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4日 星期三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二十一段

 

 

那麼這條誡的第一種行為就是,要因上帝所賜無數的恩惠讚美,所以這種讚美和感謝應當永無窮盡。因為誰能為生命的恩賜,且不說為其他所有今世和永遠的恩賜完滿地讚美呢,所以人從這誡命的這一部分就有行不盡的善功;他若憑信心去行,他就真不虛度此生。在這件事上誰也不像最顯赫的聖徒一般犯大罪,他們自滿自足,喜歡稱讚自己,或受人的稱讚和尊榮。

  所以這條誡的第二種行為乃是,要警防逃避一切屬世的尊榮和讚美,永不為自己求名,永不使人歌頌稱讚自己。這是極其危險的罪,卻是最普通的罪,可惜,它很少被人注意!不拘一個人是多麼渺小,但他總要作大人物,不甘作最小的;人性這麼深沉於驕傲的邪惡和自信中,大家都違反了這首兩條誡命。

  世人把這可怕的罪惡看為最高的美德,這叫那些對上帝的誡命和聖經的史實不了解,乏經驗之人,念到或聽到異教人的書籍和歷史時,真有極大的危險。因為異教人的書徹頭徹尾充滿了追求讚美和尊榮的毒素。這些書用盲目的理智教訓人說,凡不為讚美和尊榮所激動的人,既不是,也不能作有勢力和有價值的人;凡不顧身體和生命,朋友和財產,以及一切去努力追求讚美和尊榮的人,才算為最優秀的人。諸聖教父都因這罪惡而訴苦,都認為這是尚待克服最後的邪惡。聖奧古斯丁說︰“其他一切邪惡都是行在惡行中,惟獨尊榮和自滿是在善行中並藉著善行而行。”

  所以人若除了這條誡的第二種行為以外,再無別的可做,也必得一生勤勞,以求與這惡奮鬥,將它趕出去。這惡是非常普遍,陰險,防不勝防的。我們都忽略了把這惡加以克服的善事,而汲汲於許多其他次要的善事,甚至因其他善事而傾覆遺忘了這件善事。因此那惟一當尊敬的上帝的聖名,因我們自己可咒詛的名字,自許,和自榮而被妄稱,受了羞辱。這罪惡在上帝面前比殺人和奸淫還要難堪;但其邪僻不像殺人一樣昭彰,因它是隱微的。它不是在肉體中,而是在心靈中行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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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善行並不能使我們討上帝的喜歡,因為善行若讓我們驕傲,自以為義,反倒叫我們在上帝面前成為可憎。這也正如牧師不能在講台或心裡說︰「我立志做一流的牧師,要成為牧師中的牧師!」之原因。

 

因為一切之善行是要榮耀上帝,不是拿來榮耀自己,人不可竊取上帝的榮耀,也不可將歸於上帝之榮耀,歸給人或其他受造之物。歸上帝之榮耀於人或其他受造之物就是崇拜偶像,要慎於此,免得自己與別人虧損!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十九段

 

第一條誡禁止我們有別的上帝,因此命令我們要用堅定不移的信,望,愛信靠真神,如此方能得著,尊敬,保守。因為除了信與不信,靠托與於疑以外,沒有其他什麼行為能使人尋著或失掉上帝。其他行為都不像信靠一樣能夠使他達到上帝面前。所以第二條誡也禁止我們妄稱上帝的名。但這還不足,我們受了吩咐要尊敬,呼求,榮耀,傳講,並讚美上帝的名。誠然,上帝的名若不被尊敬,就不免受羞辱。因為人雖用嘴唇,屈膝,親吻,和其他姿勢尊敬上帝的名,但若不是從心裡用信心行出來,全心信靠上帝的恩典,這就不過是假冒為善的明證罷了。

