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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1日 星期日
宣信
宣信Albert B.Simpson(1843-1919) , 宣信簡介 , 宣信之成長過程 , 宣信早年的奮鬥 , 宣信的接受基督 ,宣信之早期的成長和裝備 ,宣信之學習事奉 ,宣信到路易維爾市(Louisville) ,宣信認識基督的全豐全足 ,宣信到紐約市 ,宣信的新起頭 , 宣信創立宣道會 ,宣信生平 , 宣信信息之如何聽聖靈的聲音 , 宣信信息之四重的福音 , 宣信之四重的福音 , 如何聽聖靈的聲音–安靜中的大能 ,
宣信信息之如何聽聖靈的聲音
當初耶和華上帝並不是在烈風、地震或火中向以利亞彰顯 的同在、傳達他的旨意,而是在一個寧靜、微小的聲音中。在整首合唱曲中,有那一個音符像強調的休止符那樣有力呢?在整卷詩篇裏,有那一個字比「細拉」(意即暫停)更動人呢?有什麼事情比風雨突發前的寂靜,比自然界中異常現象或騷動暴發前籠罩著整個大地怪異的安靜更可怕、更令人震顫的呢?有什麼東西能夠像「安靜中的大能」那樣感動人心的呢?
基
督所帶給我們的祝福中最甜美的就是靈魂的安息。造物之工成全以後所定的安息日是這件事的預表,而上帝應許他百姓進入的安息美地,也預表了上帝這個偉大的心
意。
有「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平靜和安穩」為那些歇了自己工的心存留,如此就帶來了所需要的力量,帶來了「不受任何事物幹擾」的甜美平安,和「非世界
所
能給也非世界所能奪的安息」。我們靈魂的最深處,有一個安靜的內室是上帝所居住的,只要我們進入那裏,平息其他的音響,就可聽到他那寧靜、微小的聲音。
在繞著軸心旋轉得最快的輪子裏,有個中心點是全然靜止的;同樣地,在最繁忙的生活裏,也有一隱密處為我們存留—在那兒我們可在永恆的安寧裏與上帝單獨同住。
「要休息,要知道我是上帝。」(詩四六10)這是真認識上帝的惟一途徑。「上帝在他的聖殿中,全地都當肅敬靜默。」
二十五年前,有位朋友遞給我一本書,後來成了我生命中的一個轉捩點。那本書名叫「真平安」,是一篇古老的信息;書中所載只有一個中心思想,就是:上帝在我生命的最深處正等著與我談話,只要我能安靜下來聽他。
我
當時想這事並不難,於是開始安靜,但是當我一開始安靜時,所有嘈雜的音竟都往我耳朵裏沖進來了;許許多多喧鬧的音響從外面的環境,也從我的內心裏湧上來,
一直到後來,除了這些煩亂與喧囂外我幾乎聽不到別的。這許許多多的聲音中,有一些是我自己裏面的聲音,有的是我自己的問題,我自己的掛慮和出於己的禱告;
其他的是那誘惑者的建議,和從騷亂的世界裏跑進來的聲音。似乎從來就沒有像當時那樣,有那麼多的事情需要我去做、去說、去思想;那時我整個心思被四面八方
來的音響拉拉扯扯,最後迎向我的就只有一些嘈雜的聲音,和無法形容的不安。彷佛我需要注意聽其中的一些聲音,甚至需要回答它們,然而上帝說:「要安靜(休息),要知道我是上帝。」
但是,又有為「明天」的事,「明天」當盡的職責和為「明天」的掛慮,使腦海裏重新湧起了思想的沖擊,只是上帝又說:「要安靜!」以後,接著湧上來的就是我那顆不安靜的心極想快快就近他的禱告,這次上帝又說:「要安靜!」
當
我留意這些命令,慢慢地學習聽話,而把我的耳朵向所有的聲音關閉時,我發現:過了一陣子,當其他的聲音停下來,或是我自己不再去聽它們時,就有一個寧靜、
微小的聲音在我生命的深處,開始用一種說不出來的溫柔、能力和安慰在說話。當我留心聽時,它在我裏面就成了一種禱告的聲音、智慧的言語和對所該做之事的提
