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哈愛理的命題
法國歷史學家哈愛理(Elie Halevy)曾分析英國經歷產業革命的震撼,卻沒有發生像法國一般的流血革命,他對此問題提出經典式的說明:「為什麼在歐洲各國中,英國成為最不革命、沒有嚴重危機和突然變革的國家?」哈愛理認為答案不在於英國的政治和經濟制度,而在其宗教中;尤其是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 1703-1791)所領導的福音派復興運動,對潛在的革命領導者具有主導性的影響。這個論點成為著名的「哈愛理命題」,成為解釋十八世紀和十九世紀英國歷史最持久、最吸引人、最有用的學說。一、約翰衛斯理的時代背景
約翰衛斯理的生平居十八世紀大部份,正值英國政治、經濟、社會、宗教大動盪、大變遷的時代。當時產業革命發生,鄉村凋蔽,人口外流到都巿去。工人賤價出賣勞力,工時長、工價低、工作環境惡劣;工人子弟沒有受教育的機會,成為廉價童工、女工。工人生活窮困,整天操作如牛馬,精神苦悶,偶有空閒就嗜賭、酗酒,當時倫敦每六幢房屋就有一家是酒店。
貴族生活卻是窮奢極侈,視為當然;他們壟斷國家的立法權和行政權,平民無置喙餘地。他們也操縱法律,成為壓迫人民的工具其刑罰嚴酷,極不人道。
更不人道的是,將非洲的黑人運出販賣,也綁架本國人到外國為奴,兒童的死亡率高。社會道德敗壞,妓院充斥、犯法、迷信、淫亂不斷上昇;官員索賄、腐敗不堪。
當時的國教(聖公會)在貴族把持之下,已成為國家機構,徒具形式,既無屬靈活力,又高傲而苛刻,更充斥著自然神論,空洞而言不及義。窮人與教會無關,甚少被關心。教牧人員良莠不齊,只圖享樂、爭權、營私。
二、約翰衛斯理福音運動的基本特質
1738年5月24日,約翰經歷了「重生」,也展開了循道宗的奮興運動,衝擊著腐化而喪失活力的國教。儘管約翰終其一生苦戀國教而未脫離,但他死後循道宗就另立門戶,她雖沒有取代英國國教,但以自己的價值觀感染了整個民族,並創造了「維多利亞道德風尚」,從而成為整個民族的主流思想。約翰衛斯理的復興運動,並非獨領風騷,當時亦有其他許多復興運動,但他的影響力能深遠長久,其特徵如下:約翰衛斯理不像一般的奮興佈道家,這些典型的靈恩佈道家(如懷特斐德 George Whitefield),其工作重點是吸引人大量地皈依基督,約翰卻是富有組織能力的天才大師,他並非建立一個龐大的傳福音機構,而是將這些渴望救恩的人組成班會(小組),再透過班會去吸收大量的成員。
約翰的福音復興運動,也不像一般追求聖潔、完全的奧祕派,只偏重靈性的追求,而離群索居、與世隔絕;他所追求的成聖是「完全的愛」對上帝和人的愛,深入基層群眾去服事他人。
約翰衛斯理是個既保守(正統)又激進的人,他一直活在矛盾中,他說:「在宗教方面,我儘量贊成越少革新越好。我喜愛的仍是陳舊的酒。」所以他不曾開風氣之先,但卻敏銳於聖靈的工作,一看到風氣已開,就急起直追,再加上優越的組織能力,並以保守的心態恒切地實踐、堅持下去。
衛斯理的社會改革與貴格會也迥然有別。他優先關懷個人的靈性和道德,首要之務是把人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他一直把自己定位成「忠誠的反對者」,強調對原有社會的忠誠,因此能夠有效地使工人接受某種程度的保守主義,成為「社會的凝結劑」,而未採取激烈的對抗。反之,貴格會則一開始就抨擊社會、號召進行政治改革,要求結束社會的不公平、不平等且消除貧困,把自己放在對抗的地位,在政治、社會上陷於孤立,也使執政者感受到威脅。
三、約翰衛斯理的社會改革信念
約翰衛斯理深信:「凡愛上帝的人必愛他的弟兄」這一真理。他認為若有人看見弟兄姊妹衣不蔽體,或缺少日用飲食,竟不給予救助,卻告訴他們「平平安安地去罷!」那是很可恥的。所以在他傳播福音的同時,也未曾忽視幫助窮苦無助的人民,必思解決他們生活困難的方法。衛斯理的關懷層面很廣,他主張「在社會成聖外,別無其他成聖」。所有的成聖都是社會性的,必須落實在人群當中;因為真正的成聖(或完全),是對上主、對人完全的愛。他說:「基督的福音不知道宗教,只知道社會;不關注宗教的聖潔,只關注社會的聖潔。」
