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都會稱改革宗神學為「加爾文主義」,皆因加爾文對此運動的影響實在深遠巨大。不過,這個標籤不是最適合的。
首先,基於多元性,加爾文不可能把他的意見加在如上所述那批見解不同的神學家身上,不同的改教中心亦會對外來影響採取謹慎的態度。舉例說,加爾文的神學就不如較後期之改革宗神學那樣受盟約概念的左右,但就在加爾文過世後,盟約神學卻愈來愈具影響力。
第二,加爾文神學是植根於釋經之上,我們頗懷疑後來的神學家是否真能掌握他神學的精粹。他們之中不少是傾向於亞里斯多德式(Aristotelianism)的經院哲學,更多依靠理性,引到一種非常不同的神學氣候,就如更清晰的定義,嚴格的演繹法,更多使用因果分析,更自由地運用三段論法等。加爾文那種靈活的聖經精神不見了,結果很多學者把加爾文和加爾文主義者分別出來。
當然,這是可以過猶不及的,因為不管他們之中有什麼不同,他們都只是自視為同工,不是競爭者。儘管加爾文對亞里斯多德沒有好感,他偶然間亦會使用亞里斯多德的因果分析。不過伯撒、桑該斯和威爾米勒立重新引進亞里斯多德的邏輯,很可能就是十七世紀晚期改革宗神學變得僵化的原因。使得早期靈活又大有能力的聖經活動,都受到邏輯及因果系統的框框約束。事實上,這時候的改革宗神學正為自然神論(Deism)預備沃土,因為在這框框內,上帝只不過成了第一因,這是一連串因果現象背後的促成力量。
到了十八世紀,北美因著愛德華滋(J. Edwards)的努力,改革宗神學又呈現了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