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0日 星期四

愛德華六世(Edward VI)

  亨利八世於西元1547年去世,他的兒子愛德華六世即位;愛德華年僅九歲,便由舅父索美塞得公爵(Duke of Somerset)攝政。

      亨利在位期間,贊成改教運動的情緒在英國普遍滋長。索美塞得攝政與他的新政府都傾向改教運動。因此,在愛德華短暫的在位時期,英國改教運動有相當大的進展。雖然在教會行政制度上沒有大多改變,但在教義與崇拜儀式上有不少變革。

      西元1547年,國會通過准許信徒在聖餐時,不但可以領受餅,也可以領受杯。第二年年初,宣佈所有圖像都需從教堂中挪走。再過一年,又宣佈聖職人員不必守獨身,祭司以及聖品人員結婚視為合法。

      西元1549年,國會通過「教會統一條例」,這項條例規定,教會崇拜必須依照「公禱書」(Book of Common Prayer)進行。這本公禱書,也稱為「愛德華六世初版公禱書」(First Prayer Book of Edward VI)。根據此書,聖公會在崇拜中以英文代替拉丁文;直到今天,英國教會原則上仍沿用這本公禱書。

      「愛德華六世初版公禱書」沒有滿足任何人:保持天主教信仰的信徒不滿意這些改變;贊成改教運動的人,則認為改得不夠。西元1552年,國會又通過一項新的「教會統一條例」,把公禱書加以修訂,幾乎取消了所有天主教的儀式。不再為死人祈禱;用聖餐桌取代祭壇;聖餐時以普通麵包取代聖餐薄餅;驅鬼術與抹油禮都被拒絕;對於聖餐的看法則根據慈運理的看法,相信餅和杯只是基督身體和血的表徵。

      教義方面也有改善,坎特布裏大主教克藍麥起草了一份新的信經,有六位神學家幫他(其中一位是諾克斯),總算完成最後格式,而被全英國教會採用。這信經稱為「四十二信條」,一般而言,這份「四十二信條」比公禱書更代表復原教精神。

亨利增加改革項目

 

      國王成為教會元首後,教會其他行政制度還是保持教皇為首時的方式,因此,英國教會(也稱安立甘教會Anglican Church)仍維持由主教治理的形態,而以國王為最高元首。從此以後,英國教會(安立甘教會)又稱為聖公會(Episcopal Chufch)。

      過不久,亨利又在教義方面、崇拜儀式及某些信仰實踐上增加一些改革。修道院被關閉,聖徒遺物不再看為神聖,也不再展覽。在英國,有許多小修道院,也有幾間大修道院。這些修道院擁有許多財產,包括土地、珠寶、黃金。國王將它們的士地區劃起來,分配給他的心腹;這樣,他為英國開創了新的貴族制度,而且是忠於國王的一批人。

      所謂聖徒遺物,純屬欺詐。遺物中,有的聲稱是彼得的頭髮和鬍鬚、打司提反的石頭、多馬的骨頭、馬勒古的耳朵等。在美斯敦城,有一個那穌釘十字架的塑像,該像的頭部會轉、眼珠會溜、嘴唇會動、口中有沫、還會流淚,等到被毀時,才發現原來是神父們所弄的機關。在英國全地散佈許多所謂「十字架的碎片」,加起來足夠裝滿三輛貨車。在亨利八世治下,聖徒遺物的掃蕩與毀壞,是對中世紀迷信的一次重大打擊。

      直到亨利八世在位末期,英國還不是一個復原教國家。我們只能說,在倫敦及英國東南部的人屬於路德派。英國西部和北部,仍屬天主教,而且幾乎占全國人口四分之三。

亨利八世作教會元首

 

      英國的改教運動有許多獨特之處:一方面,在英國沒有一位突出的、偉大的領袖,諸如路德、慈運理、加爾文、諾克斯之類的人物。另一方面,英國教會的改革不是經由教會職員推動,而是藉著一位國王。

      在這時期,英國已經發展了強烈的民族意識,人民反對所有外來的統治力量。文藝複興時期,教皇越來越趨向世俗,對世界的事比對教會的事更感興趣;因此,在英國人眼中,教皇不過比義大利貴族高一點罷了。雖然英國人還是忠實的天主教徒,但他們卻越來越不滿意於教皇對英國教會的管轄,更不願將教皇規定的大筆獻金送到 羅馬。

