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6日 星期三

罪如何使人心敗壞墮落

 

        世人可分兩類,就是已得重生的和沒得重生的。所有人出生時都是沒有重生的(約三3-8)。

        聖經教導我們三方面的重要真理。聖經教導我們,人心是敗壞與墮落的。這叫做黑暗和盲目,因而導致愚笨無知。   

聖經告訴我們﹐人的意志和內心的欲望是敗壞與墮落的。這就是人的軟弱與無能,由此導致頑梗固執。人的整個靈魂處在靈死的狀況中。

 

 

靈裡的黑暗與盲目

 

        所有的人本處於屬靈的黑暗裡,直至上帝藉聖靈大能的工作光照人心,或在人心中創造真光(太四16;約一5,徒廿六18;弗五8;西一13;彼前二9)。這黑暗就是有些人自稱自己有,和說別人也有的「裡面的光」。

        對這屬靈黑暗的本質,我們一定要清楚理解。沒有亮光不能看見的人,是在黑暗中(出十23)。無論是生來、因疾病或意外而瞎眼的人﹐都活在黑暗中(詩六九23;創十九11;徒十三11)。一個靈裡瞎眼的人活在屬靈的黑暗裡,他對屬靈事物一無所知。

人的黑暗有外在與內在之分。

        外在的黑暗﹐乃是人沒有亮光﹐以致他不能看見。因此,外在的屬靈黑暗是指人沒有得到關於上帝和屬靈事物的光照(太四16;詩一一九105;十九1-4,8;彼後一19;羅十15,18)。聖靈的工作就是以福音的真光除去這黑暗(徒十三2,4;十六6-10;詩一四七19,20)。

        另一方面,內在的黑暗是由於人性的墮落與心意的敗壞,以致不能明白屬靈事物。人心意之墮落與敗壞不僅影響他對自然、民事、政治及道德事物的認識,對屬靈、屬天事物和福音的認識也受到蒙蔽。不過﹐聖靈的「一般恩典」阻止這敗壞充份地發揮它的果效。因此人心落在黑暗當中,無法看見、接受、明白與相信﹐以致無法得救。屬靈的事物﹐福音的奧秘﹐若沒有聖靈先在人的靈裡創造新的亮光,是無法被人看見和接受﹐不能使人得救的。

        無論人的理智是如何超群卓越,無論所傳的道和福音是如何精彩絕倫,若沒有聖靈在他們裡面創造這亮光,他們是無法接受、明白和認同所傳講的真理的,因此也不能領人得救(弗四17,18)。

        因此,沒有重生的人「存虛妄的心行事」(弗四17)。沒有重生的理性終日思想的﹐自然盡是無法滿足人心的事物(創六5),是一個不受約束的理性(箴七11,12)。沒有重生的理性是在黑暗裡﹐對事物不能有正確的判斷(約一5)。沒有重生的心是盲目的。按照聖經﹐心是包括意志的。這亮光由人的理性來接受,悟性加以明白﹐心加以使用。但正如耶穌說,如果「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的呢﹗」

        在信徒當中有三件事是由於人的理性在墮落狀態中的虛妄而引起。第一,使信徒不能持守成聖的本份,因而在默想、禱告及聆聽上帝話語的事上搖擺不定,朝三暮四,心不在焉,被屬世思想所分心。第二,這種心神不定乃是信徒靈命倒退的原因,引致他們效法空虛愚蠢的世俗習慣。第三,這虛妄的理性讓信徒受欺騙,使他們追求肉體的需要和情欲。這樣常令信徒陷入放縱裡。

 

 

補救這敗壞的心的方法

 

        要戰勝這敗壞和虛妄的心,我們必須專心思念﹐追求聖靈指示我們的屬靈事物。當我們專心在屬靈事物的時候,我們必須警醒不懈,不要讓我們的心思回到那空虛、愚蠢和無益的意念上。我們必須養成默想聖潔、屬靈的事的習慣(西三2)。我們必須謙卑下來,承認我們的心的敗壞,要知道若任由它自作自為,是何等的愚蠢和虛妄。

 

 

與上帝的生命隔絕

 

