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次逼迫乃古今最慘烈的。戴克理先(Diocletian)登基(主後284~305年),初時對於教會頗有好感。迨遷都小亞細亞的尼哥米底亞城,於主後286年派馬克西緬(Maximian)居
羅馬城為次帝,局部的逼迫開始發生。有一支底本的軍團,共有六千六百六十六人,全部是基督徒。他們原駐東方,奉馬克西緬的命,進軍加拉,協助平亂。馬帝舉
行大祭,吩咐全軍陪祭,並立誓效忠,助滅在加拉的基督徒。底本軍團無法遵命。王大怒,命令每十人中抽一人處死。結果存活的人不變初衷。第二次十人抽一,全
軍依舊站住,且上奏稱:「設王令和主令互不牴觸,我們樂意順服,且常順服。但遇有牴觸之時,我們必須順服全能的主。我們願意效勞,然而我們不能手染基督徒
的血。人若不能向上帝赤忠,怎會向王盡忠。你吩咐我們搜查毀滅基督徒,此事無須執行,因為我們就是基督徒,且以此名為榮。我們眼見同伴被殺,他們毫不抵
抗,
也無怨歎,他們為基督的緣故殉難是愉快的。無何能激使我們,舉手反抗君王。我們寧死在人的惡待下,也不願活在罪過的重壓下。我們準備接受任何王命而受苦。
我們公開承認自己是基督徒,因此不能迫害同道,也不能向偶像獻祭。」王大發雷霆,殺戮全軍,不留一人。時在主後286年9月22日。
英國的第一個殉道者,即在這時蒙難。阿爾本(Alban)原是一個異教徒,為人樂善好施,嘗藏匿福音使者愛斐巴勒(Amphibalus)在
他的家裏。愛氏的品行和勸導深深感動他,使他悔改歸主。當人尋搜到他家裏來的時候,他愛友心切,與愛氏交換衣衫,使他逃遁。兵士抵達寓所,他挺身而出,冒
名頂替。既帶到巡撫面前,真相立刻發覺。巡撫命他就近祭壇獻祭。他勇敢地承認自己是基督徒,所以無法遵命。鞭打不過加增他的決心。主後287年6月22日,他被斬首。
就羅馬全國而論,教會尚稱平安。戴克理先未曾逼迫基督徒。主後292年,戴克理先另選迦列流(Galerius)為該撒,助理東方政事,次帝馬克西緬另選康士坦丟(Constantius)為
該撒,治理英國、西班牙和法國三省。其時皇后及公主都已歸向基督。信主的人數激增,但是他們卻忘記了救主的命令,失落了謙卑的心,衣飾華麗,起居闊綽,興
建大禮拜堂,愛主的心日漸冷淡,甚至某次有人說:「若教會給我監督的地位,我就信主受浸。」然而教會真正愛主的,仍舊大有人在。
迦列流受他母親的唆使,勸誘戴克理先逼迫教會,復稱國家軟弱,全因基督徒之故,不如除滅他們。迨主後303年,
王聽信讒言,頒諭毀滅各地禮拜堂,焚燒聖經和其他有關基督教的書籍。復下令剝奪基督徒的公民權,使他們不能擔任任何重要職守,也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又逮
捕教會領袖,禁囚監內。凡不拜偶像的,格殺勿論。王諭張貼全國城市。有一個勇敢的信徒將告示撕破,結果被焚而死。迦列流心仍不甘,私下遣人放火焚燒王宮,
把罪名加在基督徒身上,作為殘暴迫害的藉口。凡是基督徒,不分老幼男女,一概殺戮。又縱火燒屋,許多信徒全家葬身於火。有的被大石繫頸,趕入海中。逼迫蔓
延全國,在東方尤其厲害。這樣繼續有十年之久。殉道的人數多得無法統計,殉道的方式眾得不能盡述。有些巡撫甚至請求王停止屠殺,因為「居民血流,使城市污
穢;人民屠殺,使帝國毀譽。」
殉道者中間著名的,有西巴新(Sebastian)。
他為人十分聖潔,生在加拉,在米蘭受到基督道理的薰陶,後來升任羅馬禁衛軍軍官。他保守自己清潔,不受宮廷榮華的迷惑,不被四圍惡習所沾染。上司信任他,
同伴敬愛他,下屬羨慕他。他得以安居樂業,保持他的信仰,直到逼迫劇烈的時候,有一個假弟兄出賣他,在羅馬市長面前密告他。市長懾于他的地位,不敢遽然加
刑,乃轉稟於王。王將他召來,責他不忠,甘作帝國偶像和王的仇敵。西巴新答稱,他所信的,與王所指責的,完全不同,他決無危害王和帝國的可能。他的忠誠可
