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6日 星期一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四十四段


我們從創世記十八章古時亞伯拉罕為所多瑪,蛾摩拉等五城禱告所發生的效力,就可看出禱告的能力。若在他們裡面有十個義人,每城兩個義人,上帝就不將它們毀滅。許多人若用誠懇信靠的心共同呼求上帝,他們要有多麼大的成就呢?

   聖雅各也說︰親愛的弟兄們,你們要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救。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這祈禱是不止息的(參雅516以下)(那就是一 反有些畏怯的人所行的,雖然所祈求的沒有立刻得應允,還是不止息地祈求)。

雅各以先知以利亞作為我們的榜樣,他說︰以利亞與我們是一樣性情的人,他懇切禱告,求不要下雨,雨就三年零六個月不下在地上。他又禱告,天就降下雨來,地也生出土產。

聖經中有許多章節和榜樣勸勉我們,要存懇切信靠的心祈禱。大衛說︰主的眼,看顧義人,他的兒聽他們的呼求(詩3318)。又說︰凡求告主的,就是誠心求告他的,主便與他們相近(詩       14518)。他為什麼加上誠心求告他呢?因為只是口裡喃喃,那並不是禱告,也不是求告。

  假如你帶著你的口和祈禱文來,一心只想到把話說完,把念珠數完,上帝當如何行呢?若有人問你,你做了什麼,或你禱告的是什麼,你自己會茫然不知,因為你並沒有想到將這件 事或那件事呈在上帝面前,也沒有願望得什麼。你禱告的惟一理由,就是你受了吩咐,要這樣禱告,並且作這麼多的禱告,而這便是你要完全遵守的。難怪雷電屢次 焚燒教堂,因為我們把禱告的殿作為嘲弄的殿,又把那既不將什麼呈到上帝面前,也不從耶穌願望得什麼的喃喃之聲稱為禱告。

  我們應當像那 些對大君主所求的人一樣行。這些人並不是計劃只勒索說一些話,否則那君主必定想他們是在嘲弄他,或是癲狂了;他們乃是要將請求很清楚地陳明,懇切提出他們 的需要,然後聽憑他施憐憫,相信他必允準。所以我們要將一定是事向上帝陳明,提出現在的需要,求耶穌發憐憫慈愛,不懷疑耶穌會垂聽;因為耶穌已經應許聽這 種禱告,是世上君主從來不能聽允的。

亞當

經文:

(創1:26-29,2:7-8,2:15-19)

亞當是聖經中之第一個人。要知道人怎樣在上帝前蒙恩,要看亞當;要知道人如何從上帝的恩典中墮落,也要看亞當。從亞當身上可以看見那不過像塵土的人如何蒙受上帝的厚愛,又辜負了上帝的恩典!
 
一、亞當是上帝按自己的旨意而造

在創世紀第一章中,上帝多次說要有……”,最後說“我們要……造人”(創1:26)。

留心讀創世記第一章,可知上帝所說要有光,要有空氣,要分水陸,要長植物蔬菜其實全都是為人的需要而造的。因為上帝自己根本不需要空氣、蔬菜、果子…萬物都為人的需要而造。但許多人問:那麼上帝為什麽要造人?

第一個回答就是,隨上帝自己的喜歡,衪要隨自己的意思,照自己的形象造人,衪就造了。誰能問為什麽?所以人是為上帝自己的喜歡和定意而造的。從聖經更完整的觀念看來,人是為著上帝在永世中要完成衪的旨意而造的。人應當以遵行 上帝的旨意為人生目標,正如主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衪的工。”(約4:34)

人理當以行上帝的旨意為生活中心,不是以自我喜好為生活中心。
 
二、亞當是照 上帝形象而造

“形象應包括外體與內在的心性兩方面。

聖經一再以人有上帝的形象”作為人的尊嚴不容侵犯的理由。例如創世紀九章六節說:“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殺人流血固然應受報應,但在此特提流人血而應受懲治的另一理由是:因上帝照自己的形象造人。換言之,人代表了上帝形象之尊嚴,侵害人肉身的生命,就意味著毀壞了上帝的形象。新約聖經的引用也證明這涵義。

哥林多前書11:7說: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上帝的形象和榮耀。”

雅各書3:9-10節說:我們用舌頭頌讚為主、為父的、又用舌頭咒詛那照著上帝形象被造的人……這是不應當的。”

