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霍華最為人所認識的身份是德國牧師和神學教育者,但鮮為華人教會所認識的是,他也是一名「間諜」。潘霍華的姐夫為他提供一份在軍事情報局(「阿勃韋爾」〔Abwehr〕部門)的工作。但他是「叛諜」,因為他並非為當時的納粹德國搜集情報,反之,他到海外將德國的反抗運動散發,及利用他的國際關係以獲得西方的信任和支持,旨在推翻希特拉。
從他的著作而論,最為華人教會認識的當然是《追隨基督》和《團契生活》。這兩書主要是鼓勵信徒要敬虔度日,在世過分別為聖的生活。這都是潘霍華早年的思想。但鮮為華人教會所知的是,他後來的思想和著作(例如《倫理》),卻強調信徒要進入黑暗的世間,去重建上帝眼中公義的世界。而他自己就以身作則,為信仰公義推翻希特拉政權而付上了生命。
生平
迪特里希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於一九○六年在當年屬於德國,而現今屬於波蘭的布雷斯勞(Breslau;現今的弗羅茨瓦夫〔Wroclaw〕;波蘭西南部一城市)出生。他早年住在柏林。潘霍華修讀神學,並在神學事業上扶搖直上。他活躍於「認信教會」(Confessing Church)和活躍於「普世基督教合一運動」(Ecumenical Movement)。他得到自己國家的信任,但與此同時與革命人士接觸。於一九四三年被逮捕,並於一九四五在弗洛森比格(Flossenbürg)集中營被處死。
《追隨基督》
《追隨基督》起初於一九三七年十一月出版。《追隨基督》從始到末確實代表了對基本新約主題,和傳統基督徒信仰與生活主題的解釋:稱義、聖潔上長進、恩典和罪、十架和復活、作門徒和受洗、受苦和變象。此書藉著與馬太福音中耶穌「登山寶訓」的對話,而建立一套基督徒聖召神學(a theology of Christian vocation)。當中的語氣是末世性和明顯地緊急的。潘霍華控訴教會已變成「廉價恩典」(cheap grace)的供應者──「恩典而沒有作門徒、恩典而沒有十字架、恩典而沒有活著和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在對戰爭的支持上,和拒絕反對猶太人的種族滅絕,教會忘記了「我們豈敢越界去殺害主內的弟兄姊妹。」
潘霍華在《追隨基督》中最為值得注意的,是聲稱那使基督徒獨特的質素(其實是作為基督徒超凡之所在的質素),是基督嚴厲的要求,去愛我們的仇敵。愛敵人不單只是獨特於它是基督的跟隨者最為神聖的事情,並且也是任何聲稱自己為基督徒的明證。潘霍華認為若不能愛仇敵,我們便與非信徒並無分別了,他們也愛他們的家人和朋友,但對耶穌而言,「愛的定義是不能讓步的,就如愛我們的敵人這個行動,也是不能讓步的。」
政治與公義
但潘霍華於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時已經放棄了「基督徒和平主義」(Christian pacificism),並自此以後便成為了他思想的標誌,並堅信剷除希特拉是惟一確保和平的方法。對他來說,「叛國」才是真正的「愛國主義」;但在路德神學的「兩國論」中,並沒有賦予任何支持人以武力抗爭的理據。雖然如此,正如潘霍華在《倫理》(Ethics)一書中所堅持的,人必須為服事耶穌基督和他的同伴而執行他的道德責任,這甚至可能需要違反法律。行使這個人責任的人,要看他是按照上帝的帶領和順服於祂而作的。「負責的人現在不再需要遵守任何的法例」。因此,他將他的決定和行動,看作為上帝在歷史上的神聖掌管。他要為這行動付上責任,並因而蒙受罪疚,但耶穌卻背負所有人的罪疚在祂自己身上。
潘霍華斷言,「禱告」無論是多麽使人內心溫暖和火熱,若沒關心到「公義」的具體行動,那麽「禱告」便會誤進敬虔的「自傲」(pietistic self-sufficiency)和無生氣的「出世主義」(otherworldliness)。他的「靈修學」離不開勇於「效法耶穌基督」和基督徒的「信靠禱告」。潘霍華談到從解決一般生活的問題上來看,世界已經達到一定程度的成熟。但他同時為意到,只有當一個人對「鄰舍的愛」,能變化為針對那些野心於好戰和剝削的「和平」及「公義」事工時,才算是達到了真正成熟的信仰。
雖然潘霍華在洗禮講道中所指的「公義行動」(action for justice)並沒有單一的答案,但他的著作卻一致地顯露出三個方向:一、潘霍華提倡與受壓迫者泰然自若地團結在一起;二、具體的步驟以解放不公義社會的受害者;及三、願意為基督的緣故而受苦。這全都與他對何為跟隨耶穌基督之意有關。
潘霍華對在不公義社會中袖手旁觀的教會之批判
在納粹黨統治德國時,教會並沒有採取行動,潘霍華因而不留情地控訴教會只保持沉默,「錯在拒絕採取負責任行動,又錯在不能勇於防止,和不願為明知是正確的事受苦」。教會「目睹無法無天地應用殘忍的武力,無數無辜的人受壓迫、被憎恨及殺害的人之肉體和心靈受苦,但卻並沒有找方法去幫助他們。」潘霍華對於教會的責無旁貸(Confession of Guilt)含意是清晰的,因為在他的《倫理》一書中解釋了這類的行動,他指出教會必須「尋找辦法」以減輕「無數無辜人」的受苦。他們有責任為公義而行動。他們不能託詞以要守法或珍惜他們直接屬靈的使命,而推卸責任不理會保護人民免受國家威脅他們的性命。
潘霍華一早便意識到自十三世紀開始,人便已逐漸離棄上帝,自把自為;教會仍然嘗試以「宗教」來觸動世俗的人,也因此是死路一條。潘霍華認為解決的答案是一個「非宗教」的基督教,這就是要人投身於在世俗世界受苦的上帝當中。教會不應只全神灌注於「宗教事宜」(religious concerns)(這是指將基督教局限於有限的生活範疇,將救恩放進一個退出的處境之中,人逃到另一個的領域,只在角落中參與宗教活動,只看世界為一個招攬人進入宗教範疇的地方),但其實她必須服事這個世界。
當與受壓迫的人團結一致
那些尋找啓示以對抗世界上「種族主義者」和「階級主義者」的人,常愛引用潘霍華於一九四二年對他的革命同道和家人所作的聖誕勸勉演說。在這名為〈十年之後〉(After Ten Years)的文章中,他告訴他們評估歷史所發生的事情時,不應從少數有權控制大眾命運的人的命令性立場來衡量,而應該從受害者的角度來衡量。革命者有幸「看世界歷史的重大事情,是從下至上,從被遺棄者、被懷疑者、被虐待者、弱勢者、被壓迫者及被辱罵者的角度──簡言之,就是從那些受苦的人的角度來看。」
總結
潘霍華的神學是有關「委身」(commitment)和「參與」(involvement)。作為一個基督徒就是要委身於和參與於世界的生活方式之中,並且,這正是上帝自己的方法,這方法上帝已在耶穌基督裡啓示了出來。這排除了以任何「觀眾」式的態度(spectator attitude)來面對這個世界,和任何「規定的和感性的進路」(prescriptive and perceptual approach)來處理事工。教會必須重新評估救贖的處境(context)和範圍,以致能建立一個她在上帝對事物的計劃之中,作為一個謙卑(但關鍵性)角色的更為實際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