由一件事加以證明,就是他天天向獨一的真神祝禱王和帝國的興盛。王大大發怒,吩咐把他押送營地,亂箭射死。這個命令立刻執行。有幾個基督徒前往收屍,發現
他尚有氣息,就移他到安全地點,小心看護,直到恢復健康,準備二次殉道。當他力能步行之時,在王赴廟宇途中,他挺身擋駕,嚴詞訓斥王,不該無故虐待基督
徒。王驚定以後,下令逮捕他,帶到王宮附近,毒打至死。將他的屍體投入溝渠,免得有人前來收屍埋葬。仍有一位姊妹,名叫路西拿(Lucina),設法運屍移葬地下墓所。
維特(Vitus)出
身西西利望族,從小接受福音。他的德行隨著年齡上長,他的信心堅固,使他勝過各種危險和試煉。父親海拉是個異教徒,發現保姆用基督的道理培養他的兒子,就
用種種方法誘他反悔所信,然而一切利誘恫嚇都歸無效。父親天良泯滅,竟然走告巡撫瓦勒連。維特被捕之時,年方十二。巡撫小看他年輕,以為只要略予恐嚇,就
可使他背道。於是吩咐人重重鞭打他,然後送他回家,認為就此解決了。不料,他仍堅信不移。父親心地昏迷,想殺他獻祭。他得訊逃跑,但不久遭捕,與他的保姆
和陪伴他逃避的弟兄一同殉道。時在主後303年6月14日。
維托(Victor)屬於馬賽望族,晚間常常探望受苦的信徒,堅固軟弱的,並用他的財物解救貧窮的人。他的善行被人偵知,因此被捕受審。官長勸他重歸異教,切勿為一個已死的人(他們這樣稱呼基督),
喪失君王的寵幸。他回答說:「我寧願事奉一位從墳墓裏復活的神子,而不願接受王的一切恩惠。我是基督的精兵,決不容讓地上的地位,干豫我向天上君王的責
任。」因著他的地位高貴,官長只能解他到王面前。王命令他向羅馬偶像獻祭,他不從,遂吩咐人捆綁他,在街道上拖曳著遊行。亂眾給他種種侮辱,但是他毫不動
搖,反而說:「基督的門徒樂意為著祂的名忍受任何苦難,並且他們歡迎一切可恥慘痛的死亡,這就是他們滿有盼望的明證。我願意以身作則,來證明我所說的。」
他被置拷問臺上,多方受刑。但他雙目望天,求神賜他忍耐的心。在牢內,他引導三位禁卒歸主。這事給王知道了,立刻將三位禁卒梟首示眾。當他第三次受刑時,
有一個小祭壇擺在面前,要他上香。他大膽走近,用腳把祭壇和偶像一齊踢翻。王大怒,吩咐砍斷他的腳,並丟他在石磨裏軋碎他。磨石損壞,他重被拖出,遍體創
傷,被斬而死。
羅馬納(Romanus)是
巴勒斯坦人,該撒利亞教會的執事。當戴克理先的諭旨傳達安提阿之時,許多信徒怕死,竟然委曲求全。他責備了一些人,以致被告遭捕。他被帶到法官面前,承認
自己是基督徒,甘心接受任何苦痛。人就鞭打他,放他在拷問臺上,用鉤撕裂身體,用刀割皮,面上刺花,牙齒脫落,頭髮連根拔出。但他轉向巡撫,安詳地感謝巡
撫,替他開了許多口,可以傳揚基督,因為「每個創傷是一張嘴,唱出主的尊榮。」他請求巡撫,試驗他所信的道,可以詢問任何孩童,因為他們是天真的,他願意
遵照孩童的判語而行。有一個七歲的孩子從群中被隨便挑選出來,問他照他看來,人應當敬拜一位真神就是基督呢?抑或崇拜許多神?他回答說,他想神只有一位,
而基督就是神,因為「我們小孩無法相信許多的神。」巡撫又驚又氣,叫他叛徒惡棍,問他是誰教導的。他答說:「我的母親教導我。我啜乳的時候,就吸收了這個
教訓,我必須相信基督。」巡撫吩咐人毒打他,甚至旁觀的人都不禁流淚,然而孩子的母親卻無一滴眼淚,反責備孩子,不該要求水喝,應當渴慕伯利恆的嬰孩所飲
的杯,叮囑他記得以撒甘心獻上自己,願死在父親手裏。當母親諄諄教訓之時,執刑的人拔孩子的頭髮,甚至連皮拔起。母親鼓勵著說:「我的孩子,你雖在這裏受
苦,不久就要與主同在,祂要將永遠榮耀的冠冕戴在你這光禿的頭上。」孩子聽話,向母親和執刑的人微笑。不久,羅馬納被絞死,孩子被斬首。時在主後30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