        未被重生的心是邪僻和墮落的,所以人是「與上帝所賜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弗四18)。這與上帝生命的隔絕﹐乃是因為他們心裡的罪惡和墮落。(西一21)。

        我們與上帝所賜的生命隔絕,但上帝要我們有祂賜的生命才可以在今生討祂的喜悅﹐在來生享受與祂同在(羅一17,六,七;加二20)。這是上帝在我們身上作成的生命﹔這不本乎祂的大能的自然作為,而是本乎祂的恩典的屬靈作為。這是為上帝而活的生命(羅六,七)。上帝是這生命的至高無上目的,因為祂是這生命的創造者。

        藉此生命我們追求所有榮耀上帝的工作(羅十四7,8)。靠此生命我們能永遠享受上帝﹐享受祂為我們永恆的福氣與賞賜(創十五1)。

        上帝的生命﹐就是上帝的靈通過耶穌基督住在我們裡面的生命(加二20;西三3);就是結出聖潔、屬靈、福音和順服的果子的生命(羅六22;腓一11);也是永遠不死亡的生命,因為這生命是永恆的(約十七3)。

        但沒有被重生的心與這上帝的生命隔絕了。這隔絕有兩方面的表現。其一是這沒有歸主的心顯示出它不願﹐和不能接受關乎上帝生命的事(路廿四25;來五11,12;耶四22)。其二﹐沒有歸主的心﹐顯示出寧可選擇任何其他生命﹐而不要上帝的生命(提前五6;雅五5;羅七9;九32;十3)。

 

 

屬血氣的人與屬靈人

 

        雖然未歸主的人可有高等教育和卓越的才幹,但他完全無法接受,也無法在靈裡明白那些獲得永生救恩必需的事物。除非聖靈在他的心裡更新、光照和賜下力量,否則他對所聽到的福音是沒有回應的。「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唯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這句經文的主題是屬血氣的人。屬血氣的人與屬靈人是剛剛相反的(林前十五44;猶19)。

        保羅告訴我們﹐首先的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林前十五45)。屬血氣的人來自首先的亞當,屬靈人來自末後的亞當。屬血氣的人承受和擁有首先亞當所有和可有的一切。屬血氣的人有一個理性的靈魂,曉得如何運用這靈魂。

        屬血氣的人信靠自己理性的能力,看不見自己需要屬靈的幫助。他不明白上帝賜給他的靈魂﹐乃是讓他能學習和接受上帝要賜給他的事。上帝創造人﹐從來不要人離上帝獨立生活。眼睛是美麗和有用的,但如果眼睛要在沒有光的黑暗中看東西,它的美麗與功能不但一無所用,而且眼睛會受到損壞。同樣,未歸主重生的心若試圖不靠上帝靈的幫助而領會屬靈的事,結果只會毀滅他自己。

        從林前二14,我們看見屬血氣的人不能領會的事,就是「上帝靈的事」。那麼,這些上帝靈的事究竟是什麼?林前二章提到﹕「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2節)﹔「上帝奧秘的智慧,就是上帝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7節)﹔「上帝開恩賜給我們的事」(12節);「基督的心」(16節)。

        這些是上帝靈的事。無人能接受這些事,除非藉著上帝主權的、超自然的光照。這些乃是「上帝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9節),都來自上帝永恆的意旨。這些是初造之時,人理性不知道存在的事(弗三8-11)。

        關於屬血氣的人與上帝靈的事﹐我們要提出兩點。第一,屬血氣的人不領受這些事。第二,屬血氣的人不能領會這些事。

        從這兩方面的斷論我們首先知道﹐屬血氣的人沒有領受屬靈的事的能力(羅八7)。他不能領受﹐因為屬靈的事要在靈裡領會。其次﹐屬血氣的人有心拒絕它,這就是「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的涵意。他拒絕聖靈的事﹐因為他反倒以為愚拙。

        屬血氣的人現在不會﹐不能,將來也不能領受聖靈的事。他可以知道信仰教義的字面意義。他也可以知道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但他對聽到的教義僅視為一種說法來接受﹐這與認識教義所言的真實性,兩者之間有天淵之別。

