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貴格利(Gregory the great, 主後540-604年)】
大貴格利對中世紀教會的教義有五百年之久的深遠影響。現今在羅馬教會裏,他的神學仍然佔有重要的一環。
生於主後540年,是一位羅馬國會參議員之子。他立誓做修道士,並創辦修道院。主後590年當選為教皇。主後596年,他差派宣教士遠至英國宣教。他著有三十五長的約伯記注釋。死於主後604年。他是一位聰明又有魄力的教會人士,是一位足智多謀的行政家,也是一位被人敬愛的牧者。他制訂了許多教會生活的規條。不過,他也從異教當中引入不少迷信的思想。他的神學思想可說是相當混雜的。
【大貴格利的思想】
大貴格利的教訓,可簡述如下:
1. 聖經與傳統是平起平坐的。傳統包括自尼西亞到迦克敦等四次大公會議的決議。
2. 上帝有神的本質,具有三個位格。基督是神人。基督是真神,與父同質,也是真人。
3. 基督是無罪的。藉著道成肉身成為我們的中保及救贖主。藉著死,除掉神對罪的忿怒。大貴格利的救贖觀是一種將贖價付給那位欺騙者—撒但。撒但不能管制那位無罪者—耶穌。大貴格利進一步形容基督說,基督是上帝、教師、上帝的啟示者,是我們的榜樣。
4. 關於罪,大貴格利跟從奧古斯丁的思想。他比較注重談論人的墮落,也論及原罪和遺傳的罪感等。死亡是出於罪之刑罰。他說:「小孩子沒有受洗而死亡,會被定罪。」藉著洗禮罪得赦免,信心得以培植。
5. 大貴格利多少有些半伯拉糾派的看法。他說,上帝將他的誡命賜給人,因此人應該遵行上帝的誡命。藉著遵守他的誡命,人方能被稱為義。大貴格利不像奧古斯丁那樣注重的上帝的恩典。他的悔改觀念是屬於半伯拉糾派的。他把懺悔定義為痛悔認罪、免罪,及滿足。他說,沒有一件罪,上帝不刑罰,洗禮能赦免遺傳的原罪。不過,所有人所犯的罪都必須使上帝的公義獲得滿足。那存在內心隱藏之罪,可藉著罪人懺侮之眼淚及善行得以潔淨。教會的牧者有權刑罰那公開認罪的人。這樣罪人才可以滿足上帝。羅馬天主教的「懺悔禮」是由大貴格利而來。
6. 關於聖餐,他比較注重彌撒(天主教的崇拜)與煉獄(犯罪的人死後暫時會去的地方)的觀念。大貴格利主張主的身體臨在於彌撒之中。在聖餐中重獻基督的身體為祭物。他說,基督的身體為使人得救,每次彌撒時再被擘開,並且他的血要給信徒喝。因為我們時常獻聖餐的餅,所以我們就時常把基督的身體重獻為祭物。藉此,我們得蒙赦罪。
7. 關於教會,大貴格利相信地上的教會為天國。教會屬於歷代聖徒所有,而教會也是一個在世上的國度,教皇為其首領。上帝要統治萬民,包括統治政府,以及百姓的身體和靈魂。統治方法是藉著各種聖禮,儀式和教會的屬靈權柄等。他又說,教會包括有好人和歹人,而唯有在教會裏才有救恩。
大貴格利的神學思想影響了後來的天主教,可以說天主教中許多神學思想的趨形是由大貴格利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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