  試看一個人若要行善,他是怎樣可以在這條誡下時時行許多的善,而永不缺少行善的機會;因此他實在毋須遠行朝聖,或找尋聖地。請告訴我,有那一刻我們不是不斷地接受上帝的賜福,或遭遇患難呢?上帝的賜福和患難除了是不斷地敦促激發人讚美尊榮上帝,並求告的名以外,另是什麼呢?假如你沒有什麼別的可行,只有這條誡叫你不斷地讚美尊榮上帝的名,這豈不是足夠你行的嗎?舌頭,聲音,語言,和嘴唇之受造,愛有什麼別的目的呢?正如詩篇五十一篇說︰“主阿,求你使我嘴唇張開,我的口便傳揚讚美你的話。”又說︰“我的舌頭高聲歌唱你的慈愛。”

  在天上除第二條誡的行為以外,還有什麼行為呢?因為詩篇八十四篇記著說︰“住在你殿中的,便為有福;他們要永遠贊美你。”大衛在詩篇三十四篇也說︰“讚美上帝的話必常在我口中。”聖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章也說︰“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奉主耶穌的名,感謝父上帝。”

 

我們若如此行,我們便在地上有天堂,並常常足夠行的,正如天上的聖徒足夠行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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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之差別除了信仰的上帝不同之外,就是基督徒看重信心,非基督徒看重行為。

 

    這也是回教徒、佛教徒有朝聖勝地和儀式,基督徒沒有的原因。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十八段

我們已經討論第一種行為和第一條誡,但只是很簡短的,未能暢所欲言。現在我們要討論其他誡命的行為。

  次於信心的第二種行為即是第二條誡的行為,即我們當尊敬上帝的名,不可妄稱這名。這是像其他行為一樣,若沒有信心,就不能行;它若是沒有信心行的,就不過是虛偽做作而已。次於信心我們所能行的莫大於頌讚,傳揚,高舉,尊大上帝的榮耀和美名。

  雖然我在前說過,而且有事實證明,那有信心臨在和由信心而來的行為彼此間並無區別,然而這只是指它們與信心及其工作相比而言。但它們各自相比,就有區別,互有高低。正如身上的肢體與健康相比,彼此間都無區別,健康寓於各肢體中;然而各肢體的工作彼此間是有別的,這個比那個更高貴,更有用;在此亦在,讚美上帝的榮耀和美好,強於以下其他誡命的行為;但是這行為也必須和其他行為一樣依靠信心。

  但我熟知這行為是不被人重視的,並且湮沒無聞了。所以我們必須進一步查考它,而不再提到人若要遵守它就必須有相信它蒙上帝悅納的心。沒有什麼行為比尊榮上帝的名,更能使人有信心和信靠的經驗;它也大大促進加強信心,——雖然一切行為也如此——正如聖彼得在彼得後書一章說︰“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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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有信心的人自然會經歷上帝之恩典,自然會敬畏上帝,所以信心是行為之源。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十六段

但你要說︰我不由自主,時常跌倒,過度饒舌,吃喝,或犯罪,我怎能確信我所行的,都蒙上帝喜悅呢?我回答說︰這問題表示你還是把信心看為行為之一,而不是把信心置於行為之上。正因這緣故,信心才是最高的行為,因為信心常存,不懷疑上帝要恩待你,掩面不看你每日的過犯和軟弱,塗抹你每日的這些罪。是的,就令有致死的罪發生(這是對在信心中生活,信靠上帝的人決不會或很少發生的),信心還是再要興起,不懷疑罪惡已經得以消除了;正如約翰一書二章記著說︰“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個中保,就是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

 

智慧書十五章也說︰“因為我們若犯罪,我們是屬你的,知道你的權能。”

 

箴言二十四章也說︰“因為義人雖七次跌倒,仍必興起。”

 

是的,這種信靠和信心必須是如此高超而強大的,好叫人知道他的一生和行為在上帝的審判下,都是可憎的罪惡,正如詩篇一四三篇所說的︰“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好叫他必須完全對自己的行為絕望,相信它們除因這信以外不可能是善的,這種信不看見審判,只看見純粹的恩典,慈愛,憐憫,像大衛在詩篇二十六篇說︰“你的慈愛常在我眼前,我也信靠你的真理”,又詩篇四篇說︰“你的面光照著我們(那就是,藉著信心對你恩典的認識),因此你使我心裡快樂”;因為信心所靠賴的,信仰就領受。