醒,以至於我不再需要那麼費力地思想,也不需要禱告得很勉強或不容易相信;相反地,在我心坎裏那個寧靜、微小的聲音是聖靈的聲音,是上帝自己在我靈魂隱密
處的禱告,是上帝對於我所有問題的答應,是上帝自己的生命和力量成了我靈、魂、體的生命和力量。這個聲音成了所有智識、所有禱告和所有祝福的本質,因為它
就是永生上帝自己成了我的生命和我的一切。
親
愛的弟兄姊妹們!這是我們生命最深的需要。藉著這個我們學習真認識上帝,藉著這個我們的靈命得到更新和喂養,我們的心也得到滋潤和滿足,我們因此領受了
「生命糧」,身體得了醫治,靈魂也飲於主的活水泉。於是,像經黑夜卻飽飲了清涼、晶瑩之甘露的花朵那樣,我們能夠挑起各項職責,進入人生的各類爭戰裏。但
是, 露珠如何未曾降在暴風雨的夜裏,上帝恩典的甘靈也同樣地不曾臨到不安寧的心裏。
搭在一列列不斷前進的人生快車上,我們不可能只用短暫的十分鐘草率地吃頓午餐,就想叫生命得到足夠的喂養而活潑、有力地經歷人生。我們實在需要安靜的時刻,進入至高者的隱密處和等候主的時間—那時,我們就能重新得力、學會「如鷹展翅上騰」,然後纔能「奔跑不困倦,行走不疲乏。」
關
於「安靜」,最重要的是它給上帝一個作工的機會。「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上帝歇了他的工一樣。」當我們歇了自己的工時,上帝就開始在我們
裏頭做
工。當我們停下自己的思想時,上帝的思想就進入我們裏面;當我們從忙亂的活動裏安靜下來時,上帝就在我們裏面運行,為叫我們立志行事都成就他的美意。當那
時, 我們只需把運作在裏面的流露出來就好了。
親
愛的弟兄姊妹們!我們來享受上帝那神聖的安靜吧!讓我們住在「至高者的隱密處」,進入上帝自己和他永恆的安息裏吧!讓我們停息所有其他的聲音,好叫我們得
聽那
「寧靜、微小的聲音」。我們還要提到另一種安靜,是當我們保持緘默,讓上帝來替我們做的安靜。那種安靜是放下自己的籌劃、放下為自己的辯護,和靠著自己的
聰 明、智慧想出來的權宜之計,好應付所有加在我們身上的無情言辭和痛苦打擊。我們實在太常為保護自己而提出許多理由來還擊,卻忘了讓上帝來介入其間了!
在整部聖經裏,有那個埸面比我們的救主被罵不還口那一幕更令人尊崇呢?至於那些誹謗他的人,他本大可以藉著神聖權能的一瞥或一聲嚴厲的斥責,把他們踐踏在腳底下的,他卻讓他們去說,讓他們去逞其惡,而兀自在安靜的權能中站立—,這真不愧為上帝聖潔、緘默的羔羊!
2014年7月15日 星期二
以色列史概論
希伯來民族是一個古老的民族,這個民族的始祖就是現代猶太人的祖先。舊約聖經中的歷史書卷記錄了這個民族的起源和簡要的歷史發展。根據《創世記》11:27~12:9的
記載,希伯來人的祖先原住在兩河流域「迦勒底的吾珥」,那就是今日伊拉克的南部境內,以亞伯蘭(即亞伯拉罕)族長為首的部落以後逐步向西遷移,進入了迦南
地(今巴勒斯坦西部)。後來又因饑荒遷入埃及。在漫長的歲月裡,他們生養眾多,在埃及形成了一個逐漸壯大的以色列民族。
由
於與埃及人的矛盾與鬥爭,終於在民族領袖摩西的率領下,離開了埃及又進入迦南。約在公元前一千年,這個民族在巴勒斯坦建立起統一的王國。在以後歷史發展的
程途中,這個王國經歷了分裂和先後南北國的滅亡、眾民被擄巴比倫至歸回耶路
撒冷重新建造被毀的聖殿。此後再經歷波斯、希臘、羅馬三帝國的連續統治,進入了新約時期。羅馬皇帝強暴的鎮壓,猶太人反抗的起義屢遭失敗,最後被迫向世界
各地流亡,開始了另一階段更漫長的苦難歷史。
舊
約歷史書卷的記錄,止於眾民被擄、歸回建殿以至尼希米、以斯拉從波斯歸回所進行的改革整頓。從尼希米、以斯
拉到新約耶穌誕生還足足有四百年的時間,舊約的記錄留下了一片空白,這就是被稱為的舊約與新約之間的「兩約中間史」。新約時期之後,希伯來民族(以色列民
族)稱為猶太民族,此民族與猶太教的歷史卻繼續發展到現代巴勒斯坦以色列國的建立。
希伯來民族的起源