        屬血氣的人可以知道義路,視之為一種意見(彼後二21)。他們也可以知道其他屬靈的事,但只視之為理念(多一16;羅二23,24)。這些真理在他們的生命中不起改變的作用。但是﹐屬靈的人真正地認識這些聖靈的事,並在他們的生命中有改變的作用(羅十二2;弗四22-24)。

        在未領受屬靈的事之前,有兩樣必要的事,我們必須明白這些事,同意這些事,接受這些事﹐因為這些事與上帝的智慧、聖潔和公義相符合(林前一23,24)。我們也必須知道這些事如何能合宜地榮耀上帝,使罪人得救,為教會帶來恩典與榮耀。

        屬血氣的人無法做到這些。雖然他們可以在福音中領受勸勉、應許、命令和威脅(約壹五20)。但對他們來說,上帝的智慧反倒是愚拙。保羅說「上帝的愚拙總比人智慧」(林前一25)。但對屬血氣的人而言,上帝的智慧是愚拙的。

        古時的哲人看福音真理為愚拙的(林前一22,23,26-28)。福音中最重要的信息

被看為愚拙,因為他們以為是虛假的。他們譏誚,厭棄上帝的事,認為這對有理性的人是非常低劣的觀念(彼後三3,4)。

        有些人承認他們相信福音,但內心卻認為是愚拙的,不敢公開地說出來。他們大大讚揚道德原則和自然法則,但他們的生活與不真正相信福音的人一樣。裝作喜愛部分福音真理﹐不會保護他們避免拒絕接受福音全部真理的刑罰。他們不理﹐厭棄上帝賜給我們超自然的啟示。他們認為福音是愚拙的﹐因為看不見福音的佳美、榮耀和對他們的益處(賽五三1-3)。

        因此,屬血氣的人不能領受聖靈的事,因為聖靈的事是在靈裡領受的。屬血氣的人藉著理性的自然亮光﹐可以明白屬血氣的事物。屬靈人藉著從耶穌基督來的屬靈亮光﹐明白屬靈的事物。

        屬血氣的人不曉得屬靈的事物﹐因為這種能力乃由聖靈賦予。唯有藉著上帝的大能在我們裡面所造的亮光﹐才能曉得屬靈的事物(林後四6)。

        屬血氣的人不能看透那帶領他靈魂得救的屬靈的事,因為他的理性因墮落而黑暗。這就是我們的悲哀﹔我們的本性有罪。但到審判的日子,我們不能以此為藉口,辯護說自己是因此而沒有領受屬靈的事。

        在那些沒被重生的人的心意中,有一種道德的無能,使他們的心思永遠不能接受屬靈事物,因為他們的心思被各式各樣的情欲、敗壞和偏見所控制和管轄。這些在他們心思裡牢不可破,以致他們認為屬靈的事是愚拙的(約六44;五40;三19)。

 

 

從黑暗中釋放

 

        保羅教導我們說﹐基督「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度裡」(西一13)。

        這節經文宣稱﹐我們已從黑暗的權勢被釋放出來(弗五11;徒廿六18;賽六十2;弗二2;林後四4)。彼得提到「在黑暗中」(彼後二4)的捆綁,那是不能逃脫的。

        那些與上帝和上帝一切事情為敵的人,心中充滿黑暗(西一21;羅八7)。假如上帝是偉大良善和佳美的,為什麼人要恨惡祂?這恨惡乃是由於心中的黑暗昏昧,而黑暗昏昧乃是因我們天性敗壞與墮落所致。

        黑暗在人的心思意念中﹐使之充滿邪情私欲,拒絕上帝的意旨(弗二3;腓三19;西二18;羅八5)。

        黑暗使人的理性充滿對所有屬靈事物的偏見,並且使人完全不能從這偏見中自我釋放出來。黑暗的理性﹐首先看見的都是那些慾望的事物,然後理性發現﹐原來這些情欲都在自己裡面。但當人被呼喚要尋求上帝,超過一切欲望時,他們便以為這是愚拙的,因為未歸主的理性以為屬靈事物永遠不能帶來滿足和快樂。沒有重生的理性﹐有一種特別的偏見敵對福音。