約翰被稱為「平民的良友」,他總是對窮人耿耿於懷。他在給循道會牧職人員的公函中說:「我們甘願將富人、貴人、偉人留給你們,只要讓我與窮苦的人、粗鄙的人、卑微的人、無家可歸的人單獨在一起。」「他們的情形令人心酸,在康華爾……我看到卑賤的饑民,流浪街頭,面色蒼白、兩眼無神……」。他也說:「在上帝面前,我是貧苦者的管家」,「富人或顯貴蒙召是很好的事,希望上帝加增他們的人數!但若合乎上帝的旨意……如果我可以自己選擇,我深願繼續(正如我迄今所做的)傳福音給貧窮的人」。
原來當時英國的貴族、上流人士大多信奉國教,而商人及中產階級則在獨立教會聚會(如長老會、公理會、浸禮會),惟有最窮苦的基層人士是循道宗信徒。循道宗的禮拜堂也是最簡樸的建築物,只求實用,不計外表。
四、社會改革的動力
約翰衛斯理的社會改革動力有好幾方面,並非單一的因素所促成,包括如下:(一)福音主義所帶來的新生命不是有名無實的信仰
有人認為:約翰衛斯理只是一個非常敬虔的人,火熱而奮進的佈道家,其成就不過爾爾,可是今日愈來愈多人認為,約翰理解到,要拯救世人,必須協助世人提昇人性、克服原罪,但首要之務,就是廣傳福音,帶領罪人脫離地獄,進入天堂。所以就約翰而言,社會改革只是福音運動的副產品。為什麼「個人的重生」會引起社會的改革呢?原來約翰固然以遊行佈道、野外佈道聞名,但他所傳的福音,卻是在激勵人奉主的名去從事社會改革。福音的復興使基督徒團體(社會)有新的良心,並復興了新約倫理的核心:實踐上帝為眾人之父、人類一家的原則,並指出人比物質更重要,導引人心及思想,朝向在世上建立公義的國度邁進。
循道宗的復興,使他們抗議當時習尚的浮華、宗教的冷漠;他們的操守類似清教徒端莊嚴謹、絲毫不茍,對罪惡深痛惡絕、不戀慕虛榮、不隨從世俗,以致成為「盎格魯撒克遜人歷史中道德的分水嶺」。所以循道宗的社會改革,是由內心火熱的福音主義所發出的。
(二)班會與宗徒會社不是孤立的基督徒
約翰自從1738年開始其傳道事工,其本身奮進的秘訣是:把一些尋求上帝的人結合成小團,成為親密的團契,不只是叫人悔改信主,而是使歸信的人改變成為聖潔的人,他十分注重信徒相互間的「互敬互愛」,使其逐步達到完美。他利用英國國教在40年前即設立的志願社團宗教會社(這是引自德國的「敬虔團」),從事為窮人開辦教育、分發證道及勸世小冊、照顧病患及窮人、查考聖經及默想在這些基礎上發揚光大,組成班會(Class)和小團(band)。
班會由十二人組成,班長每週至少與班員見面一次,督促生活,給予忠告;並且收募奉獻;聚會時分享靈性經驗,彼此認罪、代禱、勸誡、分享,把聖經的教訓落實在生活中,彼此立約相許、相愛,實施紀律。而小團是由已有赦罪確據的人參加,人數約六名,每人受團長督導,注重個人靈性狀況,接受勸誡、棄絕邪惡、熱心行善
衛斯理的班會系統,由平信徒負責,不單透過班會吸收大量的成員,也經由班會建立關懷互助的團體,讓社會的基層人士、邊緣人得到歸屬感和認同,對內忠誠、對外關懷社會。也讓平信徒負責講道,成為義務教士(Local Preacher),這些「窮人」,雖然只是平凡的工人、技工,卻證實他們的真才實學、品格高尚,提昇他們的自尊、自信和自愛,也讓福音的觸角深入掘井業、工業、礦區。
(三)成立各種社會關注機構不是遺世的信仰
約翰衛斯理看到當時社會實況的需要,就起了憐憫的心,陸續興辦了許多慈惠事業:他設立孤兒院於紐卡麥。他到每個地方設立團體,必同時設立老人院,收容年老無依的寡婦;也設立平民免費治療所,寫《簡易醫學》給患病無力就醫的人,並提供藥品。
為了幫助循道會中失業者,實行以工代賑的辦法,使他們勤於紡織,若所得不足以維生,便以團體補助其生活費;也設立習藝所,教授貧民謀生技能。也舉辦貸金讓人無息貸款30~120磅,紓解窮人的窘困,以免典當其維生工具,又貸款給經營小本生意的貧民和商人。