大約在公元前三千年的年代裡,在西亞美索不達美亞(兩河流域)的南部,即今日伊拉克地區,有一個屬於閃族的部落,族長名他拉。他的家族住在吾珥(Ur)城,這座古城被現代的考古家證實早在公元前二千五百年,已是一座繁華的古代商業中心,但是這座古城約在公元前一千九百五十年之後被徹底毀滅了,成為一片廢墟。住在這裡的他拉部落,可能就是在吾珥地區連續動盪不安的情況下,被迫逐步向西遷移的。這就是《創世記》11:27~32所留下的記錄:「他拉的後代……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要往迦南地去」。《創世記》12章
記載這個部落的西遷是上帝的命令,他們要成
為希伯來民族的起源和祖先,要完成上帝的旨意,成為大族、大國,成為上帝的選民。正如經上所記:「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
指示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卻要因你
得福」(《創世記》12:l~3)。
一、關於「希伯來」(Hebrew)名稱來源的傳說
他拉家族從迦勒底的吾珥出發,渡過幼發拉底河西行,他們經過長途輾轉跋涉,經過一些年代之後,終於來到這塊上帝所應許給他們的「迦南美地」。這裡的原住民是迦南人,迦南人稱這批遷入者是從東邊越河過來的人。「越河者」迦南語讀音為「希伯來」(Iberi相當英語Hebrew)。「越河者」原來是對這批東來入侵者的貶稱,後來演變成這個民族的名稱,即以後生長強大起來的「希伯來」民族。
二、希伯來民族的祖先——亞伯拉罕
他拉之長子亞伯蘭,亞伯蘭的希伯來文原意為「尊貴之父」。據《創世記》17:l~6記
載,上帝授命他要改名為亞怕拉罕,含義改變為「多國之父」,因為上帝顯現並對他說:「我與你立約,你要做多國的父,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
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可見「亞伯蘭」這次改名為「亞伯拉罕」的寓意是深刻的,它表明
這位西遷迦南的首領,以後將成為一個大民族和多個國家的父。時至今日,世界上的猶太人都屬於希伯來民族的後裔,他們也奉亞伯拉罕為自己民族的最早祖先。
遷居埃及與希伯來民族的形成
亞伯拉罕將成為「多國之父」,但他到達迦南之後還沒有子嗣。《創世記》第21章記載亞伯拉罕一百歲時才得獨生子以撒。以撒娶妻利百加,利百加生孿生子以掃和雅各(《創世記》24一25章)。《創世記》從第25章至30章
記述這對孿生兄弟相處不睦,矛盾叢生,迫使弟弟雅各出逃舅家,雅各在舅家放羊十數載,以勞動為代價,娶得舅家兩個表妹利亞與拉結為妻,利亞和拉結各帶一名
使女,雅各因此娶有兩妻兩妾,這兩妻兩妾先後共生了十二個兒子,按不同的生母排列為:利亞生流便、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跡、西布倫;拉結生約瑟、便雅
憫;拉結使女辟拉生但、拿弗他利;利亞使女悉帕生迦得、亞設。這十二個兒子在以後遷入埃及的漫長年代裡,繁衍發展成為希伯來民族的十二個支派,這是後話。
當雅各在異鄉興旺發達之後,思歸故鄉。《創世記》第31:3記載:「耶和華對雅各說,你要回你祖你父之地,到你親族那裡去,我必與你同在。」雅各率領妻妾眾兒和大隊牲畜衣錦還鄉途中,雅各改名「以色列」,這是一個具有特殊意義的事件。《創世記》第32章
記載雅各在還鄉途上,深為過去與哥哥以掃的
長年宿怨而內心忐忑不安,在一天的黎明,大隊人畜渡過雅博河後,只剩下雅各一人,忽出現一人來與雅各隻身摔跤,雅各拚命與之較力,取得勝利。那人實為神的