咒詛人的必懷恨在心,當然是罪。但不應咒詛人的另一個原因是:人是照上帝的形象造的。所以上帝照衪的形象造人,實有要人代表衪的榮耀、尊榮和美善的用意。萬物中只有人是像上帝的。上帝禁止人為衪造像,因上帝早已為自己造了一個活的像,就是衪所造的人。可惜人因犯罪而失去上帝的形象,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3:23)。

現今的基督徒,不要忘記我們已經是在基督裡新造的人(林後5:17),我們就是衪的活像。我們內在屬上帝生命的成長,會在不知不覺中使我們外體的形象也日漸變得善良、仁慈,而有上帝的美善。所以基督徒應從裡面讓聖靈更新,又在生活上活出衪榮耀的形象。這就是我們人生的價值。
 
三、亞當有上帝的生氣”吹在裡面

上帝造萬物,只說有就有。惟獨造人,先用塵土造成形體,然後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2:7)

又按創世紀六章二節:“……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可見,最初造人之後有上帝的靈住在人裡面,這是一切受造物所沒有的。人為萬物之靈,只有人有尋求上帝的天性,可以與上帝交通。從最落後的蠻族,到今日最先進的文明社會,人始終保持有尋求上帝的心靈。基督徒領受了上帝兒子的靈。可以向上帝呼叫阿爸父(加4:6),與上帝有父子的生命關係,這實非-切受造物可比,甚至天使也不能比,他們不過是服役的靈,為蒙受救恩的人效力,因他們沒有非受造之 上帝的生命。基督徒若順從聖靈而在主裡面行事,就必結出生命的果子來(加5:22-23)。
 
四、亞當有上帝所賜的特別福分

 上帝給人三種特有的福分:

1.應許人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創1:28)

2.將地上一切蔬菜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人作食物。(創1:29)

3,給人權柄可以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的動物。(創1:28)

在 上帝所造地上的萬物中,只有人承受了上帝這樣的託付和權柄,請留意:

(1)雖有許多動物比人更強壯有力,卻仍要受人管轄。不是強壯力大的就一定掌權,而是上帝讓人掌權。

(2)權柄和責任是分不開的。上帝不會只給人責任卻不給人權柄,也不會只給人權柄而毋須承擔責任。凡只爭奪權柄而不敢承擔責任的,都與上帝最初留下的原則相違背。

(3)上帝必賜給衪託付的人所需要的智慧。人的智慧遠超各種高等動物。在創世紀二章十九至二十節裡,上帝把各種動物帶到亞當跟前,讓他給它們起名字,一方面表明這些動物都歸他管理,另-方面也顯出亞當的確有上帝所賜的智慧。所以上帝設立的人,上帝必在工作中印證他是上帝所託付的。
 
五、亞當與上帝特別親近

上帝把人安置在伊甸園中。上帝所造的世界,既都是上帝認為好的,且在一切創造完成之後,聖經還加上-句:上帝看著-切所造的都甚好”;為什麽還要另設一個伊甸園,把人安置在園中?伊甸園所以美好,並非因為景色特別優美,而是因它是被分別出來的一個範圍,作為人的居所,又是上帝與人相會交通的地方。在這裡,上帝把衪的工作交付亞當,指示他應修理的,應看守的,以及應遵從的命令和可享受的權利。上帝還讓他看見他需要的“幫助”,為他造了他至親的配偶。在亞當未犯罪之前,這是上帝常與人同在的地方,是其他受造物所不能享受的權利。

若沒有比較,人就難以覺察上帝的恩典。上帝把人安置在伊甸園中,使人有所比較,從而知道上帝待人的恩典是多麽豐厚。若沒有範圍,就沒有分別。上帝設立伊甸園,使人可以在上帝所定的範圍內,看見被分別的地位是何等高尚。現今竟有基督徒把真理的範圍當作要去突破”的框子,極力為教會世俗化開路;但信徒應保持分別為聖的地位,生活在上帝的聖潔中。教會傳道的方法可以不斷改進,卻不能因此放棄基督徒應有的生活見證,附從世人的道德觀念。

總之,上帝不但要藉一個亞當活出衪的形象樣式,且要藉著亞當生養眾多”的一大群人,把衪的形象“遍滿地面”,這正是蒙救贖的教會在地上的使命──使萬民作衪的門徒,並遵守衪所吩咐的。
 