他也寫信給循道宗的年會,希望同道能互相救助:捐贈多餘的衣服,並且每週捐一便士(或能力所及的款項),專為濟貧之用。 他又設立「陌生人之家」專門幫助非循道宗的人。他的愛不以同道、同胞為限。1759年10月,他聽到英倫的法國戰俘被囚於一斗室,沒有衣被,深為關心,晚禱時,他便以「不可欺壓陌生人」(出23:9)為題旨,並發起募捐,為法國俘虜添購衣物。
(四)與同道發起人道精神改革監獄、解放黑奴及主張社會公義
約翰衛斯理看見許多窮人因小小的債務而入監,按當時的法律,囚犯必須償還債務方可出獄,但人既在牢中,又如何工作以還債?約翰同情窮人,乃籌措特別基金,幫助這類囚犯出獄。同時,他屢次向議會呼籲修改法律,以解決窮人的困苦。從社會福利工作方面來看,約翰對當代英國社會的貢獻非常重要:他打開了貴族和統治者的眼睛,叫他們看到窮人處境的悲慘、問題的嚴重,以後英國國會通過許多保護勞工及為窮苦大眾福利著想的法案,皆係受衛斯理及循道會精神所影響。
十八世紀下半葉,醜惡的奴隸貿易大張旗鼓,每年有六萬名黑人被塞入英、法、葡等國臭氣薰人的運奴船,經大西洋轉往各地。當時信奉「基督教」的英國,信奉天主教的法國、葡萄牙竟不以恥,反覺崇高。只有衛斯理深惡痛絕,貴格會也極力反對。但真正使這件事成就的是「克拉判」派的社會運動。
十八世紀中葉,循道宗與莫拉維教會的宣教士,開始在西印度群島的奴隸中宣教,甚至冒死在「非法」逃逸的黑奴中傳教。1787年福音派信徒在塞壇利昂建立被解放奴隸的避難所。約翰衛斯理主張解放奴隸,並寫了很犀利的文章加以鼓吹,但仍無法撼動這些結構性的犯罪;那時「克拉判」派的韋伯福斯正如火如荼地反奴隸,約翰在1791年,去逝前三天,寫信給韋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 1759-1833),鼓勵他說:「上帝興起你,是為要成就榮耀的大事」,並鼓勵他行為不可鬆懈。
衛斯理與克拉判福音派信徒的工作,正如牡丹綠葉、相得益彰。一在基層作實際的草根運動,一在議會奔走疾呼,透過立法執行社會公義。克拉判是國教的教區,由魏恩牧師(John Venn)帶領一群熱心為善的平信徒,在十九世紀初領導主張廢除奴隸制度。起初他們聚集是因為關心非洲黑奴的慘況,在國會的領導人是韋伯福斯,他們終於在1787年釋放第一批黑奴,1807年廢止奴隸買賣,1820年殖民地進行奴隸登記、終止偷渡,1833年奴隸得到解放。
這批有閒有錢的福音派貴族(平信徒),雖有其當下的盲點,但他們為共同的信念,一起計劃、努力,有如從不休會的委員會,一起討論種種錯誤和不公的國恥,他們關心的層面廣及:奴隸問題、參與刑法及國會改革、普及教育主日學、單張分發、出版《基督徒觀察報》、傳播福音和工廠的登記等。他們也倡導反對決鬥、賭博、醉酒、淫亂、鬥獸,這是因為他們有堅強的福音信仰作激勵和引導。
衛斯理也指導早期美以美會(美國的循道宗)對黑奴問題的爭議,在1739年的《教會法規》內明列「禁止買賣男人、女人或孩子的身體及靈魂,為要奴役他們」。1772年,他譴責奴隸買賣,說那是最惡劣的「流氓行為」。因此,在1784年的美以美會總議會,通過六條法規,以摧毀奴隸制度:
要求蓄奴的美以美會信徒在20個月內解放之。
此法規一生效,一切嬰兒立時擁有自由。
凡不打算守此法規的,允許其在12個月內退出教會。
蓄奴者不准領聖餐。
蓄奴者不准參加教會團契。
除了解放奴隸外,不准任何轉讓、買賣,否則開除。
這不但是循道宗對奴隸問題的正式立場,也成為社會的良心,比當時法律更前進、更早解放奴隸。
1770年,約翰衛斯理看到喬治亞學院將併吞當地的孤兒院而擔憂,他認為不管從恩慈或正義的立場皆不該如此;世上沒有比養育孤兒更慈愛的舉動,興辦學校或學院也不能與之相比。何況捐助基地和款項者是為開辦孤兒院之用,只要此地有孤兒,就不應將此挪為他用。(五)興辦教育設立學校及主日學校
約翰衛斯理在倫敦及其他地方設立學校,以教育貧民子弟。他向京士活( Kingswood)的礦區傳道,成績斐然,移風易俗,使他們不但能和睦相處,也戒除酗酒、賭博之惡習。1740年,他在礦區設立一所學校,教導礦工子弟,使「他們的孩子也明瞭到和平之路」。1748年此校擴大為「傳道人子弟學校」(因傳道人無力負擔住宿學校),也就是鼎鼎大名的京士活傳道子弟學校。另外更設立清貧子弟學校,使得新一代的循道會友成為中產階級,更保全了福音的果子,培養了下一代,使福音精神傳承下去,也培育不少人才,這都是在政府舉辦國民義務教育之前。
