力奠基的綜合活動以及對無限者的把握。

 

    通過上述考察,我們發現對他的“情感”概念充滿了誤解:在以研究心理、意識為特徵的19世紀,他的情感被當作低級的感受和主觀的心理狀態;在以語言研究為特徵的20世紀,他的情感更被看作是主觀的、內在的,而他的理論則被視作表現主義;即使與英美分析哲學不同、仍然研究意識體驗的現象學也不認為士萊馬赫所主張的情感是意向性的。

 

 

 

士來馬赫重塑基督教

 

    士來馬赫用人的“絕對依靠感”重新解釋的基督教,與傳統的基督教信仰有很大差異。首先,他一方面指出,復原教的教義是來自信經,而信經是從 《聖經》來的,所以教義是來自《聖經》;但他說的《聖經》是指新約 《聖經》,因為士氏認為,“大家必須承認,倘若一項教義的驗證,不論直接或間接,不見於新約,而只限於舊約,則誰也沒有多大信心視這教義為真正基督教的;但如一項教義由新約所證明,則無人將會反對,因為它在舊約裡毫無根據。因此,舊約對我們教義學,似乎只是多餘的權威。”但從根本上說,士來馬赫認為,“基督教的教義,無非是基督徒敬虔情緒在言語上的記錄”,而不是源於上帝的啟示,應隨文化、處境的不同,不斷地予以修正。

 

      關於士來馬赫的《聖經》觀,葛倫斯和奧爾是這樣評論的:

 

    《聖經》在士來馬赫的神學中,即使不算最重要,也佔了相當重要的地位。……然而,《聖經》的權威不是絕對的;它是基督徒在不同的歷史情景中,嘗試為耶穌基督的重要性作各種詮釋的一個典範。顯然,士來馬赫並不認為《聖經》是超自然的啟示,或是絕對無誤的。……更有甚者,他並不相信《聖經》應該或有資格被視為是絕對獨特的;聖靈在《聖經》寫作中的影響,與其他時候所發揮的影響,只是在程度上有所差異,而非在本質上有所不同。對他而言,《聖經》只有在展示基督自己是對上帝的知覺的完美典範這一點上,可以說在基督教神學中擁有相當的權威性;但重要的是,使基督徒的自覺不斷更新的,不是《聖經》,而是基督徒對神的知覺,後者也正是神學真理的最高准則。

 

      用士來馬赫自己的話來說:“《聖經》的權威不能作信仰基督的基礎;倒不如說,必須以信仰基督為前提,才能給予《聖經》以特有的權威。”“新約各書卷是聖靈所默示的,其結集也是由聖靈的指導而成。”“ 新約《聖經》的根源是確鑿的,作為基督教教義的規范是充分的。”他認為,舊約《聖經》有些書卷,如《詩篇》和先知書,所包含的有些內容與基督教的敬虔是不一致的,“舊約《聖經》並不分享新約《聖經》的規范性和聖靈的默示。”顯然,在士來馬赫看來,六十六卷《聖經》並不都是上帝所默示的和無誤的。

 

      士來馬赫的有關上帝的教義是很引人爭議的。他認為,“我們所歸給上帝的一切屬性,並非是上帝裡面的特性,而只是我們的絕對依靠感與上帝連結時的一些特性。”也就是說,談論上帝就是談論人對上帝的經驗,只是經歷上帝的某些形式,而非上帝的屬性。對於三一上帝的教義,士來馬赫是放在《基督教信仰》的最後部分討論的。一方面,他從救贖的角度指出三一神教義是基督教神學的“蓋頂石”(coping-stone) 教義 ;另一方面,他又認為,一而三、三而一講不通,不是被最後確定了的教義,尚待一些變化;所以,士氏以三一上帝教義是“教會所營造的,不是關於基督徒自我意識的一種直接表達”而淡出。更有甚者,士來馬赫主張上帝是罪惡的創造者,因為如果罪惡能被歸於神以外的任何其他能力,則他就不是全能的;所以,罪是上帝所命定的,以便使救贖成為必要。這給傳統的基督教思想帶來了極大的困擾。

 

    士來馬赫否定神跡的真實性:認為有神跡就意味著上帝的創造不完美,就會削弱人們對上帝的絕對依靠感。他也對天使和魔鬼的存在持疑:“關於天使的教義所能建立的唯一說法是:天使存在與否應該對我們的行為沒有影響;同時,關於它們存在的啟示,今天已不再被期待了。”“在我們中間曾發展過的魔鬼的觀念,是如此的不穩定,以至於我們不能期盼任何人信其為真;而且,我們教會從未把這個觀念用於教義。”

 