      雖然如此,若不是英王有意離婚,可能英國教會仍然不會有太大改變。

      英王亨利八世請求教皇批准他與皇后迦他林(Catherine)離婚,因為他計劃與波林(Anne Bo1eyn)結婚。教皇拖延許久都不給他答覆,英王不能再等,決定自己來處理這事。亨利八世本是個能幹的國王,善於控制國會;他使國會於西元1534年通過一項法案,宣稱英國國王是「英國教會唯一最高元首」,這法案被稱為「最高治權法案」(Act of supremacy)。

      「最高治權法案」為英國教會帶來重要的改變,這改變不是在教義上或崇拜儀式上,而是在教會的行政管理上。而且這項改變只是國王取代教皇的地位,成為教會元首。雖然是個大改變,但不能算是改教運動。

      亨利八世把路德看成異端,早於西元1518年寫了一本攻擊異端的書,題名為「論七聖禮」(The Seven Sacraments),教皇為此書特封他為「信仰的護衛者」(Defender of the Faiih)。當他取代教皇做了英國教會元首時,他仍認為自己是忠實的、正統的天主教徒。

      亨利雖有大能,但若不是有全民的支持,他仍然無法將教皇推開。天主教徒們和國王有同樣的看法,他們深信不管這種改變如何,他們仍是忠實的天主教徒。至於傾向路德的人,則認為這項改變是邁向改教運動的第一步。

      並非所有英國人都願意接受「最高治權法案」,因此,亨利又使國會通過「叛國與異端法案」(Law of Treason and Heresy)。根據這項法案,「凡接受天主教以外教義的,就是異端;凡不承認國王是教會最高元首的,就是叛國」。

      在「叛國與異端法案」下,許多人被處死刑,修道士們因不承認國王是教會元首而被殺,殉道者中包括兩位極有名望的人物:斐設爾主教(John Fisher)與摩耳多馬爵士(Sir Thomas More)。後者是英國最傑出的學者之一。他們兩位都拒絕宣誓接受最高治權法案。教皇由於斐設爾主教對該法案的反對,將他升為紅衣主教,來報答他。紅衣主教要戴一頂特製的紅帽,英王亨利八世在憤怒中宣告,將斐設爾主教的頭送到羅馬去戴紅帽;於是,這位七十六歲的老主教於西元1535年六月被斬頭而死。摩耳多馬爵士是非常熱心的天主教徒,曾把許多英國路德派信徒送上火刑柱;現在情勢改變,七月中,輪到他被送去斬首。

墨蘭頓(1497~1560)

 

   墨蘭頓生於布雷頓(Bretten),是人文主義者銳赫林(Johannes Reuchlin, 1455~1522)的姪孫。墨蘭頓自小便顯出不凡的潛質,長大後成為更正教的改教家。他第一篇學術作品是十七歲時寫成的,而伊拉斯姆(Erasmus411,Erasmus, Desiderius)則早至1515年便賞識他。在這階段,墨蘭頓是個人文主義者(Humanist591,Humanism)。1518年,他去威丁堡作希臘文教授,立刻吸收了改教運動的神學,又成為出色的學者和教師,使馬丁路德(Luther750,Luther, Martin)欣賞不已。1521年他寫成《教義要點》(Loci Communes)的初稿,此後一生都在修訂它,並且使之成為信義宗基本的教義手冊。

   墨蘭頓是個學者而不是行動家,在處理衝突局面時,多次顯出他的弱點。就如他被激進派的迦勒斯大(Carlstadt,約1480~1541)及慈味考先知(Zwickau prophets)挑戰時(參極端改教運動,Reformation, Radical995,Reformation, Radical),要求威丁堡在1521~2年間的改革要更徹底及急促,墨蘭頓就不能提供有力的領導。但路德仍是支持他的,使他在「馬爾堡對話」(Colloquy of Marburg, 1529)和奧斯堡信條(1530)都能貢獻所長。奧斯堡文獻對改教運動有極重要的影響,墨蘭頓的性情和技巧十分適合擬就促進和解的文獻。墨蘭頓的專長,在日後的雷根斯堡對話(Colloquy of Regensburg, 1541)亦得到發揮;在那裡,他和布塞珥(Bucer237,Bucer 或Butzer, Martin 布塞珥)與天主教的代表,如厄克(John Eck, 1486~1543)及孔塔利尼(Gaspar Contarini, 1483~1542)開會,在保留雙方的歧見下,對稱義(Justification670,Justification)達到一致的意見。其後,墨蘭頓還簽了施馬加登信條(Schmalkaldic Articles, 1537),申明教宗若尊重福音,他就會承認教宗高於主教。