另一個改造社會的力量就是主日學運動。約翰早期在美洲宣教時就發起主日學校,親自擔任教席,回英後因忙碌而停止。1769年循道會姊妹創立主日學校於上衛康皮,並呈報給約翰。
主日學之父銳克斯(Robert Raikes)在報紙上鼓吹主日學,受州官及國教的反對,1784年他發表了一篇計劃書,並將此報再另附一封信給約翰,約翰將全部條款載列於其1785年正月號刊物上,鼓勵循道會採取此計劃。後來銳克斯因經費短缺而停辦主日學校,循道會接辦,改以義務教師制,從此義工教師遍及全循道會,更普及到其他教會。
主日學校廣受歡迎,促進了工人階段的文化發展(會讀、寫、算),主日學教育不但傳福音,也包括傳授那些「值得尊敬」的價值觀勤奮、節儉、自律、修身,會社、班會結構以及平等主義,也促進了自治和自尊精神,尤其平等主義促成民主的精神,反對集權制。
五、結論:對台灣處境的反省
約翰衛斯理的時代,是社會急遽變遷、政治經濟劇烈變動的時代,與台灣近二十年來的變化頗多雷同之處。尤其是在經濟發展後的社會脫序、政府腐敗和人心糜爛:色情、賭、癮、擄掠、貪婪、詭詐……等不道德的惡質文化,基督教到底該如何為這個社會注入新生命,走向社會的更新和成長。華人及台灣的教會,傳統上仍保有福音派注重靈性的傳統,所缺乏的是由靈性的復興轉化成對社會的認同和忠誠,化成社會改革的動力,以致似乎仍停留在抽象的「清談」及「個人道德靈性化」上,只重個人倫理,缺乏社會倫理的關注其實倫理必然是社會性的,否則就不是倫理。
衛斯理的福音運動,最令人驚嘆的是他的實踐力,他並非原創者,但善於洞燭先機,也善於利用原有的社會架構,然後賦予福音奮進的動力,並加上神學的意義。他是在「做」神學,成為當時社會的典範,活出初代教會弟兄相愛、關注社會的生活。福音運動毋寧是一種生活方式。
福音運動成為當時社會的典範和良心指標,他們是以「班會」為核心的生活方式,透過彼此的交換、分享、禱告、勸誡,以及對外的關注活動,徹底地活出聖經的倫理,進行民族性的改造,重新塑造新的風尚和價值標準。聖靈的果子都是很抽象的,需要見證人以活生生的見證去活出來。台灣的社會的確已病入膏肓,福音必須改革文化、改造心靈;這決不是「清淡」而已,必須活出來!如果只注重結構性的政策改革,再好的政策和制度,還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畢竟有好的政策,還需要有好的執行者,更需要有好的典範去活出。典範應走在政策之先,正如台灣那些奮進的商人,永遠走在政府的政策之先,帶動政策。
台灣基督徒知識份子及中產階級應有「克拉判」的精神,從事跨黨派的運動,棄絕意識型態之爭,針對台灣惡質政治生態、社會結構性的犯罪,共同努力建立合理的制度,不要讓「好人在家中嘆息、壞人在台上唱戲」。台灣和英倫都是海島型的國家,我們需要有衛斯理、克拉判這種奮進的信仰,採取上層和基層改革的雙軌運動。約翰衛斯理不但同情北美殖民地的遭遇,更大膽主張北美十三洲有其主體性、有主張獨力自決的權力;這使得美以美會在美國開國一百年內,一直是美國最大的教派,而一直以大英帝國為意識型態的國教,則不但處於尷尬地位,更淪為小教派。這不單是美以美會平信徒的開拓工作,更是對其斯土斯民的認同,與美國人民站在一起,真正的道成肉身,與他們成為生命的共同體。基督宗教到底要在台灣的處境中成為主流價值,參與台灣的苦難和成長,還是走向當年聖公會的道路,這一點是值得台灣教會再思的。
<心得>
基督徒要走入人群, 轉化社會, 使社會越來越有上帝的祝福, 使社會發展成蒙上帝喜悅之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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