        福音傳講的事可分兩類。第一類是福音裡那些只屬於福音的事,與律法和自然的亮光毫無關係。這些福音內容是從啟示而得知,也只有在福音裡才有。這些福音的內容使福音成為福音。這些內容都是有關上帝在基督裡的愛和意旨(林前二2;弗三7-11)。

        第二類是在福音中﹐基於律法和自然亮光的事。這些都是道德責任。這些道德責任從某方面看﹐未聽福音也能知道(羅一19;二14,15),因為人按照已領受的亮光﹐已有履行這些道德律的責任。

        在這樣情況之下,福音在人心中加添兩件事。第一﹐福音指示人順服這些道德律的正當途徑,就是必須有一個重生的心,不再與上帝為敵,才能順服這些道德律。同時也說明順服的目的乃是榮耀上帝。除非我們藉著耶穌基督與上帝和好,我們是無法順服的。上述一切乃是把道德責任建立在一個新的架構上,就是在福音的架構裡。

        第二﹐上帝把聖靈賜給我們,因此賜給我們在福音裡有順服的能力。

        福音告訴我們,那些在福音裡面的順服,乃是福音的順服,不是律法的順服(林前十五3;羅六17;加四19;多二11,12;林前十三11;林後三18)。

首先,福音教導我們信仰的奧秘,信心與順服必須建立在這些奧秘的根基上。

        其次,福音把一切道德順服的責任接在對耶穌基督的信心之樹上。這就是保羅書信所談到的。他從教導基督信仰的奧秘開始,進而按著這給我們帶來上帝的恩典與憐憫的福音之奇妙奧秘,教導我們要順服祂以討祂的喜悅,為了感謝祂對我們的大愛。

        但是人們的偏見把這次序顛倒了,把道德責任作為基礎,然後才思想福音的事。他們的偏見令他們不是蔑視福音的奧秘和相信這奧秘的人,就是把福音奧秘作錯誤的解釋,把其中屬靈意義擯棄,把奧秘作乖謬的曲解。這一來,他們把福音遷就他們低級的和屬肉體的理解,並使之迎合自己的想法與見解。福音中任何他們認為不合理的,與他們的哲學系統不一致的,都視之為愚拙﹐拒絕接受。

        因此,當人心未被重生之時,他們的靈魂無法走出黑暗,無法進入基督榮耀福音的光中。

 

 

結論

 

人心是那麼的墮落與敗壞,無法理解、領會、接受屬靈事物。因此,當人的理性未被重生時,他的靈魂不願意接受、也不可能接受基督而得永生。他也不能成為聖潔而有資格進入天堂。人的情感和意志不能離開理性而獨立行動,意志是不能獨自自由運作的。眼睛是身體的自然亮光,靠著眼睛,身體可以安全地避開危險和阻礙,而不致受傷。但假如眼睛瞎了,或者處在完全的黑暗中,什麼都看不見,那麼身體就不知身處何方,也一定會碰到東西或絆倒。

        眼睛對身體就好像理性對靈魂。假如我們的理性能看見基督的佳美和福音裡提供的救恩,我們的情感便會活躍起來﹐追求這真正的好處﹔意志也能接受、擁有福音。

        但假如理性對福音一無所知,或因偏見以致視而不見,那麼情感便不會被激動要追求基督,意志也不願意接受基督。假如理性被蒙騙,意志與情感也都受蒙騙。如理性是墮落的,情感也是墮落的(羅一28-32;提前二14;來三12,13;林後十一3)。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耶穌基督所說的「你必須重生」這話是何等的重要﹗

 

2022年2月15日 星期二

新約聖經與神話之世界圖像

 

在十九世紀達到頂點的聖經研究的歷史批判,無可避免的使得過去人們所認為神聖、珍貴、絕對和神性的東西,變成了相對的歷史產物。面對這樣的歷史批判,基督教信仰必須處理面對,以維護其超越歷史的真實性與有效性。這「啟示」與「歷史」的爭執,也就成為有心維護基督教信仰的神學家的戰場。布特曼學術背景,的確有不少受到自由主義影響之處。他的學術研究,特別是在新約聖經部份,不可避免的將會處理到「歷史」。