   路德一生都盼望墨蘭頓在神學上能更接近他,墨蘭頓卻似有意要保持距離。例如,墨蘭頓從沒有取得神學的博士學位,但卻是一個獨立的思想家。在聖餐(Eucharist423,Eucharist)上,他較接近加爾文(Calvin249,Calvin, John 加爾文);在預定論(Predestination954,Predestination)及自由意志(Will234,Will),他傾向伊拉斯姆;在稱義觀,他又比路德更具法律的味道。當路德離世(1546)後,墨蘭頓自然地成為接班人。1548年,更正教敗於天主教手下,他妥協了,接受了萊比錫暫時和約(Leipzig Interim),亦即是一種更正教神學,加上羅馬天主教儀式的折衷辦法,結果為更正教與天主教共同反對。這種妥協的態度,大大削弱了他的領導權柄。終其餘生,常與信義宗各人捲入種種鬥爭︰與阿西安得(Andreas Osiander, 1498~1565)爭論稱義的問題;與安斯多夫(Nicholas von Amsdorf, 1483~1565)爭論預定論的問題,以及與其他信義宗的人爭論聖餐問題。他離世時,據說是求上帝「救他脫離神學家的憤怒」。他是一個博學多聞的人,終生是個人文主義者,一個極重要的教育改革家,對德國的大學及教育有很大的貢獻。

   後人對墨蘭頓的評價頗不一致。有人認為他與改教運動的大方向不一致;但在那個時代,正如路德最厲害的敵人說的,墨蘭頓實在是一個有理性、中庸,和追求大公精神的人物,比路德更容易使分裂的兩方復和,並能找出一條二者皆能接受的路線。

當代的福音派

 

      1942-1943年在美國成立了一個全國福音派聯合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vangelicals)。這個聯合會是在不能參加那個代表嚴格基要派的美國基督教會協會(American Council of Christian Churches)的情況下成立的。其宗旨在於:實現基督徒的屬靈一體,號召組織一些統一的,有活力的合作機構,如傳福音、基督教教肓、與政府聯繫,及海外佈道等機構。準確地講,“福音派”這個詞所指的,就是全美福音派聯合會所代表著的,當今興起的教會新生力量。

      接踵而至的,成立了許多福音派組織。如1944年的基督青年(Youth for Christ),1945年的福音派國外佈道聯合會  (Evangelical Foreign Mission Association),1946年的全美福音派聯合世界救濟會(World Relief Commission of the NAE),1947年的福勒神學院(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1949年的福音派神學學會(Evangelical Theological Society),同年,葛培理(Billy Graham)開始成為福音派的重要領袖,1956年的《當今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是福音派的一個很有影響的學術性刊物,差不多同時,美國科學溯源學會(American Scientific Affiliation)成立,這是一個福音派科學家們的學術組織,宗旨是運用科學的新成就來解釋聖經問題,還有80年代,由首次登上月球的宇航員吉米.歐文(Jim Irwin),主辦的最高飛行基金會(Highest Flight Foundation),也是福音派的一個極其有活力的傳福音的組織。

      除了在美國,更有1951年在荷蘭成立的,世界福音派團契(World Evangelical Fellowship),因它是在福音派聯盟的基礎上建立的,它的會所就遷到倫敦,它是一個促進福音派的神學研究、教會建立、社會救濟、以及傳福音、印聖經等工作的國際組織。在個別國家的,有如印度的印度福音團契(Evangelical Fellowship of India)成立於1951年,可視為世界福音派團契的一個分會。在拉丁美洲有福音深入會(Evangelism-in-Depth),是一個福音派群眾組織,著力於城市佈道,禱告和探訪工作,自60年代以來,逐漸興旺於世界各地。在德國還有福音學會(Evangelical Academies)之類的組織,成立於1945年,面對戰後遺留的許多問題,這些學院分設在德國各城市,為人預備靈修的條件,借著福音的感動,解決各種日常問題,使人心靈得自由。等等。