使者,被雅各揪住不放,於是為雅各祝福說:「你的名字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為你與神與人較力,都得了勝。」原來「以色列」(Israel)這個希伯來名詞是由「摔跤」(讀作sarah)與「神」(讀作El)兩個詞語組合而成,所以「以色列」一詞的同義是「與神摔跤」。這是雅各在還鄉途中這次特殊的經歷中所得來的一個富有宗教色彩的名字,這個名字歷世不衰,至今仍是舉世所熟悉的名字。而雅各十二個兒子以後繁衍成為希伯來民族的十二個支派,這個民族從此亦稱為「以色列」民族。
族長之歷史的準確性
考古學研究的證據,使許多自由派的學者,改變他們對舊約之歷史準確性的尊重。這方面也許在有關族長時代的資料,比其他更顯著。在近世之前,他們不僅懷疑亞伯拉罕、以撒(Isaac)和雅各的活動,而且不信有這些人存在。今天他們都已相信這些人存在過,且其活動也大部與創世記的敘述一致。促成這種新尊重的態度,有許多證據,在此僅能略舉一二:
一、名字
有一方面關於古代文件中的名字,與創世記所用的相似。例如雅各的名字,以Ya『qob-el的形態出現,而指十八世紀上米所波大米(Upper Mesopotamia)的查加巴沙(Chagar-bazar)文件中的一個人物;也是指杜得模西士三世(Thutmose 巫)的名冊中、巴勒斯坦之一地名;另外字形是Ya『qob一har,表示許克所斯(Hyksos)一族長之名。亞伯拉罕的名字出現於十六世紀巴比倫的文件中,其字形是Abamram,在馬里出現的則是另一個字形。一篇馬里的文章,使用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Nahor)的名字,而以Nahur的字形,來表示哈蘭(Haran)附近一城市。馬里的文件,更談到一個民族,稱之為Banu-yamina(印便雅憫Benjamin),也使用許多名字,這些名字的字根與迦得(Gad)、但(Dan)、利未(Levi)和以實瑪利(Ishmael)相同。較遲的亞述國文件,說到兩個城市,Til-turakhi和Sarugi,這與他拉(Terah)和西鹿(Serug)
字根相同,前者是亞伯拉罕的父親,後者為其更早的祖先。這些人名,以及其他可以再舉出更多的名字,都出現在二千年代前半(即二○○○至一五○○之間)的文
件中。雖然沒有實據證明任何一個名字,即是指聖經中某一個特定的人或地方,但這些名字確實顯示,創世記的記錄是使用當時的命名體系。
二、風俗習慣
還有關於當時風俗習慣的證據,有些族長的活動,在摩西律法的觀念及後來的習尚來看、似乎很奇怪,但若以二千年代早期的風俗,特別是努斯文件(Nuzi Texts)(注七)所記載來看,我們就可以瞭解。例如亞伯拉罕會擔心,是他的僕人以利以謝(Eliezer)而不是兒子,為繼承人(創一五1~4)。創世記的記錄暗示著若沒有兒子,這種繼承法是正常的,而努斯文件有這樣的例子,這些文件顯明,無子嗣的父母親,收養一僕人為兒子,這僕人就在他們有生之年服侍左右,若不生子,在他們死後,這僕人就是繼承人。另外,撒拉(Sarah)將其婢女夏甲(Hagar)給亞伯拉罕為妾(創一六1~4),似乎也很奇怪,但努斯文件卻提到這種習俗,在當時是很平常的。這些文件也指出,假如婢女因此生了一個兒子,則婢女和其兒子均不被趕出家門,當撒拉要求亞伯拉罕趕逐夏甲和以實瑪利時,這點也是他不願如此的原因之一(創廿一9~11)。後來拉結(Rachel)和利亞(Leah),也照樣將她們的婢女給雅各為妾(創卅1~13。)另外努斯文件也可以解釋拉結為何要拿他父親的神像——家庭的偶像(創卅一19、34、35),這些偶像代表繼承權。顯然在雅各來到拉班(Laban)家中成為家中一份子之後,拉班也有了兒子(創卅一1)。拉結這樣做,是想保持雅各仍是家中最主要的繼承者。努斯文件更顯示,一般人認為口頭的祝福,是牢不可破的。有一出土的法庭記載,提到一位父親給兒子們的祝福,法庭認為這祝福不可更改。這件事,可解釋為何以撒給雅各祝福,雖然牽涉到欺騙,但他卻拒絕以掃(Esau)懇求變更祝福。這也使一般在創世記中的祝福,保持重要的地位,如挪亞(Noah)(創九25~27)和雅各(創四九1~29)的祝福。