他也提出了極為特別的一套歷史觀。他認為「新約聖經的世界圖像,是一種神話的世界圖像。這種世界,是一個三層的結構:今世在中層,天界在上層,以及地獄在下層……不過,即使是今世,它不單單是自然的日常事件……它也更加是超自然權勢,上帝與祂的眾天使,撒但與牠的魔鬼做工的舞臺。這些超自然的權勢,介入了自然的事件,並且干涉了人類的思想、意志與行動。」

因此他認為這樣的世界圖像之中,「歷史並未依循它本身穩定的、又有律則的路線發展;超自然權勢多在驅動它,並且引導它。……這個中層的今世世界,正急速衝向它那緊迫的結局……他矗立在末日的『災禍』,屬天審判者的來臨,死人復活,以及對得救、或下地獄做最後的審判面前。」

而且他也認為新約聖經中對救恩事件的描寫,是與這樣的世界圖像是 相符的。

布特曼認為這樣的世界圖像,完全是「神話」的講述。而且其中的一些個別的主題,也能夠很容易「追溯到當代猶太教的天啟觀念,以及諾斯底教徒有關救贖傳說的神話學。」

他他質疑今日的福音宣告是否能夠期待信徒接受這樣的世界圖像是真實的?假如這是不可能的,那麼是否新約聖經中的福音宣告是否具有與這神話世界圖像無關?而神學的工作就是解除這福音宣告的「神話」?

布特曼顯然的認為要求信徒接受「這樣的世界圖像是真實的」是一件無意義且不可能的事情。他認為「它會無意義,是因為有關神話世界的圖像,並沒有任何特殊的基督教色彩;它只 是一個如今已經過去了的時期,亦及神學思考尚未形成的一個時期的世界圖像。它會是不可能的,因為世界圖像乃與人類特殊的歷史情境有關。」

布特曼認為世界圖像可以改變,他引證哥白尼的發現、原子理論的發展,在在都改變了當時的世界圖像。這也就是說,新約聖經寫成時的神話世界圖像──三層的世界觀,上帝、天使撒但的介入自然──應該被當代的信徒拋棄,神學家的工作應當是嘗試找出在這過時的圖像中所蘊含的福音宣告,並薦與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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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話世界圖像──三層的世界觀(今世在中層、天界在上層、以及地獄在下層),不是新約的描述方式,卻是一般宗教之圖像,然而人常常將這樣之思考模式套入聖經當中,以致於造成「神話」。

    所以我們成為基督徒要揚棄別的宗教所給我們的「神話世界圖像」,回到聖經以上帝主權為中心的「天國」世界觀,這也是去「神話」的精神所在。

    這事「信」與「不信」不能共負一軛之原因之一。

將新約聖經「非神話化」

 

「非神話化」(Demythologizing)不是指刪除神話,丟棄神話,而是通過解釋學的活動,將隱含在神話中的真正意義解釋出來。布特曼認為聖經受當時作者所接觸的世界圖像所影響,因此若要瞭解聖經的原意,我們就必須仔細來探討聖經成文當代使用字詞的歷史、字意、社會、與宗教上的意義。這樣的聖經觀透露出布特曼認為新約聖經中的觀念並非上帝所啟示的,而是由當時的宗教與哲學借用而來。他同時也認為在新約聖經中已經正式開始了「非神話化」的工作,並引證約翰與保羅書信的部份經文作為他的立論佐證。

 

布特曼「非神話化」的工具,即是所謂的「形式批判」(Form Criticism)。這個名詞的德文原意是追溯某一個文獻中所含有的那個文學形式的歷史。文化形成了一些形式、模式、以及文學的類型,而他們的傳統就藉著這些形式、模式、或文學類型而代代相傳下去。新約作者與其他文化中的作者並沒有什麼差別,他們寫作時也採用當時的形式。布特曼認為解釋福音書時,我們一定要瞭解他們所用的形式。他們所採取的形式有比喻、格言、預言、法律、文法、故事等等。形式批判者花了相當大的功夫來判斷、分析福音書,看其中有哪些合於科學的精神,並且有存在意義與價值。不過這樣的作法似乎認為新約聖經是文化的產物成分居多。