      最能顯示福音派晚近發展興旺全貌的,要算是1966年在柏林,1974年在洛桑,和1989年在馬尼拉(稱為第二次洛桑會議)所舉行的三次福音派國際會議了。這樣的會議對普世福音派的事工,具有重要的指導和協調作用,必將日益興旺。

      當代福音派一改基要派的狹隘胸懷,最大限度地聯合一切堅持福音基本準則的信徒個人和團體,共同為興旺福音努力。它包括了各個保守的新教宗派,如路德宗,長老宗,公理宗,聖公宗,衛理宗的聖潔教會,五旬節會,靈恩會,以及一些新生的福音派信仰組織,如:葛培理、歐文等的組織,和福勒神學院,《當今基督教》社等。 美國的南浸會理所當然也屬成員之一。

      當代福音派的信仰標準,仍是一絲不苟地堅持福音基本原則,與基要派的信綱毫無二致。1957年,一次福音派學者研討會發表的《當代福音派神學》(Contemporary Evangelical Theology),和福音派神學卡爾.亨利(Car Henry)寫的《福音派的當代神學使命》(Evangelical Responsibility in Contemporary Theology),都明確闡述,他們重新發現了保守的新教系統神學是一偉大遺產。對斯特朗(A. H. Strong),哈奇(Charles Hodge),沃爾費德(B. B. Warfield),以及奧爾(James Orr)等老福音派神學家們的神學著作,都極為讚賞、崇敬。《當今基督教》所反映的年輕福音派學者們,對新正統神學(New-orthodox Theology),如巴特(Karl Barth)、布魯內爾(Emil Brunngr)的神學思想,也抱有分析的讚賞和重視。此外,當代福音派,更加清楚、並堅定不移地尊重聖經的權威,例如福音派神學學會,對其入會會員的唯一要求,就是必須相信聖經無誤。

      福音派與基要派完全不同,前者十分關心社會。一位福音派領袖希德爾(Ron Sider)就明白指出,正統的信仰(orthodoxy)應該與正直的行為(orthopraxy)相聯繫,十分有道理。實際上,歷代的福音派,都出色地做了許多造福社會的事業。近代福音派,社會福利機構也不少,如1950年的世界希望(World Vision)就是一個兒童救濟組織。1954年的國際醫藥資助站(MAP International),是一個提供醫藥和救濟的機構。等等。此外,1953年以來,由葛培理負重要責任的“華府早餐國禱會”(National Prayer Breakfast),也表明了福音派對國家的關心和影響。還有值得一提的是,現代福音派十分尊重科學, 擁有許多科學家信徒和教會領袖,前面曾提到的美國科學溯源學會就是一例。

瑪麗.瓊斯和聖經公會

 

        瑪麗.瓊斯這個名字或許很多人沒有聽說過,不過因她而開始的聖經公會,卻是每一個基督徒所熟悉的。把這個小姑娘的名字放在這裡,或許不是很適合,但就她帶來的影響來看,應不會過分。

        瑪麗.瓊斯於1784年生在英國的威爾士鄉村裡。當時大部分的人都不識字,整天為生活奔波。瑪麗的父母沒有辦法給她很多,卻讓她有了正確的信仰。

        當瑪麗只有八歲時,她就渴望學習,渴望擁有自己的一本聖經。為此目標,她從養雞、養蜜蜂、為別人拾柴火、縫補衣服開始,付出了六年的努力。她終於得到了一本自己的《聖經》。在那個《聖經》非常稀缺的年代,擁有《聖經》是一般人想都不敢想的事,瑪利的事震動了英國和世界,導致了聖經公會的成立。

        1804 年3月7日,正式成立了“英國和外國聖經公會”。當時,《聖經》或者《聖經》的一部分,已經被翻譯成72種語言,包括大部分的歐洲語言,和16種其他語言:埃塞俄比亞語,阿拉伯語,冰島語,伊朗語,亞美尼亞語,馬來語,土耳其語,台灣語,拉布拉多語,印度語,錫蘭語,西非語,大不列顛圭亞那語和北美語 (摩和克印地安語)。

        當然,聖經公會做的第一件事是確保威爾士人有威爾士語《聖經》。它還發行了剛剛譯完的摩和克語的《約翰福音》。之後該組織發行的六種版本是:

  1806年,馬拉思語(孟買語)。

  1808年,三思克瑞特語(一種在印度大部分地區使用的語言)。

  1809年,圭亞拉遜語(另一種印度語)。

  1809年,奧立沙語。

  1810年,漢語。

  1810年,愛斯基摩語(拉布拉多島語)。

    自那以後,協會的工作平穩地向前發展。它是一項多人合作的工作。宣教士去外國,學習當地的語言,把《聖經》翻譯成該種語言。有時聖經公會支付一兩個人的費用,使他們可以全職翻譯。翻譯完成以後,必須經倫敦的聖經公會委員會核查通過,然後才將它付諸印刷,送給那些需要的人。

        “英國和外國聖經公會”不是世界上唯一的聖經協會。其他組織也紛紛成立,協助這項工作,如蘇格蘭的“全國聖經公會”(1826年)﹔“美國聖經公會”(1816年),“尼德蘭聖經公會”(1814年),等等。他們有著共同的目標是:讓講每一種語言的人都有《聖經》可用。

        1946年,他們組成了一個世界性大家庭“聯合聖經公會”,旨在協調全球各地聖經公會的工作。到1993年終,聖經(包括單行本)已被翻譯成2062種語言。

        威爾士人以瑪利.瓊斯為代表,種植了一棵如今枝繁葉茂,遍及世界的大樹。

洛桑會議

 

       之所以將標題定為“洛桑會議”,是由於這次會議是福音派對抗現代神學的一個高峰。并且由此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由於現代神學思潮的影響,加之普世基督教協會對福音使命的放任,而且其教義根基非常寬廣自由,對直接傳福音的委身薄弱,支持第三世界左派運動武力革命。所以,福音派 教會不願加入“普世教協”此以基督之名從事政治與社會運動的團體。而是重新起來,組織了一個對抗現代神學的聯合陣營。

    福音派人士於1966年在柏林召開“世界福音會議 (World  Congress  of  Evangelicalism” ),1974年七月在瑞士洛桑召開 “普世福音化國際會議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f  World  Evangelization”。會上成立了“世界福音委員會”。在會議結束的當天發表“洛桑信約”,強調在基要真理上尋求合一,在普世宣教上同心協力。并且強調了傳福音和社會責任兩者同樣是教會的主要使命。

    1976 年,也就是大會之後兩年,洛桑世界福音委員會(Lausanne  Committee  for  World  Evangelization)在墨西哥聚集。決議之一是成立神學工作小組和策略工作小組,後者由華格納(Peter  Wagner)主持,前者由斯托得(John  Stott)主領。神學工作小組,在一九七七到一九八二年間,先後支持策劃四次規模較小的諮商會議,同時發表洛桑不定期報告。

    1980年,世界福音諮商會議在泰國芭提雅 (Pattaya)召開,這是一次大型的諮商會議。策劃委員會畫分十七個小組,各自負責一個未得福音群體,也都各自發表一份報告。另外,每天晚上有一場全體出席的激發靈感會議。芭提雅宣言重申對傳福音與社會行動的承諾,但是一如洛桑信約,都以傳福音為“首要的”,這樣聲明的理由是因為“在人類所有悲劇當中,沒有比與造物主疏遠,以及因拒絕‘悔改和相信’而進入可怕的永死更大的不幸了。”

    自第一次洛桑會議以來,教會在聯合的浪潮底下出現兩大陳營:一個是以人本思想作為指導的,另外一個是以福音為方向、以聖經為權威的。“洛桑”已經成立福音派立足的精神所在。

    不過,福音派的聯合并不是“洛桑會議”時才開始的,早在1848年8月,在倫敦成立了福音聯盟(Evangelical  Alliance),這是一個分別屬於不同宗派的基督徒個人的聯合組織。當時有來自八個國家,八、九個大宗派的900多個教牧人員和平信徒,包括傑出的神學家、教會領袖和慈善家。這個組織要聯合、集中一切屬靈基督徒的力量,抵制羅馬教皇勢力和禮文主義(Romanism and  Ritualism),以促進純正基督教的發展,并喚醒群眾的宗教覺悟。

    1989年在馬尼拉所舉辦的第二屆“世界福音洛桑會議”。有來自一百七十個國家(比當時聯合國的會員國數目還多)的三千五百位代表齊聚一堂,包括來自蘇聯和東歐的龐大代表。可嘆的是中國大陸沒有派出一位代表來參加。