    士來馬赫的神學是以耶穌基督為中心的。然而,他不接受道成肉身的傳統教義,認為基督既是上帝又是人的兩性說不合邏輯:兩種屬性不可能同時出現在一個個體。他說:“關於基督位格的教會信條,需要經受不斷的批判。”他對基督的詮釋是:“按人的屬性說,救贖主與所有人都一樣;但他始終擁有對上帝知覺的能力,顯明上帝在他裡面的確鑿的存在,這又使他與所有的人都截然不同。”“基督與所有其他的人的截然不同之處,是他的根本無罪和絕對完全。”他還指出:“基督復活、升天的事實,以及關於他再來審判的預測,不能作為他的位格的教義的正式組成部分。”他一直不接納傳統的基督替罪人死的代贖的教義,而將基督的救贖解釋為基督的一種復製的能力:“救贖主將他對上帝的知覺的能力注入到信徒裡面,這就是他的救贖行動了。”“救贖主將信徒帶入與他的明晰的祝福的交契中,這就是他的復和行為了。”

 

    葛倫斯和奧爾森的結論是:“士來馬赫的獨特之處倒不在於他對基督教某些特定教義有所見地,而在於他處理基督教與現代思想的矛盾衝突時,改採用的方式;而他也因著這套探究神學知識的新方式,被支持者和反對者一致推崇為自由派神學之源。

 

 

 

士來馬赫的“直覺”

 

        在士來馬赫的時代,社會上,尤其是知識界,很瞧不起當時的教會:天主教流於儀式,且注重組織等級;復原教自命傳福音及從事社會服務,但已機械化了。士氏要喚醒社會,說這些都不代表真正的宗教;宗教的本質是人的敬虔的直覺。德文的“直覺”或“感覺”(Gefühl) 沒有“知覺”的含義,而是在知覺之先的尚未思索的層面,是先於明確的思想、感觀的、更深刻的感受或覺醒。在早年的著作裡,士來馬赫稱這種感覺為“對宇宙的本能”、“對無限者的感力”,在後來的《基督教信仰》中則使用了“絕對依靠感”(the feeling of absolute dependence) 這個專有名詞。士氏如何解釋這種“絕對依靠感”的來源呢?華爾克說: 

 

         士來馬赫得自斯賓挪莎、萊布尼茲、和康德的甚多。在他看來,在吾人經驗中,可以領悟到一個多變無常的世界,與一種統一的永恆的原理,兩者適成對照。在此對照中,一方面我們知道有一位絕對的和永遠的上帝,因為沒有他,萬有均成混沌;另一方面我們也知道有世界,因為沒有世界,萬有均屬虛空。萬有之中隨在皆為絕對者所充塞,所以上帝是貫乎萬有之中的。他也與萊布尼茲一樣,主張人各為一小宇宙,乃宇宙之反映。人將自己與那普遍的、絕對的、永恆的相比較,便自覺是有限的、暫時的,換言之,感覺自己不能獨立。這種依賴的感覺乃是一切宗教的基礎。將無限與有限合成一氣,引人與上帝調和,此即一切宗教所有的目的。

  

        士來馬赫認為,宗教既不是“知”,也不是“行”,而是“情”;凡從敬虔的自我意識中流露出來的一切,都是真宗教。在他的書中,“宗教”和“敬虔”是同義詞;同時,“上帝”(Gott) 、“神性”(Gottheit) 、“永恆本體”(ewiges Wesen) 、“世界精神”(Weltgeist) 、“全體”(Das Ganze) 等詞是相互通用的。似乎在他心目中的“一神”、“多神”、和“泛神”只是敬虔意識的程度不同,而非本質有差異。因此,士氏指出,各種宗教,從最低級的偶像崇拜到最高級的一神教,只有敬虔程度的差異,而無本質的區別,都是真宗教;宗教並無真偽之分,凡是宗教,都是好的。但是,他也指出,宗教雖不是“知”或“行”,宗教卻會帶來“知”和“行”。同時,士來馬赫認為,在人類的宗教中,唯基督教至善,因為它最能成就一切宗教所期盼的目標。基督教與其他宗教的根本問題是相同的,即罪與赦罪、失和與復和。在基督教中,基督的位格又是中心要素。基督自己將有限與無限、暫時與永久、上帝與人合為一體,是引領人與上帝復和的中保。所以,士來馬赫的思想是極度的以基督為中心的。

 

        士來馬赫認為,教義是必要的,但教義不是超然啟示的系統化,而是基督徒的宗教經驗的系統表達。因此,一切教義都連結於特定的時代,沒有一項教義能聲稱永遠有效,必須隨所處的時代而進行修正。他認為,敬虔是宗教 (形式)的本質,但總是以某種特定的宗教傳統 (物質) 出現。所以,他斷然反對啟蒙運動所尋求的那種脫離一切宗教團體、神學或敬拜形式的自然宗教。

 