 

我們並沒有發現布特曼有任何否定「神話」的意圖。布特曼的「非神話化」有積極的意義。他相信聖經裡面有一個要被宣揚的「福音宣告」,是不應該連同它那古老的神話背景一起被摒棄的。而「非神話化」的目的,即在將所有的神話外殼除掉,使福音宣告能對當代人說話。這和自由主義神學家想消去任何聖經中任何「神話」色彩的努力恰好是相反的。我們實在無法從布特曼的論文或是其他他的著作,中看出他與自由主義神學家蔑視所有神話的相同立場。另外,不是每個做形式批判的神學家都持與布特曼一樣懷疑聖經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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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特曼之問題不是由神學造成, 而是由聖經詮釋產生, 他的「非神話化」也值得我們好好思考!

 

「上帝的話」(Word)與「信心」

 

布特曼認為基督就是上帝的話。他指出宣講基督事件確定了基督本身就是那上帝的話(Christ is himself the Word)。他在「關於新約聖經中上帝的話的觀念」這篇論文中提到,舊約中上帝的話帶有行動與權能。上帝以一個事件(event)說話,並且被理解為對人的演說或呼召。然而上帝的話,雖然是演說,卻是真實的顯現在人的面前。所以「聆聽」上帝實際上是與上帝的相遇。基督承襲了這對上帝的話的理解,並且也是這話的宣揚者,並且要求聆聽者做出決定。這意味上帝的話不是一套系統性的見解,而是對人類的宣告。

他也認為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不單單是個歷史事件,而且也是一個行動。 信心則源於在教會中傳講基督,傳講基督就是傳講新約中的福音宣告。所謂「福音」,是當我們覺知福音宣告中的基督是主,並且帶來一個新的自我認知,而需要信心。然而救贖僅僅發生在宣揚與得知對基督的基督的傳講。信心不是從對歷史事件的知性瞭解而來,乃是從我們與傳講的基督相遇而來。信心帶來的果效乃是人因為對十字架的信靠而清楚救贖的功效,從罪中獲得自由,並且與上帝有一個新的關係。我們可以看出布特曼很明顯的認為聖經的信息並非與普通的歷史有關,乃是「耶穌一次做成的事件」。對這個事件我們只能以信心接受。因此福音書主要見證的是初代教會的信心,而不是見證一些可以用歷史實證的事件。

 

進一步的繼續從存在的角度來說,「罪」即是不信,就是順從世界,使人成為奴僕,並且結果是「死」(可惜的是布特曼並沒有很完整的發展這方面的思想,也沒有說明他認為羅馬書七章的意義,是肉體的,還是靈性的死)。相對的,「信心」意味著一個新的自我理解(a New Self-Understanding),是一個決定所產生的行動,順服上帝的態度,帶來自由,並且是一個末世論的存在(Eschatological Existence)。

布特曼極端強調基督教的末世論的期待與希望,在他看來,這是耶穌佈道的核心,即:「上帝之國即將來臨。」

儘管這種期盼一直在等待中,卻有重大的生存意義。它激勵人做出生存的決斷,擺脫過去與此生的束縛,朝向神聖的未來。這種決斷本身已然使未來成為了此時此在的發生,因為未來已具體實現在我們自己的生存品格中。因此我們也就此時此地的與上帝相遇了。

透過對福音書的「非神話化」,布特曼宣稱:「耶穌基督的話就是一個末世論的事件,羈留於信仰之中,就是以一種末世論的存在方式去生活,超然於塵世,去跨越由死到生的鴻溝。」

對現代人而言,末世論的期待就意味著敞開自己,隨時準備投身於與上帝的神聖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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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特曼雖然強調「感覺」或「意義」,卻關心末世論的期待與希望,這是許多德國有名神學家共有之特質,也因為這特質,使許多神學家的理論看來似乎是離開傳統神學之論述,卻又讓人從耶穌基督找到希望與出路,讓人「感覺」基督信仰不是可有可無,而是必須要的,尤其是在這不確定的年代,若沒有抓住耶穌基督的救恩,其情況是非常可憐的!