六、亞當受命執行上帝的吩咐

“ 上帝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

1.在上帝所造的萬物中,只有人可以領受並遵行上帝的吩咐。除了人以外,地上沒有別的受造物能領受並遵行上帝的吩咐。這是人特有的尊榮之一。如果地上的總統要下一道命令,豈是任何人都有資格領受和執行的?能領受總統的命令是一項尊榮,能領受至高 上帝的吩咐更是無比的尊榮。把上帝給亞當的吩咐向壞的方面想,就是未能真正明白尊榮的意義。
2.上帝所造的萬物既然都是好的,當時又只有亞當一人,那麽他要看守”什麽?(中文呂振中與思高譯本都譯作“耕種”、“看守”)這“修理看守”的吩咐,暗示會有仇敵進入。本書第三章證明魔鬼的確進入了伊甸園。只有人可以跟 上帝站在一邊,應付共同的仇敵。雖然第三章告訴我們亞當失敗了,但基本上, 上帝造人的目的之一,是要人站在衪的一邊,聽從衪的吩咐行事。這是人生最基本的價值。人只要不站在上帝那邊,就已經作了上帝的仇敵。(參羅5:10;西1:21)
 
七、亞當有運用自由意志的權利

耶和華吩咐他說:園中各種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讀這兩節聖經時,要先提防我們的天性中已含有敵擋上帝的本性,很容易對上帝的作為向壞的方面想。我們應先求主用衪的寶血潔淨我們的心,讓聖靈教導我們明白上帝的好意:上帝給亞當的命令,是讓亞當有運用自由意志的機會,這是人所獨有的。上帝不是要我們像被電腦程式編定了那樣,只能被動的、公式化的敬拜上帝,而是出於自願地揀選上帝。直到今天,上帝仍然尊重衪所給人的這種權利。
 上帝最初造人,就要人學習服從屬天紀律,因悖逆”正是魔鬼墮落的原因。在今日的教會中,上帝也同樣要衪的兒女服從真理,凡敵擋真理的,都是上帝所定罪的。上帝絕不支援違背真理的人,這等人只能尋求‘世界的王’的支援,從世俗的學說、主義、潮流、‘民主’中,尋求掩蓋醜惡的理論。但上帝的兒女卻應勇敢地見證真理,學習在上帝的家中與上帝同心,求衪的喜悅。
在基督裡成為新人的基督徒,每次順服上帝權柄的見證,都會對撒但的悖逆產生定罪的作用,又能顯出基督徒作為上帝兒女的高貴品質。

薛華之貢獻及評估

薛華抱著中世紀的騎士心態,把基督教視為一切文化的價值準則,又把所有文化現象歸咎於現代人不遵守聖經的話。我們並不反對高舉聖經權威,但把聖經當為審斷黑白是非的工具,會導致嚴峻的律法主義。

宗教改革時期,為了聖餐是否耶穌的真身體,路德與慈運理便爭論不休,至死未能寬恕對方。加爾文時代瑞士全國約有一萬六千人,經加爾文批准處死的有57人,放逐的有76人,其中不少是與宗教有關。此外,西班牙醫生瑟維都(Servetus)因反對三位一體的教義,在1553年被活活燒死。如果把聖經單從黑白兩道審斷,則這個世界只有對抗。

我們同意薛華所說,信仰不能與世俗通融,但是否除了對抗一途就別無他法?與不順服聖經的人劃清界線,把一切道德和社會問題簡化為持守聖經與否的問題,這樣做是否太天真?用這種觀點處理今日社會問題,恐怕只會令聖經的教訓抽離社會,反而不能影響社會。

例如薛華未經研究便斷然說:「女權主義的抬頭是造成今天離婚率遽增的罪魁禍首。」

對於有關婚姻道德、青年男女的操守等的處理方法,他把整個問題約化成一句簡單語句:「如果不是因為直接否定了聖經上有關性道德的權威,就不會有這些枝節。」

薛華指出整個福音派面對世俗洪流的信仰捍衛戰,內容在於五點。我們可以接納這五點,但它們主要是與救贖的教義有關,對社會問題並沒有現成的答案。如果把聖經用於黑白審斷的口號,對問題的成因不加考究,這樣,我們又如何處理聖經中他瑪為猶大生子立後,大衛與拔士巴生所羅門而竟為耶和華所喜悅等等事例?