    第二屆洛桑會議的價值與影響無疑是巨大的,但整個大會還是過分偏重從西方與北半球來的代表。好幾位傑出的第三世界代表各因不同的理由而缺席。靈恩與非靈恩福音派的緊張對立,在馬尼拉第二屆洛桑大會上浮現出來。

    大會結束後所發表的馬尼拉宣言,獲得絕大多數與會者的簽署支持。宣言的開頭就肯定洛桑信約,馬尼拉宣言是信約的延續而非取代,而且在許多方面它都超越了前約。

    正文的第一段《人類的困境》,就是洛桑信約所無,一方面肯定人類的尊嚴,因為我們具有上帝的形像:但同時肯定人類的完全墮落,落在“自我為中心,自我服事的反叛者中”。

    第二段《今日的福音》,特別解釋福音對物質上的窮人,與心靈貧乏這兩類人都是好消息。

    第三段《基督的獨特性》,承認世界上的宗教“有時會包含一些真理和美的原素”但是這些并非福音的“另外選擇”﹔我們抗拒多神主義、相對主義和混合主義﹔我們否定“猶太人有他們自己的聖約,故無需相信耶穌這樣的理論。”

    第四段《福音與社會責任》,重申“傳福音是首要的任務,因為這是我們主要的關注。”但接著就強調“言語和行為的結合。”而且,“我們既傳揚神的國,就必須像先知一般,指責所有與上帝的國不相合的事情。”“這不是把上帝的國與基督化的社會混為一談”(解放神學、社會福音犯了這個錯誤),“而是承認,聖經所表達的福音含有社會意義,是我們無法避免的”。

    第五段《上帝是佈道者》,拒絕極端的佈道心態,就是“拒絕任何膽怯畏縮的態度,使聖靈的能力無法完全彰顯﹔我們也不採納勝利主義的態度。因勝利主義不相信基督的能力是在軟弱的人身上顯得完全”。

    第六段《人的見証》,強調平信徒、兒童、青少年和女性在佈道上扮演重要的角色。肯定女性的恩賜,慶賀她們在宣道歷史上的成就,但同時也坦白承認我們仍未有一致的意見,關於“女人應扮演何種方式的領導角色,但我們都同意,上帝的心意是要男性和女性在普世福音工作上并肩努力”。

    第七段《見証者的操守》,是這樣起頭的:“沒有比一個更新的生命,更具有說服力,也沒有比信徒表裡不一致,帶給福音更大的傷害了。”它詳細列出當代基督徒與教會的種種失敗,這一切都是屬世的表現,我們容許“現行的文化腐蝕教會,而非教會挑戰和改變文化”。

    宣言中其餘五段簡述如下:

    第八段《地方教會》,表達“我們相信,地方教會首要的責任是傳福音。”

    第九段《佈道事工的合作》,指明“在新約裡,傳福音與合一有很密切的關係”,并且強調“宣道事工的國際性。”

    第十段《現代世界》,描述現代化乃是“一種逐漸抬頭的世界文化”,是福音所必須關注的。

    第十一段《超越主後二千年的挑戰》,提供當前福音事工的分析。

    第十二段《困難的景況》,聲明基督徒是有良知的公民,公義的政府對基督徒應是無所懼怕的﹔然而基督徒必須為所信仰的道,預備好迎接苦難。

    一九九四年,洛桑委員會在德國史圖格特(Stuttgart)開會,宣布新的異象和新的開始,在新的結構和新的領導者下(特別是國家性、區域性,和特殊興趣族群),繼續為同樣的宣道使命繼往開來。委員會認為洛桑運動“比以往歷史上任何一時期,都更活躍”,單是 1993年,就有十一次洛桑諮商會議和禱告會議,分別在十個國家召開。雖然洛桑早就是一項國際性活動,然而它的領導者“深深覺得,需要全球性的重新聯結”。

    在此,讓我們為他們禱告,希望他們在福音事工上,能發展出更深的合一,更廣的能見度,更明確的福音內容,更大的一致性,和更多的謙卑。

 

章伯斯簡介

      奧斯瓦德·章伯斯 1874 年出生於蘇格蘭,在倫敦的皇家藝術學院和愛丁堡大學接受教育。在他 22 歲那年,他感到上帝在呼召他成為一位傳道人,雖然他很有文藝天賦。在都倫的一所很小的神學院學習和教書之後,他搬到了一個宣教機構,這個機構的宣教範圍覆蓋英國、美國和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