三、巴勒斯坦的環境
第三方面的證據,是關於族長時代迦南地的一般環境,與族長故事所反映的一致。亞伯拉罕可以逍遙自在到處遷居安營,不受干擾,也使用這塊土地,暢行無阻放牧羊群。他不必先買地,到撒拉臨終時他才買下麥比拉(Machpelah)的洞作為墳地。有一次,他不得不與其侄兒羅得(Lot)分離,去尋找足夠的牧地(創一三5~12),然而這並非由於當地居民的壓力。意思就是說,亞伯位罕遷移的區域,北自示劍南至別是巴(Beersheba),均人口稀疏。巴勒斯坦考古學的研究和埃及的咒詛禱文(Execration texts of Egypt)印證當時情況確實如此,特別是主前廿二到十九世紀之間,也正是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活著的時期。廿世紀的辛奴亥故事(Tale of Sinuhe),也描寫有一些人,像亞伯拉罕一樣,過半遊牧的生活方式,帶著牛羊,在迦南地區,自由遷徙。考古學更顯示族長故事的城市,如多坍(Dothan)、示劍、伯特利(Bethel)和耶路撒冷(Jerusalem)等,在那時都存在,以及死海附近的約旦河谷地,正如羅得的故事中所指的(創一三1~12),確是有許多城市。
四、遠程旅行
亞伯拉罕蒙召的意義
上帝對亞伯拉罕的呼召,造成上帝與人類關係的改變,在此之前,上帝與全人類的關係是一般性的,沒有所謂與眾不同的揀選的國家。因此,當人類不順服,上帝以洪水懲罰。
但自從亞伯拉罕蒙召起,這種普世性的途徑改變了,上帝的工作不再是一般性而是特定性。他單揀選一個人,將他分別出來,而給予個別的指示,其用意在於使亞伯拉罕為祖先,建立一個新的蒙揀選的國家。大部分的人曾拒絕上帝的路,而一度喪失了他們的機會。
亞伯拉罕年代之聖經的證據
1. 出埃及的年代:
出
埃及的年代,保守派也有幾乎肯定的答案,那就是認為出埃及發生在第十五世紀中期稍後。一般認為是主前一四四六年左右,這與所謂「晚期」年代——十三世紀比
較起來,可說是「早期」的年代了。決定這年代,是根據廣泛的聖經及聖經外的有關資料。現在只從聖經中列舉四點有利於「早期」年代的資料:
第一、在列王紀上第六章1節提到所羅門王開始建殿(約主前九六六年)之前四八○年,以色列人出埃及;
第二、在士師記第十一章26節耶弗他(Jephthah)說到在他的時代,以色列人已擁有那塊地三百年之久;
第三、分析士師時代時間的長短,看出可能比「晚期」年代所估計的還要長;
第四、從埃及歷史事件發生的順序,看出十五世紀更符合聖經中出埃及的記載,而非十三世紀。
2. 居留在埃及時期的長短:
居留在埃及的長短,在保守派的學者之間,有更多不同的意見,然而在此也有相當肯定的結論,那就是居留的期間有四三○年。另一種觀點認為是二一五年。主張較長時間的主要論點:
第一、出埃及記第十二章40節,希伯來原文敘述這個時期有四三○年;
第二、在創世記第十五章13節,神預言亞伯拉罕的後裔,要在異鄉被苦待「四百年」(約略的整數);
第三、司提反(Stephen)在使徒行傳第七章6節也有相似的話,再提到四百年的數字;
第四、雅各的家族,加倍到超過二百萬人的國家,其所需要時間,不太可能少於四三○年很多。
亞伯拉罕年代之聖經外的證據
1.迦南地的情況:
假如亞伯拉罕出生於主前二一六六年,則他到達迦南的年代是主前二○九一年,因為那時他是七五歲(創十二4)。當時,反映在創世記故事中的迦南地環境,是否與考古學對那年代的研究所顯示的一致?答案是肯定的。