把聖經用於口號是輕而易舉的事,無須論證便可置人於死地,把一大堆帽子 ──不信派、自由派等扣在對方頭上。我們相信聖經是豐富的,處理人生問題也是多向的。今日人類社會的問題有它的根源性,對於倫理道德,不能從微觀的外表來審斷。

倫理道德的標準並不相對,這是持守聖經信仰的人所肯定的,但道德的指涉(reference)是可以改變而道德的意義(meaning)卻不變。我們不能只關注社會改變的現象和指涉而不問社會改變的意義。

當形形色色的社會現象擺在眼前,我們要察問:究竟是甚麼原因導致這些現象出現?以女權運動為例,縱然我們有足夠的政治能力可以壓抑這運動,並不意味我們藉此就可解決問題。運動背後的目的,會不會是提升婦女的地位,憑愛心使受壓迫者得解放?如果是的話,那正是耶穌在世時一直做著的。所以,看待女權運動,不應只從事件表面來審斷,卻要從它背後的意義來討論。

持守聖經真道的人必須忠實地承認:我們對社會上的許多事件、運動等還未能作最充分的知識判斷,仍必須謙卑學習並客觀理解。一個人熟讀聖經,並不保證他必定能對社會現象有正確的立場和判斷。我們要做的,是在聖經這基石上維護已有的立場。面對紛紜的社會事件,我們 能做的是不斷自求進步,從而作出最好的審斷。

薛華似乎很少檢討西方社會現象的意義,沒有探究不同的指涉是否有同一意義。世俗洪流無可避免又難以逆轉,終日大吵大嚷無助於回到問題的核心:基督徒的信仰如何在世俗文化中生存並發展。在回教國家、中國社會,或在日本、東南亞等,絕大部分人皆為非基督徒,不會遵從聖經教導,他們的社會道德是否就乏善可陳?當福音傳到他們當中,基督徒是否就要消滅當地文化,以聖經取代一切?

對於薛華的關注及熱情,我們表示欣賞,但他的理論實在欠缺穩固的基礎,在邏輯上也有問題:

a. 聖經是無誤的,且是一切真理的源頭。(非認知性)

b. 人的一切行為,離開了聖經,都是壞的。(演繹自第一條)

c. 所以人必須返回聖經的教導。(結論)

整個論證過程既封閉又約化。對基督徒來說,第一點之所以成立是基於信心,對非基督徒來說,第一點卻是毫無意義。用這樣的邏輯來處理社會問題,只是自說自話。

然而,另一方面,不少福音派學者如巴刻非常肯定他的貢獻。

巴刻說,薛華雖然不是哲學及護教學的理論先鋒,卻是關懷現代人的大師,可以稱為「先知式的牧者、以聖經為基礎的異像者以他領受的異像去牧養主的羊」。

對於薛華從上世紀50年代狹隘的福音派圈子突破出來,與現代學者對話,正視世俗文化發展的大趨勢,包括在世俗文化中強調人類的尊嚴和罪性,都是值得讚賞。

巴刻對L’Abri事工非常肯定,為薛華的著作仍受到廣大的基督徒歡迎而高興。薜華的基督教「社會-文化」思想在美國仍影響著眾多的福音派信徒,相信薛華的一生沒有白過。最後,巴刻稱他為「大人物」(no little person),作為對他生平的總結。



人類自主性(autonomy)的根源及發展

薛華早期的小書《理性的規避》把現代思想的特徵溯源至中世紀的亞奎那斯。亞奎那斯的神學採納了希臘思想,在恩典與自然的對立中,容讓自然的理性佔有一席位。 

中世紀的歐洲人摒棄自然,崇尚超自然屬天的事,亞氏卻認為人的「智慧尚未墮落」,「人的理智成為自主的,在理智的範圍裏,人是獨立的,自主的」。隨著人類理性的地位日益高漲,高舉自然的勢力也越發強盛,漸漸侵吞了恩典。

宗教改革力圖使自主性歸於上帝,認為就救贖而論,人絕對沒有自主的能力。另一方面,人文主義走的卻是另一條路,取消超越的上帝,代之以人的自由與自然互相對照。人的自由就是康德的道德意志,而上帝是理性所不可及的,所以上帝從這個世界被驅逐出去。

自由與自然兩個世界仍然有連貫性,在理性範圍內,哲學家、科學家和藝術家都嘗試尋求知識的一致性(unified field of knowledge)。由亞奎那斯以後所強調的自主理性,導致人在知識論上完全自主。十八世紀後,人類的理性活動高漲,進一步把原先自由範圍的道德意志驅逐,形成非理性與理性的自然對立的局面。