        這樣,士來馬赫的宗教觀是有別於唯理主義和浪漫主義的一條新的出路。既然人的宗教直覺在人類的經驗中是普遍而根本的,就像理性或良知那樣被視為人性本質的一部分,應享有不可輕視的地位。理性和良知造就了科學和道德,敬虔就產生了宗教。既然上帝的存在與人的內在的絕對依靠感密不可分,上帝就是“內在”和“超在”的,卻決不能是“外在”(gegebensein) 的。也就是說,上帝的存在是理性不可企及的。這樣,宗教既可以避開唯理主義的攻擊,又可以從科學或道德的從屬地位中解放出來,與科學、道德平起平坐,成為科學和道德以外不可缺少的第三成分,得享與科學、道德同樣尊崇的地位。與此同時,士氏又強調耶穌基督是人對上帝的感覺的最高表現,“我們只有在與救主的活的交契中,才與上帝有交契。”以基督為中心的宗教觀,又能避免陷入浪漫主義的主觀主義和非理性主義。這樣,士來馬赫的宗教觀就斷然地與啟蒙運動劃清了界限。 

 

 

士來馬赫其人

 

    士來馬赫 (Friedrich Daniel Ernst Schleiermacher, 1768 - 1834 AD) 為德國復原教的神學家、牧師兼哲學家。他於17681121日出生在普魯士的布列斯勞 (Breslau, 現波蘭境內)。他的祖父和外祖父都是牧師;父親是改革宗教會的傳道人,在普魯士的軍隊中任軍牧,全家始終是改革宗教會的會友,過著火熱的福音派宗教生活。按父親的心願,他入巴比 (Barby) 一所莫拉維亞派 (Moravian 或稱赫仁護特派 Herrnhuttern) 的神學院學習,頗受斯賓挪莎 (Baruch Spinoza, 1632 - 1677 AD, 泛神論鉅子) 、萊布尼茲、康德思想的影響,後又醉心於柏拉圖哲學,對古希臘、古羅馬文化也深感興趣。就在這段早期教育過程中,士氏開始對正統復原教的某些關鍵性教義,如有關代贖的教義,產生了懷疑,引起父親的激烈反應,父子關系幾乎破裂。後來,父子重修舊好,但士來馬赫卻再也不曾像早年那樣完全接受基督教的正統教義了。不過,他從未喪失敬虔派所強調的基督徒應該具有的熱情和虔誠,他一直認為自己是敬虔主義者,只不過進入了“更高的境界”。

 

   後來,士來馬赫進海爾 (Halle) 大學學習,1790年被按立為改革宗教會的牧師,隨後又在教會和皇室任職。1796年至1802年,他擔任柏林慈善醫院的院牧。他富有魅力、開朗、健談、擅長交際,常與文藝思想界人士交往,感應了橫掃柏林上流社會的浪漫主義 (Romanticism) 風潮。浪漫主義是對啟蒙運動中的理性主義的反彈,強調人的感情、想像和直覺,與士來馬赫同時期的詩人歌德是浪漫主義運動的傑出領袖。與士氏相交甚深的朋友大都不是虔誠的基督徒。為了讓他的朋友們瞭解宗教的真正意義,他採用公開演講的體裁,以輕快、嚴肅、不乏諷刺的筆觸,於1799年發表了《論宗教:致那些有教養又蔑視宗教的人》(on Religion: Speeches to Its Cultured Despisers) 一書,將啟蒙的敬虔主義和浪漫主義揉合一起,說明真正的宗教是一種人類普遍的“感覺”,是一種與神的親密關系,而不是教義或信條。士氏的處女作博得當時思想界的極大贊揚,一夜間就為作者贏得了青年才子的美譽。

 

    1804年,士來馬赫改任他的母校海爾大學的神學教授。1806年,普魯士被拿波侖攻佔,海爾大學停課,士氏遂返回柏林,擔任極負眾望的三一堂的牧師。他在柏林度過了後半生。士氏在柏林的生活豐富多彩,還參與了不少政治活動。他幾乎每個禮拜天都在三一堂向爆滿的會眾講道,為許多顯貴的子女施行堅信禮,其中一個是日後將德國統一為大帝國的鐵血首相、當時尚年幼的俾斯麥 (von Bismarck, 1815 - 1898 AD)1810年,士來馬赫協助籌建柏林大學,後出任該校神學院院長。他晚年的著作甚豐,其中包括柏拉圖著作的譯本,和有關神學、倫理、哲學、釋經學及耶穌生平的書。他的巨著《基督教信仰》(The Christian Faith) 被學者們認為是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Institution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問世三百年來復原教中最廣泛而系統的作品。《士來馬赫全集》共三十卷,包括神學、證道講章、哲學及其他三部分。

 

    1809年,士來馬赫娶了一位摯友的遺孀,終於得享久盼的天倫之樂。1834212日,士來馬赫在與家人共領聖餐時溘逝 (死於肺炎) ,享年六十五歲。柏林的民眾對他的逝世深為悲痛。事前沒有任何安排,但全城的人都圍聚在他的墓前致哀,其壯觀、合一在柏林是空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