  這樣行為得以蒙赦免,沒有罪債,並且是善良的,並不是由於它們的本性,而是由於上帝的憐憫和恩典,這憐憫和恩典是因信靠上帝的慈愛而有的,所以我們必須因行為而懼怕,但因上帝的恩典而自慰,正如詩篇一四七篇記著說︰“主喜愛敬畏他和盼望他慈愛的人。”

 

所以我們存完全的信心禱告說︰“我們的父,”同時卻祈求說︰“免我們的債”;我們是兒女,同時又是罪人;是蒙悅納的,同時又是有虧欠的;這一切都是信心的工作,堅固地建立在上帝的恩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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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是的,我們要靠信心堅固地建立在上帝的恩典上。而信心本身也是上帝所賜的!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十三段

  那問什麼行為是善良,當行什麼,當怎樣才算虔誠的人如今在那裡呢?是的,那說我們傳信仰的時候,既不將行為教訓人,而自己也沒有行為的人,又在那裡呢?這第一條誡所給我們行的,豈不是多於任何人所能行的嗎?假如一個人當得一千人,或所有的人,或所有的活物,這條誡還是夠他行的,有過而無不及,因為他受了命令,要在生活動作上時時信靠上帝,不信靠別的,只要有獨一真神,別無其他。

  人的生存和本性既然不能一刻無所事事,無所應付(因為我們看到,生命永不休息),凡要虔誠並滿有善功的人,便要以這信仰開始,並一生在一切行為上運用這信仰;他要不斷學習在凡事上以信仰而定行止;如是他便要發現,他所當行的事是怎樣多,各事是怎樣完全包括在信仰中;他是怎樣決不敢懈怠,因為就連他的懈怠也必須是信仰的運行和工作。我們若相信(我們也應當相信)凡事蒙上帝悅納,那麼在我們裡面的,或關於我們的,以及我們所遭遇的,就都必是善良和有功德的。所以聖保羅說︰“親愛的弟兄,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奉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名而行”(林前10︰31)。於是除非是在這信仰中行的事,便不能奉基督的名而行。羅馬書八章也說︰“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

  所以,當我們只傳講信仰,若有人說我們禁止善功,這就等於我若對一個病人說︰“你若有健康,你便可運用你的四肢,但你若沒有健康,你就不能運用四肢,”由是他便推斷說,我禁止他運用四肢;其實,我的意思與此恰恰相反,我是指他必須先有健康,才能運用四肢。所以信仰在一切行為中必須作首領,否則行為就算不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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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

 

    是的,馬丁路德告訴我們因信稱義,不是說不要行為的義,而是因信稱義以後,行為才跟著是義。如果沒有以信為先,所有的行為都是惡的。

 

    同樣道理,教會鼓勵弟兄姐妹要熱心參與服事,奉獻十分之一,若不是出於信心和願意歸榮耀於上帝,只是要讓人覺得他很敬虔,或是希望更多人來教會作禮拜,而不是注重信徒與上帝交通促成生命之更新。

 

    行為的義,常常使人驕傲,不將榮耀歸給上帝。上帝要賜福給謙卑人,阻擋驕傲的人。這也是我們為何要強調“信心”過於“行為”之原因。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四十六段

    有些人非但不理會全基督教的這種不幸,不為它禱告,而且譏笑它,以它為樂,詆毀並播揚鄰舍的罪惡,同時卻不畏懼不知恥,膽敢進教堂,聽彌撒,做禱告,自視為虔誠的基督徒,也被人如此看待。這些人是怎樣呢?我們若應為那些被這些人定罪譏笑的人禱告一次,就應為這些人禱告兩次。在基督受苦時那釘在左邊褻瀆的強盜,以及那些最應幫助卻反辱罵的人,就預示了必有這些人。