可是,薜華並未留意到,人的道德意志始終需要安頓,在康德以後,道德主體不再需要上帝保證,也就是從上帝的絕對性退回人的主體。這樣,道德主體完全建立在人的心靈中,結果人的道德理性和人的自然感性糾纏在一起。康德雖然有上帝、靈魂不滅及自由意志作為道德形上學的設準,可是這三個設準並沒有必然性。到了後來,當上帝被驅逐離開世界舞台,道德主體的自由便只能在肉身之中安頓;人所認為的善,只存在於感覺之上。道德心性之學變成了心理學,人只有一大堆衝動(impulses),而使衝動得以釋放,就是快樂,就是善。由於感性是在理性之先,所以感性不受理性批判,人生的倫理道德從理性墮入感性,成為非理性的內容。非理性並非反理性,而是不在理性審斷之內。

薛華雖未能把握到上述思想演變的脈絡,卻正確地描述了這時期的特徵:普遍性(universals)不再順從古典理性,其特徵顯示於存在主義、現代藝術,以至現代神學的非理性尋問。這些學科不再追隨邏輯,甚至不能用日常的語言來表達。環視周遭的電影、報章、宗教現象等,便可得知。

薛華生平

薛華(1912-1984)為美國基要派猛將,特別關注基督教與文化的問題。1912年1月30日,薛華在美國一個工人階級家庭出生。中學期間經常流連貧民區,體驗基層生活。他參加的教會屬自由派,家人也不敬虔,宗教並未為他帶來人生答案。直至18歲,他開始閱讀聖經,發現聖經可以給他答案。
1930年8月19日,他誤闖一間福音派教會,不少人與他談論聖經所記載的東西。同年9月,他寫道︰「一切真理均來自聖經。」
1935年,他在漢普頓雪梨大學(Hampden-Sydney College)以優異成績畢業,同年7月與艾迪芙.塞弗爾(Edith Seville)結婚,9月進威斯敏斯特神學院攻讀。
1937年威斯敏斯特神學院分裂,信心神學院(Faith Theological Seminary)成立,薛華轉到後者繼續上學,1938年畢業。翌年,他在聖經長老宗教會受按為牧師,1943年出任密蘇里州聖路易市的聖經長老教會牧師。1948年遷居瑞士洛桑,在歐洲作宣教士,主要工作包括兒童歸主事工及協助組織國際基督教聯會。
薛華的著作多而且雜,其中《理性的規避》(Escape from Reason)、《眾目睽睽下的今世教會》(The Church before the Watching World)、《前車可鑑》(How Should We Then Live?)及《福音派危機》(The Great Evangelical Disaster)等尤為著名,英文著作編成《薛華全集》。
在福音派教會內,薛華被譽為「現代青年人的牧者和二十世紀的演繹者」。1984年,他在瑞士創立L’Abri團契,即庇蔭者山莊,幫助青年知識分子認識耶穌。1971年獲麻省哥登大學(Gordon College)頒授榮譽博士學位,1978年患上淋巴癌,1983年獲葛林尼夫法學院(Simon Greenleaf School of Law)頒授榮譽法學博士學位,1984年5月15日在明尼蘇達州羅契斯特家中病逝。
薛華在學術上算不上是大師,但他對現代文化十分關心,是福音派教會保守力量的代表人物,對華人教會亦有一定的影響。薛華十分關注今日西方世俗化的趨勢,深感基督教在西方社會影響力日益衰減,人處處要當家作主。自文藝復興以來,人的自主性把上帝驅逐離開世界的舞台,面對這種情況,基督教可以做甚麼?薛華非常堅定地認為,只有聖經(字面意義)可以解答二十世紀各類難題;今日世界的問題,起因是西方不再踐行聖經的教導。分析薛華所關心的文化課題,不外如下三點:
一、西方今日的文化是墮落了的文化,因為它不再以聖經為中心。
二、人離開了上帝的話語,造成今日西方文化的墮落。
三、要建立理想的社會,必須毫無保留地回到聖經的教導去。
薛華把一切現代世界的問題歸咎於人背棄聖經,又把解決之道統統指向聖經,使問題過分簡化。他以知識分子為受眾,討論的課題表面看來十分學術性,但如果仔細審閱他的重要著作,會發現他並未真正觸及西方的哲學及文化核心,僅在推動宗教敬虔方面有值得肯定的地方。
福音派教會常有一個錯覺,以為薛華帶領了教會回應現代世俗化的挑戰,其實薛華所處理的問題及提供的答案,真正能幫助教會面對西方世俗洪流挑戰的並不多。