因
為研究結果就是那時迦南人口的稀疏。我們已注意到亞伯拉罕的故事顯示出這種情形,特別是亞伯拉罕能自由地在示劍和別是巴之間遷徙,幾乎是隨意搭蓬、放牧牲
畜。考古學的證明相仿,特別是內陸區域,就是亞伯拉罕移居的地方。這種人口稀疏的情況維持不久,因為在十九世紀約但西邊的許多城市再度住滿了人。這件事也
是有意義的,因為以撒和雅各在這地方,也享受相當程度的遷徙之便,意思就是說,亞伯拉罕在這些城市再建造之前,一定生活得很好。上面所說的年代——廿一世
紀與此相符合。
更甚者,關於亞伯位罕時代,在所多瑪(Sodom)和峨摩拉(Gomorrah)地區,存在的眾多人口也與考古學一致。雖然亞伯拉罕自由遷徙,經過巴勒斯坦高地的人口稀疏區,羅得卻在約旦河平原找到許多城市(創十三12;十四2~7;十九29)。但是葛魯克(Nelson Glueck)的研究顯出這些城市在主前廿世紀或十九世紀時被毀。他指出這些城市,以及其他外約旦和南地的一般人口中心,在「亞摩利人」(Amorite)的破壞臨到巴勒斯坦本土時,仍住滿人,但它們卻因某種原因,而在稍晚,即全被廢棄。
這個意思就是說,在高地區域全被毀之後,及約旦平原的城市被毀之前,亞伯拉罕和羅得,一定在這個地方住過一段時間;換言之就是在主前二一○○年至一九○○年左右之間。根據我們的年代表,亞伯拉罕自主前二○九一至一九九一年左右住在迦南。
2.埃及的情況:
關於主前十九世紀早期(約主前一八七六年)的埃及歷史是否合於聖經故事有關雅各下埃及所反映的情況,其答案也是肯定的,值得注意的有兩件事:
一件事是關於迦南和埃及之間旅行的自由。雅各的兒子們曾毫無困難兩度越過埃及邊界,去買穀物,後來雅各亦親自率全家下埃及(創四二~四六)。在此之前,亞伯拉罕也會在饑荒時旅行到埃及(創十二10~20)。這些事說明當時在兩國之間的移居是普通的一件事。考古學的證據也有類似的印證。在主前一九○○年左右的一個埃及墳墓圖畫,特別有意義。畫上是一群閃族(Semitic)的半遊牧民族進入埃及,可能正如雅各和亞伯拉罕時的樣子。他們有卅七人,穿彩色的長袍,和埃及人的純白衣著成對比。墳墓上畫這樣的圖畫,表示埃及很熟悉這種遷徙。
另一件事是與聖經所說「不認識約瑟」(Joseph)(出一8)
的法老是否存在有關,他在約瑟之後興起的,並且奴役以色列人。不論這人是誰,創世記的故事是說,他開始一個新的王朝,與以前善待以色列人的王朝不同。大約
在這時期的埃及歷史,是否有一個這樣的王?答案是確實如此。實際上有兩位。其一是外國閃族許克所斯的第一位統治者,這些外來的人約在主前一七○○年之前
(約一七三○年),推翻當地的王朝,因此建立新的一條系統,他們很可能對這些信增的以色列人,採取新的態度。另一位是第十八王朝的第一個國王,亞模西士(Ahmose),他能夠也必須將外國的許克所斯驅逐出境,再建立本國的系統。他對以色列人的態度,也可能與前大相逕庭,因他們在種族上與剛被逐出可恨的許克所斯有關係。
3. 法老的身份:
關
於這位「不認識約瑟」的法老到底是誰。我們已提到兩位統治者,都符合一般條件,但是可否在兩者中選擇其一?假如可能的話,我們有理由做選擇,因為假如這兩
者中比較早的許克所斯更可能,那麼就能提供更進一步的證據,有利於雅各進入埃及,是在主前十九世紀早期的說法。在此之前要先決定,這位統治者興起以前,從
雅各下埃及到約瑟過世,以及雅各後裔在這地方倍增到一個地步,以致新王覺得要奴役他們(出一8~11),
其間需要多長時間。從雅各進入埃及到許克所斯登基之間,若有一個半世紀,對這些情節的發展而言,剛好不長也不短。另一方面來說,假如兩者中第二個統治者,
就是趕逐許克所斯出埃及的亞模西士是那個法老,那麼雅各進入埃及,可能要更晚一點了,甚至可能就是在許克所斯期間。有四個事實,顯示有利於比較早這個統治
者的說法:
第一、被奴役的以色列人曾為這個不友善的法老興建了埃及城市比東(Pithom)和蘭塞(Raamses)(出一11)。興建的時期一定是在亞模西士活著的十八王朝以前或以後,因為考古學的證據指出這些城市不是那個時期建立的。蘭塞古城(即許克所斯的首都亞華裡斯Avaris)的挖掘,看出「沒有任何一件第十八王朝的東西」。賴恩尼(G,E,Wright)用這個事實,來證明出埃及是晚期年代,他相信這個城市是第十九王朝蘭塞二世(Rameses 1,
一三○四~一二三八)所建立的。但這個事實
也可用來證明有利於第十八王朝以前許克所斯興建的說法。那時蘭塞這個城市,甚至是國家的首都,所以許克所斯朝代諸王,特別是第一個王,當然有興趣將該市建
立並擴大。沒有找到任何第十八王朝的東西這件事實完全駁倒亞模西士或其繼承者,於其王朝時建立這城市的說法。其實萊特注意到這個城市是亞模西士所毀壞的
。而且,在十四世紀結束之前,一直再沒有人居住。
第二、出埃及記這卷書有關「不認識約瑟」這個法老的描述,若以許克所斯的統洽者,而非第十八王朝的統治者來看,更容易瞭解。
「看哪,這以色列民比我們還多,又比我們強盛。來罷,我們不如用巧計待他們,恐怕他們多起來,日後若遇甚麼爭戰的事,就聯合我們的仇敵,攻擊我們,離開這地去了。」(出一9~10)。
注
意有一件事,這位國王說到以色列是「比我們還多,又比我們強盛。」,這句話是以色列未到出埃及時,增加至最後的人口數目二百萬人之前說的,所以假如是亞模
西士說的,他與埃及人口比較而如此說,那就太誇大其辭了。然而,假使是第一個許克所斯的統治者說的,就不算誇張,因為他只和許克所斯人口比較,他們在埃及
從來就不是很多。許克所斯治理埃及,是藉佔有要塞,而非靠人口的力量。另一件事是這位統治者唯怒以色列人,可能與敵人聯合攻擊他的百姓,再者,假如這句話
是許克所斯說的,我們就更能下解,因為他們的仇敵(就是埃及人),一直在附近,埃及的統治階級仍然擁有對這地方南部的影響力。但假若說話老是亞模西士,就
很難瞭解,因為他剛剛才趕走仇敵——許克所斯出離埃及,一直到巴勒斯坦,敵人剛完全被擊敗,而被趕到遠方。
第三、上帝向亞伯拉罕所說的話,比較符合以色列受奴役是在稍早的許克所斯時期,而不是稍晚的第十八王朝。上帝的話是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侍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創十五13、比較徒七6)。
在雅各的後裔居住埃及的開始幾年,仍未受苦待,艱難是從「不認識約瑟」的法老登基才開始。但假若這法老是亞模西士,那麼受奴役的期間,只維持約一又三分之
一世紀,這段時間遠比四個世紀還短很多,而與上述的話不合。然而,假使這法老就是第一仗許克所斯王那麼這段奴役期間就持續了約三個世紀,這比較合理。
第四、我們很難瞭解為何第十八王朝,在驅逐亞細亞人(Asiatic)
許克所斯出埃及時,不也同時趕出亞細亞人以色列民族。相信十八王朝開始奴役以色列的人,一般都認為因這兩個團體是相關的種族,所以在許克所斯被趕出之後,
以色列人也被奴役。一個被逐,另一個成為奴隸。但若說兩個都被驅逐,不是更可能嗎?為什麼亞模西士寧願冒著新的背叛之危險,而留下以色列這麼大的民族?
(他們很可能比被趕出的人更多)。更進一步而言,假若這兩個民族彼此友善,可能會有通婚,以致很難分辨兩個亞細亞民族的相異,就不會有不同的待遇。然而,
假使統治者真是許克所斯人,那麼這兩個民族是敵對的,他們中間有很明顯的差異,我們就能瞭解會有不同的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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