  上帝啊,我們這些基督徒是多麼瞎眼,甚至癲狂了呀!天父啊,忿怒何時才得止息呢?我們聚集在教堂作彌撒,本是為全基督教的不幸禱告,我們竟嘲弄這些不幸,褻瀆上帝,定人的罪,這是我們癲狂唯理態度的結果。若土耳其人毀滅城市,鄉村,人民,破壞教堂,我們便以為基督教受了大損失。於是我們便訴苦,敦促君王諸侯作戰。但當信仰消滅,愛心冷淡,上帝的道被忽視,各種罪惡猖獗的時候,卻並沒有人想到要作戰,甚至在反對這些比土耳其人壞許多倍的屬靈敵人的戰爭上應當作將軍,隊長,和執旗人的教皇,主教,神甫,和教士,他們自己竟做了這種土耳其人和魔鬼軍旅的君主和領袖,正如猶太人捉拿基督的時候,猶大是他們的領袖一樣。開始殺戮基督的,必然是一個使徒,主教,神甫,或名列在最優秀者中的一個。因此全基督教也必然恰恰被那些本應保護它的人所毀壞,然而他們竟癲狂到要吞吃土耳其人,但是他們在家裡卻將房屋和羊棚燃起來,讓它們和羊及其中所有一同燒盡,卻依然顧慮著林中的狼。我們的時代就是這樣,而這就是我們對基督無窮的恩典忘恩負義所得的報應,這恩典是由基督用的寶血,辛苦,和疼痛的死,白白為我們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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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馬丁路德是因為看到基督教(大範圍之基督宗教:包括天主教與東正教與散佈於回教世界中之小宗派)的危機,所以進行宗教改革。

 

    反觀今日的基督宗教也是充滿著異端邪說,更甚的是︰“因信稱義”的真理,仍然是被許多自稱為基督徒或傳道人所忽視,認為“行為”重於“信心”;或是不明白“信心”自然會產生“行為”,還發表:光有“信心”不能得救之論調。可見今日之狀況與馬丁路德時代比起來,並無前進多少!

 

    這也是為甚麼基督宗教在歐洲漸漸勢微,以及台灣教會不興旺之原因之一,因為我們不重視“因信稱義”的真理,還在靠行為的義,強調人的熱心,藐視基督的救恩所致。

 

    我們要悔改,回到“因信稱義”的真理,不要再像法利賽人般自義,我們要憑信心,領受上帝的義!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三十六段

誰的心腸硬得如同石頭一樣,以致這大有能力的話也不能感動他,使他歡喜快樂地用信心禱告呢?但是我們若要照這些話禱告得當,許多禱告就必須經過改革!一切教堂和修道院裡面固然充滿了祈禱唱詩,但是為何很少有進步和恩惠,事情反愈來愈壞呢?惟一的原因已由聖雅各指明了,他說︰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雅43)。

 

因為祈禱沒有信仰和信靠,便是死的,只是一 種難堪的勞苦和工作而已。它若得到什麼,也不過是屬事的利益,對心靈沒有什麼助益;甚至大大傷害並蒙蔽心靈,以至於他們行他們的道,囉囉嗦嗦,不管自己是不是接受,或渴望,或信靠;他們在這種不信中心情極其反對信仰的運用和祈禱的性質。

      從此可知,凡按理祈禱的,就決不疑惑他的 祈禱必蒙悅納垂聽,就令他沒有接受所祈求的。因為我們在禱告中是將我們的需要呈在上帝面前,而不是給耶穌規定一個分量,式樣,時候,或地方;假如耶穌一將超乎我們所想的給我們,我們當由耶穌作主;因為我們時常不曉得當怎樣禱告,正如聖保囉在羅馬書八章所說的;上帝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正如他在以弗所書三章所說的,所以不要懷疑禱告蒙了聽允,但將時候,地方,分量,和範圍交付上帝;耶穌必然行得對。那用心靈和誠實敬拜上帝的,就是真正敬拜上帝的。因為那不相信必蒙聽允的人,是在一方面犯了這條誡,因不信而深入迷途;而那給上帝定範圍的,是在另一方面犯了這條誡,太近於試探上帝。所以耶穌禁止我們離開耶穌的誡命,或偏左或偏右,叫我們既不要疑惑耶穌,也不要試探耶穌,但要用單純的信仰走直路,倚靠耶穌,不給耶穌定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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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禱告是使我們信靠主,而不是命令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