    正如有一次參加教會之小組聚會,大家討論到「三一上帝」之觀念,實在很難理解和解釋清楚。我在其中說了一個有關奧古斯丁之故事:「他在海邊看到小朋友在沙灘挖洞,他問道:『你在做甚麼?』小孩回答:『我要把大海裝到洞裡去!』」

    這樣之對答,讓我們知道小朋友的行動是荒謬的,『大海豈可裝入小洞裡』!我接著說:「雖然我們無法完全認識上帝,但是上帝藉由耶穌基督拯救我們確是實在的!」

    當我如此說完後,馬上有位姐妹回應:「我就是為此信耶穌的!」

    是的,基督信仰之中心就是耶穌基督的救恩,也唯有如此,人才有出路。而這救恩的實際就是「與主耶穌相遇」,而與主耶穌相遇,就是與「三一上帝」相遇,「三一上帝」就變成真實的!

    當然,如此說是以「感覺」為中心,是主觀之意義。而我們要將此主觀意義傳揚,使別人也能感受到此「客觀之事實」。所以,基督的信仰事實實在在,也唯有如此,才能去跨越由死到生的鴻溝。

 

存在主義角度的「信心」

 

存在主義認為認識上帝必須在上帝的話中與上帝相遇。我們必須說「上帝的話」,而不能說「關於上帝的事」,否則我們就建構了一個新偶像。然而既然我們不能比較聖經的記載,並且確認上帝要告訴我們的事情,那麼存在主義的詮釋聖經又會不會相同的建構了另一個新的偶像呢?

布特曼認為上帝是創造者與神聖者,但是這些字眼卻又是出於他的聖經傳統。照他的方法說到上帝,應該用下面的敘述:「我瞭解我自己是一個『擁有對上帝的存在』的受造物」。

當布特曼被批評將上帝降低到主觀的存在時,他強調我們只能說「上帝是什麼」(that God is),而不能說「上帝像什麼」(what God is like)。有趣的是既然我們可以在存在的角度裡瞭解上帝,為什麼我們一點也不能知道上帝是什麼呢?基督徒在過去十幾世紀的討論中多少可以發現上帝的一些事情。假如我們否定這些成果,那是不是就等於承認我們所知道的一切有關上帝的事情都是幻覺?

當人在決斷的時刻時,他就覺知到自己的存在。這聽來對基督徒回應基督的呼召有很大的鼓舞力量,但是值得討論。這樣的說法使得存在變成是斷斷續續,且不連續的。過去與將來被割裂開來。基督的呼召是持續的,而人的回應也是連續的。布特曼這樣的見解會不會將新約聖經中信心的穩定性消除了呢?

存在是個別的,個人做決定並有得有失。布特曼對於個人自我理解的應用會有很大的困難。舉例來說,除了我們在「所能說上帝」的限制(the limit on what I can say of God)以外,這樣的說法顯然欠缺了社會倫理意義,以及最基本的對「教會」的強調。聖經說要愛我們的鄰舍,但是布特曼認為人必須獨處以免在群眾中失去對個人存在的覺知。要同時愛鄰舍又要同時保持孤立(isolated self)相當困難。雖然布特曼沒有忽略教會,但是他並沒有相對的給予教會在教義上最基本的強調(the minimal emphasis on the doctrine of chuch)。

在新約聖經中,教會是宣講福音宣告的所在,信心也是透過所宣講的而產生。可是教會的肢體生活,信徒的相交,豈不也是福音的見證,並向世界宣告上帝的愛嗎?這樣的見證豈不也是出於信徒的前瞭解(pre-understanding)與自我理解嗎?若有人聽了福音願意接受,他聽到的是一個孤立的個人福音,或是在信心中有團契、信徒相交的福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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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段文字告訴我們一個重要之事實:基督信仰不僅是個人之信仰,也是群體之信仰,在今日強調「個人主義」與「存在主義」之年代,這的確是重要之批評,也讓我們反省我們的信仰是否偏離聖經。

 

信心與歷史

 