薛華

       薛華生平  , 薛華之貢獻及評估 ,

      約化主義的聖經應用  ,  人類自主性(autonomy)的根源及發展 ,

約化主義的聖經應用

薛華坦白承認他是屬於上一代的人,無法接納這一代人的思想。簡單來說,薛華是以上帝作為價值的根源,今人卻是以感性決定一切,二者的價值分歧顯而易見。前者有道德的絕對性,這絕對性就在聖經。世俗的人把道德相對化,由自我的感性決定一切,然而人的感性未能建立最後真理,所以至終只有失落和絕望。
薛華因此在 《太初有道》(He Is There and He Is Not Silent)這本小書中指出︰形上學、知識論及道德的基礎都只能從上帝而來。他非常重視聖經的真確性,尤其是創世記文字記載的真實性。在總結創世記一至十一章的研究後,他指出福音派如要確定創世記的時空意義,須首先肯定亞當確有其人,才能顯示今日的道德敗壞有其根源。今日社會的一切問題,源頭就在於始祖墮落及上古人類悖逆上帝。如果今日的世代根源在地球的歷史,道德源頭卻不在人類的歷史中,而只是一些玄思冥想的結果,那麼整個歷史便不可理解了。
縱觀薛華大部分著作,他對現代世俗化的回應都是採取上述的進路,即先從聖經界定善惡,然後指出今日社會種種問題在聖經的審斷下都是惡;若要恢復善,唯有遵從聖經的教導。
我們不反對聖經的權威,也相信聖經無誤,但把一切文化問題都視為有聖經根源,就似乎過分武斷了。聖經不是百科全書,也非科學全集,它有一貫的救贖論旨。聖經也不是為解釋一切世俗道理而寫的,沒有義務為所有文化問題提供答案。我們不能期望甚麼事情都可以靠翻查聖經來解決,就像在文革期間那樣,毛澤東思想被抬舉為一切生活的指引,家庭主婦只要熟讀《毛語錄》,便可以烹製出美味佳餚。再者,聖經經文必須按聖經一貫的、宏觀的主題來詮釋。
聖經的教導固然重要,但聖經如何教導更為重要。現代文化所牽涉的政治、經濟、社會、倫理及都巿化的問題,各有本身的結構性,可能是中性的,沒有價值判斷,但結構的好壞直接影響人們的生活。例如一個虔誠的信徒要造一張桌子,他平時完全遵守聖經的教導,但這不保證他造出來的桌子一定手工精美。如果他沒有學過怎樣造桌子,其製成品多半粗陋不堪。一張壞桌子會影響他用膳、閱讀,甚至直接打擊他的健康,影響他的靈性。相反,一個不信耶穌的工匠可以做令人舒適的家具,提供給佈道家一座極佳的講台,每次講道帶領多人信主。
薛華花了很多時間探討西方文化、藝術,他最擔憂的是把基督教的真理變成存在方法論。甚麼是存在方法論(existential methodology)?就是人把一切價值及意義訴諸個人化、處境化。
薛氏強調人生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向那有位格的上帝委身,這委身是有目的、有價值判斷的。上帝不是一個概念,而是一位能與人溝通,把自己啟示給人的存有。存在方法論,按薛華的理解,是把上帝的啟示非理性化,突出信心的跳躍,以致人的理性與永恆的上帝割斷。人不再把 意義和價值確立在永恆真理上,乃建立在個人的主體詮釋。這樣,非理性化的結果使人把聖經記載的事物無限象徵化,又或是把聖經看作一種處境式的產品,退化為文化的一部分,與超自然的啟示割斷。這些都會嚴重損害基督教的信仰。
薛華對時代的確十分警覺。他的《前車可鑑》引以西結書三十三章10節「我們……怎能存活呢?」他關心人類文化的前途,好像一個十九世紀的老人擔心子孫怎能在二十世紀熙來攘往的車群中生存。
薛華後期的著作《福音派危機》對世俗化所帶來的衝擊,如墮胎、同性戀、毒品、經濟掠奪等,到了難以容忍的地步,可惜他對問題的分析太簡化,解決方法自然也未能針對現實處境,對症下藥。用同一演繹法(deductive method)演繹出一個普遍定律(universals),再以這個普遍定律來解決眾多分殊的問題(particulars),正是薛華一貫採用的手法。

章伯斯簡介

      奧斯瓦德·章伯斯 1874 年出生於蘇格蘭,在倫敦的皇家藝術學院和愛丁堡大學接受教育。在他 22 歲那年,他感到上帝在呼召他成為一位傳道人,雖然他很有文藝天賦。在都倫的一所很小的神學院學習和教書之後,他搬到了一個宣教機構,這個機構的宣教範圍覆蓋英國、美國和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