雖然瞭解信心最好的方法是瞭解存在,但是布特曼很全面的將信心與與這信心根源之歷史事件接割開來,這樣會不會很奇怪?聖經的信心很清楚的是從歷史事件產生而來。以色列人出埃及就是很明顯的例子。以色列人的信心並不是取決於出埃及的日子或是人數。雖然信心是主觀且存在式的,但是以色列人回顧出埃及記,同時認為這是「普通歷史」與「真實歷史」。我們很難接受以色列人會認為這事與歷史事件無涉,並且能接受由此推出的布特曼關於「歷史的耶穌」的看法 。

 

布特曼最常遭受的批評,是他忽略了「歷史的耶穌」與「信心的耶穌」 (Jesus of faith)的一致性。初代的信徒帶出一些關於歷史的耶穌的知識。他們強調這位耶穌與信心的耶穌是同一位。信心不需要通過歷史的檢驗,但是信心的人同樣是歷史的受造物;他們提出關於歷史的問題,並且也受到歷史的限制。門徒存在式的信心可能較我們、甚至他們自己所知的更多地承襲於歷史事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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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特曼最大之敗筆是將「歷史的耶穌」與「信仰的基督」分離,若沒有「歷史的耶穌」豈能有「信仰的基督」呢?

所以,我們不可否定福音書之真實性,如此的話,「信仰的基督」是站不住腳的。我們更不可以將耶穌基督縮小,成為我們可以信的。我們是「信入」耶穌基督,不是將耶穌基督「裝入」我們裡面。因此,我們對於「神蹟」之詮釋,不要「合理化」。

 

布特曼的方法論之批評

 

在方法論上,辯證神學家(dialectical theologians)一般而言都不欣賞哲學在神學方法上的價值。布特曼的貢獻在於縮小這鴻溝。藉由清楚的界定存在主義的方法,布特曼清楚的將他的神學定位在出來而不使神學屈服於哲學之下。但是他也面臨了以下的批評。

奧德根(Schubert M. Odgen)認為要解釋「同意『對存在的真實意義之存在主義的分析洞察』,同時支持『除非在基督歷史事件的基礎上,否則沒有人可以清楚真實的存在』」是很困難的。而這兩個命題卻又是布特曼分析方法的兩大前提。此外他也認為布特曼在神學或傳統上保有對新約聖經的「神話」,儘管他的方法與對神話的定義可能會「非神話化」上帝與上帝的作為。

布特曼形式批判的某些假設與一般接受的歷史概念有抵觸之處。固然我們可以同意福音是有關信心的,並且不見得要成為科學的歷史。然而布特曼對於聖經解釋中年代史的、傳記的、地理的註解是可討論、甚至非真實的這樣的假設,卻值得爭議。布特曼指出時間與存在是影響福音書記載的重要因素。但是他可能忽略了群眾的需要之一乃是對基督言行的知識,僅僅因為他是「基督」。基督在世上所做的一切,都 為跟隨祂的群眾所清楚知悉。從某個角度來講,布特曼不否認新約真偽有值得探討的可能,甚至在某些經文上他認為新約的記載是不真實的。

奧圖(Michel Otto)評論布特曼的方法論,他認為布特曼這樣的解釋聖經,已經使得拿撒勒的耶穌之權威,被人類的靈性所取代。在這樣的判斷下,上帝的話已經岌岌可危。

最後一個布特曼神學方法論的大問題,就是他使得「自我理解」成為一種正規的神學陳述。但是自我理解是個別的經歷,並且需要正確的對歷史的解釋原則來矯正。若缺乏了對歷史的自我理解以外的正確認識,就會出現一個自我理解式的信仰,而這就難免落入一個沒有客觀意義的、或者是說沒有客觀標準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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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裡列舉許多神學家對布特曼神學之批評,也是今日強調「主觀經驗」與讓信仰意義化之教會有些反省。當然,人強調某一部份,就會忽略其他部分,這些批評也能使當事者,有些平衡之修正。

    在此我們也要有一個認知,人不要害怕批評與指教,這些都是讓我們更完善與成長的動力,畢竟沒有人是完全的!